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買賣合同範本書

安置房買賣合同範本書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甲方):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房屋共有產權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以上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產權人。

  買受人(乙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位於第____層,共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 ___,建築面積為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並附帶____一間,位於____,面積為_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號)。乙方對甲方所要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願意購買該房屋。

  第二條、房屋內部設施裝置:

  包括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為_______,是______的家庭(夫妻)共同財產。原建房售房單位允許轉賣,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不存在房屋抵押,債權債務,以及其他權利瑕疵。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四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

  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元整(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甲乙雙方同意以現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並已在_2007_年____月___日將首付款(定金) 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交付甲方,付首款付款當天甲方開出收款收條給乙方,並註明收款數額及款項用途。第二筆房款人民幣_壹_拾_壹_萬元整於2007年____月___日付給甲方,第三筆(尾款)房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 ____拾____元整於甲方將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戶口遷出當日(2007年____月___日)付給甲方。

  第六條、房屋交付:

  甲方應在交房當日(2007年____月____日)將拆遷安置房屋相關的所有手續、餘款、拆遷補償款等一切和該房有關的檔案及票據交付乙方,(以各項檔案及票據為證明)。甲方於房屋交付使用時將交易的房產及其附帶_______的鑰匙全部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戶口遷出:

  甲方應在房屋交付(2007年____月___日)前將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戶口遷出。

  第八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及逾期戶口遷出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金。逾期不超過 30天,違約金自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__%(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60天(大寫數字),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貳拾_%(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並在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實際交付之日起_90_天內交付房屋。

  2、終止合同,甲方將乙方累計已付款全額還與乙方,按_10%_利率付給利息。

  3、______。如甲方故意隱瞞此房屋的原產權所屬人、房屋位置、質量問題,影響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時,乙方有權要求退房,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是否要註明損失的範圍?)。 甲方如在規定的此房屋戶口遷出時間內未將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戶口遷出,即視為甲方違約,並支付乙方違約金貳仟元整,並應在三十天辦理結束全部戶口遷出手續。

  第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本房屋以後若遇到需要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等其它手續,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以下第____種約定進行。

  1、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______天)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過戶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天(大寫數字)(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大寫數字)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並按已付款的______%(大寫數字)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自願在收到甲方的房屋及其手續後,延緩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但如乙方有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的需要,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甲方應該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手續及資料(原房屋產權人的產權證及國土證,原房屋產權人結婚證及影印件,原房屋產權人夫妻雙方身份證影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的書面意見等),並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______天)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絕阻撓。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起_____天(大寫數字)(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大寫數字)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按 ____利率付給利息,並按已付款的______%(大寫數字)賠償乙方損失

  3、因本房建房售房單位及甲方原因,此房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手續尚未辦理,但因甲方及其房屋共有人資金需要,甲方自願將此房賣與乙方。但在辦理此房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手續時,甲方負責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______天)將此房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產權直接辦理為乙方______(姓名)名下,並在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手續辦理完畢後______天內交與乙方,所需費用,由______承擔。 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將此房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產權直接辦理為乙方______(姓名)名下,甲方須為乙方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所須費用由 _________承擔。 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手續辦理完畢後______天內取得姓名標註為乙方______(姓名)的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並按已付款的 ______%賠償乙方損失乙方如在本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後,無論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與否,將此房出租,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撓。在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時,甲方應該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手續及資料(原房屋產權人的產權證及國土證,原房屋產權人結婚證及影印件,原房屋產權人夫妻雙方身份證影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的書面意見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絕阻撓。

  第十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共_____人,委託代理人為_____即甲方代表人。甲方及甲方代表人保證本房屋,簽定本合同的時候經本房屋所有房屋共有產權人同意。

  2、乙方是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但本合同不經過任何法律公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雙方簽字之日(2007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需由甲方,乙方,見證方三方共同簽字後方能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一份_____張。甲方產權人及甲方委託代理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見證方(中間人)____一份,留存備查。

  第十三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公平合理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簽定本合同後,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解決糾紛。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 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由甲方,乙方,見證方三方共同協商解決,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說明:

  1、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字中相關條款後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字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字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2、對本合同文字中空格部分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新增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買賣雙方不作約定時,應當在空格部分打x,以示刪除。

  第十六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房屋共有產權人)身份證號碼______(房屋共有產權人)身份證號碼______ 地址_______ 郵編____電話____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購買方(乙方):_____身份證號碼:____身份證號碼:____ 地址_____ 郵編_____電話_____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見證方(中間人):___身份證號碼___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見證方(中間人):______身份證號碼:__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2007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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