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公司勞動合同範本(精選6篇)

消防公司勞動合同範本(精選6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消防公司勞動合同範本(精選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消防公司勞動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 ,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管理規定及制度,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甲方按月發放。加班工資按 /小時計算。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30日前發放,若工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工廠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週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厂部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後的第一月內提出辭職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費用共 後,按實際數額髮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予以解僱,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管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並予以解僱。乙方應對造成的結果予以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洩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並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者, 將予以解僱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見公司用工制度)。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宣告,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並願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於 年 月 日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 乙方: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範本閱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聘用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聘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試用期月薪為_______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後,並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a.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b.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c.試用期間,乙方由於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a.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b.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a.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b.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c.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a.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b.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範的義務;

  c.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a.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b.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a.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b.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c.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消防公司勞動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生產)需要,聘用乙方為企業試用職工,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一、試用期為3個月,自月 日起至 年月止。試用期 元。可分下列情況:

  1、試用期表現突出,經考核後可提前轉正;

  2、試用期滿如果能力尚不能勝任,將根據實際情況延長試用期;

  3、試用期間如因品行不良,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無故曠工者,將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4、試用期間,試用人員如因個人原因或其它原因決定解除試用關係的,可自由提出辭職在甲方找到員工頂崗後方可離職並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5、試用期前因任一方原因解除試用關係甲方將根據以下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二、乙方在甲方從事務,試用期工資為元,試用期間暫不享受正式員工的保險福利。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甲方安全生產,勞動紀律等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完成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

  四、合同期內,未經對方同意或無正當理由,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勞動合同。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乙方因特殊情況需解除合同,應提前半個月通知甲方,否則按違約處理。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帶任何人進入廠區和住宿區;

  2、乙方在保守公司商業秘密的義務,應嚴格遵守“保密協議”;

  3、在合同期內,甲方提供乙方住房,但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負,包括水、電、燃氣、電話等費用,乙方有義務保護好住房內的一切用具,如有損壞,由乙方賠償。

  六、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論,任何一方均可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七、本合同雙方嚴格履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公司勞動合同3

  甲方名稱:

  乙方

  性別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勞動政策、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重慶翁達物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原則,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甲方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完成之日止。其中試用期(見習期或適應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工作。

  (二)乙方的工作內容和要求是:見甲方各部門管理制度。

  (三)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或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現,對乙方進行工作崗位及職責調整,勞動報酬按調整後的新崗位工資標準執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法律規定的工時制度和休息休假辦法。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並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或出現法律、行政法規定的其他情形的,可以依法延長工作時間。

  (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在次日或者休息日安排乙方補休,或計發加班工資。乙方加班須經公司領導批准後進行,否則不計加班。

  (四)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帶薪休假。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單位實際,自主確定薪酬制度。甲方根據經營狀況和發展情況進行工資制度和標準的調整。

  (二)甲方根據其生產經營特點和乙方的崗位,對乙方實行月薪工資制,乙方月工資標準為元。

  (三)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每月至少支付一次乙方工資,不得剋扣和無故拖欠乙方工資。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乙雙方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並努力改善勞動條件。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並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社會保險與福利

  (一)甲乙雙方必須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二)甲方努力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適應公司經營特點的規章制度。

  (二)甲乙雙方均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三)甲方有權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獎懲。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實施有損公司利益的行為;不得向外洩露本企業的技術機密、商業機密和企業機密。

  (五)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同時在與企業經營相同或相似的企業、團體以及與本企業有業務關係的企業、團體兼職。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方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乙方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採取欺詐行為使公司與其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1、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2、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3、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由需要撫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甲方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八)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乙方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如甲方按照法律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應待乙方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完畢後支付;如乙方在離崗後3日內未辦理完畢工作交接手續,甲方可以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九、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一)乙方在工作期間和甲方服務區域內,應遵守社會公德,杜絕不良後果產生;

  (二)應聘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真實個人材料;

  (三)乙方與甲方有外培協議的,以外培協議期限為準,乙方不得提前解除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否則應賠償甲方一定的培訓費用。

  (四)甲方有關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無正當理由擅自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未按甲方規定辦理工作移交手續,乙方承擔賠償因其崗位缺失、甲方又不能及時安排人員上崗所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2、乙方在合同期內對所獲取到甲方的商業機密、技術機密等負有保密義務,如因乙方的故意或者過失洩密造成甲方受到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或其他法律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可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乙方確認:在合同中書寫的家庭住址(住所地)真實有效,甲方的任何書面通知均能送達該地址。

  乙方宣告與承諾:同意遵守合同條款,並承諾在簽署本合同前與任何單位不存在任何勞動合同關係。

  十二、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消防公司勞動合同4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雙方經協商同意訂立協議如下,以資共同遵守及履行。

  一.協議期間: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協議期滿,終止勞僱關係(定期協議)。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在甲方服務(不定期協議)。

  二.工作專案:乙方接受甲方的指導監督,從事下列工作:(廚工工作)

  1.餐點的採購與製備;

  2.食物的貯藏與管理;

  3.廚房裝置的清洗與整理;

  4.餐具定期清洗.消毒;

  5.餐點調配與烹飪;

  6.分配的清潔工作;

  7.其它工作。

  三.工作地點:乙方於下列地點,擔任協議所定工作:

  1.______(本公司)。

  2.經協商,甲乙雙方同意的地點。

  四.工作時間:

  1.乙方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八小時,自上午八時零分至下午十七時零分止,乙方上午工作一段時間後甲方於中午安排輪流休息一小時。

  2.甲方因業務需延長乙方工作時間(如公司活動),依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乙方願意配合實施。

  3.甲方因業務需要,在正常工時外,安排值日(輪值)工作,乙方願意配合實施。

  五.休假:

  1.乙方每七日中至少有一日的休息,作為例假,工資照發。

  2.法定假日,甲方均應給假,工資照發。

  3.特別休假的給假及工資,依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

  4.起假及休假以一小時為請假單位。

  六.請假:

  1.乙方得因婚、喪、疾病或其它正當事由請假,但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經甲方核准後,方得離去,病假及偶發事件,不及事先請假時,應委託家屬或同事代為辦理,否則一律以曠工論,前項假期,依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

  2.乙方(女性),分娩前後,甲方應給予產假,假期依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

  3.前列(一)(二)項假期內的工資給付標準,依照勞動法相關規定辦理。

  4.各項請假日數的計算,系依公司的年度計算。

  七.工資:

  1.甲方應按月給付乙方工資,見附件(薪資核定表)。

  2.甲方給付的工資,為減少行政作業,經全體乙方同意,每月給付乙方一次,每月五至十日之間發放。

  3.工資的調整,由甲方依薪給制度定。

  八.退休:

  乙方繼續服務屆法定年限,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退休,給予退休金。

  九.變更、解除和終止:

  1.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變更;一方當事人應以書面形式將變更要求送交另一方,另一方______日內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協議。

  2.除法定條件外,雙方當事人約定解除勞動協議的條件如下:______

  3.除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外,雙方約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如下:______

  4.本協議終止,一方希望續訂的,應在本協議期限屆滿前______日與對方協商續訂勞動協議。

  5.解除或終止本協議的,甲方或乙方應當提前______個工作日,向對方提出解除或終止本協議要求。

  十.職業及專業訓練:

  1.提升專業與工作技能,甲方提供乙方專業教育與訓練,乙方應接受適當的訓練。

  2.凡由甲方提供專業訓練與進修,每次時數超過______小時以上或補助訓練費每次______元(雙方協議)以上,結業後乙方應在原單位繼續服務一年,若乙方違反約定,應將補助的訓練費退還甲方。

  十一.工作規則:

  甲方依法訂立並已公開揭示的工作規則(員工手冊)雙方有遵守的義務。

  十二.獎懲:

  乙方的獎懲依前述工作規則規定辦理。

  十三.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需要補充或修改的,書寫《修改意見書》一式兩份(經甲、乙蓋章簽字,各存一份),做為本協議的補充件。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

  電話:______

  電話: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消防公司勞動合同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乙方聯絡電話:________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勞動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務,乙方如不服從甲方安排,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辭職申請,否則,甲方可以追究乙方相關責任。

  三、工作時間

  第三條甲方實行每日_______小時、每週_______天工作制。

  第四條因生產經營需要,經協商同意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休息。

  四、勞動報酬

  第五條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工資元。

  五、勞動保險

  第六條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當地政府的`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第七條乙方患病、工傷、致殘、死亡等待遇,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乙方的勞動保護、安全衛生條件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七、勞動紀律

  第九條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遵守職業道德,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守甲方商業秘密。

  八、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

  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死亡的。

  九、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賠償。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其他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十四條雙方因在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從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從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附則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另行約定的專項協議、勞動合同變更協議和甲方規章制度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消防公司勞動合同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企 業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學歷 專業

  參加工作時間

  身份證號碼

  家庭詳細地址: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甲方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勞動合同期限為 (以下三種期限選擇一種)。

  1、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起止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個月。

  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 個月。

  3、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擔任 崗(工種)工作。

  第三條 甲方應合理確定乙方的工作任務或工作定額。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理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甲方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徵得乙方同意,可以變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以下三種

  工作制選擇一種)。

  1、標準工時工作制。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第六條 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安排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同乙方協商確定乙方航次工資 元,其中試用期工資為 元,(實行航次工資的其他按制度第四點執行: ) 獎金、津貼、補貼的計發按甲方規定執行。甲方支付工資時間為每月 31 日。(注:首月工資下月底支付)

  第八條 甲方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

  第九條 由於甲方原因,使乙方停工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需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標準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最低工資按保月工資8航次的90%給予支付。乙方因工作受傷,甲方應支付乙方20xx元/月基本工資。節假日不計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其他福利

  第十條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生育五類社會保險,按照國家、省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政策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乙方個人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若非甲方原因造成無法為乙方提供上述待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航次工資已包括養老保險金、工傷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就業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並由本人提出申請由本人自己辦理。甲方為乙方投保人身意外保險。如乙方違章引起事故發生,應承擔事故損失的相關責任。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一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三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八、特別約定

  第十四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類勞動用工規章制度己送達乙方一份,乙方對該規章制度已有充分的瞭解並願意遵守執行,在乙方簽字確認後,該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本勞動合同在雙方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自願簽訂後,雙方均應本著誠

  實信用原則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

  《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依法執行。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標準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第十七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損失難以確定的,則按未履行的合同年限,每一年向用人單位賠償本人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1、若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透過隱瞞自己的真實資訊或偽造、提供假資訊等欺詐方式致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合同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6)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鬥毆,嚴重擾亂生產和工作秩序的;

  (7)乙方不能勝任本合同規定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 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無法進行合同規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因甲方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使原合同無法履行,又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10)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4)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

  第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後即生效,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機關儲存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字)

  (或主要負責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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