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聘用合同

簡單的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是勞動合同的一種,是確立聘用單位與應聘的勞動者之間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以下是CN人才網小編為大家精心蒐集和整理的以下是CN人才網小編為大家精心蒐集和整理的xxx,希望大家喜歡!,希望大家喜歡!

  簡單的聘用合同(一)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

  地址:法人(負責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性別: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

  戶口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

  常住地址:___________

  為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法》和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根據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工作。乙方應勝任本職工作,並提高職業技能,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應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場所、裝置、設施和必要的防護用品,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四、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並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

  定每月工資500元。

  (二)乙方在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內要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

  五、勞動紀律

  甲方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相關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有下列情形之一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1、私下將生源介紹到其他單位的'。

  2、故意或者過失洩露本單位秘密的。

  3、因乙方工作責任心不強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識,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給甲方幼兒造成損害的。

  4、乙方因違反工作紀律或財務制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5、其他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情節嚴重,使甲方單位利益受損的。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續訂和終止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勞動合同期滿或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符合裁員條件裁減人員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八、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履行。

  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有權向上級有關部門提起仲裁和訴訟。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代簽、塗改無效。十二、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

  法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乙方(簽字):

  合同簽定日期:年月日

  簡單的聘用合同(二)

  聘用方: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受聘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第一條 合同依據:

  _________。(說明:根據《北京市律師事務所聘用合同管理辦法》及《聘用合同標準格式及必備條款》、本律師事務所《_________規定》制定本合同。)

  第二條 受聘方申請在聘用方從事下列工作:

  _________。(說明:內容限定為專職律師、兼職律師、特邀律師、實習律師、律師助理及行政輔助人員。)

  第三條 聘用方同意受聘方的申請,並負責為受聘方辦理律師執業證及律師助理工作證、實習律師證。如因受聘方未能如實依規定提供有關個人資料或隱瞞事實致使聘用方無法為受聘方申請政府有關部門的從業許可,則本合同終止。且聘用方可以保留追償因此而發生的法律責任的權利。(說明:如因法律規定或政策變化致使受聘方所欲從事的工作無法獲得政府有關部門的許可,則本合同終止。但如果受聘方系申請行政輔助人員工作,且受聘方自願在無政府有關部門頒發的行政輔助人員工作證的情況下繼續為聘用方工作,則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四條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個月。試用期計入合同期。(說明:合同期限不得少於1年。可以不約定試用期。但如約定試用期,則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第五條 受聘方的工作內容:

  _________。(說明:具體內容由律師事務所自定。)

  第六條 受聘方在事務所工作期間的報酬支付與計算方式為:

  _________。(說明:須具體寫出支付與計算方式。如按月、年領取固定工資;按業務收入的一定比例或其他計算方式領取報酬;固定工資加提成;固定工資加獎金;等等年餐、電話費等。由律師事務所自定)。

  第七條 律師事務所為受聘人員設立下列保險或社會統籌保險基金:

  _________。(說明:除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為必設外,其它保險種由律師事務所自定。其中兼職律師和特邀律師可以不設立保險條款。考慮到申請辦理各類證件的期間,律師事務所可以特別規定保險條款的生效期。)

  第八條 受聘人員調離律師事務所時保險的處理辦法:

  _________。(說明:由律師事務所自定。)

  第九條 受聘人應遵守的工作紀律:

  _________。(說明:由律師事務所自定。)

  第十條 受聘人在合同規定的報酬外所享有的福利:

  _________。(說明:由律師事務所自定。)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條款:

  _________。(說明:《北京市律師事務所聘用合同管理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律師事務所可增設其它內容。)

  第十二條 由於受聘人原因致使律師事務所產生經濟損失的賠償方式:

  _________。(說明:由律師事務所自定,但應符合《律師法》的規定。)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聘用方(蓋章):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受聘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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