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安置房買賣合同三篇

實用的安置房買賣合同三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安置房買賣合同3篇,歡迎大家分享。

安置房買賣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_________省(市)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位於第_________層,共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1、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甲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2、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3、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包括±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1、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檔案號為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乙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1、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

  2、已付定金將在最後一期付款時衝抵,支付方式為以下第_________種:

  (1)現金_________;

  (2)支票_________;

  (3)匯款_________。

  第六條 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計算。

  2、逾期超過_____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

  第八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利率計算。

  2、逾期超過_____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

  第九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條 保證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稅費的交納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乙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費用交接時間

  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十三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四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透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透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 房屋平面圖(與《房地產權證》記載的一致)(略)

  附件二: 合同補充協議(略)

安置房買賣合同 篇2

  拆遷安置房買賣合同效力認定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九條第一款規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拆遷安置房買賣合同應當辦理批准手續,或者辦理批准手續才生效。

  實踐中,購房者未辦理批准手續的,或者仍未辦理批准、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手續,但未規定登記後生效的,當事人未辦理登記手續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合同標的物所有權及其他物權不得轉移。”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九條並未規定合同必須在報批、登記後才生效,因此,上述拆遷安置房屋買賣合同訂立後雖暫時沒有履行報批、登記手續,但並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只是交易房屋的所有權暫時不能發生轉移。

  實踐中,拆遷安置房屋買賣交易雙方對買賣合同的報批、登記手續都是放在合同履行過程的房屋過戶階段進行,而房管部門也是將房地產交易、房屋所有權發證審批同時進行,由受讓方繳納土地出讓金後再由房管部門批准交易並著手核發房產證。從實際操作的這一做法中,也可以看出拆遷安置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並不受批准、登記手續的影響。

  綜上所述,買賣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有效,根據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買房可以要求賣方繼續履行協議,協助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或者退房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從上面的內容我們可以看出,在實踐中是明確的區分債權效力和物權效力的,拆遷安置房的買賣,即使物權沒有發生變動,拆遷安置房買賣合同的只要沒有效力瑕疵還是會被認定屬於有效的合同。關於拆遷安置房買賣的注意事項,如果你還需要了解其他內容的,可以諮詢網站的律師獲得解答。

安置房買賣合同 篇3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原有位於 的房產一套,屬於城東片區的拆遷人,甲方與————市————區拆遷指揮部簽訂的安置補償協議,根據協議,甲方對原房產可得到安置房面積 平方米,甲方自願將其中————平方米出售給乙方。現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拆遷安置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安置房屋面積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住宅。現尚未選房和安置。

  第二條、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為甲方拆遷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財產。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不存在房屋抵押,債權債務,以及其他權利瑕疵。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三條、上述房產的交易房屋面積和價格:

  買賣房屋面積為__120____平方米,按 元/每平方米計價,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但實際安置房屋不足或超過120平方米,按實際面積 元/平方米計算總房款,多還少補。

  第四條、付款時間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首付款人民幣貳拾萬元整交付甲方,首付款在簽訂合同當日支付。尚欠房款分三期付清:第一期在選房後三日內付 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和鑰匙付 元;第三期在辦理產權過戶手續三日內付 元。 甲方的銀行帳戶:開戶行 戶名 賬號 。乙方可現金支付給甲方也可將購房款存入甲方上述的帳戶。

  第五條、房屋交付:

  甲方應配合乙方憑安置選房順序號證辦理選房。待通知交房後五日內,甲方將約定買賣的房屋及其附帶的鑰匙全部交付給乙方,由乙方所有。

  第六條、關於產權登記及過戶的約定:

  對本房屋以後需要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等其它手續,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以下約定進行。

  1、買賣房屋辦理到甲方名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及其他手續所需繳納的稅收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辦理到甲方名下後,甲方應自領取之日起五日內,將領到的產權證書交由乙方。

  2、在已辦理到甲方名下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等其它手續之後,自乙方向甲方提出辦理房屋產權證過戶請求之日起30天內甲方須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所須相關費用(包含雙方交易費、營業稅等)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該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手續及資料(原房屋產權人的產權證及國土證,原房屋產權人結婚證及影印件,原房屋產權人夫妻雙方身份證影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意見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絕阻撓。

  第七條、補償費和建築差價的享有和承擔

  1、根據甲方和泉州市城東片區拆遷指揮部簽訂的安置補償協議,指揮部應給付給甲方的臨時安置補助費,每平方米每個月5元,由乙方享有,從最後一期乙方的支付房款中扣除。

  2、安置房應支付給指揮部的建築差價全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條款:

  1、乙方沒有按照約定的期限內將房款交付給甲方,逾期達到一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首付給甲方的房款歸甲方所有,其餘款項退回給乙方。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房款,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款,同時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貳拾萬元整給乙方。

  3、甲方不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將房屋和產權證書交付給乙方,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交付房屋和產權證書,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貳拾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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