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勞動合同(精選15篇)

2022年勞動合同(精選15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22年勞動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2022年勞動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僱用乙方為本店員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30天。

  二、乙方在甲方指派地區(全國範圍內),從事門店營業員崗位。

  三、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四、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安全勞動、職業道德及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五、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六、甲方實行每日八小時,每月休息四天的工作制度。乙方由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適度加班時間。

  七、甲方每月按時給乙方發放薪資,日期為______日左右。

  八、甲方應根據生產經營情況及乙方的技術水平、服務技能逐步提高乙方的薪資水平。

  九、甲方支付乙方崗位基本工資 400元,三金補助400元。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如有薪資調整或變化,則調整後按新標準執行。

  十、下列情況,雙方有權終止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

  2、乙方在工作期間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3、乙方洩露店內機密

  4、甲方可按照《員工守則》之規定辭退乙方

  十一、乙方在合同期內離職,需提前5天以上書面申請甲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

  十二、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再法定申述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部門申請仲裁。

  十三、本合同自簽定日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2022年勞動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性別: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

  在京暫住地:_________________

  外埠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法規、規章,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於乙方被派遣之日起生效,於本次派遣活動結束之日終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方式

  乙方同意在甲方的安排下從事家政服務工作。

  乙方的工作方式:

  1.全日制家政服務;

  2.計時家政服務。

  乙方的服務專案:

  1.一般家務;

  2.孕、產婦護理;

  3.嬰幼兒護理,

  4.老人護理;

  5一家庭病人護理;

  6.醫院病人護理;

  7.寵物養護;

  8.其他(可填寫多項)。

  第三條【工時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

  第四條【知情權

  甲方在派遣乙方工作前,應向乙方告知使用者情況和服務要求等有關內容,並徵得乙方同意。

  第五條【崗前培訓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訓。

  第六條【勞動條件

  甲方應與使用者協商確定保證乙方休息時間和人身安全的勞動條件,並保證使用者尊重乙方的人格尊嚴及勞動。

  第七條【工資標準

  乙方的工資標準:

  1.乙方工資標準為_元/月或_元/小時;

  2.乙方工資標準由甲方、乙方與使用者協商確定,但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時服務的,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3.甲乙雙方就工資標準的其他約定。

  第八條【工資支付方式、時間

  乙方的工資支付方式為:

  1.甲方每月_日前以貨幣形式將工資支付給乙方。

  2.甲方委託使用者每月_日前以貨幣形式將工資支付給乙方。

  3.甲方委託使用者在乙方完成當次工作後,將工資支付給乙方。

  4.其他方式。

  第九條【社會保險

  甲方應按北京市規定為乙方辦理工傷和醫療社會保險。

  第十條【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損害賠償

  因乙方擅自離職或服務事故給使用者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乙方在工作期間發生意外事故,造成人身傷害的,按國家和北京市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解除合同的賠償

  甲方出資培訓或出資招收的乙方,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十三條【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四條【勞動爭議的處理方式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合同未盡事宜的處理方式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2年勞動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乙方(勞動者):姓名身份證編號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項條款。

  一、本合同期限選用固定期限: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地區擔任崗位(工種)工作。並按甲方關於本崗位(工種)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調休、輪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2、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徵得單位工會和乙方同意後,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3、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1、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代替貨幣支付。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元。

  附:如有加班支付崗位加班費用。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應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2、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拒絕接受甲方安排的生產、經營和工作任務: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損害職工身體健康的;

  (2)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3)違反操作規程的。

  六、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提前解除。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或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以及勞動合同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八、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申請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

  或按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規定期限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凡國家、省有規定的,均按國家和省裡的規定執行;凡屬國家、省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補充條款。

  十、甲、乙雙方商定必須遵守和執行的其他事項,載入附錄或作為合同附件。

  十一、勞動合同簽訂後,應及到甲方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用工備案。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附錄或附件:

  經雙方協商後,乙方放棄甲方提供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簽訂本勞動合同時間: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蓋章)

  鑑證本勞動合同時間: 年 月 日

2022年勞動合同4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聯絡方式:

  現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自 日起至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______月。

  二、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內容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___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 條款。

  A、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

  B、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

  C、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並享受國家法定假日(由乙方自主確定並申報甲方批准)。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甲方《員工考勤與享假制度》的各類假期並按規定請假(乙方病假,須持甲方認可的定點醫院病歷、報告單和病假證明,經部門稽核、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准假)。

  (三)、甲方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發生裝置故障,需要乙方參加緊急處理或及時搶修而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受標準時間規定的限制。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時,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報酬

  (一)、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在次月發放。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__元,考核工資______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元。

  七、社會保障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執行,同時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八、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員工考勤與享假制度》、《員工手冊》、《安全管理規定》、《職業衛生管理規定》等)公佈後,作為本合同履行的依據。

  (二)、乙方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指揮和調配,履行勞動義務和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任務。

  (三)、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合同。

  九、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書面形式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①在應聘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證明材料、勞動關係解除或終止等情況必須屬實。②嚴格執行甲方的員工管理制度、崗位說明書和崗位操作規程。③服從甲方的指導並考核合格。④符合甲方崗位身體適應能力和崗位技能接受能力。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達成變更協議的。

  (五)、甲方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或者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員的;或者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提前三十日對工會或全體員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員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六)、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2、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的。

  3、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4、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十、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______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一)、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並嚴格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

  十二、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絡。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透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

  日 期: 日 期:

2022年勞動合同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單位型別經濟型別

  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號

  註冊登記地省市區(縣)街(鄉)號

  實際經營地省市區(縣)街(鄉)號

  聯絡方式及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鄉)號

  實際居住地省市區(縣)街(鄉)號

  聯絡方式及電話

  根據《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崗位,從事工作,工作地點為。

  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第種工時工作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二)以(月、季、年)為週期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的,由甲方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第五條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六條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甲方實行工資制(計時工資、計件工資或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製度);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元/月;試用期滿後,月工資標準不低於元。

  第九條甲方於每月日前以貨幣或轉賬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二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甲方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六條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的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十九條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條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解除、終止本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七條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九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簽約須知

  1、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乙方應當如實說明。

  2、甲方招用乙方,不得扣押乙方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乙方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乙方收取財物。

  3、甲方應在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與乙方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雙方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甲方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併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政部門辦理勞動用工備案手續。

  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10年的;(2)甲方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的;(3)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乙方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5、除約定服務期和競業限制條款兩種情況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的違約金。

  6、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7、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應仔細閱讀勞動合同文字,用鋼筆、碳素筆填寫,一經簽訂不得塗改或換頁。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蓋章)

  年月日

  乙方(簽字)

  年月日

  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查,本合同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勞動政策規定,予以辦理勞動用工備案。

  備案機關(蓋章)經辦人:(簽章)

  備案時間:年月日

2022年勞動合同6

  甲方(用人單位):註冊地址:乙方(勞動者):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續簽原勞動合同(合同編號:_______),並簽訂本勞動合同續訂書。

  一、原簽訂的勞動合同於期滿,本次續訂勞動合同的期限為第種形式。

  ①固定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②無固定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條件出現時止。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止。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時間、休息制度、勞動報酬和勞動紀律等按照原簽訂的勞動合同規定執行。

  三、雙方協商變更或約定的其他事項:

  四、除本勞動合同續訂書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約定外,其他內容與原勞動合同的內容一致並持續有效,甲乙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各自約定的義務。若原勞動合同約定內容與現行的相關勞動法律、法規不一致的,按現行的法律規定執行。

  五、本勞動合同續訂書私自塗改無效,若要變更需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變更協議。

  六、本勞動合同(續訂書)一式叄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交乙方檔案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2022年勞動合同7

  甲方:_________

  註冊地:_________

  經營地:_________

  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居住證號碼:_________

  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

  證件號: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經常居住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省(市)____區(縣)____街道____號____室

  緊急狀態聯絡人: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勞動

  第一條合同型別及期限

  1.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的型別:

  1.1.1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月日止,共____個月。

  若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或對其進行培訓而未收取培訓費,並因此與乙方約定服務期限的,超過固定期限部分,視為對本條款的變更。

  1.1.2無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情形條件出現時或雙方協商一致時

  1.1.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工作

  1.2乙方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個月。

  在乙方試用期期間,甲方根據公司管理制度、錄用條件以及法律規定對乙方的工作表現、工作質量和工作態度等方面進行考核。試用期滿前/時,經甲方考核合格,乙方予以轉正;如經考核乙方不合格,甲方則有權解除本合同。

  1.3乙方應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到崗工作。甲、乙雙方勞動關係自實際用工之日起建立。

  1.4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如續訂本合同,甲、乙雙方應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2.1乙方在甲方處從事____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職責及許可權在甲方頒佈的“工作描述”或“崗位職責”中列明,雙方同時也可簽訂具體的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崗位協議書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乙方的常期固定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為:____ 。乙方的臨時、不固定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乙方因完成工作需要而臨時(一般在____個月之內)在以上工作地點或工作區域之外工作或出差的。對此乙方自願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2.3甲方因實際經營情況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長、特長、健康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勞動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2.3.1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組織機構設定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勞動報酬的,乙方應予接受;

  2.3.2甲方因乙方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等指標而不能勝任工作,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勞動報酬的,乙方應予接受。

  2.3.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勝任原工作的,甲方因此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勞動報酬的,乙方應予接受。

  2.3.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因此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勞動報酬的,乙方應予接受。

  2.4對乙方的工作職務、職責範圍、工作崗位或者工作地點進行的調整,乙方自願同意首先接受,如有意見或異議的,應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人事部門提出,在甲方作出答覆前,乙方自願同意甲方的調整安排,做好相應的工作。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3.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工作崗位執行以下第____種工時制:

  3.1.1定時工作制

  3.1.2不定時工作制

  3.1.3綜合工時工作制

  具體工作時間以甲方的規章、制度為準。

  3.2因經營需要等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工時制,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對此乙方自願予以接受。

  3.3甲方不提倡乙方加班工作,乙方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事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准而加班的,甲方不予支付加班報酬。經批准的加班甲方應根據具體情況安排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及甲方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3.4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喪假、產假等待遇,具體假期待遇執行甲方公司規章制度。

  3.5乙方應當遵守甲方規定的考勤、請假等規章制度,休息休假待遇嚴格按照公司員工手冊及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四條勞動報酬

  4.1如存在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乙方的工資標準為____ 。

  4.2甲、乙協商一致,(試用期滿轉正後)乙方勞動報酬執行下列第____種計發形式:

  4.2.1計時形式:乙方崗位工資為____元/月

  4.2.2計件形式:乙方月工資按當月實際完成工作量發放。

  4.2.3 “計時+計件”形式:____ 。

  4.2.4其他形式:____ 。

  4.3甲方應當於每月的5日前支付乙方上一月工資,工資支付日期遇法定休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則相應順延到節假日後的三個工作日內支付。

  4.4甲方支付給乙方加班、加點工資的計算基數為甲方與乙方約定的崗位工資數額。

  4.5為了充分調動乙方積極性,甲方根據公司規定,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業績為乙方發放激勵獎金,具體獎勵標準以公司規章、辦法為準。

  4.6甲方可將下列費用和款項從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中扣減或扣除:

  4.6.1根據法律法規、政府規定及甲方的規章制度規定須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的應由乙方本人承擔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金等;

  4.6.2根據法院判決書(調解書)、仲裁裁決書、行政處罰決定書、雙方協議等規定應由乙方付給甲方的損害賠償;

  4.6.3法院判決書(調解書)、仲裁裁決書或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甲方從乙方的勞動報酬中扣除的費用;

  4.7如乙方對於收到的勞動報酬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報酬後10日內向單位書面提出。

  第五條社會保險

  5.1在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各自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若因乙方無法提供辦理社會保險的必要手續資料等乙方原因導致未能辦理社會保險的,則乙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

  5.2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死亡等費用及待遇,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6.1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製定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及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6.2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單位規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高職業技能,按時、按量、按質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6.3甲方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監督、檢查和獎懲。如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視具體情況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扣除獎金等,直至解除本合同;如因此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6.4乙方應當忠誠並恪盡職守地履行其崗位責任,嚴格遵行其崗位職責範圍和授權,以應有的謹慎努力履行崗位職責,包括但不限於工作描述及本合同的要求。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或者甲方書面檔案明文規定,乙方不得代表(或代理)甲方或甲方上下級部門簽署任何檔案、作出任何承諾、保證或收受、借取任何款項。

  6.5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其勞動報酬資訊,也不能就此詢問其他員工,否則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及甲方的勞動紀律。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7.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公司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7.2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安全、紀律等培訓。

  7.3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經營制度;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工作制度。

  7.4甲方已就在乙方工作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及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了乙方;乙方確認甲方已經如實履行上述有關的告知義務,並承諾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報告甲方。

  7.5對於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7.6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工作的,在終止本合同時,甲方可安排乙方進行離崗前相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8.1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誠實信用地全面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8.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完成甲方所交代的工作任務,並達到甲方的要求。

  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當變更勞動合同:

  8.3.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或本合同有特別約定的;

  8.3.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8.3.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8.4甲、乙雙方中一方要求變更其相關內容的,應當將變更要求以書面形式送達另一方。對於需要徵得另一方同意的變更,另一方應當在五日內作出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變更。

  8.5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九條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9.1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9.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9.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9.3.1未支付勞動報酬的;

  9.3.2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9.3.3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9.3.4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9.3.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9.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依法不予任何補償:

  9.4.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9.4.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9.4.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9.4.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9.4.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9.4.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收容教育的。

  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9.5.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5.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5.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住所遷移、被兼併、甲方資產轉移,甲方業務的出售,以及因生產經營需要進行的組織結構、經營條件、或發展戰略調整等),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9.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本合同第9.5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9.6.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9.6.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9.6.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9.6.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9.6.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9.6.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9.7.1本合同期滿的;

  9.7.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9.7.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9.7.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9.7.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9.7.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辦理

  10.1不論何種形式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乙方必須辦理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具體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辦理根據公司規章制度的規定執行。

  10.2由於乙方未能及時辦理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10.3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退工手續。

  10.4乙方在本合同期滿、終止或解除時,應按甲方規定的方式和流程向甲方交接工作及相關檔案、證件;歸還佔有甲方的財產,包括臺式計算機、膝上型電腦、電話、資料、資料、鑰匙、其他裝置等;結清賬務賬目,包括歸還借款、清償客戶欠款和租賃物品等。

  若乙方違反上述約定而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或損害,則乙方須對由此給甲方的生產和經營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競業限制

  11.1乙方應當遵守有關利益衝突的基本原則,避免與其工作職責或甲方利益相沖突或可能發生衝突的行為或關係。除法律允許、甲方另有規定或者甲方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外,於本合同有效期內的任何時間,乙方不得從事下列任何行為,否則視為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

  11.1.1在其他任何單位兼職;

  11.1.2非甲方安排私自從事與甲方及其關聯企業競爭的服務、產品、業務;

  11.1.3非甲方安排私自從事與本崗位職責相同或類似的其他業務;

  11.1.4為甲方或其關聯企業的同業競爭者提供服務或資訊而沒有事先得到甲方書面批准;

  11.1.5引導、勸誘甲方員工到競爭企業工作;

  11.1.6以本人或配偶近親屬名義開辦或持有與甲方業務有競爭公司的股份的。

  第十二條服務期限與商業秘密

  12.1甲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為此雙方訂立《培訓協議》,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沒有另行訂立《培訓協議》的,雙方一致同意按照培訓結束後繼續服務年計算服務期。

  12.2如乙方負有保密義務,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保守商業秘密的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方法,直接的或間接的、有意的或無意的向外透露,並絕對禁止使用這些商業秘密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具體權利義務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相關的保密協議。

  12.3乙方在甲方就職期間獲取的檔案、資料、稿件、表格等業務資訊,包括但不限於

  有關客戶名單、價格及定價政策、營業額、營銷計劃、員工薪酬、進貨渠道以及與甲方有關聯的其他企業資訊等不為公眾熟知、能為甲方帶來利益的一切資訊,無論是口頭、書面的或是電腦檔案形式的,無論是客戶的或是公司的均屬甲方的商業秘密。

  12.4如乙方違反保密約定的,將按照本合同、相關保密協議的規定處罰或履行相關違約義務。如乙方的洩密行為涉及到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2.5除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之外,甲方可根據乙方知曉甲方秘密的程度,與乙方訂立相關的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同時約定每月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數額。

  12.6乙方在職期間的一切職務專利、技術等智慧財產權、作品,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說明、提交所有有關資料,並儘快、盡全力幫助甲方取得該職務作品的智慧財產權,並同時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方法,直接的或間接的、有意的或無意的向外使用、傳播,並絕對禁止使用這些職務作品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第十三條經濟補償金

  13.1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所涉及的經濟補償,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13.2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時間為乙方辦理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完畢後下一個發薪日。

  第十四條特別告知與承諾

  14.1甲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工作狀況、勞動報酬、單位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休息休假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乙方認可甲方已經履行上述告知義務,承諾已對與雙方建立勞動關係有關一切事宜均無任何疑問或意見。

  14.2乙方承諾,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個人資料或資訊均真實、合法,且不存在任何隱瞞、欺騙、作假等情況。否則,即視為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則制度,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並無須向乙方支付任何補償或賠償。

  14.3乙方承諾並保證,乙方在與甲方簽訂本合同之時及本合同有效期內,與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存在任何勞動、勞務關係,且與原單位或個人之間不存在任何競業限制或保守秘密的協議或條款,甲方僱傭乙方不會違反乙方的任何約定或法定義務。

  14.4雙方一致確認,雙方均已經仔細、全面地閱讀、理解了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及含義,並仔細考慮了該條款和本合同為雙方設定的權利、義務。雙方均承認並承諾,任何一方均是基於另一方所作的將遵守並接受任何上述陳述的限制約束而簽署本合同,雙方進一步承認並宣告任何上述條款和限制都是完全自願、合理的。

  第十五條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由於適用任何中國法律或法規而被認定為無效或不生效的,無效或不生效的條款應當進行修改以可能的最接近的程度反映雙方最初的約定,這些條款不影響本合同其餘條款存續和有效性。

  第十六條倖存條款

  如果本合同屆滿或因任何原因而終止,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競業禁止和勸誘禁止條款仍然有效,乙方應繼續受相關條款及條件約束直至相關期限屆滿。

  第十七條不棄權

  甲方遲延、放棄、懈怠、延期履行任何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約定、承諾而產生的權利或權力,不構成甲方放棄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或主張任何隨之引發的違約的權利。

  第十八條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約定(包括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和保證)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全部賠償。

  第十九條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若發生勞動爭議,可以透過工會協商解決或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條其他

  20.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後雙方可以訂立書面補充協議予以明確。

  20.2雙方簽訂的其他協議、與本合同有關的職務描述、崗位職責、行為準則以及任何甲方的內部規章制度、規則、制度屬於本合同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3本合同如有與國家、地方法律法規規定相沖突的,以國家、地方法律法規規定為準。

  20.4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且實際到崗之日起生效(甲方同時加蓋騎縫章)。本合同壹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報勞動部門備案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年勞動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止。其中試用期為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____________,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及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於每月_______日支付工資,支付的工資為___________元/月,其中試用期的工資為______________元/月。或者實行計件制,計件單價為_________。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五條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式辦理,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六條 其他未盡事項按照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雙方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蓋章) : 乙方簽字 :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2022年勞動合同9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的分公司負責人(委託代理人)應簽章,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六、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七、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八、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為_____(從以下三種期限中選擇並填寫完整)

  1、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

  3、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工作)完成止。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條 錄用條件為:

  第三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於約定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第四條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生產(工作)崗位,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3、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完成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4、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等,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資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1)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工藝規程、組織機構設定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2)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3)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5、乙方的工作地點為(實際工作的單位、地域)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並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告知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生產)崗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名稱、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後果。按國家規定定期安排從事職業危害工作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4、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六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範和管理。

  2、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履行並且告知員工,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

  3、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4、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等,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5、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於甲方利益衝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並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智慧財產權等。

  6、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________項工作制。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3、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

  4、乙方加班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八條 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資結合本單位工資制度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其中,乙方工資為______元/月。

  2、甲方每月______日支付乙方______(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支付。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時間為按實際情況填寫。

  4、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出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5、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的勞動報酬。

  第九條 保險福利

  1、甲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2、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依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3、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5、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其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

  2、乙方不勝任合同約定的工作的;

  3、由於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專案,機構調整、撤併等。

  第十一條 合同的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應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第十二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本合同第十條第3項的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提前三十日(試用期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擔任重要職務或執行關鍵任務並經雙方約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條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十四條 合同的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續訂。

  2、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 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補償辦法按《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十二條第6款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為乙方所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和招聘費用。賠償辦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約定。有國家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合同期內,如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雙方事後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022年勞動合同10

  甲方(用工單位):

  住址:

  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考核,錄用乙方xxx(姓名)為xxx(工種名稱)工人,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勞動合同的格式。

  第一條 甲方錄用乙方從事xxx(工種名稱)。

  第二條 勞動合同期限從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時止。其中試用期限為xx個月,至xx年x月x日止。

  第三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

  一、 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

  二、 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補貼。

  三、 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培訓工作並提供符合xxx標準的勞動作業衛生條件。

  四、 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獎懲。

  第四條 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

  一、 享受xxx待遇(寫明待遇的內容)。

  二、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

  三、 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和經濟指標。

  第五條 工資待遇(要明確具體)。

  第六條 工作時間(每週不超過多少小時)。

  第七條 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要寫明變更和解除的條件。如雙方可以規定,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xx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鑑證機關存留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簽章)

  乙方:xxx(簽章)

  x年x月x日

2022年勞動合同11

  甲方:XX商貿有限公司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使用說明

  一、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勞動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勞動合同第十二條中註明並約定其具體內容。

  五、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

  六、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對本勞動合同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本勞動合同第十二條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償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併履行。

  七、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並不得單方塗改。

  八、本勞動合同不適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勞動者)

  名稱:XX商貿有限公司姓名: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XX

  住址:住所(地址):XX

  通訊地址: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㈠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1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㈡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2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㈠乙方的崗位(工種)為網上客服,職務為客服代表,從事的工作內容為售前或售後客服、發貨、產品進銷存管理、產品推廣、營銷策劃等,視工作能力和專長提升待遇。

  ㈡乙方的工作地點為XXXXXXXXXXXXX。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㈠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1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且必須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經與乙方協商後進行。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週期內平均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40小時。

  3.不定時工作制,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由乙方自行安排。

  因生產經營需要實行以上第2或第3種工時制度的,應當依法獲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

  ㈡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四、勞動報酬

  ㈠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按下列第1種工資形式執行。

  1.計時工資。乙方試用期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1000元(壹仟元整),試用期滿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底薪加提成形式,最低1000元(壹仟元整),上不封頂,視工作能力、公司業績和乙方工作量來定,具體按乙方每月簽定的績效責任書為準。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2.計件工資。甲方應當科學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並予以公佈。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勞動定額的,其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㈡甲方工資支付週期為每月1日至每月最後一日(工資支付週期不得超過1個月),定每月1日為發薪日,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㈢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國家及省有關規定計發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3.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的帶薪假期,按本勞動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計算方法支付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㈠甲乙雙方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應每月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乙方個人應當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㈡其它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㈠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㈡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㈢甲方按照國家、省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和保健工作。

  ㈣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廣東省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等規定辦理。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

  ㈠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㈡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㈠勞動合同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⑴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⑵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⑶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⑷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⑸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⑹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⑺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⑻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⑼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照第⑺、⑻、⑼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其中按第7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3.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應當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⑴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⑵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⑶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⑷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⑸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⑹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⑺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本合同、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等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檔案無效的;

  ⑻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⑻項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⑴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⑵乙方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經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⑶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⑷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⑸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⑹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㈡勞動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⑴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的;

  ⑵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⑶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⑷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本條第(一)項第4點情形之一,合同期滿的,甲方應當續延乙方合同期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甲方在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㈢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㈣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再繼續履行的,甲方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乙方賠償金。

  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勞動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如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會反映,尋求解決。無法解決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

  如雙方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在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勞動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三、雙方約定下列檔案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乙方提供身份證影印件(在影印件上簽名);

  2.xxx;

  3.xxx;

  4.xxx。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甲方必須將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並按規定辦理勞動合同簽收手續。如甲方不把其中一份交給乙方持有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中山市浩景商貿有限公司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ズ賢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作以下變更: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型別為以下第類。

  1.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

  2.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2022年勞動合同12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住址:

  現居住地址:

  家庭電話:手機:

  合同起止日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訂立條件

  第一條乙方保證符合甲方如下錄用條件:

  (1)崗位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經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它任何單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係。

  二、合同期限

  第三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第四條合同期限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部門從事______崗位工作。

  第六條甲方根據經營情況和乙方工作業績能力表現,可以變更或調整乙方的職位和工作內容。

  第七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八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十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遇節假日可以微調發薪日期。

  第十二條乙方試用期的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稅前),轉正後的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稅前)。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十三條乙方任職不同的職位和不同的級別享受相應的工資和獎金。甲方將根據乙方的業績、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獎金。

  第十四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的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標準,但不可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六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十七條乙方依法享受各種休假期間,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或規章制度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用。其中單位應繳部分由甲方繳納,個人應繳部分由乙方繳納,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為扣繳。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二十四條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勞動工具。

  第二十五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二十六條乙方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崗位規範、工作流程、操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第二十七條甲方根據工作的需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技能、技術培訓和職業道德、勞動安全衛生等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教育。

  八、勞動紀律

  第二十八條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履行所從事職位的職責;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工作規範;愛護財產;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職業技能。

  第三十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三十一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發生變化時,本合同相關內容亦相應變更。

  第三十二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三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勞動記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五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六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三)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三十八條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乙方參與甲方專案的,在專案結束後方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如在專案未結束時辭職,乙方應當根據甲方專案管理辦法的規定處理。甲方無專案管理規定的,乙方應以其最後一個月的全部工資和獎金承擔賠償責任,並賠償對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的損失。

  第四十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四)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並且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條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同到期,甲乙雙方簽訂的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未到期,原勞動合同有效期順延至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到期為止。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個月。

  第四十五條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四十六條下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乙方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1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除外。

  (六)甲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以乙方本人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為標準,按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第四十八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九條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請,經甲方批准後,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甲方依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的經濟補償金,在乙方辦理好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五十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不辭而別,或者辭職未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或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除以其最後一個月的全部收入作為賠償金外,應按其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一條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或拖延工作時間的,除非甲方認為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否則視為乙方辭職,甲方可通知乙方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五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第五十三條乙方確認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送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四條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均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五條甲乙雙方簽訂的《職位說明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六條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競業限制約定》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

  或委託代理人:

  日期:日期: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執行。乙方在試

  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一)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因防治工業汙染源搬遷的;

  (三)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髮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七條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員(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2022年勞動合同1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乙方:

  證件型別: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前提下,對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變更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勞動合同變更內容:

  2、本協議簽訂後,原勞動合同仍繼續履行,但變更條款按照本協議執行。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代表(簽名)日期:年月日

  合同變更的要件合同變更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關係合同變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礎上,通過當事人雙方的協商或者法律的規定改變原合同關係的內容。因此,無原合同關係就無變更的物件,合同的變更離不開原已存在合同關係這一前提條件。同時,原合同關係若非合法有效,如合同無效、合同被撤銷或者追認權人拒絕追認效力未定的合同,合同便自始失去法律約束力,即不存在合同關係,也就談不上合同變更。

  (二)合同變更須依當事人雙方的約定或者依法律的規定並透過法院的判決或仲裁機構的裁決發生合同變更主要是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我國《合同法》第77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在協商變更合同的情況下,變更合同的協議必須符合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要件,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欺詐、脅迫的方式來欺騙或強制他方當事人變更合同。如果變更合同的協議不能成立或不能生效,則當事人仍然應按原合同的內容履行。①如果當事人對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應視為未變更。此外,合同變更還可以依據法律直接規定而發生。例如,根據《合同法》第54條的規定,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以及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不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遵守規定

  我國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也是需要簽訂相應的勞動合同,同時在勞動合同中也會寫明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間,在經過雙方的協商後,也是可以變更合同的具體內容,那麼在變更勞動合同的具體內容時,雙方也是需要簽訂相應的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的。

2022年勞動合同14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風險提示:

  企業的招聘工作完成後,就進入了用工階段,在用工前,企業一定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企業將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

  一是,企業將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的雙倍工資。如:企業超過一年未籤勞動合同,企業就得多支付員工11個月的工資。

  二是,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超出一年,將致使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條件成立,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企業就得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無法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該工作任務完成的標誌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風險提示: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法》中對試用期長短的限制根據合同期限的來規定,如:

  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3、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違反以上規定進行約定的,若被員工投訴,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如果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單位還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__為週期,總工時_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_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為__________元/月。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於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其中:

  1、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加班工資,如加班時間在22時至次日6時期間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資。但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應以一定週期綜合計算,屬加班時間部分,應按加班工資計發。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本條第(一)項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按不低於本市規定的失業救濟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女職工勞動保護假期間,甲方按不低於本合同確定的乙方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六)如甲方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於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並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五、保險福利待遇

  風險提示:

  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的法定義務,即使是員工自己同意不繳納社保,還簽訂了相關的協議,這也不能規避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的義務。因此,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是企業必須而為的行為,否則,當員工以此透過法律程式維權,用人單位就要為此付出相應的代價。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乙方醫療期和享受醫療待遇,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後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和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及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職工守則》等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八、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3、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

  4、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如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達到殘廢標準一至四級的,應同時按規定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停工醫療期計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於《廣州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的標準執行。

  7、勞動合同期雖未滿,但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以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確需按有關規定裁減人員的;

  8、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

  4、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繳納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金的;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6、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如乙方依據上款第2項至第6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七)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後經市、縣級醫務勞動鑑定委員確認屬大部份喪失勞動能力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仍住院治療的;

  3、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4、乙方經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5、符合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

  (九)除試用期內或職工被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別規定等情況外,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提前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工資收入的日平均數額計算補償給對方。

  (十)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填發《職工勞動手冊》、轉移檔案等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待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出售給乙方居住的房屋,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本市有關規定管理。

  (十四)甲方在合同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按《廣州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屬試用期內或因乙方被作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導致勞動合同解除的,甲方不發給補償金。

  甲方(蓋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2年勞動合同15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全日制用工)

  用 人 單 位:青海省海東公路工程建設公司勞動者姓名: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適用於全日制勞動者,即在本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在訂立、履行、變更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填寫勞動合同第四條中勞動者崗位時,屬於勞務派遣工的,一律明確填寫崗位屬性,即臨時性崗位、輔助性崗位或替代性崗位。同時對勞務派遣工應當簽訂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應由勞動者持有的一份不得由用人單位代為保管。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二○一六年四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用人單位名稱 青海省海東公路工程建設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郭東鋒 委託代理人 住所 平安縣平安鎮海東路202號聯絡電話 0972-5922573

  第二條 勞動者姓名 性別 民族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 街道(鄉鎮) 現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取下列第 三種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20xx年月日起至 施工完成 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勞動者在 公路工程施工崗位工作(勞務派遣工的崗位屬性為:),工作地點為 。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第五條 勞動者在該崗位的職責要求是:

  第六條 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執行下列第 一 種工時制度。

  (一)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勞動者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二)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的,分別以周、月、季、年等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週期內總的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用人單位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基礎上,應採取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時的,由用人單位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執行。

  第八條 用人單位依法保證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權利。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用人單位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勞動者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勞動者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條 用人單位按下列第 二 種形式支付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勞動者工資 元或按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 》執行。

  (二)計時工資。勞動者的工資標準為 3200 元/月(周、日),績效工資(獎金)根據勞動者實際勞動貢獻確定。

  (三)計件工資。勞動者的勞動定額為,計件單價為 。

  第十一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為元(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按150%的標準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補休的按200%標準支付加班工資;法定節假日安排工作的按300%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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