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買賣合同(集合15篇)

貨物買賣合同(集合15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貨物買賣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貨物買賣合同1

  買方:____________ (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郵編: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 ____________ (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 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檢驗機構按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甲方(購買人):

  乙方(供應商):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聯 系 人:_________ 聯 系 人: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

  20xx年x月x日 20xx年x月x日

貨物買賣合同2

  買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賣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買方和賣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全面履行:

  第一條標的物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

  品名:。

  規格:。

  數量:。

  單價:。

  第二條合同總值:(大寫)。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至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築工地。任何由於包裝不善所致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乾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保險

  在CIF條款下:由賣方出資按%發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天,透過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計。該信用證在銀行收到下列單證並核對無誤後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註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份,註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檔案的確認書一式份。

  f.裝運後即刻發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副本份。

  g.在CIF條款下:全套按發票金額%投保的保險費。

  2.賣方在裝運後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檔案(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運輸公司。

  3.銀行在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在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金額為。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所有發生在買方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方承擔。所有發生在買方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隻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天通知買方預計發貨時間、合同號、發票金額、發運件數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後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噸,長米,寬米,高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天向買方提供份詳細包裝圖紙,註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R條款下: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按本條第3款執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檔案

  1.下述全套(中/英)文字技術檔案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圖。

  c.易磨損件的製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終端使用者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項中規定的技術檔案,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製造,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效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

  1.賣方/製造廠商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明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格、效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說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後,買方須申請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以下稱CIQ)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和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後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的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CIQ檢驗,並有權依據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來不及辦妥,買方應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天。

  第十五條索賠

  1.若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負有責任,且買方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須按下列之一種或幾種賠償:

  a.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效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後個月之內未予答覆,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和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續超過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仲裁

  由於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下述第項仲裁:

  1.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式仲裁。

  2.提交(地點)的仲裁委員會仲裁。

  3.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透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得超過貨物總值的%。罰金率按每星期%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星期,買方有權撤銷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附加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於 年 月 日在國市用文簽署,正本一式份,買賣雙方各執份,合同以下述款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後生效。

  (以下無正文,為合同簽署頁)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簽署地點: 簽署地點:

貨物買賣合同3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委託人):(注:須填寫營業執照登記的單位全稱)

  註冊地址:(注:以營業執照為準)郵編:

  通訊地址:(注:以實際辦公地址為準)郵編: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絡人:電話:

  電子郵箱:傳真:

  乙方(受託人):(注:須填寫營業執照登記的單位全稱)

  註冊地址:(注:以營業執照為準)郵編:

  通訊地址:(注:以實際辦公地址為準)郵編: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絡人:電話:

  電子郵箱:傳真: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價格: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後買方於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於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立方(噸)。

  第十五條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於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颱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於年月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以下無正文)

  (此頁無正文,合同簽署頁)

  甲方(公司章):乙方(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或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建議填寫我方簽約主體所在地

貨物買賣合同4

  簽字日期:________

  賣方 ________中國 公司

  地 址: 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_ 電傳:________

  買方 _國 公司

  地 址: 電報掛號:________ 電傳:____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

  │ (1)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 (2) 數量│ (3) 單價│ (4) 總值│

  ├────────────────┼─────┼─────┼─────┤

  │ │ │ │ │

  │ │ │ │ │

  │ │ │ │ │

  │ ├─────┴─────┴─────┤

  │ │ 賣方有權在__%以內多裝或少裝 │

  └────────────────┴─────────────────┘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

  買方應透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後__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或集裝箱運輸的已裝船提單)、發票、品質證明、數量/重量鑑定書;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cif/c&f)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允許轉船、允許集裝箱運輸。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與數量、質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於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發生事故的證明檔案。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透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達成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共2份,採用中、英(略)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後正式生效,雙方各執1份為憑。

  賣方 買方

  中國 公司 _國 公司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見證人

  (___律師)

  (簽字)

貨物買賣合同5

  日期:_____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賣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照以下兩部分條款簽訂本合同:

  一、商品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噸

  三、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價格:本合同各交貨期的具體價格原則上與____________________號合同,同一交貨期有效的價格一致。

  五、交貨期

  _________________年

  第1季度__________噸

  第2季度__________噸

  第3季度__________噸

  第4季度__________噸

  上述各季度的裝船月份由買方選定,但應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賣方。

  六、裝船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港。

  七、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港口。

  八、付款條件:買方應於貨物裝船前_______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條①款雙方商定的裝船數量及期限,透過雙方同意的銀行開出以中國化工進出口公司山東*分公司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證。該信用證憑受益人出具的以開證行為付款人的匯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條所規定的各項單據,自提單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單日在內),由開證行將貨款電匯中國銀行。信用證金額應按雙方商定的交貨數量增開5%。信用證上須證明租船提單可以接受。

  九、單據

  ①賣方在貨物啟運後,應向議付銀行提供下列單據作為議付貨款的依據:

  A.發票四份;

  B.清潔裝船提單正本二份;

  C.由商品檢驗局出具的質量檢驗證書,重量鑑定證書及產地證明書各一份。

  ②賣方須將上述單據中的清潔裝船提單副本二份,隨船帶交目的港買方

  指定的收貨人。其餘單據副本二份航寄買方。

  十、附註

  ①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條款尚未規定的事項,應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條款以及由雙方隨時協商後決定的條款履行

  ②本合同的執行由__________開立信用證。

  ③本合同項下的數量雙方應努力執行,但如買方或賣方在接貨或供貨方面有困難時,雙方對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擔責任。

  ④本合同第一部分以__________兩國文字書就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持一份為證。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貨物買賣合同6

  買方: 賣方:

  買方經辦人: 賣方經辦人:

  買方e-mail: 賣方e-mail:

  合同簽定地點: 使用者編碼:

  合同簽定時間: 合同編碼:

  買賣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產品驗收

  質量標準:產品驗收質量標準按生產廠家的產品質量標準執行。

  對於賣方出售給買方的貨物賣方保證:均為上述標明的原廠家生產或原廠家認可的產地製造的產品。均不得有曾使用過的產品、殘次品、不合格產品。

  買方如發現產品存在質量問題,在收到貨物後____天內應及時向賣方反映,併發給賣方對產品質量質疑的書面意見,賣方應根據買方的要求及時與生產廠方聯絡,並負責最終妥善解決。

  2、交貨地點:買方填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發運方式及運輸、

  保險的價格計算:

  買方選擇發運方式:

  ○特快專遞:小於等於200克20元,雜費10元,共計30元(起價)。以後每超過200克再加10元。

  ○航空快遞:小於等於500克20元,雜費10元,共計30元(起價)。以後每超過500克再加10元。

  ○平郵包裹:小於等於1千克20元,雜費10元,共計30元(起價)。以後每超過1千克再加10元。

  ○航空運輸:小於等於45千克40元,雜費20元,共計60元(起價)。以後每超過1千克再加10元。

  ○鐵路快運:小於等於5千克40元,雜費20元,共計60元(起價)。以後每超過1千克再加10元。

  以下小件產品的參考收費標準不按以上收費標準計算:

  每件包裹重量在0.2千克左右的貴重ic:如記憶體,cpu等 40元/個(塊)

  每件包裹重量在0.5千克左右的配件:顯示卡,音效卡,硬碟等 60元/個(塊)

  每件包裹重量在1千克左右的配件和小裝置:主機板,光碟機,數碼相機等 100元/個(塊)

  注意上述收費不包括包裝費、保險費。

  買方選擇投保金額:

  買方要求按所填的投保金額上保險__________人民幣:元

  保險費率按 ○1%(特快專遞) ○0.5%(航空快遞) ○0.3%(平郵包裹,航空運輸,鐵路快運)

  4、包裝方式:

  買方選擇包裝方式:

  ○廠家原包裝(或供方散包)加郵局硬紙盒包裝:小於等於200克貨物包裝費20元;

  小於等於0.5千克貨物包裝費25元;

  小於等於1千克貨物包裝費30元;

  小於等於45千克貨物包裝費40元。

  ○廠家原包裝(或供方散包)加定製木箱包裝:小於等於200克貨物包裝費40元;

  小於等於0.5千克貨物包裝費50元;

  小於等於1千克貨物包裝費60元;

  小於等於45千克貨物包裝費80元。

  5、匯款方式:買方選擇:

  ○銀行電匯 ○郵政匯款 ○線上支付 ○信用卡支付

  (1)銀行電匯: (2)郵局匯款: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開戶銀行: 收款人:

  銀行帳號: 詳細地址:

  郵政編碼:

  (3)線上支付:

  單位名稱: (4)信用卡支付:

  開戶銀行: 招商銀行一卡通:

  銀行帳號: 收款人:

  6、付款方式:預付款支付方式:

  賣方與生產廠家落實貨源後,買方按上述合同總金額的50%(即¥××××××元)在合同簽字後7日內(即××××年××月××日之前)匯出預付款給賣方,如買方在合同簽字後7日內未發出預付款,買方需供方重新確認。

  所剩餘款支付方式:

  買方按照上述到貨期期限終止日提前15天向賣方支付所剩餘款。買方可選擇一次性付清餘款或分兩次付清餘款(與下一條款發貨時間買方選擇一次全部交貨或分兩次交貨相對應)。

  ○一次性付清所剩餘款時間:××××年××月××日

  一次性付清所剩餘款金額:¥××××××元

  ○分兩次付清所剩餘款,第一次交付餘款時間:××××年××月××日

  第一次交付餘款金額:¥××××××元

  第二次交付餘款時間:××××年××月××日

  第二次交付餘款金額:¥××××××元

  7、發貨時間:買方選擇: ○賣方在收到買方全部貨款後7個工作日內發貨。一次全部交貨。

  ○由於到貨期分散時間較長,按照買方要求先到的貨先交貨,共分兩次交貨:

  第一次交貨時間:賣方在收到此批所剩全部餘款後10個工作日內發貨,交貨內容:序號×數量、序號×數量、……序號×數量;

  第二次交貨時間:賣方在收到此批所剩全部餘款後10個工作日內發貨,交貨內容:序號×數量、序號×數量、……序號×數量。

  8、違約責任:賣方責任: 買方付清餘款後,賣方如未能按期交貨,賣方保證在買方認為有必要終止採購後應無條件退款。

  如因不可抗力或無法控制的原因使交易無法按期完成,或在網上網站因各種無法控制的原因丟失了有關的資訊、記錄等情況發生時,由此而造成交貨期延誤,賣方不承擔違約責任。除以上情況之外,由於賣方工作失誤而給買方造成交貨期延誤的情況發生時,賣方應與買方協商,對給買方造成的直接損失予與賠償,但對買方的任何間接損失賣方不予賠償。

  買方責任:買方保證按上述付款日期及時交付貨款,如未能及時交付貨款,由此而給賣方造成延期交貨的情況發生,應由買方承擔全部責任。

  如買方未能按照上述時間付款,經賣方多次催交貨款(一般情況下,在各次交款日期前一個工作日和延誤交款日期後一週,一月,三月,六月,賣方會向買方發出催交貨款通知書。注:如賣方未按上述日期發出催交貨款通知書,賣方不承擔違約責任),買方仍未及時付款,至使拖交貨款達___個月以上的情況發生時,由此而給賣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應由買方承擔全部責任。

  9、其它條款:合同編碼:××××××××××。買方匯款時請註明合同編碼。

  合同附件共計____份,指買方填寫的確認回單,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同樣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生效期:自買方付款到賬後即日生效,至本合同各項條款全部執行完畢時截止。

  如合同在執行過程中買賣雙方之間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方法解決,如協商未果,按國家《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買 方: 賣 方:

  公司註冊地址: 公司註冊地址:

  郵 編: 郵 編:

  聯 系 地 址: 聯 系 地 址:

  郵 編: 郵 編: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銀 行 帳 號: 銀 行 帳 號:

  納稅人登記號: 納稅人登記號:

  買方代表簽名: 賣方代表簽名:

貨物買賣合同7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鋁型材供應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產品內容:

  (1)產品名稱:

  (2)表面處理:

  (4)合金狀態:

  (5)訂單數量:

  (6)工程名:

  二、產品價格、結算方式

  (1)素材門窗型材:按訂單當天________定價_______元噸;粉末噴門窗型材(國內知名品牌常規色):按訂單當天________定價元噸;氟碳三塗型材:按訂單當天________定價________元噸;

  (2)包裝方式:

  (3)交貨地點:

  (4)計算重量方式:實磅計重。

  (5)以上報價含稅含運費,合金狀態為6063-5,6063-6價格在原價基礎上另加500元噸,特殊金屬和特殊表面處理價格面議。

  三、交貨時間:

  (1) 合同簽訂後,收到甲方第一批訂貨單後在現有模具情況下約15天交貨,(法定的不可抗力情況除外),後批的訂單約20天交貨。

  (2)如果乙方原因不能按期交貨,乙方還應承擔甲方的相應損失。

  (3)如果乙方不能按期交貨,是甲方貨款不到位的原因,乙方不負責任。

  四、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額的20%定金,訂單完成後,每車(12噸內)貨到工地後十五天內支付該車貨款,訂金在最後一車貨款中扣除,甲方不按照約定付款,乙方有權停止發貨。

  (2)付款方式:電匯或支票。

  五、產品質量標準:產品按國家標準GB5237-20或有關行業標準執行(具體詳見雙方確認的訂單)。

  六、相關事宜:

  (1)乙方按甲方的訂貨單進行生產(訂單甲方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擅自改動,否則由乙方負責。由於甲方原因下錯單,或其它原因,責任由甲方負責。如需退貨的,須經乙方同意,退貨價格按回收當天“南海靈通”A00相應鋁錠的七折執行(不含包裝物)。

  (2)如果乙方未按甲方訂單和產品型號、長度、厚度生產則由乙方負責(尤其是壁厚,不得超過國家規定誤差要求,否則由此造成甲方的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3)在有模具情況下,若乙方超出25天仍未能完成交貨,乙方需按該批貨的貨款的3%天的罰金付予甲方。

  (4)訂單完成後,乙方須書面通知甲方提貨,若甲方在20天內不提貨,甲方需按該批貨貨款的3%天的滯納金付予乙方,甲方在50天內不提貨,視為放棄提貨,按六

  (1)項退貨價格處理。

  (5)甲方如發現材料質量問題,需在收到貨後三天內反饋給乙方,乙方對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包退、包換和賠償有關損失。

  (6)對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生產的任何模具和產品,如果涉及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專利、智慧財產權及發生經濟糾紛等與乙方無關,由甲方自行處理,並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同時賠償由此帶來乙方的各項損失。

  七、鋁材運輸、貯存、使用及保養注意事項:

  1、鋁材運輸、貯存、使用過程中應在承載車周邊墊放軟物、輕拿輕放,避免碰、撞上鋁材。

  2、貯存時應注意存放在XX、乾燥的室內,需露天堆放的,必須將外層包裝物全部拆除。如鋁材遭淋雨、雪,應立即拆除所有包裝物並將鋁材單支分隔開。

  3、安裝使用時,鋁材連牆處應進行防腐處理,須避免被石灰、水泥、沙漿等強酸、強鹼材料汙染;不得使用高粒度和遇光照易分解的薄膜或包裝物包裹、捆紮鋁材,以免腐蝕鋁材表面。

  4、清洗鋁材時,請使用柔布,用自來水或5%的中性肥皂水擦洗,禁止使用強腐蝕性溶劑二甲苯、丙酮等清洗和使用鋼絲球刷洗。如違反以上注意事項,造成本乙方品出現表面質量問題(包括但不限於變形、凹凸、變色、斑跡、劃痕、水印、脫膜、粉化等)均不屬於乙方承諾的產品質量責任範圍。

  八、其它:

  (1)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其中一方出現違約情況,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簽定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至。

  (4)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壹份、乙方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名: 簽名:

  日期: 日期

貨物買賣合同8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時間為條件)

  第八條 運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否要保險)

  第九條 定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得超過總金額的20%)

  第十條 應附的單據

  賣方向買方提供:

  1.提貨單;

  2.發票(vat);

  3.使用說明書;

  4.保修單;

  5.其他單據。

  第十一條 裝運通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傳真方式?)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密?)

  第十三條 供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與付款聯絡?)

  第十四條 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延期費?)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水災地區?)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約定法院管轄?)

  第十八條 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貨物買賣合同9

  通用版貨物買賣合同範文甲方(買方):乙方(賣方):雙方本著保護動物,愛惜、尊重生命的人道主義精神,以誠信、公平、合理之原則,經雙方充分的平等協商,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寵物基本狀況:寵物品種:____________________,顏色:______,性別:_____,出生日:_______,體重:_____。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雙方自願的原則,購買了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犬隻)。其合同犬隻的價格、數量、性別、健康狀況等方面,經雙方確認,簽署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1.合同犬隻為:____________________(樣子為附件照片),個月(公母)犬。

  2.數量:1只。

  3.首次驅蟲:____月____日,驅蟲藥物:;首次疫苗:____月____日,疫苗種類:

  4.買賣條件:

  ①甲方應支付給乙方金額為:人民幣元整(中文大寫)。

  ②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告知寵物健康狀況、性格、愛好、生活習慣等情況,為甲方飼養購買的合同犬隻提供必要的諮詢和協助。

  ③甲方承諾在乙方的指導下科學飼養該合同犬隻。

  ④乙方承諾該合同犬隻為____________________,並保證該合同犬隻出售之時健康狀況良好,無犬瘟熱、犬細小病毒。

  5.索賠條件:

  ①從甲方接走合同犬隻之日算起,在甲方飼養方面無失責的情況下,若15天內發現該合同犬隻患有細小、犬瘟病,乙方應負責支付該合同犬隻的全部醫療費用。

  ②該合同犬隻若因本條款4-

  ①所述病症死亡,則由乙方賠付購方全額購買金額(即元整)。

  ③寵物售出十五天直至以後,乙方不再承擔4-

  ①所述寵物的任何責任。

  ⑤若非寵物健康原因,甲方在購買該寵物後五天內請求退換,應繳納該寵物出售價格50%的違約金。

  6.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透過友好協商方式在甲方或乙方仲裁委員會衝裁解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方負擔。

  7.其他:對本合同之任何變更及增加,僅在以書面經雙方簽字後,方為有效。任何一方在未取得對方書面同意前,無權將本合同規定之權利及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8.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甲方乙方)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買賣合同10

  編號:

  日期:

  簽約地點:

  賣方:買方: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茲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買下列貨物:

  1關於進口傢俱、油畫等貨物的具體資訊:

  品名

  規格

  質量

  數量

  金額

  傢俱

  油畫

  1.原產地:義大利

  2包裝:用結實的木箱包裝,應適宜長途(海上)運輸,。

  3裝運期限:

  4裝運口岸:

  5目的口岸:

  6保險:由賣方負責投保_____至_____為止的_____險,費用由____方承擔。

  7運輸:由賣方負責訂船並將貨物裝船,貨物運至中國______港,賣方負責辦理相應的運輸手續,費用由____方承擔。

  8裝運條件: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船隻、裝船日期及時通知買方。

  9付款情況:買方已經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上述貨物貨款共計______(元)支付給賣方,買方已經先行履行了付款義務。

  10單據:在賣方將貨物裝船後,應將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原產地證明、檢驗檢疫證明等相關辦理報關手續的檔案及時郵寄給買方。

  11質量保證:貨物質保期為____年。

  12品質與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13爭議解決: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應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載。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賣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訂立

貨物買賣合同11

  買 方: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後買方於__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 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__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 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__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 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 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 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____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於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 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 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 立方(噸)。

  第十五條 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於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颱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 本合同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買賣合同12

  (一)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及其必要條款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營業地處於不同國家境內的買賣雙方當事人之間,買賣貨物、支付貨款的協議。根據不同的劃分標準和劃分方法,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可以劃分為若干型別。如本合同範本中就從當事人所在國的角度劃分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將其分為進口合同和出口合同,對我國當事人來說,進口合同就是為購進外國商品而簽訂的合同;而出口合同就是為把我國的商品銷往國外而訂立的合同。此外,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還可依其他標準加以劃分,如依交貨地點的不同劃分為內陸交貨合同、啟運地交貨合同、目的地交貨合同,又如依合同當事人運用的國際貿易術語的不同,分為fca合同、fob合同、cif合同等等。

  雖然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可根據不同標準分為若干種,但無論分類如何,它們總有許多共同性,這也就決定種種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都應具備一些基本條款(也可稱為必要條款),這些條款主要有:

  合同各方即介紹簽訂合同的各方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如名稱、住址、法定代表人等。

  2.標的物條款

  也就是指特定的合同貨物,是當事人雙方買賣的'物件。主要包括商品的名稱、牌號、品質、規格、數量、包裝等等。這一部分條款是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重要條款,在具體合同中往往要分為許多詳細的內容,對於我國當事人,在簽訂進口合同中尤其要注意詳細說明貨物的這一部分條款,從而避免在收貨這一問題上處於不利地位。

  3.價格條款

  這是對外簽訂國際貨物合同的又一核心問題,價格條款一般應包括價格的計量單位,單位價格金額,計價的貨幣和標明交貨地點的價格術語。

  4.交貨條款

  通常規定合同標的物交付的期限(多是定於×年×月×日)以及交付的地點(如目的港、裝運港等)和方式(以陸運、海運、或其他方式)。

  5.支付條款

  主要說明支付工具、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6.商檢條款

  規定檢驗權、檢驗時間、地點、檢驗的機構、證書以及檢驗的方法、標準等,有時還需規定複驗權和複驗的期限、機構等。

  7.不可抗力與免責

  規定不可抗力及免責的範圍及法律後果。

  8.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主要說明履行合同出現爭議時有關索賠的提出,以及爭議應如何解決,一般多以仲裁方式解決,而當時就要明確仲裁地點、機構、適用的法律、仲裁的效力等問題。

  9.合同的文字及效力

  簽訂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因涉及中外雙方當事人,因此多以中、英兩種文字簽訂,而且多規定近兩種文字有同等效力。

  (二)有關條款的解釋與說明

  1.價格條件

  價格條件是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中的主要內容。而在國際貨物買賣實務中,確定價格條件時多用國際貿易術語,這有利於簡化交易程式,節省交易時間和費用,減少合同糾紛。因此,在進行國際貨物買賣時,當事人必須熟練掌握有關國際貿易術語。

  根據《199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1990)有13種貿易術語,按賣方義務由小到大分為四組。e組為發貨,f組為運費未付,c組為運費已付,d組為貨到。而在我國的國際貨物買賣實踐中,最常用的有兩種:fob與cif,下面就簡單介紹一下這兩種術語。

  (1)f.o.b合同條件

  f.o.b.即free on board.又稱裝運港船上交貨條件或離岸價格條件。根據fob,賣方要在指定的裝運港將貨物裝船越過船舷後,履行其交貨義務。而買方則必須從貨物裝船越過自己船舷時起承擔一切費用以及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這一術語要求賣方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而且這一術語只能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

  (2)c.i.f.合同條件

  cif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也稱為成本加保險費加運費條件或到岸價格條件。根據這一術語,賣方必須支付成本費和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運費,以及辦理貨物在運輸途中應由買方承擔的貨物嘜頭或損壞風險的海運保險,而且賣方要訂立保險合同並支付保險費。在這裡,買方要注意,根據該術語只能要求賣方取得最低的保險險別。另外,cif術語要求賣方辦理貨物出口結關手續。且該術語只能用於海運和內河運輸。

  上述可以看出,國際貿易術語不僅含有價格條件,而且涉及裝運條款及風險轉移等內容,所以在訂立國際貨物負責合同中使用這些術語時一定要弄清其具體含義,以避免因此而遭受損失。

  2.支付條款

  在支付條款中最主要的也是最複雜的問題就是支付方式的確定。在國際貨物買賣的實踐中比較常見的支付方式有:①匯款(remittace),它包括票匯(d/d)、信匯(m/t)及電匯(t/t)三類。②託收(collec-

  tion)分為光票託收和跟單託收兩類,而跟單託收又分為付款交單(d/d)和承兌交單(d/a)兩種。一般來說,承兌交單的風險比付款交單的風險要大,因此,當事人一定要注意這一問題。③信用證(l/c)。這一方式在國際貨物買賣中運用較多,而且因其引入銀行信用,所以對賣方來說是最安排迅捷的方式。信用證也有許多類,當事人可以根據需要開立不同種類的信用證,另外,當事人雙方為統一認識,還可以在這一條款中設定依國際商會《跟單信用證統一規則》(第400號出版物)進行解釋。

  3.合同適用的法律

  關於合同適用的法律的問題,是所有涉外經濟合同都要涉及的問題,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涉外經濟合同,原則上允許當事人選擇適用法律,而當事人來作選擇時,應適用與合同有密切聯絡的國家的法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作為一種涉外經濟合同,也不例外地運用該原則。而根據這一原則,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當事人在選擇適用法律時則一定要注意選擇自己較熟悉,並且對自己較有利的法律。另外,由於在國際貨物買賣領域有《聯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而且我國也已加入了該公約,所以我國當事人在與其他締約國的當事人簽訂貨物買賣合同時,也可以協議適用該公約。

貨物買賣合同13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指營業地處於不同國家的當事人之間所訂立的,由一方提供貨物並轉移所有權,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協議。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國際貿易交易中最為重要的一種合同,是各國經營進出口業務的企業開展貨物交易最基本的手段。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一種具有國際性的法律關係,它至少涉及買方和賣方國家的法律,有時還涉及第三國的法律。1985年10月在海牙國際私法外交會議上通過了《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適用法律公約》。其主要規定如下:

  ①買賣合同應受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的管轄,當事人選擇法律的協議必須是明示的,或者必須根據全部情況,能夠從合同的規定和當事人的行為推斷出來。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可以僅適用於合同的某一部分。

  ②在當事人未選擇買賣合同所應適用的法律的情況下,合同應受賣方在訂立合同時設有營業所的國家的法律的管轄。

  ③在下列情況下,買賣合同應受訂立合同時買方設有營業所的國家的法律管轄:合同是由當 事人親臨該國進行談判,並在該國簽訂的;合同明示規定,賣方必須在該國履行其交貨義務;合同主要是依

  買方確定的條件,並且是同由買方邀請其來投標的人簽訂 的;凡屬以拍賣方式或在商品交易所內進行的買賣,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只有在不被拍賣地國或交易所所在地國法律所禁止的範圍內,方可適用於其合同,如果當事 人對應適用的法律沒有作出選擇,或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為上述國家所禁止 ,則應適用拍賣地或交易所所在地國的法律;關於當事人對選擇應適用的法律的同意的存在及其實質有效性的問題,應由當事人所選擇的法律來確定,如果根據該法 律,當事人所作的選擇是無效的,則應按上述第二項規定,確定管轄該合同的法律:關於買賣合同或其任何條款的存在及其實質有效性的問題,應在假定該合同有效 的情況下,由按照本公約應予適用的法律來確定。

  賣方的基本義務是按照合同和公約的規定交付貨物,移交一切與貨物有關的單據,並移轉貨 物的所有權。公約規定,如果合同沒有指定具體交貨地點,則在合同涉及貨物運輸的情況下,賣方的交貨義務是把貨物交給第一個承運人;如果合同項下的貨物是特 定物,或從指定存貨中提取的貨物或尚待制造的未經特定化的貨物,而雙方當事人在訂約時已經知道這些貨物處於某一特定地點者,則賣方應於該地點把貨物交給買 方處置;在其他情況下,賣方應在其訂約時的營業地點把貨物交給買方。當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採用某種貿易術語來確定交貨地點時,應適用貿易術語的解釋,而不適 用公約的上述規定。公約還規定,賣方應按合同指定的日期交貨;如果合同規定了一段交

  貨的期限(如1個月),則賣方可在這段時間內的任何一天交貨 ;在其他情況下,賣方應在訂立合同後的一段合理時間內交貨。至於何謂合理時間,公約未作具體解釋,須按具體情況確定。

  賣方的另一項主要義務是對貨物的權利擔保和品質擔保,即賣方應保證他所交付的貨物符合合同的要求,並保證他對出售的貨物擁有合法權利,沒有侵犯任何第三者的權益。公約規定,賣方交付的貨物必須與合同所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相符,並須按照合同所規定的方式裝箱或包裝。

  買方的主要義務是按照合同和公約的規定支付貨款和收取貨物。公約規定,付款地點如果合 同中沒有指定,買方應在賣方的營業地付款;如果是憑交貨或交單付款,則應在移交貨物或單據的地點付款。付款時間如果合同沒有作出規定,買方應在賣方交貨或 交單時付款。但買方在未有機會檢驗貨物以前,沒有支付貨款義務。這項規定同國際貿易的習慣做法有矛盾,因為在國際貿易中,特別是以 CIF 條件成交時 ,通常都是憑單付款在先,貨到檢驗在後,買方必須在賣方提出裝運單據時支付貨款,不能以未檢驗貨物為理由拒付貨款。故公約規定,如果上述買方檢驗貨物的機 會與雙方議定的交貨或支付程式相牴觸,則可不受上述規定的限制。

貨物買賣合同14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行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行紀方接受委託方的委託,就代辦_________________ 事項,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代辦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行紀人對自己所佔的委託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 若委託物交付給行紀人時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爛、變質,經委託人同意,行紀人可以處分該物;若不能及時聯絡委託人,行紀人可以合理處分。

  第四條 行紀人低於委託人指定的價格賣出或者高於委託人指定的價格買入的,應當經委託人同意。未經委託人同意,行紀人補償其差額的,該買賣對委託人發生效力。行紀人高於委託人指定的價格賣出或者低於委託人指定的價格買入的,可以按照約定增加報酬。增加報酬數額的確定方法是_____。

  第五條 行紀人賣出或者買入商品,行紀人自己可以作為買受人或者出賣人。在此情況下,行紀人仍然有權要求委託人支付報酬。

  第六條 行紀人按照約定買入委託物,委託人應當及時受領。經行紀人催告,委託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的,行紀人可以提存委託物。委託物不能賣出或者委託人撤回出賣,經行紀人催告,委託人不取回或者不處分該物的,行紀人可以提存委託物。

  第七條 行紀人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的,行紀人對該合同直接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第三人不履行義務致使委託人受到損害的,行紀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八條 行紀人處理委託事務支出的費用,由行紀人負擔(也可以作其他約定)。

  第九條 行紀人完成委託事務的,委託人應當向其支付相應的報酬。報酬數額是_____,委託人逾期不支付報酬的,行紀人對委託物享有留置權。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解釋與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委託方、行紀方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買賣合同15

  供方: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產品名稱、商標、型號、金額、供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住宅煙氣集中排放系統,

  第二條質量要求、技術標準:_________________按皖20______112標準驗收,供方對質量負責,供方將質保書、合格證隨貨提供給需方。

  第三條交貨地點、方式:供方送貨到需方工地。

  第四條運輸方式及到達站和費用負擔:由供方負擔。

  第五條交貨期限:本合同生效後十天進場安裝

  第六條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條款約定驗收。如遇質量異議,由需方收貨後

  第七條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以實際安裝數量經施工員、質檢員簽字確認為結算依據,並向需方開具稅務發票。

  第八條付款方式:安裝到頂後經驗收付75%貨款,餘款待甲方驗收後______月內付清。

  第九條雙方責任

  1、買方提供上樓吊運和少量鋼筋料頭及提供符合相應標準預留孔位。

  2、賣方安裝就位。

  3、需方須提供安裝工人的住宿等生活條件。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供方如遲延供貨,除賠償需方損失外,遲延期間應向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應供貨物價的千分之十計算

  2、如遇價格上漲停止供貨,除賠償損失外,應按未供部分貨物的總金額%向需方支付違約金

  3、如供方未按合同履行,需方有權通知供方解除合同

  4、需方如未按約付款,應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違約金每日按應付款的萬分之一計算。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

  1、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方各壹份,公司財務、專案財務各壹份。

  供方:_______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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