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買賣合同協議書四篇
精選買賣合同協議書四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協議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那麼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買賣合同協議書4篇,歡迎大家分享。
買賣合同協議書 篇1
合同編號:
甲方(賣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託代理人:
乙方(買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委託代理人:
合同履行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採購鋼材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工程的地點及名稱: ,求助鋼材買賣合同。
二、乙方因工程需要,自(公曆)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不定時、多批次向甲方採購鋼材,總需貨量約 噸。
三、乙方工程日期:自(公曆)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完工。
四、交易方式: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指定 作為乙方代表,可以口頭或書面形式向甲方訂貨,有權簽收甲方的供貨單,乙方對該代表的一切行為均予以認可。除該代表外,乙方其他人員除有書面特別授權外,無權行使本合同項下乙方之權利;
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代表可以用電話、訂貨單等形式通知甲方所需採購鋼材的具體品名、規格、數量等,甲方應當按照乙方的要貨通知在五天之內將乙方所需之鋼材送達雙方指定地點,如有特殊原因無法及時送達的,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3、乙方在甲方的鋼材送達之後,應當場予以清點數量,核對規格、品名、價格等,核實、確認後在甲方的送貨單或者供貨單上簽名,該送貨單或供貨單作為甲乙雙方結算的憑證。
4、前兩個月甲方的送貨量只限定在 噸— 噸之間;此後每個月乙方需甲方的送貨量累計都不得超過 噸,並不得少於 噸;超出部分甲方可不予送貨。
五、鋼材的計量方式:除線材按實際重量計算外,按國家標準理算。
六、鋼材的價格:按送貨當天上海西本優質鋼價每噸加 元。
七、交貨(提貨)地點、方式:每批鋼材的交貨地點為崑山市東澳鋼材現貨市場,由甲方代辦託運至合同約定的工程地點。
八、質量要求、技術標準:甲方所供鋼材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並隨貨出具當批次貨物的質量保證書。
九、驗收標準、方法;乙方應於甲方送達鋼材之日起48小時內(法定節假日除外)取樣送達當地法定檢測部門進行國家質量標準檢測,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未經檢測乙方投入使用的,甲方對此概不負責。如鋼材經檢測為不合格,乙方應當在收到檢測報告後24小時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於收到乙方通知後及時將該批鋼材退回並於48小時內(法定節假日除外)及時供應合格產品,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合同範本《求助鋼材買賣合同》。
十、結算及付款方式:
1、基於乙方需貨量大、工程週期長,加上甲方同意對此800噸款項乙方可於合同終止前最後六個月(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內予以結清,乙方同意給予甲方每個月 元補償,此項補償款乙方應於每月結款日(即:每月 日)同貨款一同結算;
2、對於甲方最初兩個月(即 年 月與 年 月)所送鋼材之貨款,除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延期結款的800噸貨款外,乙方應於送貨之日起兩個月內予以結清其餘貨款;
3、若每個約定結算月乙方需甲方送貨量超過第四條第四款之約定,並甲方予以送貨的,乙方應予該貨物送達之日起 日內,對超出部分之貨款用 現金 結算。
4、付款方式: 。
十一、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對前述第十條第一款之補償金及甲方在合同之初所送之鋼材貨款(除乙方可延期結款的800噸鋼材貨款外)未在送貨之日起兩個月內予以結清,甲方可中止合同,並可自逾期之日起按總貨款(含可延期之800噸貨款及前述第十條第一款之補償金)每日千分之三計算逾期違約金。
2、在合同履行期內,若乙方更換供應商,應提前 15 日通知甲方,並於通知到達甲方之日起五日內向甲方付清所有貨款,否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所欠款項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3、因甲方所提供鋼材不合格,並且沒有及時予以更換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批不合格鋼材相應貨款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付款的,甲方有權中止合同,並開始按所欠款項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待乙方結清相應貨款後,合同繼續履行;若乙方逾期付款達 日,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於終止合同之日起五日內,予以結清所有款項。若逾期,則乙方應按所欠總款項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可終止合同。乙方應於合同終止之日起五日內向甲方結清所有款項。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所欠貨款總額的千分之三的逾期違約金。
6、乙方每個約定結算月應按照第四條第四款之規定數量要求甲方送貨,如未達到此數量,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於五日內付清所有貨款,逾期,則每逾期一天按所欠貨款總額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違約金。
十二、糾紛解決方式:
若合同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1、約定鋼材廠家為:馬鋼、沙鋼、西城、南鋼、永剛、中天、日照、蘇鋼、杭鋼、山西長冶、江蘇鴻泰、無錫雪浪等廠家。
2、“約定結算月”:即從第一個結算日起至第二個結算日計一約定結算月;此後以此類推。
3、每月 日作為結算日。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甲方委託代理人: 甲方委託代理人:
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甲方單位開戶行: 甲方單位開戶行:
賬號: 賬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協議書 篇2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上列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原則訂立合夥購買商鋪協議如下:
一、合夥購買商鋪概況
1.甲乙雙方共同出資購買x號商鋪,商鋪地址位於xx,面積xx平方米。該商鋪單價為每平方米xx萬元,房屋總金額為xx,小寫。該商鋪銷售合同備案號:xxx。
2.本協議在合夥商鋪存在期間且雙方未解除本協議時始終有效。
二、出資比例
乙方出資xx元佔商鋪總出資的50%。已付首付款壹拾貳萬元整,小寫:1xx年之內。
2.同時雙方約定如因該商鋪產生其他未預計到的費用,該費用也以上述比例分配。
3.雙方依照各自的商鋪產權份額分配該商鋪經營收益,承擔經營期間產生的.各種費用。商鋪貸款按揭未付清期間,該商鋪經營或出租所得收益首先用於支付按揭,之後不足部分再按比例支付。
三、利益分配與風險分擔
1.商鋪投資所取得的利益(包括市場增值部分)由雙方根據出資比例平均共享。
2.商鋪投資所產生的費用由雙方根據出資比例平均分攤。
3.商鋪投資可能發生的風險或損失(包括因不可抗力遭遇的損失、或政府政策原因導致的房產滅失被徵收等情形出現)由雙方根據出資比例平均承擔。
四、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須有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決定。
(1)商鋪出租的價格、時限等有關事項。
(2)合夥商鋪的轉讓。
(3)合夥商鋪的抵押事項。
(4)其他有關合夥商鋪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重大事項。
五、投資的轉讓、出租及經營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擬向第三方轉讓自己持有的投資權益,必須經過另一方同意。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擬向第三方轉讓自己持有的投資權益,另一方具有優先購買權。
3.商鋪必須整體出租,不允許分開出租。
4.若商鋪甲乙雙方共同經營或一方經營,各種費用雙方另行協商。
5.本商鋪經營事宜需雙方協商同意方可與承租人簽訂租憑協議(租憑協議需雙方簽字才有效,如一方不在可找人代簽但必須有書面證明)。
六、產權證的辦理
所購商鋪的產權屬於甲乙雙方共同共有,產權各佔50%,房產證登記為甲方、乙方的名字。土地使用權證登記為甲方名字(因以甲方名義向銀行貸款,房產證戶主需是甲方銀行才放貸,故土地使用權證登記在甲方名下)但土地使用權證屬於雙方共同所有。辦證所需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共同分擔。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能因為個人的債務導致共有房產的所有權、使用權受到影響,否則應賠償另一方所產生的損失。
2.如甲、乙雙方由於自身的原因在5年之內無法支付清與產權份額相應的全部本金加利息,則示為該方(違約方)放棄合夥所購商鋪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另一方向違約方支付其已付的首付款(見第二大條款),則擁有該商鋪房屋全部產權和土地使用權份額。
3.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其他內容,均應賠償給對方帶來的全部經濟損失。
八、其他事項
1.由於雙方均為已婚人士,本商鋪甲乙雙方各佔的50%的產權份額屬於夫妻婚後財產,如果一方婚姻破裂,需要重新變更產權,則變更產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需變更產權那方所付,另一方需積極配合。
2.因此商鋪使用年限為70年,所以在此期間如果一方想把產權份額留給後代,需變更產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需變更產權那方所付,另一方需積極配合。
九、其他條款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公證人: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買賣合同協議書 篇3
出賣方: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買受方: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_____;位於第__________層,共_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檔案號為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 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 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 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並應收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 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個月,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
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方(簽章):
出賣方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買受方(簽章):
買受方代理人(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買賣合同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充分協商,就雙方共同投資購買物業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 甲乙雙方共同投資,購買一套位於 的房產 ,房產總價款 萬元人民幣。
二、 出資金額、出資比例
甲方出資 元人民幣,佔 %;
乙方出資 元人民幣,佔 %。
三、 產權比例
甲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 % 的產權。乙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 % 的產權。
四、 物業考察、購買
甲乙雙方共同對擬購房產進行實際考察、瞭解。
五、 購置物業法律檔案簽署、款項支付、購房手續辦理及委託授權
甲方委託乙方由乙方全權辦理購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購置房產相關款項的支付、《房產預售合同》等法律檔案的簽署、房產抵押按揭貸款辦理、房產交接、房屋所有權證辦理、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等所有購房相關手續。由方依法出具經過公證認證的授權委託書,並詳細載明委託事項及委託許可權、委託期限。
委託人有權監督和過問委託事項的辦理情況和進展情況,受託人應按委託人的要求報告受託事項的辦理情況和進展情況,如有重要情況應及時向委託人報告或通知。
六、 房地產權證署名、辦理、保管
所購物業的所有權憑證要依法載明共有比例情況,即甲方享有 %、 乙方享有 %的房屋產權,房地產權證由乙方依法辦理並由乙方妥善保管。
七、 物業裝飾裝修由 方負責辦理,所需費用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 。
八、 物業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由 方負責所購房產的管護、維護、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業管理事務,
但出租價格應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應在正式簽署前取得甲 方或甲方委託律師得書面同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後應及時歸還銀行按揭貸款本息,餘額視為房產收益由甲乙雙方按照投資比例分配,每一個月結算一次。
九、 購置物業稅費承擔
購房及按揭貸款、產權登記所支出的公正費、保險費、房產交易稅費、產權登記稅費、律師費、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費、中介費(委託中介出租物業)、房屋租金稅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並以現金支付;
十、 物權行使
甲乙雙方共同行使所購房產的佔有、出租、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如有一方依法書面授權,另一方也可以代為行使,但房產買賣、抵押、擔保必須有雙方書面同意。
十一、 物業出賣及優先購買權行使
如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出售所購房產,應依法進行並辦理相關手續,盈利或虧損均由甲乙雙方按照投資比例享有或承擔。在同等條件(市場價或評估價)下,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有優先購買權;若通知後30日內不予書面答覆則視為同意出售房產;如果不同意出售房產又不願意購買或30日內不以實際行動履行購買承諾的,視為同意出售房產,並應給預積極配合。
十二、 甲乙雙方以按揭貸款的方式購買物業,具體約定如下:
1、購房首付款 元(包括定金)人民幣(房款總價款的 %)由甲方付 %、乙方付 %,並以現金支付;
2、主貸人為乙方 先生;
3、按揭貸款的期限為 年;
4、由甲乙雙方每月向貸款銀行償還貸款本息,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房產出租後,以房屋租金每月向貸款銀行償還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甲乙雙方按照投資比例支付。
十三、 甲乙雙方所購房產的實際產權由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約定共有,所有權由雙方共同行使。
十四、 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五、 本協議變更或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房屋買賣合同協議書
2、符合本協議相關條款約定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3、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不得變更或解除;
十六、 爭議解決辦法
凡涉及本協議的生效、履行、解釋等而產生的爭議,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十五日內協商無果,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信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因違約方違約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八、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署書面檔案。
十九、 本協議正本一式六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 律師事務所儲存貳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