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房屋買賣合同範文合集7篇

【精華】房屋買賣合同範文合集7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房屋買賣合同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房屋買賣合同 篇1

  甲方;

  已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1、甲方自願將坐落在xx村興林路七巷1——9號(建築面積壹佰伍拾壹平方米,二層,雜房面積約貳拾平方米)房地產出賣給乙方(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94)第01033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95)003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95)13號)。四界以證號上所標為準。

  2、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00元)。付款方式,雙方簽定合同時一次性付清。

  3、甲方保證該房屋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該房屋未辦房產證手續,如乙方要辦理手續,新產生的有關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屋過戶手續。

  4、甲方應在20xx年12月30日前將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爭議,交付該房時,甲方不得損壞該房屋的結構。

  5、合同簽定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應向對方支付陸萬元違約金。

  6、本房屋買賣合同書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執筆人:在場人:

  年月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2

  1、本合同文字為示範文字,也可以作為簽約使用文字,

  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

  。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諮詢。

  2、本合同所稱商品房是指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並出售的房屋。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字中相關條款後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貨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字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字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本合同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

  5、對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新增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買賣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6、在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應當由出賣人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檔案。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聯絡電話:_____

  郵政編碼: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

  地址: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__

  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字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第一條專案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於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的地塊的 土地使用權。

  1、本合同文字為示範文字,也可作為簽約使用文字,商品房買賣合同樣本。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諮詢。

  2、本合同所稱商品房是指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並出售的房屋。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字中相關條款後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字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字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本合同文字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

  5、對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新增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 】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買賣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6、在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應當由出賣人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檔案。

  7、本合同條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房屋買賣合同 篇3

  房屋買賣合同作為一種特殊的買賣合同,它是指出賣人將房屋交付並轉移所有權與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房屋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徵既有買賣合同的一般特徵,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徵。

  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範本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買房:(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甲方所售房屋位於______,房屋佔地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院子佔地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房屋為___樓,一樓為___個門面,2、3樓為套房,中間有樓梯間,房屋總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一樓門面為框架結構,二、三樓住房為磚混凝結構,二、三樓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萬元整(¥______)。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簽訂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特別約定

  1、因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集體土地上建築。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戶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積極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如乙方所購房屋以後可以辦理房產證時,甲方應予以積極配合,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第五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 今後如房屋重建,甲方應承認乙方的住房面積。如國家徵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積極配合。

  第七條 本合同簽訂之後,房價漲落,買賣雙方不得反悔。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附二、三樓平面圖。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簽印):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印):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4

  甲方:(房屋賣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房屋買方)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就甲方所有的房屋一套(以下簡稱“房屋”)賣給乙方,本著平等互利、公平交易原則達成以下合同:

  一、房屋情況

  房屋坐落於涪陵區 路 號 棟 單元,建築面積 平方米。此房屋在本次房屋買賣前系甲方所有,在本次房屋買賣前此房屋所有費用(包括房屋集資款或購房款、所產生的稅費、水電氣搭戶費、大修基金等)由甲方承擔,或由乙方在交易款中扣除代為交納。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抵押、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二、本房屋價款元(大寫:元整)。在簽訂本合同之日由乙方付款元(大寫:元整),餘款 元(大寫:元整)在甲方本房屋房產證過戶給乙方二日內付清。此次房屋買賣產權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付款以甲方收據或銀行轉賬憑據為憑。

  三、簽訂本合同乙方第一次付款之日,甲方應向乙方交付本房屋的鑰匙、甲方購房合同、甲方交納房款憑據及相關票據資料等。

  四、本房屋產權證辦理兩年後(隨國家相關政策及時調整),甲方應在一個月內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本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如甲方有意推諉或超出一個月視為甲方違約,乙方可提出退房,甲方應按違約時房屋市價、裝修費用、傢俱電器和違約金 元(大寫:元整)賠償給乙方;如乙方在辦理產權過戶二日(48小時內)不能付清餘款,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可收回房屋所有權另行處置,房屋裝修損失和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如遇國家政策調整,發生不可逆轉的情況至本房屋不能過戶到乙方名下,乙方承擔相關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

  六、如在過戶前甲乙雙方當事人發生意外,至使其不能履行或償失履行能力,可由其繼承人或代理人繼續執行本合同。

  七、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司法公證處留存一份,雙方簽字和司法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5

  賣 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 方: (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 (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對產權的宣告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區(縣) 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字第____________號。甲方為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甲方對買賣權的宣告

  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由於違反國家及北京市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第三條 乙方對購買權的宣告

  乙方願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並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籤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 房屋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築平方米人民幣 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一) 無須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北京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於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剩餘90%房款。

  (二) 銀行貸款

  1、 乙方應在簽訂《北京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於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 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期房款。 3、 銀行貸款部分房款按銀行規定由銀行直接支付。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 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五條款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0。4‰作為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3。 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後3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 房屋交付 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 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等;

  2) 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 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4) 其它: 。

  第八條 關於產權辦理的約定

  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應向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並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 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辦理過程當中由丙方先行墊付,在物業交驗時提供相應票據。

  第九條 有關爭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生效說明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所在區(縣)交易所留存一份,見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經辦人: 電 話:

  乙 方: 經辦人: 電 話:

  丙 方:

  ____年__月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6

  【案情】

  20xx年6月15日,原告程某、被告魏某及河南某置業有限公司三方簽訂了一份房屋買賣合同,主要約定:被告自願將其位於鄭州市金水區的一套房屋出售給原告,房屋價款 200 萬元,房屋產權過戶的相關費用由原告承擔;原告付定金 50 萬元,定金交付一週後交接該房屋,餘下房款在辦理過戶手續的當日向被告一次性付清;被告辦理房產證的費用由被告負擔,待被告房產證辦理下發後一個月內由三方共同到房管局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如被告違約除退還定金外另付違約金 100 萬元。合同簽訂當天20xx年6月15日,原告向被告交付定金 50 萬元,一週內,被告將其位於金水區的這套房屋鑰匙交付原告,並辦理了該房屋室內物品的交接手續,原告開始使用該房屋。20xx年8月6日,河南某置業有限公司為被告魏某辦好了該房屋產權證,但被告一直沒有領取。原告經查詢得知被告的房產證已辦妥,即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履行合同,支付違約金。

  另查明:被告出賣的房屋是其於20xx年4月向河南某置業有限公司購買,房屋價款 100 萬元。被告於20xx年7月23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與原告的買賣合同無效。

  【評析】

  一、 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效力。

  被告出賣的位於金水區的房屋是被告於20xx年4月向河南某置業有限公司購買,房屋價款 100 萬元。在未取得房產證的情況下,被

  告於20xx年6月15日,以 200 萬元賣給原告。20xx年8月6日,河南某置業有限公司為被告辦好了該房屋產權證,但被告一直沒有領取。被告於20xx年7月23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與原告的買賣合同無效。

  原告與被告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均知道該房屋是被告從河南某置業有限公司購買的商品房,當時,該房屋產權證正在辦理之中,被告對於其是否能按約定取得房產證,從而最終實現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目的是明知且能夠完成的,原告在交付被告 50 萬元定金後取得了該房屋的實際使用權,原、被告之間存在真實交易的商品房買賣關係。雖然原、被告在簽訂合同時被告尚未取得房屋產權證書,但原告起訴前該房產證已辦理完畢,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的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被告在被起訴前已經具備辦理登記領取房產證的條件,故該合同為有效合同。

  二、 被告的行為是否構成違約。

  雙方簽訂的合同為有效合同,當事人在合同簽訂後交接了房屋,已實際上履行了合同,根據本案涉及房屋的具體情況,辦理該房屋的過戶手續也不存在法律和事實上的困難。也就是說,在不存在任何一方故意違約的情況下,合同是能夠得到全面履行的。而在合同簽訂後,房產證辦理下發前,被告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與原告的房屋買賣合同

  無效,被告的這種行為在客觀上雖然是一種行使自己合法民事權利的行為,但在主觀上是想達到拒絕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非法目的,可以認定其行為是一種違約行為,應當向原告支付違約金。

  三、 賠償數額的確定。

  1、原告與被告在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被告須保證該房屋權屬無爭議。

  2、雙方須保證該房屋在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前結構無拆改或拆改得到相關管理部門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證件,若因此影響過戶,後果由責任方負責。

  3、任何一方拒絕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發生本條1、2、3違約責任,均有違約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實際成交價款的 10% 作為違約金,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數額的,責任方應據實賠償。

  8、被告辦理房產證的費用由被告負擔,待被告房產證辦理下發後,一個月內原告、被告及中介公司共同到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如被告違約除退還定金外另付違約金 100 萬元,如原告違約定金不再退還。

  該合同為格式合同,關於違約金的約定,合同第3條與第8條有相沖突的地方,但第8條是作為其他特殊約定寫在合同上的,專門就房產過戶的問題進行的約定,因此,因被告未為原告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的違約數額確定應以第8條為準。在該違約金 100 萬元的範圍內原告主張 20 萬元違約金應予支援。

房屋買賣合同 篇7

  出賣方:_____ 買受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絡電話: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絡電話: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位於第_____層,共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 _____%(不包括 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 _____%(包括 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

  房地產轉讓批准檔案號為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 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為( 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 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 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個月內按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個月,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 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方(簽章): 買受方(簽章):

  出賣方代理人(簽章): 買受方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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