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葉買賣合同
菸葉買賣合同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菸葉買賣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甲方:_______省(區、市)_______市(地區、州)_______縣(市、區、旗)菸草公司(部門)
乙方:_______省(區、市)_______市(地區、州)_______縣(市、區、旗)_______鄉(鎮)_______村委會_______小組
菸農姓名:_________
身份證 號碼:_______
ic卡號碼:_________
為貫徹落實國家菸草專賣局菸葉生產市場引導、計劃種植、主攻質量、調整佈局的指導方針,確保菸葉生產的'平穩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菸草專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 民法典 》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一、 要約 主要內容
指令性菸葉收購數量(公斤)
指導性種植面積烤煙
其中
號煙田 畝
(白肋煙、香料煙等)
號煙田 畝
(畝)
號煙田 畝
號煙田 畝
種植品種
畝栽煙株數(株)
調製設施
數量(座)
容量
①____畝、②____畝、③____畝
指定收購站
收購時間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市場需求和優質菸葉生產要求,本著有利於提高菸農效益的原則,指導乙方選擇適宜地塊,合理進行輪作,發展適度規模種植。
2.向乙方提供菸草品種審定委員會審定透過的優良品種。
3.向乙方兌現本年度菸葉生產物資扶持或優惠政策,推薦優質高效農藥、化肥等煙用物資。(附件1)
4.向乙方提供技術指導、技術培訓和技術諮詢服務。
5.入戶指導乙方做好初分預檢工作,約時、定點、輪流收購,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
6.在煙站張榜公佈菸葉收購價格(附件2),懸掛根據國家標準製作的收購仿製樣品。認真執行菸葉國家標準和國家菸葉收購價格,嚴格遵守菸葉收購工作的各項規章和紀律,公平、公正驗級。
7.對交售手續齊全、符合菸葉國家標準要求的合同內菸葉,甲方全部收購。對需要重新進行分級挑選的,須向乙方說明原因,經乙方重新挑選整理符合要求後,方可收購。無合同或超合同菸葉一律不予收購。
8.必須以現金方式向乙方足額支付菸葉收購款,不打白條。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具備種植優質菸葉的土地、勞力、資金及菸葉調製裝置等條件,積極發展適度規模種植。
2.服從區域煙田規劃安排,保證同一地塊不連年種植菸葉,按照以煙為主的要求,合理進行輪作。
3.保證將甲方提供的扶持物資全部用於菸葉生產,不挪作他用。
4.保證種植甲方所提供的種籽或煙苗,不使用自留、自繁菸草種籽。
5.不使用未在菸草上登記的農藥品種,不使用降低菸葉品質的化肥、農藥等化學品。
6.按照甲方所提出的技術標準和技術方案要求進行各環節的菸葉生產,確保菸葉的標準化和規範化生產。
7.保證按照菸葉國家標準要求和技術指導進行分級扎把,不摻雜使假。
8.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和數量向甲方出售菸葉,自覺維護菸葉收購秩序。不跨站(點)交售菸葉,不向第三方出售菸葉或提供售煙ic卡、合同,不倒買、倒賣、轉借合同。
四、違約責任
(一)甲方若不履行合同約定條款,乙方可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舉報,申請裁決,確屬甲方責任,由甲方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二)乙方若不履行合同約定條款,乙方應返還甲方提供的本年度菸葉生產投入補貼,或以市場價格折價返還甲方,並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五、附則
(一)本合同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若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致使不能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一年內有效。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在其它約定事項中註明。
六、補充條款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1 烤煙(白肋煙、香料煙)產前投入補貼標準
補貼專案
補貼標準(元/畝)
兌現時限
兌現數量
備註
本扶持標準由_________市(州、地區)_________縣(市、區、旗)菸草部門負責解釋,服務監督電話:_________;菸農舉報電話:_________。
附件2 烤煙(白肋煙、香料煙)收購價格表
單位:元/公斤
等級
價格
等級
價格
等級
價格
1.憑此合同種植、交售菸葉和供應煙用物資。
2.本合同不準偽造、塗改、損壞、撕頁、不準租借、轉讓或買賣,違者一律視為無效。合同填寫字跡要工整。
3.本合同是甲乙雙方簽訂的法律文書,必須妥善保管,不得丟失,如有丟失,應持有關證明到縣級菸草管理部門掛失,經審查確認後,方可補發新合同。
4.該合同由國家菸草專賣局統一監製,非本 合同無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