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紅木傢俱買賣合同範本
個人紅木傢俱買賣合同範本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個人紅木傢俱買賣合同範本,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個人紅木傢俱買賣合同1
甲方(賣方):合同編號:
乙方(買方):簽訂地點:
第一條紅木傢俱基本情況(請逐項填寫,勿寫“同樣品”;“驗收說明”等內容請在驗收後填寫)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傢俱應符合B2385-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傢俱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於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付款方式:定貨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伍仟元整(不得超過20%)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餘款送貨後付清。
第四條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傢俱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徵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並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五條購買傢俱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後,甲方在7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傢俱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1、假一賠十
2、從購買之日起________年內,如乙方想更換沙發。甲方承諾回購乙方緬甸花梨木沙發,回購價格按照回購時緬甸花梨木沙發的市場零售價,運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
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當地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XX): 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章XX): 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個人紅木傢俱買賣合同2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遵照平等、 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紅木傢俱基本情況
1、本合同單價為固定單價,已包含人工費、材料費、運輸費、裝卸費、檢測費、保險費、稅金、利潤及保修售後服務等所有費用,且已綜合考慮人工、材料、機械、關稅、匯率漲價及政府政策性檔案調整等風險因素(包括油費上漲),因此不因任何因素而調整,結算時不再調整。
2、數量如有變動,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在維持本合同單價不變的基礎上,按乙方求將增加的貨物運送至指定地點,最終數量以乙方驗收合格並簽字確認的產品簽收單上所列數量為準。
第二條質量標準:
每件紅木傢俱應符合QB/T2385-20_ 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傢俱標準》規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標準,且外觀特徵符合甲方所提供的圖紙設計,甲方保證有傢俱為全紅木傢俱,均用大葉紫檀木芯材(無白邊)製作。
第三條付款方式:
定貨時,乙方付定金壹萬元,餘款由銀行下款至指定賬戶。
第四條交付方式和日期:
甲方送貨,乙方提貨,運費由甲方承擔。貨物應在自乙方支付預付款之日起 六個月內交付至乙方指定地點。運輸途中(包括卸貨過程中)如有損壞或丟失,由甲方負責免費修復、調換及補足。
第五條 貨物驗收:
甲方應在交貨時督促並協助乙方對傢俱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徵及有《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若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並蓋章;若驗收不合格或乙方對產品質量、規格、型號、數量等有異議,或發現貨物發生毀損的,甲方應在乙方限定時間內無償補齊或更換。本條款所指“驗收”僅指非專業人員透過外觀觀察及清點數量所能發現的數量短缺及壞,不包括內在質量問題。
第六條 雙方責任:
1、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價款的0.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期超過10天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返還預付款;若甲方在交付貨物時出現貨物損毀、數量短缺、外觀瑕疵和質量問題的,甲方應及時更換補足;若貨物交付乙方後出現質問題和其他驗收時無法從數量、外觀特徵上發現的問題的,甲方應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甲方在交付貨物時應就貨物的日常維護和注意事項盡到說明義務,因甲方未盡到相關義務導致乙方在使用過程中造成貨物損毀的,甲方應承擔乙方的所有損失。
第七條保修和售後服務:
貨物保修期為兩年,乙方提貨後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內修理或更換,甲方逾期不予修理或更換的應賠償乙方相應損失,甲方修理不合格或無法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傢俱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
個人紅木傢俱買賣合同3
賣方:
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條 傢俱基本情況:
第二條 質量標準:
每件紅木傢俱應符合QB/T2385—20_ 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傢俱標準》規定的樹種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於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 付款方式:
□買方應在簽約時一次性支付全部價款
買方應在簽約時支付全部價款的計¥元的定金,餘款¥ 元應在 時付清。買方違約退貨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違約不能交貨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買方應在簽約時支付¥ 元的預付款,餘款¥ 元應在 時付清。
第四條 交貨及驗收:
□買方自提
賣方送貨
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傢俱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徵及有無《傢俱使用說明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並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五條 三包:
對於傢俱的質量問題,應按照《傢俱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執行,賣方或主機板單位做出對買方更有利的責任承諾,按照該承諾執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一方延遲送貨或提貨的,應每日向對方支付延遲部分傢俱價款的 %違約金,但因對方原因導致的延遲除外:延遲超過 日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支付定金的,可選擇適用定金規則。
(二)經國家認可的傢俱檢測機構檢測,傢俱的有害物質限量不符合國家浙江省有關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的,買方有權無條件退貨,並要求賣方賠償相應的檢測費、交通費、誤工費等損失。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向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訴或者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賣 方
買 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