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事務所律師聘用勞動合同(通用6篇)

律師事務所律師聘用勞動合同(通用6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律師事務所律師聘用勞動合同(通用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律師事務所律師聘用勞動合同1

  姓名:____

  部門:____

  職務:____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電話:

  傳真:

  聯絡人:

  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聯絡電話: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1.1甲方同意聘用___為擔任甲方___崗位,乙方自願接受甲方聘用,擔任甲方__崗位。

  1.2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項確定。

  (1)本合同為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_ 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2)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起至法定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為止。

  (3)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起至乙方在甲方所從事的工作任務完成之日止。

  1.3本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__個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 __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2.1乙方的工作內容根據事務所發出的崗位職責通知書確定,崗位職責通知書為本合同

  的有效組成部分。

  2.2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所在地。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下列工作地點的安排: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出差的地點;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客戶方工作;

  (3)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實際情況調整乙方工作的地點。乙方到達該工作地點實際上班滿三個工作日,視為乙方已經接受甲方的工作地點的安排。

  2.3工作崗位

  (1)甲方可以依據經營管理的需要,結合乙方實際情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2)甲方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如果工作內容發生變化的,乙方到崗三個工作日內,未向公司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同意;

  (3)乙方崗位變化後,甲方可以根據相關制度相應調整乙方的崗位工資待遇,但是不得低於國家規定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4)乙方拒絕接受上述調整的,視為嚴重違反雙方約定的本合同內容及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條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3.1聘用期間,乙方的工作時間原則每天8小時,每週40小時。

  3.2甲方可以報經勞動部門批准後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員工,工作、休息、休假時間均應在確保乙方能夠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的前提下科學安排。

  3.3乙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享受雙休日和法定節假日休息。

  第四條 勞動報酬及計算標準

  4.1乙方在擔任___崗位期間,工資待遇依照甲方的績效考核規定執行。如乙方的工作符合績效考核要求的,每月的工資為: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稅前 ___元人民幣。試用期滿後第一年工資為每月工資___元。

  4.2乙方在工作滿一年後的待遇按照乙方的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現由甲方按照考核制度對乙方的德、能、勤、績四方面進行考核確定,或者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4.3具體工資結構根據甲方制定的薪酬制度執行,所有工資均為稅前工資。當月工資原則上在次月___日前發放,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第五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

  5.1乙方在聘用期間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以及國家規定必須辦理的各項保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以及甲方的規定辦理。保險金其中屬於個人繳納的部分由乙方個人承擔,並由甲方在給乙方發放工資時一併代扣代繳。

  5.2其他福利待遇按照甲方的有關檔案辦理。

  第六條 勞動紀律

  6.1乙方必須接受並配合甲方的日常管理,遵守甲方的章程、合作人協議以及甲方的內部規章制度;

  6.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以及所屬部門的工作要求和規範以及規定的操作流程,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目標;

  6.3乙方必須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水平和專業業務能力,並接受甲方或所屬部門的考核;

  6.4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

  6.5自覺維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

  6.6乙方在受聘期間,不得以任何名義和任何形式在其它企業或者機構兼職;

  6.7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保密條款

  7.1未經甲方授權許可或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其所掌握或知悉的任何甲方、甲方客戶或任意第三方保密資訊,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為個人目的及任何非甲方利益之目的而使用或散佈。

  7.2乙方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盡力採取合理措施防止甲方上述保密資訊的擴散或洩露。

  7.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履行其自身工作職責而有必要向任意第三方人員所作的披

  露以及法律有規定有要求時,乙方可以披露甲方有關的保密資訊,但應在該等事實發生之後

  立即將披露的理由、物件、內容等書面通知甲方。

  7.4乙方從甲方離職時或乙方從事或參與甲方的某項專門專案工作結束時,乙方應立即將與上述保密資訊有關的全部資料(包括帳目、檔案、記錄、報告、圖紙、報表、軟盤、磁帶、磁碟、影音、影象、案卷、紙質文稿或電子文件資料等)完整地交付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員。

  7.5乙方離職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將與上述保密資訊有關的任何資料(包括複製件)帶離或隱匿。

  7.6脫密期限

  (1)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採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2)勞動合同終止雙方無意續簽的,提出方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個月通知對方,提前期即為脫密期限,由甲方採取脫密措施,安排乙方脫離涉密崗位;乙方應該接受甲方的工作安排並按照甲方要求完整辦妥涉秘資料的交接工作。

  7.7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具體期限: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離職後一年。

  7.8乙方違反本保密條款,其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歸甲方所有。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8.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8.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考核不合格的;

  (2)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存在欺詐、隱瞞等不誠信行為的;

  8.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合同約定的工作,經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8.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形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8.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8.6本合同期滿即行終止。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九條 雙方其他約定(或需說明)的事項

  9.1簽訂本合同前乙方已詳細閱讀並理解了甲方的規章制度。

  9.2乙方到甲方工作,須向甲方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

  (2)本人學歷證明;

  (3)本人離職證明或無工作證明;

  (4)本人填寫的個人資訊彙總表。

  以上證件(1、2、3)乙方應當出示原件供甲方稽核,並將影印件提交甲方備案存檔。乙方應當保證所提供資訊的真實性,否則,甲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第十條第2款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條 賠償責任

  10.1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0.2乙方違反甲方工作制度或規章制度,給甲方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附則

  11.1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11.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杭州市律師協會提出申訴或者依法解決。

  11.3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至有效期(即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終止;

  11.4如甲方的實際情況發生變化時,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就有關條款進行修改、補充。

  11.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1.6《專項培訓服務期協議》(如有)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為本合同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日期:

  律師事務所律師聘用勞動合同2

  甲方:_________(聘方)

  乙方:_________(受聘方)

  甲乙雙方已相互介紹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願平等和相互信託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自願申請到甲方從事律師工作,甲方決定聘方乙方為本事務所律師。

  第二條

  乙方的聘任職務是_________律師,其工作範圍為國家法律所規定的各項律師業務。

  第三條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一)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務;

  (二)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三)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事務所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

  (四)確定或調整乙方的工資和福利待遇。

  第四條

  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一)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二)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務所的勞保福利待遇;

  (三)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四)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五)為乙方更新知識,進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創造條件。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一)依法履行律師職務;

  (二)獲取勞動報酬;

  (三)對事務所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議和批評;

  (四)依事務所規定的條件申請加入合作律師;

  (五)辭職(須提前三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一)遵守事務所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事務所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二)在履行律師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三)不得從事有損於事務所聲譽的`活動;

  (四)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第六條

  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務所制定的《勞動工資和福利待遇管理辦法》執行。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事務所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一)應聘律師違反事務所規章制度,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二)應聘律師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三)應聘律師因違法亂紀被撤銷律師資格;

  (四)應聘律師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自行解除:

  (一)應聘律師應徵入伍,出國定居或留學;

  (二)應聘律師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滿六個月;

  (三)無故不上班工作滿一個月;

  (四)經批准成為事務所合作律師;

  (五)事務所自行撤銷或破產。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一)雙方協商之;

  (二)因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第八條

  合同解除後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檔案,案卷材料和律師工作執照,並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律師職務。

  第九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機關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主任(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事務所律師聘用勞動合同3

  甲方(聘請方):

  住址:

  負責人:

  乙方(受聘方):

  性別: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聘用期滿,雙方未訂立新合同前,視為雙方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地點

  甲方聘請乙方從事 律師工作,工作地點:南寧市園湖南路16號。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

  根據律師業務工作特點,乙方實行不定時、不定期工作制度,並根據國家規定享受休息、休假的權利。

  第四條、勞動報酬

  雙方約定,乙方勞動報酬實行承包制,具體辦法如下:

  1、甲方分配給乙方辦理的案件(含法律顧問),按已結案業務收入的45%提取給乙方作為報酬;

  2、除甲方分配之外的乙方辦理的案件,均按65%提取給乙方作為報酬。

  乙方所得報酬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可以代扣代繳。乙方因辦理業務被投訴的,甲方有權暫不發放該案酬金並待查清後再作處理。

  乙方要求採取其他承包形式的,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等保險,所需費用從乙方承包所得報酬中扣除;

  2、乙方因其他原因要求自行繳納勞動保險的,應在每年審前向甲方提供繳納勞動保險的書面依據;

  第六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經雙方協商一致,雙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其他均按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執行。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應按司法部及自治區司法廳和甲方的有關規定,承擔法律援助的義務;

  2、乙方除應遵守司法部、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和自治區司法廳、自治區律師協會有關律師工作的行政規章和相關規定外,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制訂相應規章制度並向乙方公示,乙方應遵守之;

  3、乙方的年審註冊費用由乙方承擔。

  專職律師全年沒有收入或總收入為壹萬元以下的,另收取分擔所註冊費及辦公費壹仟伍佰元整;全年總收入為壹萬零壹元至貳萬元的,收取分擔所註冊費及辦公費壹仟元整;全年總收入為貳萬零壹元以上但低於三萬元的,收取分擔所註冊費及辦公費伍佰元整;全年總收入高於三萬元及以上的,不收取分擔所註冊費及辦公費。並於註冊當年結清,否則甲方可不予乙方年審註冊。

  4、因乙方報酬實行承包制,故無論發生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於合同期滿、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等等,甲方均無須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金等。

  5、乙方是兼職律師或退休後再從事律師工作的,不適用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

  6、乙方的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郵編: 。如有變動,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該通訊地址郵寄送達有關檔案的,均視為有效送達。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方:

  日期:

  律師事務所律師聘用勞動合同4

  聘用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執業證號:

  身份證號:

  住 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深圳經濟特區律師條例》及有關法規,經友好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聘請乙方為甲方的執業律師,乙方不得同時接受其他法律服務機構的聘用。

  第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壹年,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滿後另行續簽本合同。

  第三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依據司法行政機關和行業管理的規定行使管理權;

  2、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場地和辦公條件;

  3、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業務工作手續;

  4、在乙方符合條件的情況下,甲方有義務為乙方辦理年審註冊手續(註冊費由乙方自理);

  5、甲方有義務按雙方的約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以甲方名義執業,必須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恪守職業道德,維護甲方聲譽,接受甲方安排的法律事務。

  2、乙方承辦案件,須填定《收案登記表》辦理收案手續,費用由甲方財務統一收取,乙方不得私自收取律師費,不得向當事人出具白條;

  3、乙方承接案件時交由甲方統一編檔案檔案號,即在《收案登記表》上編出。所辦結的案件應在整理結案卷宗後交甲方存檔備案,乙方和客戶簽訂的所有合同原件須留甲方一份存檔。

  4、乙方每年度向甲方繳納管理費人民幣元、房費人民幣元,合計人民幣元整。

  乙方應按國家法律規定,依法納稅。

  乙方繳納辦公費及納稅的具體辦法詳見甲方有關財務規定。

  5、乙方在辦案中出現重大差錯或服務質量差而被當事人投訴時或由此引起的任何賠償,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經濟責任和其他後果。

  甲方並同時有權酌情罰扣乙方收取的律師費用作為名譽受到損失的補償,同時保留提起訴訟的權利。

  第五條 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本聘用合同,停止辦理乙方執業證年審註冊手續;

  1、乙方被宣告停業或被吊銷執業證書;

  2、乙方執業中因違反律師執業紀律和執業道德被投訴,並給甲方帶來經濟或聲譽損失;

  3、乙方沒有按時繳納辦公費用;

  第六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勞動報酬支付方法,按甲方有關財務規定執行,或由雙方另行協商後確定。

  第七條 根據深圳市有關規定,甲方為乙方辦理醫療、社會養老保險手續,但應繳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乙方調離時,甲方協助辦理有關保險轉出手續,同時,甲方可停止為乙方代繳保險費。

  第八條 除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情形外,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終止本合同。如果乙方擬調離甲方,應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須在七日內作出書面答覆。甲方同意乙方申請後,乙方須與甲方財務結清帳目,同時將未結案件一併轉移到新所繼續辦理,甲方方可為乙方辦理轉所手續。

  第九條 如果乙方決定在本合同期滿後不再與甲方續約,乙方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在合同期滿後一個內與甲方財務結清帳目,同時將未結案件一併轉移到新所繼續辦理,甲方方可為乙方辦理轉所手續。

  第十條 本合同經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律師事務所律師聘用勞動合同5

  甲 方(聘方):

  乙 方(受聘方):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籤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自願申請到甲方從事專職律師工作,甲方決定聘乙方為本事務所專職律師。

  第二條 乙方的聘任職務是專職律師,其工作範圍為國家法律所規定的各項律師業務。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1.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務;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3.在乙方工作成績突出或對事務所有重大貢獻時,給予獎勵;對乙方工作中發生的違章違紀行為,予以處罰;

  4.乙方的工資和福利待遇按事務所內部規定執行。

  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1.按事務所內部規定使乙方及時獲取勞動報酬;

  2.按事務所內部規定使乙方合理享受事務所的勞保福利待遇;

  3.為乙方履行職務提供一定的工作條件;

  4.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5.為乙方更新知識、進修深造提供便利和創造條件。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1.依法履行律師職務;

  2.獲取勞動報酬;

  3.解除聘用合同。

  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事務所的各項規章制度,接受事務所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2.在履行律師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3.不得從事有損於事務所聲譽的活動;

  4.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第五條 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按事務所內部規定執行。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事務所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應聘律師違反事務所規章制度,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時; 2.應聘律師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違背職業道德;

  3.應聘律師因違法亂紀被撤銷律師資格;

  4.應聘律師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履行職務時。

  在下列情況下,合同可以變更:

  1.雙方協商之;

  2.因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第七條 合同解除後,乙方應交出有關檔案,案卷材料和律師工作執照,並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律師職務。

  第八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暫定2年,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6月10日止,合同期滿時,乙方繼續在甲方所執業的視為續簽合同,直至轉所。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機關備案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主任簽字:

  乙方(簽名):

  簽訂日期:

  律師事務所律師聘用勞動合同6

  甲方: 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

  乙方:(姓名)

  住址:

  律師證號碼: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會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後簽訂本合同。各項條款如下:

  第一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如與甲方首次簽定本合同,則本合同期限內的前_個月為試用期。

  3.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希望續訂聘用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另一方提出,甲乙雙方經重新協商並達成一致後,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4.如本合同期限屆滿後,雙方雖未續訂本合同,但仍然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條件實際履行,則本合同自動延續一年。

  第二條、工作條件和職責

  1、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律師,併為其辦理人事關係調動、律師執業證申請和年審的有關手續,乙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辦理人事調動、律師執業證申請或年審時須向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繳納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無須向甲方交納任何押金或保證金。

  2、甲方應指定專人對乙方就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等進行培訓,使乙方充分了解自身的工作環境和工作要求。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以及辦公條件,同時有權根據自己的業務需要及乙方的工作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辦公地點及工作方式,或由甲方合夥人安排乙方出庭或出差。

  4、乙方應根據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會的有關規定,按照甲方制訂的工作標準或提出的業務要求,努力完成甲方合夥人安排的各項工作。

  5、甲方可根據乙方的業務情況,結合合夥人對乙方的評價,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並可根據考核結果適當調整乙方的薪資或獎金。乙方有權瞭解甲方的考核結果,並可向主管合夥人反映自己的意見,但應服從甲方的最終決定。

  6、乙方全年業務工作量為xx小時(或創收額)。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如實填寫、提交和修改業務工作記錄。但甲方合夥人有權根據客戶的反映以及乙方的實際工作情況,在合理的範圍內調整乙方的業務工作記錄(或重新核定乙方業務工作量)。乙方對甲方合夥人的調整決定不服,可以向甲方的主管合夥人申訴。

  第三條、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除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帶薪休假以及甲方規定的其他休假制度外,乙方每天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按時上班,並完成不少於八小時的出勤時間。

  2、甲方合夥人因工作需要,可以要求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或法定節假日加班。同時甲方應酌情安排乙方休息或給予適當調休。乙方使用休假或調休時應事先向甲方申請,並根據甲方的統一安排辦理相應的調休手續。

  第四條、薪資及福利

  聘用律師可以選擇薪資方式:

  xx年薪制

  1、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每年向乙方支付年薪_元人民幣,其中包括除獎金以外的工資、加班費、補貼和津貼等一切報酬。甲方合夥人可根據甲方的經濟效益不時修訂甲方薪酬制度,並因此確定或相應調整乙方的薪資標準。

  2、乙方年薪將按月分期發放。甲方在每月_日前以現金/電匯方式向乙方支付當月薪資,但也可因甲方以外的特殊情況適當提前或順延發放。

  3、甲方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性規定,自行制定或修改其獎金政策,並可根據其經濟效益以及對乙方的考核結果向乙方發放各類獎金(注:包括但不限於提成獎、績效獎、年終獎等)。

  4、甲方為乙方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並代扣代繳乙方收入中的個人所得稅以及社會保險金中乙方應自行承擔的部分。同時,甲方也可根據自己的能力以及業務特點,決定向乙方提供其他合適的保險或福利專案。

  5、乙方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或產假等。乙方休假應向甲方申請並經批准。甲方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向乙方支付休假期間的法定工資。

  □提成工資制

  1、乙方的業務創收在20(這個數字由事務所根據自身情況而定)萬元以內的,薪金提成比例為50%;超過20萬元的,超過部分每增加 10萬元,提成比例提高5%,但最高不得超過70%;(關於提成比例不宜過高,事務所應考慮成本、稅務、利潤、行業中通行做法等因素)

  2、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其費用在乙方提成工資中支;

  3、乙方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並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五條、工作紀律

  1、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性規定,以及律師協會制訂的各項規定;嚴格遵守甲方不時制定、修訂並公佈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及離職以後,均應嚴格保守甲方、甲方合夥人和甲方客戶的商業秘密。甲方、甲方合夥人和甲方客戶的任何業務或財務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以紙張、電腦磁碟、軟盤、膠捲、錄音、錄影、草稿以及筆記等形式記載或存放的檔案、範本、檔案、傳真、信函、資料、報表、表格、圖紙、密碼、名單、電話號碼、地址等,均為甲方財產。除非甲方業務需要,否則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上述資料,也不得將上述資料複製、下載、私自攜帶或傳送至甲方工作場所以外的地方。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應勤勉盡責,履行對甲方的全部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第三方兼職,也不得從事其他任何有償工作。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從事或幫助任何第三方從事與甲方相競爭的任何活動。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與甲方解除本合同之後的一年內,不得自行聘用或幫助任何第三方聘用甲方律師和員工,也不得以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的名義為甲方現有或曾有的客戶,或為與甲方客戶相對立的一方提供任何有償或無償的法律服務。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如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了培訓,或甲方為乙方向本市有關政府部門辦理了引進外地人才的必要手續,乙方應對甲方履行服務期義務。服務期應自乙方培訓結束後,或者甲方為乙方辦理完人才引進手續後的第二天起計算,期限為年。此時,如服務期限長於本合同期限,則本合同期限將相應順延。如果乙方在服務期中與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甲方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5、乙方在聘用期間不得向客戶私自收取任何費用,律師服務費應甲方統一收取,並開具合法票據,應客戶的請求或者其他原因,由乙方代收、代交有關費用的,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客戶的委託書。

  6、如乙方違反上述工作紀律,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相當於乙方離職前_個月的全部收入。如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並且該經濟損失超過了違約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該經濟損失和違約金之間的差額。

  第六條、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在合同期屆滿前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期間經考核不符合錄用條件;

  (2)違反本合同第五條工作紀律的有關規定;

  (3)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職被客戶投訴並經甲方調查確認屬實;

  (4)偽造個人學歷和經歷:

  (5)因個人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紀律委員會處分。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不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應得薪金或提供工作條件的;

  (2)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多發一個月工資代替提前通知期。同時,應按其在甲方的連續工作時間,以一年工作時間折算一個月工資(注:不到半年折算半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補償金。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經_個月醫療期(注:可參照蘇州市勞動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確定)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2)經考核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後仍然不能勝任工作;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屆時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如希望解除本合同,應提前???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相當於乙方自甲方離職前???個月的全部收入。如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並且該經濟損失超過了違約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損失和違約金之間的差額。

  5、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並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並可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6、當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時,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

  (1)立即停止以甲方名義從事一切活動或完成甲方的未了事務;

  (2)及時向甲方移交其所有業務和全部工作;

  (3)及時向甲方交還其所儲存或管理的全部甲方財產,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中列舉的一切甲方檔案和資料;

  (4)按甲方規定結清所有賬目。

  7、除非乙方尚有未了的業務或財務事項,或未能及時辦理上述移交和交接工作,否則甲方應在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後的30天內為乙方辦理離職或轉所手續。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或者與對本合同理解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根據蘇州市律師協會律師執業糾紛調解規則,在律師協會的主持下,由蘇州市律師協會執業糾紛調解委員會透過調解方式加以解炔。調解不成的,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註冊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第八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於 年 月 日簽定並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署補充協議。

  3.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持一份,報司法行政部門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