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牛買賣合同協議書

奶牛買賣合同協議書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甲、乙雙方在平等的和自願的基礎上,在充分的協商後,就乙方購買甲方的.奶牛達成以下的買賣合同的條款。

  一、甲方出售出奶母牛頭,經甲乙雙方協商合確定每頭奶牛單價為一萬三千五百元(小寫13500元)。

  二、乙方願意以協商確定的每頭奶牛單價為一萬三千五百元(小寫13500元)價格,購買甲方奶牛  頭。

  三、付款方式:乙方在訂立合同時,首付大寫元(小寫元),作為定金。剩餘款項,在  時間內,分  次付清,每次付款金額為大寫元(小寫 元),

  四、乙方在沒有付清所有奶牛款前,奶牛有甲方餵養,奶牛的出奶款和新出生的小牛犢歸甲方所有,簽訂合同後到付清奶牛款前奶牛死亡歸乙方。

  五、當奶牛款付清後,頭立即交付給乙方,有乙方餵養。

  六、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件,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已充分閱讀,完全理解每一條款的真實意思表示,願意簽訂並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約定。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訂立合同人:

  甲方:(蓋章)

  開戶銀行、卡號

  乙方:  (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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