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買賣合同模板錦集9篇

【推薦】買賣合同模板錦集9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買賣合同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買賣合同 篇1

  第一條

  條文: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 座落於昆明市 區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 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 ,丘號為 ;

  (三) 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範圍見附件一;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註解:本條是對房屋的客觀和主觀描述。其中第一款為《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主要事項,第二款為房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記載的權益,第三款為甲乙雙方商定的或有關規定直接規定的與房屋所有權和房屋正常使用相關聯的權益。 指南:第一款直接參照《房屋所有權證》即可正確籤填,與

  第三款相關聯的是第五條和附件三,當事人在商議買賣標的過程中應全面參考其他條款。

  第二條

  條文: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註解:本條規定了甲方的權利保證責任和其他保證責任。 指南:甲方的保證責任比較寬泛,條文並未一一列舉。除第一條已經列明的房屋狀況外,乙方還需向甲方瞭解附件二所列內容,並謹慎瞭解房屋的共有權、是否查封凍結等情況。

  第三條:

  條文:乙方在前付給甲方定金(幣種 )(大寫) 元,(小寫) 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第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

  註解:本條是定金條款,是適用定金罰則的合同依據。

  第四條

  條文:該房屋房價款為人民幣元, 元。 房價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為:

  第五條

  條文:甲、乙雙方定於房屋過戶完成後立即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雙方定於20xx年8月11日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甲方應在20xx年9月15前將其落戶於該房屋的戶籍關係遷出。

  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總房價款的百分之一支付違約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屬設施或裝飾裝修不符合約定的,按不符部分的約定價值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過3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應在乙方解除契約後 天內將已收房價款和雙倍定金返還乙方,並按總房價款的百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條文: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七條

  條文: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契約生效後1日內,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並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併轉讓給乙方。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 □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

  □除本條第二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第八條

  條文: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准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權利轉移時間。

  第九條:

  條文: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十條

  條文: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由甲方結算清,並將結算後的收據交由乙方。

  第十一條

  條文: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條

  條文:本契約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註解:合同的生效條款。

  第十三條

  條文: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契約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昆明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四條

  條文:本契約一式5份。其中甲方留執2份,乙方留執2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1份。

  註解:合同文字的數量和留存情況。

  第十五條

  文字: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

  指南:示範條款中沒有約定的或者示範條款不能適應實際情況的,雙方可以在本條約定,空白不夠可以續頁貼上,但應注意在貼上騎縫處簽章確認。

  附件一

  文字:房屋平面圖和四至範圍。

  附件二

  文字:室內附屬設施和裝修情況

  (一)附屬設施:

  1、 水

  2、 電

  3、 燃氣

  4、 有線電視

  5、 通訊

  6、 其他

  (二)裝修情況:

  雙方簽署欄

  文字:(此頁無正文)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證照|身份證號碼: 證照|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代理人(簽章):代理人(簽章):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買賣合同 篇2

  出賣方(甲方): 身份證號:受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

  一、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買賣車輛事項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二、甲方用作買賣的車輛為:。車架號: ,發動機號:車號: 。

  三、做價金額為 。

  四、付款方式:簽定協議後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五、義務:甲方收到全額購車款後,必須將本車所有手續證件、發票交給乙方,並協助乙方辦理車輛過戶手續。車輛未過戶之前,每平年的年檢由甲方負責。

  六、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之前所有違章罰款及簽定前發生產權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甲方全部負責賠償。

  七、以上條款雙方檢查無誤後,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就大米購銷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供應量每月不少於________噸。

  二、產品名稱:品種和數量、單價、規格、型號

  1、產品名稱:大米。

  2、品種:

  3、單價:暫定_____元/kg,以後每季度隨市場行情變化而變化。

  4、規格型號:

  5、產品數量:

  三、產品的等級、質量、標準

  產品的等級:一級,保證袋裝大米符合國家標準gb1354-20xx;如果是農戶供應的散裝大米,保證大米無農藥、無汙染、優質、安全、衛生。

  四、產品送貨標準

  甲方提供小樣品兩份,每袋5kg,雙方認可後簽字封存,雙方各持一份樣品,乙方憑樣品收貨。

  五、付款方式

  1、大米按當月(1—10號)的大米生產廠家發貨金額單據為準,每袋大米淨重(50斤)計算,乙方收取____元1袋的人工及車旅費,如本月沒有發貨發票單據,按上月單據金額計算。

  2、結算時符上當月購大米合同發票,甲方在第一時間付清貨款,乙方並出據貨款發票。

  3、所有合同單據票證、不得塗改和偽造,一經發現按當月送貨款的____%扣除。

  六、包裝形式:編織袋,____kg/袋。

  七、雙方責任

  1、雙方必須有合法的營業執照,並在執照規定的範圍內經營,超過範圍經營引起的後果自負。

  2、因質量問題,甲方有權將乙方的保證金全額扣出。造成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3、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跟其他糧商進行交易,但甲方有權進行市場調查詢價的權利。

  八、交貨地點:

  九、交貨時間:雙方約定時間送貨。

  十、運輸方式:甲方用專用安全衛生運輸車或通過當地物流公司送貨至乙方指定地點。

  十一、驗收方法

  (合同應明確規定:1 .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

  十二、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另一方因違約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三、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其他

  甲、乙雙方從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4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願將其擁有完全產權的位於XX市___________城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本合同簽定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稅費,概由甲方負擔。本合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負擔。

  三、乙方透過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方式支付甲方購房款,購房款由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第一期,在貸款銀行向乙方發出貸款承諾書時,乙方將30%首付房款存入銀行,並由銀行凍結,第二期在貸款銀行向乙方發放貸款之日由銀行將乙方所貸款項及30%首付款直接劃到甲方的賬戶中;第三期,在甲方交房時,由乙方一次性將餘款付給甲方。

  四、甲方同意乙方以向銀行申請貸款的方式支付房款,並作出如下承諾:

  1、向乙方申請貸款的銀行或銀行認可的機構提供與貸款相關的資料,簽署相關檔案;

  2、在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時,應按照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持有。

  五、如果乙方的貸款申請未獲貸款銀行批准,則雙方同意以下述第種方式解決該房屋的買賣事宜:

  1、繼續履行協議,乙方一次性將購房款支付給甲方;

  2、解除協議,甲方若已收取定金的,應如數退還給乙方。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期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計算違約金緞帶與乙方。逾期超過____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________‰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___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產權糾紛以致影響到乙方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5

  廢品回收買賣合同

  甲方(廢品供貨單位):仁盛(機電)天津有限公司 乙方(廢品採購單位):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就廢品收購專案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照執行。

  經雙方協商所購廢品價格為:

  1、 甲方的責任:

  ①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廢品主要有拉伸膜、粘膜、紙筒、紙箱、木頭等,其他待定。

  ② 在履行協議期間,甲方不得將廢品賣給他人。

  ③ 廢品外運時必須由甲方負責監管,並由甲方記錄廢品每次外運的品種、數量和金額,乙方必須給予配合,嚴禁私自外運。

  2、 乙方的責任:

  ① 乙方車輛經甲方總務人員批准後方可進入甲方廠區棚內,如有違反,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

  ② 乙方有償收購甲方廢品,拉伸膜、粘膜、紙箱、紙筒、木頭等廢品。

  ③ 乙方無償為甲方清理垃圾,每月次數不限。

  ④ 乙方無償將自己的貨車借給甲方使用,但載重量不超過本車核定載重量,且使用範圍為,使用次數不得超過 次,使用時間最好在下午,但需提前預約。

  ⑤ 乙方應誠實守信、合法經營,收購甲方廢品的價格必須符合市場收購價,否則甲方有權追償差額價款。

  ⑥ 乙方進入廠區時,應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行為規範,需文明開展回收業務,服從甲方的管理,聽從甲方的指揮,支援配合甲方的工作。

  ⑦ 乙方在甲方經營場地時,應遵紀守法,有違法行為,除追究法律責任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⑧ 廢品的收購及外運工作由乙方負責並承擔由此產生的費用。

  3、 貨款的結算方式為預付擔保式,如下:

  ① 乙方必須在合同簽定後向甲方一次性支付預付款人民幣 元。

  ② 每次買賣完成時,在預付款中扣除,當剩餘金額不足元時,繼續補充預付款 元。

  ③ 待合同結束經雙方協商不再續訂合同時,將剩餘費用結算清楚。

  4、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證明後,允許近期履行部分或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5、 爭議的解決

  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 無效合同

  甲乙雙方如因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被宣告合同無效的,一切責任有過錯方自行承擔。

  7、 附則

  ①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②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廢品供貨單位(甲方): 廢品採購單位(乙方):

  簽約時間: 簽約地址:

買賣合同 篇6

  賣 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共有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為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甲方自願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屋座落: ; 套(間)數____ 建築結構____ 總層數___ 建築面積(平方)____ 用途______。

  2.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 )、劃撥( )。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___________。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該房屋佔用範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出賣的房屋如存在產權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並經房地產交易管理所審查鑑定後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願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六、雙方願按國家規定交納稅、費及辦理有關手續。未盡事宜,雙方願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願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稅務部門各一份,房管部門一份。

  八、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___

  監證機關: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7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產品達成以下買賣合同條款。

  一、 合同標的物

  1、 本合同的標的物是米、面,由乙方向甲方購買。 2、 本合同的標的物表述及價款如下:

  3、本合同的標的物應當符合國家、相關部門或者相關行業的標準。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合同標的物應是國家規定有相應生產資質企業所生產。本合同簽訂時,甲方須提供產品生產廠家營業執照影印件(蓋章)及產品質量合格證,以便乙方備案之用。

  二、數量及檢驗

  交貨地驗收,商品溢短裝2%以內,視為已完全履行合同,按實際數量結算貨款。

  三、 質量及檢驗

  甲方送貨到達後,乙方立即抽檢驗收,未提出書面異議,視為質量合格(限於標準、規格、品種)。

  1、使用無毒衛生編織袋包裝;

  2、重量應足斤足兩,每包重量正常誤差必須低於0.2%;若經乙方抽查發現有短斤缺兩或破包、受潮等現象,將給予整批退回。

  3、經甲乙雙方自願商定,自貨物交付之日起六個月內,若出現質量問題(包括但不限於發黴,腐爛等)

  四、 交貨方式

  甲方負責在指定期限x年x月x日前將貨物運送到乙方指定地點xxx,運費由甲方負擔。

  五、 貨款結算方式

  甲方交貨之日,乙方先行支付10萬元人民幣。剩餘貨款在交貨後三個月之內結算完畢。

  六、 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乙方要求的時間地點送達貨物,應支付違約金。

  2、甲方送達之貨物經乙方驗收不合格,乙方有權拒絕收貨或要求甲方退貨、補貨,應支付違約金。

  3、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數量交貨,應在約定交貨時間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可根據甲方狀況進行評估,如果乙方根據評估認定甲方不能繼續履約,可解除本合同,並於3天前通知甲方,甲方不得有異議。

  4、甲方所提供的貨物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貨物總數量短缺或其他應當歸責於甲方的原因,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未能按約定付款的,應承擔不能付款部分的違約金。

  七、不可抗力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簽訂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客觀情況。

  2、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不可抗力情形,致使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合同約定條款時,不能履行方應在不可抗力情形發生之日起15日內向對方書面通知,在取得合法機關有效證明後,根據不可抗力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度,經另一方同意後,履行方可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義務,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方責任。

  3、合同遲延履行所發生的不可抗力,履行方不免除責任,並必須承擔遲延履行的違約責任。

  八、相關規定

  1、本合同未盡適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透過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章:代 表 人:年月 日乙方簽章: 代 表 人: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8

  採購方(甲方):

  供貨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誠信的原則就苗木採購內容達成以下協議。

  一、苗木品種、規格、數量:

  二、苗木質量驗收標準及驗收方式:

  1、 驗收標準

  ① 從 公分起量樹桿直徑達到 公分,允許偏小一公分,但偏小的數量不得超過整車數的20℅。土球直徑要求 公分,允許偏小5公分,但偏小的數量不得超過整車數的20℅。

  ② 樹冠要求:

  樹杆彎度以樹杆兩端點拉線垂直偏差不得超過10公分。

  ③ 苗木裝車與運輸過程中正常皮損不得超過 平方釐米,不明顯影響樹形的斷枝,一般性的土球鬆動(掉土不超過整土球的五分之一)視為合格品。

  2、驗收方式

  ① 由乙方(或甲方)出具供貨清單,甲、乙雙方專人按合同驗收標準當場驗收,填單,簽字。甲方當場墊付運費和結清貨款。

  ② 不合格的苗木由甲、乙雙方當場協商變價處理,嚴重不合格的交由甲方當場拋棄。

  三、 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由乙方組織車輛將貨物運到合同約定地點,運輸中的一切相關手續及費用由乙方負責。貨物到達約定地點後卸貨及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四、交貨期限:

  五、付款方式:

  甲方預付乙方定金 元。每車貨品運到約定地後,甲方按實際驗收情況當場墊付本車運費和結清貨款。定金在最後二車貨品結算時抵作貨款結算。

  六、違約責任:

  如一方違約,另一方可終止合同,並向對方收取合同額10﹪的違約金。

  七、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的,優先乙方所在地仲裁機構辦協調解決。

  說明 :

  1、本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條文依法簽定,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有法律的約束力。買賣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如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關於變更和解除的條款辦理。

  2、 本合同由一方本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條文規定,責任方藥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3、 本合同正本 份,雙方各持 份。副本 份,送合同管理機關和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及銀行。

  4、 本合同為苗木買賣合同,乙方不承擔甲方苗木成活率任何風險,但有為甲方提供技術指導的義務。

  5、 合同有效期:

  採購方(甲方):(蓋章) 供貨方(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簽定地點: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9

  第1部分 合同背景

  第1條、 合同原則:鑑於目前買賣雙方因為合同不明造成諸多爭議,為充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出賣人的合同義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買受人購買出賣人商品房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2條、 文字定義:

  (1)、 合同中所稱"合同"、"本合同"、"約定"等係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合同,其他合同則冠以合同的具體名稱;

  (2)、 本合同中所稱"房屋"、"本房屋"、"商品房"或"本商品房"等係指目前出賣、買受雙方簽訂合同即將買賣的商品房;

  (3)、 本合同所稱"本樓"或者"樓房"係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位於的樓座;

  (4)、 本合同中所稱"小區"、"社群"係指房屋所處於的社群;

  (5)、 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買受人將房屋或者取得房屋的權利退還給買受人,由出賣人退還買受人支付的購房款的行為。

  第3條、 合同標的:本房屋位於 市 區(縣) 路 號 樓 層 室,目前施工進度情況參照由出賣人提供的照片;房屋所在樓房共有 單元 層,買受人所購房屋以自然習慣計數處於 單元 層,朝向為 .

  第4條、 居住目的:出賣人知道買受人購買商品房係為自己住用、通過出租獲得利潤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時透過及時轉讓獲得利潤,或者行使相關的所有權或用益物權以獲得利益。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購買此房屋後,本樓內其他房屋僅可作為住宅使用外,不得作為公司辦公用房使用,以保持居住環境的安靜與安全。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條、 協商地點:本合同在簽訂及履行過程中,由各方依次選擇談判地點,分別為出賣人銷售場所( 市 區(縣) 路 號)或者為買受人及買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場所( 市 區(縣) 路 號),各方應在會面協商時準備好應當提供的檔案資料,以節省雙方的時間。

  第6條、 土地權利:本專案由北京市政府有關機構批准立項,專案的批准文號為: ;批准檔案的主要內容為: .本宗土地原所有權人為: ,原土地使用權人為: ,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編號為: ;土地使用證號碼為: ,土地使用權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土地使用權性質為: (商業或住宅)。

  第7條、 權利擔保:考慮到目前出賣人無法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為保證買受人的權利,出賣人承諾於 年 月 日前向買受人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並且在他項權利記錄中不會有任何擔保抵押記錄,如到期不能提供,則買受人有權要求退房,出賣人則應當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如出賣人不同意退房,或者同意退房但沒有同意之日起 日內使買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賣人都將因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而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條、 相關許可:用地規劃批准部門為: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施工許可部門: ,施工許可證: 開工證: .建築企業:總設計單位: ,建築師姓名: ,註冊建築師號碼: ,總施工單位: ,總監理單位: .第9條、 銷售許可:房屋銷售許可部門為: ,房屋銷售許可證: ;出賣人承諾已經依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可以提供、辦理並具備辦理銷售許可的全部檔案。

  第10條、 購買過程:出賣人承諾買受人希望購買的第 樓 戶已經與其他買受人簽訂了買賣合同,致使買受人的購買目的不能實現;如果買受人發現此套住的宅買賣合同晚於本買賣合同簽訂的日期,則視為受到出賣人的歧視,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承擔的違約償責任為:每平方米支付1000元違約金,或者總額不低於10萬元的補償款。

  第11條、 商品房標準:商品房將適用標準為: 作為本商品房的設計和建築標準。商品房驗收:由 負責驗收;由 負責進行質量評價。

  第2部分 廣告與樣品

  第12條、 銷售廣告:買受人根據出賣人於 年 月 日刊登在 報第 版的廣告,參考出賣人提供廣告(包括文字、圖片、音像資料、電子出版物、網路),與出賣人就購買商品房一事進行協商;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及周邊環境符合廣告所描述之內容,雙方就可預見的`內容進行約定,如雙方沒有在涉及房屋質量、裝修、周邊環境等細節作出說明時,則出賣人提供或釋出的廣告及宣傳品可作為證據,證明出賣人承諾提供房屋符合廣告宣傳品中文字及圖案的描述。

  第13條、 廣告內容:廣告平面圖中所列面積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套內使用面積,廣告中關於綠化園林的面積應當與房屋具有相同的比例;如實際情況與廣告數量誤差超過3%,如果此等誤差顯然不利於買受人,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條、 樣板間:考慮到目前出賣人制作的樣板間是促使買受人購買房屋的重要原因,出賣人承諾在未來向買受人提供房屋質量、面積與裝修標準不低於樣板間,對於足以影響質量的瑕疵,買受人可以選擇以下二種方式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1)、 兩倍賠償:出賣人根據質量導致的價格變化,以物品價格與安裝、重作價格的兩倍向買受人承擔違約責任,且在入住之日起一個月內支付;

  (2)、 解除合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條、 樣板間時間: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入住後三年內儲存樣板間,並且承諾在拆除樣板間時徵得買受人的同意,否則將向買受人支付5萬元賠償金。

  第3部分 房屋質量

  第16條、 質量原則:考慮到買受人支付的價款,買受人所購房屋各項驗收標準不僅要達到合格要求,還應當達到優良標準;出賣人不得僅以房屋質量合格來履行合同義務,而是在滿足基本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時還需要達到買受人的特別要求,並證明其各項驗收標準均達到優良等級。

  第17條、 建築施工:出賣人承諾全部建築材料均符合政府或者專業機構頒佈的標準要求,其施工方法亦根據政府相關規範進行,全部材料實驗結果及操作規範均可公開以備買受人的查閱。

  第18條、 防震減災:考慮到買受人所購房屋將可能在未來時間內長期使用,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提供樓房地震安全效能評價測試報告,以使買受人的安全在未來得到保障,否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9條、 牆體平直:房屋的牆體及平面均應當平直,傾斜角度不得大於0.1度,計算方法為:高度差/直線距離;不平直情況並不得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0條、 防水情況:房屋頂棚無水漬、廚房及廁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與地板結合處無漏水、滲水;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1條、 表面裂縫: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內部無任何裂縫,保溫層牆壁表面平整,瓷磚地板平整無鬆動、無爆裂、無間隙;出賣人保證房屋的沉降情況優於北京政府頒佈的最高要求,並對於可能發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勻沉降情況對質量產生的影響向買受人提供檢測及評估報告。如果雙方無法對是否是裂縫達成共識的,則雙方從樓內業主中隨機選擇3人,由這3人確定是否屬於裂縫、漏水、滲水、牆體平直等,此3人的觀點應當作為有效證據。出賣人有義務申請有關機構就此問題進行評價,如出賣人不予以申請,則視為存在裂縫,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

  第22條、 住宅壽命:出賣人承諾此住宅的安全使用壽命不低於70年,在30年內絕對不會產生主體質量問題,其質量足以抵抗八級地震所產生的不良影響;如果不能滿足此等條件,出賣人將以全部房款的兩倍向買受人進行賠償,如果造成買受人及其親屬受到傷害的,按除支付全部醫療救助費用以外,還應當支付50萬元賠償;如果造成造成買受人及其親屬死亡的,則向死者親屬支付300萬元賠償金。

  第23條、 檔案:考慮到房屋質量將在未來相當的時間內對買受人的安全與收益要求有巨大影響,而提供完全的質量檔案是出賣人不可推卸的責任與義務,為充分保證買受人的知情權,出賣人除提交竣工驗收備案表以外,還應當向買受人提效如下檔案:

  (1)、 施工單位的竣工報告;

  (2)、 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價報告;

  (3)、 勘察單位質量檢查報告;

  (4)、 規劃部門出具的認可檔案;

  (5)、 衛生部門出具的水質檢驗合格檔案;

  (6)、 環保部門出具的認可檔案;

  (7)、 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驗收合格檔案;

  (8)、 電梯工程監督報告;

  (9)、 施工單位簽署的質量保修書;

  (10)、 抗震評估機會出具的地震安全效能評價報告;

  第24條、 檔案交付:

  (1)、 全部質量檔案上述檔案應當於入住前交付給買受人,沒有上述檔案不視為交房;即使買受人入住,仍有權出賣人每日承擔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 如無法按時交付上述檔案,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5條、 質量標準:商品房設計質量不應低於各級政府有關機構頒佈的最有利於買受人的標準,本合同最後所列明的各項規範及標準均為出賣人應當遵守的強制性標準,即出賣人所提供的房屋質量不得低於各項規範的要求;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並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6條、 質量證明:考慮到出賣人的優勢地位,出賣人在房屋交付時應當向買受人提供證明其質量合格的申報手續及質量評價報告;當買受人對此報告提出異議時,出賣人應當證明這種異議不成立;出賣人不能證明的則視為存有質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視為交房。

  第27條、 質量評價:出賣人在交付商品房前應當提供質量評價報告;買受人有權查驗與商品房質量相關的全部檔案,有權委託相關機構對商品房質量進行重新評價,此等機構可能並非在國內註冊或登記;如出賣人拒絕提供檔案,或者在買受人申請重新質量評價時拒絕進行協助,則視為房屋質量不符合規定而不能交房;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4部分 戶型空間

  第28條、 商品房戶型: 室 廳 衛 浴 廁 廚,本商品房使用率為: ;房屋層高: 毫米;室內淨高: 毫米;立面圖中所列尺寸如無特別說明均為淨高度。

  第29條、 起居室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0條、 書房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1條、 臥室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2條、 衛生間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3條、 廚房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4條、 陽臺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5條、 過道尺寸: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套內樓梯: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36條、 重要門窗:長度: 寬度: 高度: 下沿距地面: (毫米);

  第37條、 貯藏空間:長度: 寬度: 高度: 其他: (毫米);

  第5部分 房屋面積

  第38條、 建築面積:

  (1)、 文字定義:商品房銷售的建築面積為套內建築面積與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

  (2)、 總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陽臺建築面積: 平方米,另室內牆體面積為: 平方米……

  第39條、 建築面積變化:

  (1)、 面積範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後,面積在 至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 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大於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餘價款,並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3)、 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小於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建築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並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當此面積小於 ,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 面積費用:鑑於目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面積所適用的契稅為2%,如果因為出賣人的原因使面積擴大,導致買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來稅率更高的稅費,因此而多支付的稅費,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同時有權不支付由於面積擴大所引起的各種費用(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用等)的增加,必須支付的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保留退房的權利。

  第40條、 分攤的公用面積:

  (1)、 文字定義:可分攤的公用面積是指與商品房在同一幢樓內且為本樓提供公共服務的建築面積。

  (2)、 基本原則:此部分僅存在於與本樓內部並與本樓建築結構中存有相連結的部分並且僅向本樓居住者提供非營利性服務,不符合此條件的建築不得計入公攤面積。

  (3)、 分攤構成:公共門廳、電(樓)梯前廳、電梯井、電梯間、電梯機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僅為本樓服務的其他裝置間;套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面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4)、 面積核實:因分攤的公用面積涉及範圍大、操作過程複雜,使買受人無法核對及查實,可能給合同一方提供欺詐機會;為保證交易的公平性,出賣人根據《房產測量規範》和《房產圖圖式》提供公攤面積的構成與尺寸,以使買受人可以根據自有的條件對面積進行核對。

  第41條、 套內建築面積:

  (1)、 文字定義:套內建築面積為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和陽臺建築面積三者之和。

  (2)、 面積範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套內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後,面積在 至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3)、 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大於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餘價款,並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4)、 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築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小於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套內建築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並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5)、 比例增加:交房後,套內建築面積、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發生增加的,應當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築面積增加的比例大於套內建築面積增加比例的,買受人無須為任何增加的面積支付費用。

  (6)、 比例減小:交房後,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減少的,應當按相同比例減少;建築面積減少的比例小於套內建築面積減少的比例的,出賣人應當按照最有益於買受人的原則退款,包括要求出賣人退還全部房款或面積變化應退的房款,買受人有權選擇諸多退款方案中的一個。

  第42條、 套內使用面積:

  (1)、 文字定義:套內使用面積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間(如臥室、起居室等)牆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

  (2)、 面積構成:臥室面積: 平方米、書房面積 平方米,客廳面積: 平方米、衛生間面積各為: 平方米;面積的數字以出賣人現有的平面圖紙為標準。

  第43條、 使用面積變化:

  (1)、 面積範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後,面積在 至 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 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大於 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餘價款,並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3)、 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小於 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使用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並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第44條、 露臺面積:鑑於露臺面積並不計算在買受人購買面積之中,出賣人將面積為: 平方米的露臺之使用權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在使用過程中無須支付物業管理費;如出賣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機構阻礙買受人使用此部分面積,則出賣人應當根據平均房價的三倍與按露臺總使用面積計算應當退還給買受人的費用。

  第45條、 面積測量:房屋分攤的公用部分、面積及全部長度尺寸應當註明,經過測量的應當提供符合《房產測量規範》和《房產圖圖式》的測量報告,使買受人有權可以獲得精確的詳細內容。

  第46條、 測量機構:測量機構應當是取得中央政府機構測繪專業管理機構頒發的測量資格的機構,測量義務不得委託給他人;沒有專業資格的機構測量的資料無效,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房款。

  第47條、 面積核實:買受人有權根據測量報告對任何一個尺寸進行核實,此等核實無需複雜的測量工具,僅憑於任意一個市場上購買的米尺等測量工具即可進行測量;買受人有權在入住前或入住後對室內全部長度、寬度、高度尺寸進行測量;如果需要對全樓進行測量的,出賣人有義務向買受人提供與本樓相關的圖紙,買受人也可以召集樓內其他業主共同進行測量。

  第48條、 測量爭議:買受人入住前有權聘請有資質的機構入戶進行測量,如果測量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測量結果有差異,則雙方有權提請法院或者有關機構進行最終決定,在此以前買受人有權先行入住,並且根據最有益於買受人測量的結果支付相關費用。

  第49條、 通知到場:當買受人對公共面積進行測量時,如果發現出賣人提供的尺寸與事實不符,則可以通知出賣人到場進行共同測量,此等通知可以透過電話、普通訊函或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或者傳真,出賣人得知通知後應當到場;拒不到場的,買受人即可自行進行測量。

  第50條、 違約條件:買受人以約定方法得到的任一個尺寸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圖紙不符,則視為出賣人提供的公攤面積不合法,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公攤面積的費用;出賣人不得以此為理由拒絕交付房屋,並仍應及時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第51條、 違約責任:當出現上述違約條件後,出賣人應當在3日內雙倍退還公攤面積的價款作為違約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則每天應當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部分 建築裝置

  第52條、 用水供應: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供水,水源由市政機構提供,壓力為 .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熱水,溫度為 ;價格 .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3條、 排水設施:出賣人在入住時保證買受人室內的排水設施可以使用。室內排水共有地漏 個,分佈在衛生間、廚房等。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按日到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54條、 管道密封: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管道壓力測試資料,並保證管道不會出現任何洩露;如果室內發生液體或氣體洩露,導致買受人的裝飾裝修傢俱損壞的,如果買受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責任,則出賣人應當以5倍裝修傢俱款額或者每人每日500元作為賠償,以補償買受人在選擇裝修企業、設計施工所支付的費用與耗費的時間。如液體或氣體的洩露給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則出賣人應當同時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

  第55條、 管線安裝:出賣人承諾不在商品房內通行任何公用管線。所謂公用管線是指管線內的物、氣體不直接從此管內進入到買受人室內且供買受人單獨使用;如有透過,則視為合同的變更,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任何費用,並有權要求出賣人進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視為商品房仍末交付;不能修改的,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6條、 電梯使用:本單元共有電梯 部且不得少於兩部,型號為 ,額定載重量不得低於1000公斤,每部電梯服務住戶數量不得超過50戶,電梯終生保修,買受人可以24小時使用電梯,並可以到達商品房所處層樓,等待時間不得超過3(或18)分鐘。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7條、 電梯安全:電梯安全的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當因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因乘坐電梯受到傷害,受害人及相關權利人有權要求出賣人同時承擔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第58條、 消防設施:出賣人提供的消防設施為: ;並在交房時取得消防機構的認可;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部分 電氣部分

  第59條、 電力供應:出賣人承諾以符合市政要求的民用電標準提供電力供應,並承諾絕對不以施工用電向買受人提供電力供應;所提供的電力負荷 KVA,計費裝置為 ,插座位置 ,數量 ,供電平面圖 ,可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0條、 通訊設施:線路數量 條,出口位置:見圖紙,使用時間為: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1條、 其他線路:有線電視資料線至少一條,出口位置在: ,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部分 供暖與燃氣

  第62條、 供暖裝置:供暖裝置名稱 型號為: 生產企業: :適用標準: .安全使用時間20年,出賣人保證燃氣裝置的安全性,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產品質量責任;在產品質量爭議時由出賣人承擔質量無瑕疵的證明責任。

  第63條、 技術指標:在封閉狀態下的室溫不低於20度時每個月用氣量不高於300立方米,溫度: 溼度: 暖氣片數量 .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4條、 暖氣計費:暖氣價格不高於政府規定的標準,計費方式 及價格 每月每平方米。

  第65條、 使用時間: 出賣人承諾應當於 年 月 日開通暖氣供應。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第66條、 燃氣品質:燃氣裝置: 計量裝置: 計費方式及價格: ;燃氣安全裝置為 .第67條、 使用時間:燃氣交付使用時間為 年 月 日 ,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按日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

  第9部分 裝修標準

  第68條、 室內裝修標準:室內經過裝修不得低於或者超過下述標準《人造板及其製品中甲醛釋放限量》、《溶劑型木器塗料中有害物質限量》、《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木傢俱中有害物質限量》、《桌布中有害物質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質限量》、《地毯、地毯襯墊及地毯用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釋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劑釋放限量》、《建築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標準。

  第69條、 施工標準與做法:

  (1)、 廳:地面_____,牆面_____,天棚_____,門窗_____,其他_____;

  (2)、 房:地面_____,牆面_____,天棚_____,門窗_____,其他_____;

  (3)、 廚:地面_____,牆面_____,天棚_____,門窗_____,其他_____;

  (4)、 衛:地面_____,牆面_____,天棚_____,門窗_____,其他_____;

  (5)、 其他:地面_____,牆面_____,天棚_____,門窗_____,其他_____;

  (6)、 前款沒有說明的,由作為本合同附件的《裝修施工圖》確定。

  第70條、 裝修材料:出賣人提供的材料和裝置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和有中文標識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築裝飾裝修材料和裝置。 出賣人提供的材料和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環保標準,包括但不限於完工後的室內空氣質量,輻射、照明和噪音強度等指標,使買受人達到安全居注生活的目的。 出賣人違反前兩款規定的,應當立即更換和重做,更換後的材料和裝置不再收費,原工期不變。

  第71條、 材料價格 : 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裝置見作為本合同附件的《主要材料報價單》、作為本合同附件的《輔助材料報價單》,出賣人的人工費見作為本合同附件的《人工費報價單》; 出賣人應在《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中註明材料和裝置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廠址、品牌、型號、規格、等級、價格和數量……

  第72條、 裝修價款:該房屋工程總價款為_____元,其中材料費_____元、人工費_____元、管理費_____元、設計費_____元、垃圾清運費_____元、稅金_____元、其他費用_____元。工程總價款是各分項價款的總和。前款所述的總價款和分項價款是出賣人的預算價格。結算價格超出預算價格的,買受人按預算價格支付工程總價款;結算價格低於預算價格的,買受人按結算價格支付工程總價款。出賣人對材料費、人工費、管理費、設計費、垃圾清運費的報價,不得超過本合同簽訂時該費用的市場平均價格;出賣人在本合同中的報價超過市場平均價格的,按市場平均價格結算;雙方對前款所述的市場平均價格有異議的,可以委託價格評估部門評估,價格評估部門的評估結論,雙方應當接受。

  第73條、 瑕疵補救:出賣人提供並已經使用的材料和裝置與《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的規定不符的,買受人有權選擇以下列方式之一處理,出賣人應當接受:

  (1)、 買受人同意繼續使用的,出賣人免收該材料和裝置的費用;

  (2)、 買受人不同意繼續使用的,出賣人應當根據《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的規定更換和重做,更換後的材料和裝置費減半收取,原工期不變。

  (3)、 玻璃幕牆:考慮到玻璃幕牆可能對室內外環境產生不良影響,出賣人承諾未經過買受人同意,不使用玻璃幕牆,否則買受人有權解除買賣合同,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的,則出賣人按總房價的千分之一每日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74條、 品質保證:出賣人承諾裝修時將向買受人提供材料表與設計圖,如果沒有材料的詳細規格,則雙方認為由買受人將有權選擇最高品質的產品,而計價則由最低計價,例如:雙方如果沒有就門進行約定,則由買受人選擇價值5000元的門,則在最終結算時只能按1000元計價,由出賣人做為對買受人的賠償。

  第75條、 裝修變更:買受人變更施工內容的,出賣人應當同意。工期、總價款、《主要材料報價單》和《輔助材料報價單》的內容相應變化的,經買受人書面確認後生效。

  第76條、 違約責任:裝修交付使用時間為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交付時間要求並符合前述質量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0部分 室內環境

  第77條、 健康保證:考慮到房屋室內外的各項裝置及設施將對買受人的健康產生長久的影響,因此出賣人承諾與本房屋的全部設計條件均依據政府的要求進行設計;如果存有可能導致疾病傳播的設計缺陷;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8條、 日照時間:考慮到採光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房屋全年在日照時間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戶能夠接受的滿窗日照時間為6小時,由出賣人提供具體資料;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9條、 自然通風:考慮到室內通風涉及買受人的安全,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其自然通風效能不低於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資料;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0條、 室內保溫:考慮到房屋保溫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室內保溫不低於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資料;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1條、 房屋隔熱:考慮到房屋隔熱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外牆隔熱不低於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資料;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2條、 噪聲隔音:考慮到室內噪聲隔音將對買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牆體隔聲情況不低於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資料;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3條、 電磁輻射:考慮到室內外電磁輻射可能嚴重影響買受人的身體健康,出賣人承諾不低於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資料;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1部分 室外環境與綠化

  第84條、 周邊建築:本商品房周圍 米外無其他建築物,從本商品房各窗戶、門及門外50米內沒有公共垃圾處理場所、汙水處理站、供變電站、公共停車嘗有軌交通工具等其他設施。出賣人與本商品房相連的建築物中沒有任何飯店餐飲設施、洗浴場所等其他可能聲生油汙、躁音等汙染的設施,以免使買受人的居住環境受到不良影響。

  第85條、 採光保障:出賣人應當知道在本樓房與其南側的建築物之間的距離,並承諾此距離絕對不會影響買受人所購房屋的採光;其間距係數不得小於1.8,以保證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室內的能夠直接被陽光所照射。

  第86條、 環境綠化:本商品房 米範圍內不可能再建設任何非綠化設施,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於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7條、 綠地定義:所謂綠地是處於房屋以外,種植於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於50釐米,可以包括楊樹、柳樹、槐樹、梧桐,其目的在於給買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適感覺,並且能夠產生隔音、清潔空氣的作用,綠化植物壽命不應低於10年。

  第88條、 綠地面積:考慮到綠地面積將對買受人生活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本社群綠地面積為: 平方米,綠化率不應低於北京市標準,交付時綠化率的計算方法為地面綠地面積與總建築面積之比,房屋交付時本社群的綠化率不低於30%,交付使用時間: 年 月 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9條、 氣味條款: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後,不會聞到任何異味;室內在任何條件下均不會出現異味。雙方對是否是異味有爭議的,可以隨機選擇3人進行評價,以多數人的意見作為最終結果;此三人的決定如果未被執行,其決定應當在訴訟中作為決定性證據。

  第90條、 環保噪聲: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後,白天來自室外的聲音不高於60分貝,夜晚不高於50分貝,室內原有裝置不會產生任何聲音。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91條、 電磁輻射:出賣人承諾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內及本商品房樓上建造或允許他人建造任何電磁發射裝置,包括尋呼臺發射臺、行動電話發射臺、廣播電視轉發臺或其他有輻射的裝置;如果有此設施,無論是否影響人體健康,買受人均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出賣人將承擔違約責任。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買受人暫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2部分 社群及設施

  第92條、 社群名稱:本商品房所屬社群經政府地名管理機構確定為: ,本小區屬於政府管理機構認可的合法社群。考慮到社群名稱的穩定性有利於買受人購買房屋的增值,因此出賣人承諾將在未來時間內始終使用的名稱為 ;如此名稱發生變化,出賣人承諾將賠償給買受人總房價百分之三,作為因名稱變更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賠償。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