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2年勞動合同標準版(通用10篇)

北京2022年勞動合同標準版(通用10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北京2022年勞動合同標準版(通用10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北京勞動合同標準版1

  釋出部門:___________局

  釋出文號:___________號

  各區、縣勞動局,各局、總公司(企業集團)勞動處,計劃單列企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___________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若干規定》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我們制定了《___________市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細則》,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___________市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細則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___________市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細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和《___________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若干規定》(___________市人民政府___________年第___________號令,以下簡稱《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第一條用人單位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時,應制定實施方案,包括起草勞動合同書、實施辦法及有關規章制度等,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第二條企業廠長(經理)應與聘用部門簽訂勞動合同。實行公司制的企業廠長(經理)和有關經營管理人員與董事會簽訂勞動合同。企業法定代表人代表企業與其他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第三條精神病患者,經專科醫院確診無行為能力期間,以及出國人員在約定的期限內和正在服兵役的人員,暫緩簽訂勞動合同,維持原勞動關係。

  第四條勞動者連續工齡十年以上(含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用人單位初次簽訂勞動合同時,勞動者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

  第五條用人單位被兼併、合併、分立後,勞動者在原單位工作的時間,視作在同一單位工作時間,與現單位的工作時間合併計算。

  第六條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及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分配工作,本人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上述人員初次參加工作並已簽訂了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要求籤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變更勞動合同期限。

  第七條用人單位出資培訓、進修(包括出國培訓、進修)和(接)收的人員,按有關規定簽訂的服務合同或其它協議,只要未到期仍然有效。其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不得短於服務合同或其它協議尚未履行的期限。

  第八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還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或《聘任協議書》,約定其崗位(工種)、工作數量、質量標準和勞動報酬等。勞動者因患病等原因長期脫離生產(工作)崗位的,應簽訂《專項協議書》,約定其在特定條件下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勞動合同中約定的權利和義務暫時中止執行。各項《協議書》是勞動合同的附件。

  第九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第十條為避免出現無效勞動合同,提倡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初次簽訂勞動合同時,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合同鑑證部門予以鑑證。

  第十一條簽訂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及規章發生變化,應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當事人有一方不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

  2、完成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的;

  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中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4、勞動者離休、退休、退職及死亡的。

  第十三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已簽訂了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規定》釋出之日,勞動合同尚未解除的,勞動者在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前符合本《細則》第四條規定條件的,勞動者要求改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同人單位應當變更勞動合同期限。

  第十四條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不得依據《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關聯法規:

  第十五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不得依據《勞動法》第二十六條、條二十七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2、復員、轉業退伍軍人,退伍後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3、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關聯法規: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中有關工資、保險、福利等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得收取或約定各種形式的抵押金;經濟合同、承包合同不得代替勞動合同。

  第十八條用人單位或勞動者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賠償以及醫療期問題,按勞動部和___________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企業工會組織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完善,管理基礎較好,職工和企業有進行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要求的,可按有關規定簽訂集體合同。

  第二十條自《規定》釋出之日起,___________市勞動局、___________市人事局《關於企業全員勞動合同制試行辦法》(京勞企發字[1990]327號)、《<關於企業全員勞動合同制試行辦法>的補充意見》(京勞企發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同時廢止。

  第二十一條本《細則》由市勞動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釋出部門:___________局

  釋出文號:___________號

  北京勞動合同標準版2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註冊地址_______經營地址_______

  第二條乙方_______性別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工時制度。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七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每月_______元或按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元。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元或按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濟南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濟南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十九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一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濟南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勞動合同標準版3

  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_

  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

  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因防治工業汙染源搬遷的;

  (三)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

  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髮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證機關(蓋章)_________簽證員(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勞動合同標準版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經營地址:

  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該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現經雙方友好協商,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該勞動合同,雙方之前的勞動關係終止。

  第二條:乙方完成以下工作交接手續後,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

  1、交接程式及內容:

  (1)乙方已經受理的業務尚未完成的內容應當交接給甲方工作人員。

  (2)乙方整理好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和遺留問題要寫出書面

  (3)編制移交清單,列明移交的資料和物品等內容,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4)以上交接工作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內完成。

  2、乙方及時完整的進行工作交接後,甲方按勞動合同法第50條第二款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乙方未在以上時間內交接工作導致甲方受到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損失。

  甲方(簽章):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勞動合同標準版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承擔任務,擔任______________工種。乙方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勞動(工作)條件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略)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併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斑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略)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_%,乙方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__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第七條

  1、第2款第(2)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________年(滿半年不滿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計算)發給乙方1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的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________年發給相當於乙方標準工資1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2、甲方參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待業保險機構繳納待業保險基金,乙方待業期間可享受特業保險待遇。

  3、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於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5、乙方為女職工,期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6、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是:(略)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停產、調整年產任務,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頻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略)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九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2、甲方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補貼專案,每月應發給乙方共計__________;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後,乙方應為甲方服務________年。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______元;

  第十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是:

  第十一條爭議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等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X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甲方: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簽章)法定代表人:(蓋章)(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鑑證機關:____________(蓋章)合同鑑證人:________________(簽章)合同鑑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勞動合同標準版6

  甲方:

  乙方:

  為充分調動和發揮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確保崗位工作任務和各項業績指標的達成,根據甲乙雙方自願的原則,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聘任乙方從事 部 崗位的工作。

  聘任期自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有權根據企業經營狀況及經營目標與計劃制定績效考核方案。

  2.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績效進行考評,並依據考評結果對乙方進行相關人事調整,包括:

  1) 核發乙方績效工資;

  2) 調整乙方薪酬,包括調整薪資結構、加薪、降薪等;

  3) 兌現獎懲,包括表彰、獎勵、處罰、通告等;

  4) 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包括晉升、調崗、降職等;

  5) 調整勞動合同關係,包括續聘、終止、解聘等。

  3. 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

  4. 甲方有義務創造條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術水平;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認同並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乙方確認對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該崗位工作職責已充分了解,並能正確履行權利與義務。(附:《崗位說明書》)

  2. 乙方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制度,該崗位的崗位工資(含績效工資),試用期為 (大寫: ),轉正後為 (大寫: );

  3. 乙方享有參加與本崗位工作密切相關的業務培訓、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4. 乙方有義務服從甲方的經營組織管理,遵守公司規定和勞動紀律,員工手則,盡職盡責,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5. 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商業秘密、恪守職業道德;

  6. 乙方有義務自覺提高工作技能,提升專業技術水平,參與甲方的各項工作培訓;

  第四條 當乙方工作崗位調整時,本協議自動失效。

  第五條 本協議為甲乙雙方勞動聘用合同的附件,本協議的修訂、變更即視同為勞動聘用合同的修訂、變更。本協議中的條款如與勞動聘用合同有悖,均以勞動聘用合同的約定為準,且本協議條款的失效、無效均不影響甲乙雙方勞動聘用合同的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北京勞動合同標準版7

  甲方(企業):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 部門: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在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的勞動合同的基礎上續簽勞動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並對原勞動合同的部分內容修改如下,其他約定按原勞動合同履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與原勞動合同一同儲存.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確認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收到本協議文字。

  簽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勞動合同標準版8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生產)需要,聘用乙方為企業試用職工,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一、試用期為3個月,自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試用期 元。可分下列情況:

  1、試用期表現突出,經考核後可提前轉正;

  2、試用期滿如果能力尚不能勝任,將根據實際情況延長試用期;

  3、試用期間如因品行不良,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無故曠工者,將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4、試用期間,試用人員如因個人原因或其它原因決定解除試用關係的,可自由提出辭職在甲方找到員工頂崗後方可離職並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5、試用期前因任一方原因解除試用關係甲方將根據以下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二、乙方在甲方從事務,試用期工資為元,試用期間暫不享受正式員工的保險福利。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安全生產,勞動紀律等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完成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

  四、合同期內,未經對方同意或無正當理由,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勞動合同。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乙方因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應提前半個月通知甲方,否則按違約處理。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帶任何人進入廠區和住宿區;

  2、乙方在保守公司商業秘密的義務,應嚴格遵守“保密協議”;

  3、在合同期內,甲方提供乙方住房,但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負,包括水、電、燃氣、電話等費用,乙方有義務保護好住房內的一切用具,如有損壞,由乙方賠償。

  六、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論,任何一方均可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七、本合同雙方嚴格履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北京勞動合同標準版9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廣告銷售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佛山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實行每週5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

  四、勞動報酬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

  五、績效工資

  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連續3個月未達成甲方業績考核方案,或者乙方嚴重失職,給甲方造成10000元以上損失。

  七、其他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絡。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透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乙方簽名:

  公章

  本合同訂立與20xx年x月x日

  北京勞動合同標準版10

  甲方:_____

  性質:_____

  地址:_____

  乙方:_____

  性別:_____

  出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

  性別:_____

  民族:_____

  文化程度:_____

  籍貫: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3月。

  二、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崗位工作,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乙方應服從甲方所安排的工種、崗位,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工作任務和責任制度要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3、乙方的工作任務為: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為使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乙方在工作中要遵守有關操作規程,愛護甲方的財產。

  四、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每月支付一次。其支付時間為:次月中旬或下旬。

  2、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的標準:基礎工資/月、績效每月考

  五、勞動紀律

  1、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管理制度。

  2、乙方應遵守職業道德,不得損害甲方或業主利益,不得洩露甲方的商業秘密。

  六、教育與培訓

  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職業教育與就業准入的有關規定以及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為勞動者提供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較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甲方按照勞動法第二十六條、二十七條的規定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按法律的規定辦理。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4、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甲方應當在期限屆滿30日前就終止或續訂的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於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2、乙方在合同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的,乙方如若違反本合同,需無條件向甲方支付違約賠償金。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經濟損失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勞動爭議處理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十一、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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