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車庫買賣合同

地下車庫買賣合同

  甲方(出賣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購買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基本情況

  1、甲方自願將以下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購買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1)該房屋座落於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 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 ______平方米;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 ;

  (3)該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見房產證。

  2、附屬於該房屋的陽臺、走道、樓梯、電梯、樓頂、裝修、衛生間、院壩等其他設施、裝置,將隨該房屋一併轉讓,且轉讓價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價款中,乙方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3、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及其他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第二條 保證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抵押等任何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 房價款與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上述房屋(包含第一條第二款列明的配套設施等)總房價款為: 元整(小寫:¥ 元)。

  2、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1)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給甲方人民幣 萬元

  整,(小寫:¥ 元),作為乙方購買甲方房屋的定金。

  (2)在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等相關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3日內,乙方一次性支付剩餘房款 萬元(小寫:¥ 元)。

  3、甲方在每次收取付款後,應當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並註明收款時間。

  第四條 交付期限

  1、甲、乙雙方同意,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生效且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3日內到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2、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應於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等相關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且乙方全額支付房款次日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保證正式交付給乙方的房屋為空房。

  3、甲、乙雙方應於房屋正式交付乙方後3日內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4、甲方應於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3日內將其落戶於該房屋的戶籍關係遷出。

  5、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相關費用,由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6、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辦理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及主管部門要求的其它檔案。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辦理房產過戶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應按本條約定支付違約金外,同時應雙倍返還定金以及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房價款。

  3、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3‰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 其他

  1、該房屋正式交付前,甲方應結清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執 份,乙方留執 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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