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二手車買賣合同範本

江蘇二手車買賣合同範本

  江蘇省二手車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

  訂立地點: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二手車的買賣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賣方車輛的基本情況:

  車主姓名或單位名稱: 廠牌型號:

  車牌號碼: 已行駛里程:

  初次登記日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車輛狀況: 需要說明的情況:

  車輛使用性質:□客運、□ 貨運、□出租、□ 租賃、□非營運、□ 其他。

  具體瑕疵描述:

  (一)底盤部分:

  (二)車身外觀部分:

  (三)發動機部分:

  (四)電器裝置部分:

  (五)其他:

  二、車款及交驗車:

  車款為(不含稅費) 元;大寫 。

  買方應於 年 月 日在(地點) 同賣方當面查驗車輛及相關證明、憑證,並以□現金□支票□匯票的方式自查驗無誤之日起

  日內向賣方支付車款的 %,待辦理完過戶手續後,即支付剩餘車款。賣方應在收到第一筆車款的當日交付車輛、號牌及相關證明、憑證,並協助買方在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車輛過戶、轉籍過程中發生的稅、費由  負擔。

  相關證明、憑證包括:□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登記證書 □機動車安檢合格標誌 □車船使用稅繳付憑證 □車輛保險單 □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養路費繳付憑證 □其他 。

  三、賣方的權利義務

  (一)應保證對出賣的車輛享有所有權和處分權,能夠依法辦理過戶、轉籍手續;

  (二)保證向買方提供的相關證明、憑證真實、合法、有效;

  (三)因賣方的原因造成車輛不能過戶或轉籍,應接受買方退回的車輛,賣方已接受的車款及孽生的利息應全部退回,並向買方支付因此實際發生的費用;

  (四)保證向買方提供車輛的.使用、修理、事故、檢驗以及是否辦理抵押登記、交納稅費、報廢期等真實情況和資訊,賣方出售車輛存在未明示瑕疵給買方造成損失的,賠償買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五)收取買方車款後,應給買方開具合法的收款憑證。

  四、買方的權利義務

  (一)應按照約定的時間、地點與賣方當面驗車及查驗相關證明、憑證,並按照約定支付車款。

  (二)應持有效證件與賣方約定時間,共同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五、違約責任

  (一)第三人對車輛主張權利並有確切證據的,賣方應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二)賣方未按照約定交付車輛或相關證明、憑證的,應每日按已收取車款的 %標準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三)因賣方原因致使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應每延遲一日按已收取車款的 %標準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四)買方未按約定支付車款或未按約定時間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每延遲一日按未支付車款的 %標準向賣方支付違約金。

  六、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約定仲裁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訂立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二手車交易市場存檔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一份,到車管所辦理過戶或轉籍手續時出示一份。

  本合同及其附件內容,空格線內和空框號內填定的文字、數字、符號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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