教職工聘用合同10篇

教職工聘用合同10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教職工聘用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教職工聘用合同1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教育、教學工作需要,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

  聘用職位及期限

  職位:

  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師職責:

  1、負責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結合本班實際,制定班級工作計劃、教育教學活動計劃,並認真執行,定期向園長做工作彙報;

  2、服從園長及教研組長的安排,發揚團隊精神,積極主動,與各班教師團結合作,確實做好本園教育、保育及生活護理等工作;

  3、對幼兒態度和藹可親,做到愛心、耐心、關心、熱心、細心;隨時維護幼兒在園所內之健康與安全及輔導幼兒之身心發展與個別差異;

  4、嚴格執行幼兒園作息制度,認真安排好幼兒____日生活,做到動靜交替,手腦並用,確保幼兒戶外活動時間及遊戲時間;

  5、培養幼兒良好的行為習慣,使幼兒身心健康成長;

  6、經常與家長聯絡,落實與家長雙向溝通,瞭解幼兒與家長的需求,指導家長科學育兒。使優質教育、愉快教學、健康成長等得到充分體現;

  7、堅持正面教育原則,尊重幼兒,積極啟發誘導,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8、認真學習,努力鑽研業務,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及業務學習,積極創編教材,製作教具,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水平;

  9.園內舉辦的各型活動之準備與執行等各項工作;

  10.其他上級支付之任務。

  工作報酬

  1. 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並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每月工資報酬。並於每月____日支付給乙方上月工資。

  2.乙方在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內要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勞動紀律、獎勵與處罰

  1、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必須按國家教委有關規定,實施教育教學工作;

  3、甲方有權按國家政策制定管理本園的規章制度,並對違反行為進行處罰;

  4、乙方應遵守本園的規章制度及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5、甲方對工作中確有成績或違反紀律者,將按程式予以獎勵與處罰 6 .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及計劃生育假;

  聘用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1、聘用期間乙方觸犯法律經判刑、服刑的本合同將自行終止;

  2、聘用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受聘其他與本園工作時間有衝突的工作,如違犯者視作違約行為,合同解除;

  3、在聘用期內,如果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國家教委的有關規定,或嚴重違反本園的《園務制度》,或在家長中反響不良,或教育質量嚴重下滑,教學成績不佳的情況,甲方有權在聘用期內解聘乙方,並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按相應規定給予補償;

  4、(因行業特性,教師不得在學期中途提出解除合同)乙方需提出解除合同,應在學期結束前____月提出。

  其他

  1、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幼兒園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2、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意見不能達成一致時,應首先透過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可請上級主管部門協調解決,或向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直至訴諸法律;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職工聘用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辦園需要聘用乙方到____市長江鎮幼兒園擔任保教工作,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暫定________年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合同期間,雙方必須執行國家教委頒佈的《幼兒園工作規程》和《幼兒園管理條例》,乙方須遵守長江鎮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

  三、合同期間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甲方:

  1、負責乙方的業務培訓和思想政治工作,提供適宜的工作環境,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2、根據工作需要和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並對其思想、工作表現等實施考核和獎勵。

  3、創造條件,鼓勵乙方在業餘時間參加文化業務進修,乙方參加函授或考試期間由甲方安排人員為乙方代課或代職,學習及代課(職)人員費用原則上乙方自理,乙方如學有專長且能學以致用,成果明顯,甲方可給予適當獎勵。

  4、聘用期內甲方不得無故解聘乙方,但有下列六種情形之一或其他類似情況的可隨時予以解聘,並視情節輕重追究乙方的責任。

  ①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造成影響或嚴重後果的;

  ②挪用幼兒園經費的;

  ③教育、教學、管理、後勤服務失職,造成後果的;

  ④不遵守園規園紀,不能完成保教、教科研及相關工作任務的;

  ⑤不服從工作安排,無理取鬧的;

  ⑥有其他嚴重違背師德規範言行的。

  5、聘用期滿,甲方將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在聘用期內的德X表現、工作實績、身體狀況,考慮是否繼續聘用乙方。

  乙方:

  1、受聘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長江鎮幼兒園的的各項規章制度。

  2、受聘期間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在全鎮範圍內的工作安排。

  2、積極履行崗位職責,及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3、積極參加幼兒園的政治、業務學習及其他保育教育、教育科研活動,服從分工,與同事團結協作,共同做好保教工作。

  4、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如要辭職,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拒付薪酬並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

  四、乙方的工作任務及要求協定如下:

  乙方在受聘期內必須完成承擔相應的保育教育、後勤服務及其他工作任務,具體的課職務由甲方根據長江鎮幼兒園《崗位設定方案》下達。乙方應依據保育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幼兒實施體、智、德、XX方面全面發展的教育,促進幼兒的身心和諧發展。甲方根據保教工作要求和量化標準,每學期對乙方進行績效考核。

  五、乙方聘期內的工資福利待遇:

  1、受聘期間,甲方發給乙方工資、津貼、獎金總額不低於每月1200元人民幣。

  2、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基本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承擔集體負擔部分的費用,個人承擔部分由乙方自己繳納。

  3、聘期內乙方享受本園長期受聘人員同等的福利待遇(教育工會發給會員的福利除外)。

  乙方聘期內如患傳染病或其他嚴重疾病不能從事正常的保教工作,須離崗休息,生病期間待遇另定。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規定執行。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法律部門鑑證後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鑑證單位存壹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鑑證單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職工聘用合同3

  甲方:XXX幼兒園

  乙方(職工):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和《XX市中小學教職工崗位聘任制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為加強教育工作的民主和法制建設,以法律的形式確定單位與教職工之間的關係,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以及本園對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所應完成的管理任務和要求,包括教職工在受聘過程中所應承擔的義務、享受的權利,灞橋區白鹿幼兒園(簡稱甲方)和本園員工 (簡稱乙方)遵循平等自願相互負責、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聘任合同書。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參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正當行使向園領導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

  (2)參加崗位培訓和其它形式的學習權利;

  (3)享受園所提供的福利待遇;

  (4)獲得勞動報酬;

  (5)依法參加合法組織及其活動;

  (6)法律規定的其它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熱愛園所,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鑽研業務,在確保學生安全情況下完成本職工作。

  (2)服從領導,聽從指揮,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

  認真進行教學教具的製作,節約材料、能源,不損壞和浪費園所財產;

  (3)履行聘任合同;

  (4)保守甲方與教育教學有關的秘密;

  (5)法律規定的其它義務。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對乙方行使管理權;

  (2)根據乙方的現實表現,按照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獎勵和處罰;

  (3)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從工作上、生活上、學習上,關心乙方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幫助、教育;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4)根據甲方的經濟效益和乙方的貢獻大小,按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

  (5)履行聘任合同。

  待遇

  乙方應聘後將按照所承擔的工作,享受甲方制定的園內結構工資中規定的相應待遇及各項福利待遇。

  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教育工作的法律及規章制度注重職業道德,為人師表。遵守受聘園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服從甲方的行政管理和教育。

  2、乙方應認真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規範、要求,落實受聘園的計劃,完成各班、組的工作計劃。

  3、乙方如違反受聘園的勞動紀律規定,甲方將進行批評教育,並扣發工資、獎金,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解聘。

  聘任合同終止條件

  1、聘任合同到期,自行終止。

  2、甲方因客觀原因發生情況變化,終止行使權利,聘任合同將終止。

  3、乙方在受聘期間,犯有符合解聘條件的錯誤,甲方將依據崗位聘任制的條例,予以解聘,同時終止聘任合同。

  4、甲方不履行聘任合同,違反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可以終止聘任合同。

  5、乙方在聘任合同有效期內,不得無故終止合同。乙方要解除聘任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終止合同。若違反以上約定,乙方須向甲方交納違約金20xx元(貳仟元整)。

  6、乙方向甲方終止合同後,應返還甲方對乙方所出的培訓費用。

  其他規定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凡屬國家有關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凡屬國家未規定的,甲乙雙方將透過協商解決,同時補充完善聘任合同。

  本合同書籤定後,由甲方保管,管理甲方的上級行政部門監督執行。

  甲方:XX幼兒園 園 長 :

  乙方: (雙方簽章) 家庭住址:

  20 年 月 日

教職工聘用合同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

  本合同自日至日止。

  二、合同期間:雙方必須執行國家教委正式頒佈的《幼兒園工作規程》和《幼兒園管理條例》,遵守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

  三、合同期間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甲方:

  1、 負責乙方的業務培訓和思想政治工作,提供適宜的工作環境,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2、 根據工作需要和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與安排,並對其思想、工作等表現,實施考核和獎勵。

  3、 聘用期內甲方不得無故解聘乙方,但有類似下列六種情形之一的可解聘,並視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

  ①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造成影響或嚴重後果的; ②挪用幼兒園經費的,造成後果的;

  ③教育、教學管理、後勤服務失職,造成後果的; ④不服從工作安排,鬧情緒的。

  4、聘用期滿,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在聘用期內的德才表現、工作實績、身體狀況,考慮是否繼續聘用。

  5、甲方發放工資時,當月的工資在下個月的20日發放。(即,第一個月的20天的工資,在放假時一次結清。)

  乙方:

  1、 享有所在崗位同職人員的同等政治、工作和生活待遇,享有國家法律、《教師法》保護和本合同明確的一切權益。

  2、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

  3、 積極履行保教義務,廉潔奉公,努力做好本職工作。

  4、 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如要辭職,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徵得同意後方可辭職,如中途辭職,不再聘用。

  四、乙方的工作任務及要求協定如下:

  1、 任務:依據保育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幼兒實施體、智、德、美諸方面全面發展的教育,促進其身心和諧發展。

  2、 乙方必須擁護黨的基本路線,熱愛幼兒教育事業,愛護尊重幼兒,努力學習專業知識和技能,提高學歷和專業水平,品行良好,為人師表,樂於奉獻,忠於職守,身體健康。

  3、 甲方根據工作量化標準,對乙方每學期進行績效考核,一個學年度綜合,採取末位淘汰制。

  4、 所有聘用人員一律實行月薪制, 工資實行實幹實發制。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園董事會的補充決定或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教職工聘用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上海市人事局《關於完善事業單位崗位(專案)聘用制度加強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規定》(滬人[XX]29號)檔案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XX]35號)和《上海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法》(滬府發[XX]4號)檔案精神,以及《上海市盧灣區第二中心小學聘用合同制的實施方案》和本校各項配套規章制度,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本合同為雙方解決人事爭議的依據。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崗位

  甲方聘用乙方為本校教職工,聘用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以甲方每學年(每年____月份)下達的崗位任務書為準。在本合同期間,甲方可以根據學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安排。

  二、崗位職責要求及崗位紀律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和規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崗位職責所規定的工作任務。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

  三、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現行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支付方式,發給乙方工資待遇。

  2、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各種社會保險和稅收的規定。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和本市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享受相關醫療待遇。

  4、甲方根據乙方每年工作目標和任務的完成情況以及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考核,並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進行管理和獎懲。

  5、乙方因工負傷及女職工孕期、產假和產後長休假待遇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各類法定節日、婚喪假、計劃生育假、探親假、寒暑假等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1、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每週工作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

  2、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作環境和勞動保護設施,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並嚴格要求執行。

  3、乙方應樹立安全防範意識,確保單位及個人人身安全,對違反安全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五、獎勵與處分

  1、乙方工作表現優秀,有突出貢獻的,甲方按有關規定予以獎勵。

  2、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及單位各項規章制度,違反崗位紀律,給工作帶來損失和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並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分。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獎懲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六、聘用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終止:

  1、聘用合同期滿;

  2、雙方約定的聘用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3、聘用單位被撤銷、解散。

  (二)續訂:

  本合同期滿前,根據崗位需要,經考核合格,且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期滿前30天時按照規定的程式簽訂《聘用合同續簽書》。

  (三)變更:

  甲乙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無法履行合同有關內容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聘用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簽訂補充協議。

  乙方經業務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調整其工作崗位,並相應變更聘用合同。乙方應當接受。

  (四)在聘用合同期內,若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面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損害甲方利益的;

  2、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損害甲方利益的;

  3、違反本聘用合同約定經甲方兩次指出仍不改正的;或者工作不負責任,發生責任事故,給國家或甲方造成大損失的;

  4、連續兩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一年以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6、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7、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經競聘無崗位的或不服從另行安排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4、乙方競聘崗位不成功,又不服從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5、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乙方未履行聘用合同的;

  7、其它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條件的。

  (六)在合同期內,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甲方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3、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4、乙方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5、乙方依法服兵役的;

  (七)除第六條第(四)款列舉情況之外,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1、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2、實行計劃生育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3、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在目前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

  5、正在接受法律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八)除第六條第(六)款規定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30日通知甲方。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與單位協商一致,又不屬於第六條第(六)款規定情形的,乙方應當繼續履行本聘用合同;6個月後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與單位協商一致的,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按規定辦理。

  (九)下列情況下,必須經甲方同意才能解除合同:

  1、承擔重大科研專案任務未完成的;

  2、承擔研究課題任務未完成的;

  3、擔任畢業班教學工作,學期未結束的。

  七、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及賠償責任

  (一)聘用合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聘用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實際損失和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給予其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乙方上年月平均工資):

  1、甲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2、甲方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而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經競聘無崗位的或不服從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4、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5、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又拒不服從崗位調整而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

  6、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一致而甲方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合同期內,乙方由甲方出資接受教育、培訓、購房(包括貨幣分配)、出國等,必須為本校服務一定年限。如服務年限超過本合同期限的,根據甲方需要,本合同期限應當續延。因乙方個人原因未到服務期限而解除聘用合同(包括違紀、辭退、開除、自動離職等)的,需按甲方有關規定支付違約金。具體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訂補充協議。

  (四)關於違約補償和賠償按照《本校有關費用賠償、補償的規定》執行。

  八、人事爭議的調解和仲裁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人事爭議調解小組提出書面調解申請,也可向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或政府人事部門申請調解。人事爭議調解小組受理的人事爭議,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結案,到期未能結案視作調解不成。如調解不成,雙方均可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行使權利。

  九、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它事項

  1、如乙方在病假期間從事有收入的其他工作,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乙方原為聘用制幹部的,如未能被甲方繼續聘用在幹部崗位上,則由甲方按工人身份進行管理,並享受工人待遇,按國家對工人身份的政策辦理退休手續。

  3、根據教育系統教育教學特點,除特殊情況外,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應在學期結束前30天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4、乙方一年中累計無故遲到10次,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5、乙方在應聘材料或職務評審提供材料中有虛假行為的,甲方可以單方面隨時解除聘用合同。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其他

  1、本合同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不符合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2、《上海市盧灣區第二中心小學崗位任務書》為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歸入人事檔案一份。

  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訂立的其他各類檔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蓋章)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教職工聘用合同6

  甲方(聘用單位):

  負責人:

  乙方(受聘教職工):

  身份證號:為了依法維護雙方權益,根據現行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商議,特訂立此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試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執行完畢,經雙方協商,再簽訂正式合同,否則,合同終止。

  二、工資待遇:

  (一)、副園長 元/月,教師 元/月,後勤 元/月。

  (二)、保險:按新型農村養老保險 元/年、醫療保險按新農合或居保參保,工作期滿一年後,憑發票給與補助(購買養老保險金額不足 元的按實際金額補助);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按國家政策辦理。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進行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教育,教育教學業務培訓及輔導。

  2、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獎懲。

  3、制訂規章制度規範乙方。

  4、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和實績,當月10日按時足額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資報酬。

  5、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不斷提高政治修養。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指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3、服從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4、熱愛教育事業,刻苦專研教學業務,積極投入教育改革,參與教育實驗工作。

  5、乙方為本人工作崗位的第一責任人,因本人直接造成的損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乙方若須中途終止合同的,則需提前30天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從提交書面合同當日起,滿30天后方可辭職,終止合同。

  四、聘用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因政策、自然因素造成幼兒園不能辦學的,合同自動終止,雙方無爭議。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未與甲方協商,不得隨意辭職外流、離崗等,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扣除乙方10日的工資。

  (三)、聘用合同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按程式變更合同。

  (四)、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聘用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聘用內嚴重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失職、違法、違紀、不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

  4、乙方工作隨便,不履行崗位職責,在幼兒園內外造成不良影響。

  5、乙方知識能力不夠,無法勝任崗位工作。

  五、甲乙雙方都應遵守本合同,不得擅自違約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從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甲方負責人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教職工聘用合同7

  聘用單位:南山幼兒園

  受聘人員:

  身份證號碼:

  南山

  幼兒園因工作需要,聘用 為本園幼兒教師,擔任教育教學工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聘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止。

  二、聘用雙方應履行如下義務:

  聘用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我省的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受聘人員的義務職責:

  1、遵紀守法,遵守聘用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2、學習業務,鑽研技術,努力完成崗位職責所規定的任務。

  聘用單位的義務職責:

  1、組織安排受聘人員積極參加上級相關部門組織的各類培訓、進修等活動。

  2、保證受聘人員享受有同類人員同等的工資、福利、學習、民主管理、政治榮譽等權利。

  三、受聘人員勞動報酬:聘用期間月工資

  元。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受聘人員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聘用所規定的條件的;

  2、受聘人員違法違紀或違反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受聘人員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4、聘用單位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5、由於自然因素或者社會因素而發生了雙方當事人無法預料或者雖可預料但無法防止的不可抗拒的情況,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時,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六、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都應遵守合同,不得擅自違約。如需中途終止合同,須經雙方協商解決。未經協商同意,違約一方應給對方賠償損失。如有爭議,由勞動部門仲裁。

  七、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聘用單位、受聘人員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並受到法律保護。

  九、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簽訂,從簽訂立之日起生效。

  聘用單位(蓋章):南山幼兒園

  受聘人員(簽章):

  法人代表(簽名、章)

  年月日

教職工聘用合同8

  甲方:

  乙方:

  根據邢臺市政府《關於幼兒園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意見》精神,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

  本合同自 20xx年 1月 1 日至 20xx 年 1月 1 日止,聘期壹年。

  二、合同期間:雙方必須執行國家教委正式頒佈的《幼兒園工作規程》和《幼兒園管理條例》,遵守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

  三、合同期間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甲方:

  1、 負責乙方的業務培訓和思想政治工作,提供適宜的工作環境,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2、 根據工作需要和單位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與安排,並對其思想、工作等表現,實施考核和獎勵。

  3、 創造條件,鼓勵乙方在業餘時間內自學成才,優先安排時間參加函授或考試(費用自理),乙方如學有專長且能學以致用,成果明顯,甲方給予適當獎勵。

  4、 聘用期內甲方不得無故解聘乙方,但有類似下列六種情形之一的可解聘,並視情節輕重,追究其責任。

  ①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造成影響或嚴重後果的;

  ②挪用幼兒園經費的,造成後果的;

  ③教育、教學管理、後勤服務失職,造成後果的;

  ④不服從工作安排,鬧情緒的。

  5、 聘用期滿,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在聘用期內的德才表現、工作實績、身體狀況,考慮是否繼續聘用。

  6、 乙方五十週歲,自然離崗。

  乙方:

  1、 享有所在崗位同職人員的同等政治、工作和生活待遇,享有國家法律、《教師法》保護和本合同明確的一切權益。

  2、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

  3、 積極履行保教義務,廉潔奉公,努力做好本職工作。

  4、 乙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如要辭職,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徵得同意後方可辭職,如中途辭職,不再聘用。

  四、乙方的工作任務及要求協定如下:

  1、 任務:依據保育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幼兒實施體、智、德、美諸方面全面發展的教育,促進其身心和諧發展。

  2、 乙方必須擁護黨的基本路線,熱愛幼兒教育事業,愛護尊重幼兒,努力學習專業知識和技能,提高學歷和專業水平,品行良好,為人師表,樂於奉獻,忠於職守,身體健康。

  3、 甲方根據工作量化標準,對乙方每學期進行績效考核,一個學年度綜合,採取末位淘汰制。

  五、聘用內的工資福利待遇:

  1、 所有聘用人員一律實行月薪制(寒暑假照發),工資實行結構制:主班基本工資 1600元,配班基本工資1500元,保育基本工資1400元;另:全勤獎50元,教學獎50元,安全獎50元,其他獎項,50元,(保育不包含教學獎,安全獎)工齡獎每年50元。

  2、 所有聘用人員每月15號發放工資,每月扣押半月工資作為合同保證金,違背規定,幼兒園解聘保證金不予退回,解聘經甲方同意離任退回保證金。

  3、 中國傳統節日甲方提供福利發放。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園董事會的補充決定或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鑑證單位壹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鑑證單位:

  年月日:

教職工聘用合同9

  合同編號:140125

  編號:______

  甲方:_______(通常為聘用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

  乙方:_______(通常為被聘用者)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任)崗位及職務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任)乙方在_____崗位工作,並聘任____________職務。

  二、聘用(任)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____年。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限為_____個月。

  2.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合同中約定之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三、工作職責、內容和工作條件

  1.乙方的工作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具體工作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的工作時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延長工作時間,但不得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對本崗位任務和職責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教育教學和其他工作任務。

  5.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乙方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6.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能力等方面的教育和培此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工作規程和紀律,有權對甲方的違規安排提出批評、申訴、檢舉和控告。

  四、工作報酬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按月核發乙方應得均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補貼。

  2.乙方在試用期(見習期)內的工資支付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乙方約定的其他勞動報酬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作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有關規定及學校教育教學實際制定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甲方應切實加強單位內部的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楚、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為乙方及時足額向社會保險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中的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國家規定從乙方工資中扣除後代繳,由社會保險經辦部門按規定記人個人賬戶。

  2.乙方因工負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以及女教職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醫療期滿或痊癒後,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聘用合同時,由甲方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3.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的撫卹費、救濟費、醫療費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公休假日、婚喪假、產假、寒暑假等。

  5.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待遇。

  七、聘用(任)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2.本合同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即行終止: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經甲、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任)合同;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聘用(任)條件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聘用單位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4)嚴重違反學校制度、工作紀律、違背教育教學紀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讀職、營私舞弊、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後果,或者違反教師職業道德,造成惡劣影響的;

  (5)嚴重擾亂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單位、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執行的;

  (6)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責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與乙方解除聘用(任)合同,但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而且不伺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調整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履行聘用(任)合同的。

  6.甲方因學校調整佈局或減少人員編制時,可依程式精簡人員。乙方被按程式合理精簡時,乙方應該服從。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本條第5、6項規定解除合同:

  (1)乙方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

  (4)患癌症、精神病等在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疾病的;

  (5)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8.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試用期內;

  (2)考人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6)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

  (7)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10.承擔專業技術工作或管理工作的受聘人員,如其提前解除或終止聘用(任)合同,可能給甲方帶來教育教學實驗和研究專案終止、引發智慧財產權糾紛造成較大損失的,在聘用(任)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條件未具備時,不得提前解除或終止聘用(任)合同。

  11.甲方依據本條第3、6項及第5項的第(1)、(2)目解除合同時應依法給予經濟補償金。

  1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續本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

  13.甲方因教育教學狀況發生變化,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合同有關條款內容,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14.乙方被依法開除、勞動教養、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5.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八、違反合同的責任

  1.由於當事人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責任,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2.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於承擔違約責任。

  3.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給對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大小及後果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4.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賠償的具體標準協商確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爭議的解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人被聘用(任)者人事檔案一份。本合同約定事項違背國家法律、法規、或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或未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無效。

  甲方: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教育行政部門審批意見:

  負責人_________(簽字) 批准單位:___(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1.公辦中小學教職工聘任合同的內容,涉及到《教育法》、《教師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教育規章、政策檔案的有關規定,籤仃前,雙方都要熟悉相關規定,使合同的內容儘可能既合理又合法。

  2.教師的權利與義務是合同要體現的一個重點,必須貫穿在整個合同中。教師的權利與義務,《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義務教育法》作了概括性規定;《教師法》作了詳細規定。

  根據《教師法》第7條的規定,教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二)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三)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四)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署假期的帶薪休假;

  (五)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透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六)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

  根據《教師法》第8條的規定,教師應當展行的義務是: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關心、愛護全體學生,草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五)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六)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

  3.甲方不得在聘任合同中約定教職工個人繳費內容。

  第一,不得對新招錄的教職工收取財源建設基金、保證金等費用;

  第二,也不得在錄用後向教職工收取試用期風險金、培訓費、抵鉀金、保證金等費用;

  第三,在實行聘任制過程中,不得把繳納集資費、接受學校借貨等作為聘任的前提條件。

教職工聘用合同10

  編號:

  甲方(聘用單位)

  名稱:上海市金山區第一實驗小學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何園英

  地址:上海市金山區朱涇鎮浦源路118號郵政編碼:20xx99

  聯絡電話:021—57320624

  乙方(受聘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xx]35號)和滬府發[20xx]4號檔案《上海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法》、金教人[20xx]174號檔案《關於印發〈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的有關規定,以及《金山區第一實驗小學聘用合同制實施方案》,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如下聘用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項執行:

  (一)本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崗位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乙方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之日終止.

  二、聘用崗位

  (一)甲方根據工作的需要聘用乙方在崗位工作.

  (二)在聘用期限之內,甲方可以根據具體工作變化的需要,與乙方協商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若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甲方的崗位調整.

  (三)在聘用期限之內,乙方因自身的原因向甲方提出調整工作崗位要求的,甲方在不影響他人崗位工作安排的情況下,可予以適當調整.

  三、崗位職責

  (一)甲方應該按照崗位職責,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崗位工作量與崗位職責要求,做到職權清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二)乙方服從甲方的崗位工作安排,並按照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崗位工作量與崗位職責要求等,按時完成甲方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並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

  四、崗位紀律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二)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並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

  (三)甲方根據市、區考核規定,每學期認真組織對乙方的工作考核,考核結果既是對乙方進行獎懲的依據,同時又是續聘的依據.乙方應及時按規定要求提供工作考核所需材料等;乙方如不能提供工作考核所需材料的,甲方可視作乙方該項工作未開展.

  五、崗位工作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規定保障乙方履行職責所需的物質技術條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有效的勞動安全衛生防護措施.

  (二)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職工工作時間和工休假日等規定,對乙方實行符合職業特點的工作日製.

  (三)甲方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職業道德、專業技術、業務知識、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六、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險待遇

  (一)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從事的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工作成果和貢獻大小,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待遇.

  (二)乙方工資調整、獎金、津貼、補貼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或非因工負傷、致殘、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國家政策和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

  (五)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假期等.

  (六)甲方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按期為乙方繳付失業保險金、醫療保險金、養老保險金以及其他社會保險金.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可由甲方統一辦理有關手續,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並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

  七、聘用合同的變更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已經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三)本合同確需變更的,由甲乙雙方按照規定程式簽訂《聘用合同變更書》,以書面形式確定合同變更的內容.

  (四)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崗位或安排其離崗接受必要的培訓後調整崗位,並向乙方出具《崗位調整通知書》,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變更.

  八、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乙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對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2.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

  3.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者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5.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6.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緩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一致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上述(二)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上述(二)規定者除外);

  3.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為1至4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4.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屬於國家規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錄用或者選調為公務員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六)乙方在聘用合同期限未滿,除符合上述(五)的情況外,如無其他特殊原因,不得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根據甲方工作的特點,如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必須以每年教育局規定的人事招聘預測上報日為準,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乙方應當繼續履行聘用合同;6個月後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與甲方協商一致的,可以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甲方應當自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之日起20天內予以答覆;未予答覆的,視為同意解除聘用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4.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一致,由甲方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5.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資報酬、提供工作條件和福利待遇的;

  6.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7.甲方被撤銷、解散,不能安置受聘人員就業或者接收安置單位重新計算本單位工作年限的.

  (八)合同解除後,甲方應當為乙方開具《解除聘用合同證明書》,並辦理相關手續.甲、乙雙方應當在3個月內辦理人事檔案轉移手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的人事檔案,乙方不得無故不辦理檔案轉移手續.符合規定的經濟補償條件的,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地方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乙方在涉密崗位工作的,解除本合同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涉密人員管理的規定.

  九、聘用合同的終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

  3.乙方退休、退職、死亡的;

  4.甲方被依法登出、撤銷或者解散的.

  5.甲乙雙方實際不履行聘用合同滿三個月,又不屬於本規定中止情形的,聘用合同可以終止.

  (二)聘用合同終止後,甲方為乙方開具《終止聘用合同證明書》,並辦理相關手續.

  十、聘用合同的續簽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式續簽聘用合同,續簽聘用合同應當在聘用合同期滿前30日內辦理.聘用合同期滿,沒有辦理終止聘用合同手續而存在事實聘用工作關係的,視為延續聘用合同.

  十一、違反聘用合同的責任

  甲方或乙方違反聘用合同約定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並應當按照單位聘用合同實施方案內容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甲乙雙方都違反聘用合同約定,應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剋扣或拖欠乙方工資,應當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2.甲方違反合同約定而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甲方違反合同約定造成乙方中斷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在合同中斷期間乙方的經濟損失.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在聘用期內因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而使甲方需另聘教師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原約定的服務期未滿而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當向甲方賠償培訓費.標準為:每少服務一年支付賠償金為年所有工資的十二分之一.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的智慧財產權、技術秘密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4.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中斷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合同,同時負責賠償在合同中斷期間甲方的經濟損失.

  (三)雙方共同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條款

  1.享受市、區、校骨幹教師待遇的,須在甲方服務三年,如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須支付賠償金伍仟元整.

  2.由甲方引進的新教師,合同簽訂的期限為陸年.提前解約的,須付賠償金伍仟元整.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爭議的,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當事人也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5日內向甲方所在地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十三、附則

  1.甲方有權根據國家和本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的規定,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並以適當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依據.乙方應當熟知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並嚴格遵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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