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房產證買賣合同

無房產證買賣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無房產證買賣合同 ,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無房產證買賣合同 1

  甲方(出賣人): 身份證件號碼:

  乙方(買受人): 身份證件號碼:

  甲方有一套在臨汾市堯都區華康路東安紫郡小區商品房,因房產證尚在辦理過程中,目前還不能辦理過戶手續,待甲方房產證辦理完畢後雙方再辦理過戶手續。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前提下,就房屋買賣未過戶之前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資訊

  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確認該房屋是在房產_________平方米。

  (二)出售時將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同時將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如以後遇到拆遷還遷等獲得的補償也歸屬乙方所有。其轉讓價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價款中,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第二條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 成交價格及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310000元(大寫叄拾壹萬元整)。雙方約定,本房屋產權轉讓過程中的各類稅費及房屋過戶手續費等由乙方全部承擔,該費用不包含在本房屋價款中;

  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當事人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交付房款:

  1、分貳期付款:乙方於簽訂本合同當日,交付甲方第一批履行合同保證金(含定金)10000元,(大寫:壹萬元整);

  2、乙方於合同簽訂60日內交付房屋第二批尾款300000元,(大寫:叄拾萬元整)。上述定金在乙方第二次付款時充抵房款。以上款項,由乙方直接透過轉帳或者直接存入方式支付到甲方提供的本人銀行帳號,乙方憑其持有的銀行開出的轉帳憑證或者存入憑證作為付款的有效證明。

  第四條 交房時間

  1、甲、乙雙方定於在第二批房款交付後5日內,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2、甲方未按規定時間給乙方騰空房屋的,乙方對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自本合同規定的騰空房屋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房屋之日止,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房屋總款的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個月時,即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如甲方房產證下來一個月內,因甲方個人原因未按時與乙方辦理過戶手續,將視為不履行合同,乙方有權利解除合同。甲方應在解除合同後十天內將已收房價款退還乙方並賠償違約金10000元(大寫:壹萬元整)。

  2、如甲方房產證下來一個月內,因乙方個人原因未按時與甲方辦理過戶手續,將視為不履行合同,甲方有權利解除合同。甲方應在解除合同後十天內將已收房價款退還乙方。乙方將賠償違約金10000元(大寫:壹萬元整)給甲方。

  3、甲方保證沒有與任何第三人簽署轉讓房屋的合同,並保證在房產證辦下後,及時辦理有關將房屋過戶到乙方名下的相關手續。

  4、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責任。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個月時,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如果乙方有違約行為的,則乙方已經支付的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其他已經支付的款項退還給乙方。

  第六條 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1、甲方應繳清自交房之日之前的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一切與該房屋相關的費用。由此引發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於乙方無關。

  2、甲方向乙方提交房屋全套鑰匙,雙方共同清查確認電、水、煤氣等度數。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房屋的維修基金髮票、物業管理費押金等相關收據。

  4、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附屬設施的裝置發票及保修卡。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管轄。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並具有法律效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無房產證買賣合同 2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現住址:

  身份證號: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現住址:

  身份證號:

  見證方:

  見證人: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坐落於號樓房間私有樓房住宅一處,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產權證號為朝私號土地使用證號為:,使用面積為平方米,使用年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此房屋實際售價元整(¥元)。此售價包含公共維修基金及室內所有固定裝修、固定配套裝置。

  第三條甲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乙方提供以下證件及影印件:

  身份證、戶口薄;

  房屋所有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

  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託出賣的證明;

  辦理房屋買賣及過戶手續應出具的其他檔案。

  第四條甲方應保證欲出售的房屋不屬於下列情形之一:

  無合法證件的房屋(包括違法建設的房屋);

  有產權爭議的房屋;

  經批准用或劃撥的建設用地範圍內的房屋;

  經人民法院裁定限制產權轉移或經市人民政府批准代管房屋;

  市人民政府規定其他不得出賣的房屋。

  第五條乙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提供以下檔案及影印件:

  身份證、戶口簿;

  辦理房屋買賣及過戶手續應出具的其他檔案。

  第六條上述房屋在甲方實際交付乙方之日前所發生的費用(取暖費、物業費、水費、電費、天然氣費、電話費等)由甲方負責。分擔日期以辦完過戶手續乙方正式接手此房屋的日期為準。具體金額以物業公司的資料為準。

  第七條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房地產交易部門的規定繳納各項稅費。

  第八條定金

  在年月日見證人代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人民幣元作為房款的一部分。

  第九條付款方式;

  首付款:乙方提交材料時將首付款元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餘款:過戶完成一次性付清。

  注:過戶完成首付款和餘款當日兌現

  第十條違約責任

  如乙方違約則定金不予退還,扣除見證人代理費後將餘款退還甲方;

  如甲方違約則見證人扣除代理費後將餘款退還乙方,同時甲方向乙方交付人民幣元違約金。

  第十一條交房日期:。

  第十二條備註:室內留下的固定裝修及傢俱電器包括:(根據傢俱清單)。此清單是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傢俱清單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三頁,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執一份。

  第十七條此合同與出售委託合同、承購委託合同及房屋買賣合同同時起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附帶傢俱(見傢俱清單)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無房產證買賣合同 3

  出賣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其村證房位於____市_______區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幣_____仟____佰_____拾____萬_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________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20__;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稅,20__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20__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乙方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20__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

  逾期超過____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20__付款日期及方式的。

  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___個月時,甲方有權20__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20__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5、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無房產證買賣合同 4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電話 身份證號:

  現住址: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電話 身份證號:

  現住址: 見證方: 電話 身份證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坐落於 私有樓房住宅一處,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產權證號為朝私號土地使用證號為:,使用面積為平方米,使用年限年 月日至年 月 日止。

  第二條此房屋實際售價 元整(¥元)。此售價包含公共維修基金及室內所有固定裝修、固定配套裝置。

  第三條甲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乙方提供以下證件及影印件:

  1、身份證、戶口薄;

  2、房屋所有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

  3、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託出賣的證明;

  4、辦理房屋買賣及過戶手續應出具的`其他檔案。

  第四條甲方應保證欲出售的房屋不屬於下列情形之一:

  1、無合法證件的房屋(包括違法建設的房屋);

  2、有產權爭議的房屋;

  3、經批准用或劃撥的建設用地範圍內的房屋;

  4、經人民法院裁定限制產權轉移或經市人民政府批准代管房屋;

  5、市人民政府規定其他不得出賣的房屋。

  第五條乙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提供以下檔案及影印件:

  1、身份證、戶口簿;

  2、辦理房屋買賣及過戶手續應出具的其他檔案。

  3、如有特殊情況發生,甲方子女必須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第六條上述房屋在甲方實際交付乙方之日前所發生的費用(取暖費、物業費、水費、電費、天然氣費、電話費等)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房地產交易部門的規定繳納各項稅費。

  第八條定金

  在年 月日見證人代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人民幣元作為房款的一部分。

  第九條付款方式;

  首付款:乙方提交材料時將首付款元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餘款:在簽訂本合同一月之內付清(留有三千元作為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房產證的保證金)。

  注:過戶完成後所有餘款乙方向甲方全部結清。

  第十條違約責任

  如乙方違約則定金不予退還,扣除見證人代理費後將餘款退還甲方;

  如甲方違約則見證人扣除代理費後將餘款退還乙方,同時甲方向乙方交付人民幣元違約金。

  第十一條交房日期: 年月日。第十二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三頁,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執一份。

  第十五條此合同與出售委託合同、承購委託合同及房屋買賣合同同時起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時間: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時間:_ 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無房產證買賣合同 5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坐落於住宅一處,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此房屋實際售價元整(¥元)。此售價包含公共維修基金及土地證和房產證兩證辦理費用。

  第三條甲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乙方提供以下證件及影印件: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

  第四條甲方應保證欲出售的房屋不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無合法證件的房屋(包括違法建設的房屋);有產權爭議的房屋;

  第六條上述房屋在甲方實際交付乙方之日前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十六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三頁,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執一份。

  第十七條此合同與出售委託合同、承購委託合同及房屋買賣合同同時起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無房產證買賣合同 6

  甲方(出售方):

  乙方(購買方):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下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房屋,並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自願將其座落於縣路號小區號樓號,建築面積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結構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裝置出售給乙方。乙方已對該房地產作了充分了解並同意購買。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元,大寫:拾萬仟佰拾元整,乙方在20__年__月__日前分次付清,付款方式:___。乙方支付房款具體約定為:

  三、甲方於年月日前將房屋及附屬物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時,應將該房屋騰空,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並將付訖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於乙方驗收。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並無任何隱瞞。乙方對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均已知悉,並無任何異議。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晰,無爭議;未被判決、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設定抵押,不在建設拆遷範圍內;已取得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該房產另行出售給第三人。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五、房屋過戶。甲乙雙方應積極配合過戶手續,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賠償守約方。該房屋在辦理過戶手續過程中所需繳納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能如期簽訂《房地產買賣契約》,或者甲方在辦理過戶過程中違約,並導致最終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的;在得到確認後,甲方退還乙方所交的購房款。對已辦理完的過戶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甲方應全部承擔。並向乙方支付總房款10%的違約金。

  (二)乙方不能如付款,或者乙方在辦理過戶過程中違約,並導致最終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的;在得到確認後,甲方退還乙方所交的購房款項。但對已辦理完的過戶手續所產生的費用,乙方應全部承擔。並向甲方支付總房款10%的違約金。

  七、在合同期限內,如因洪水、地震、火災和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合同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自動終止。

  八、若對其它事項有異議的可協議補充在以下約定條款中,若約定條款與前條款有異議,以約定條款為主,約定條款具有優先效力。

  九、其他約定事項:

  十、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後生效,一式兩份,每份共三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簽約時間:x年x月x日

無房產證買賣合同 7

  經常有人拿著房屋買賣合同來,要求與對方解除合同,理由是簽訂合同時賣方沒有房產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那麼,沒有房產證的房屋買賣合同一定無效嗎?並非如此。

  首先,房地產管理法第條的規定屬於行政管理性質的規定,目前的主流觀點是,違反了該規定並不必然導致合同無效。

  其次,房地產證是擁有所有權的證明,沒有房產證即意味著沒有所有權,出賣沒有所有權的房屋屬於無權處分。但無權處分行為在無權處分人取得處分權利以後便生效,轉而成為有權處分行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九條規定: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手續,或者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才生效,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當事人仍未辦理批准手續的,或者仍未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手續,但未規定登記後生效的,當事人未辦理登記手續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合同標的物所有權及其他物權不能轉移。依此規定,沒有房產證的房屋買賣合同並非必然無效。

  再次,有的房屋買賣合同約定在賣方拿到房產證或者具備轉讓條件以後雙方再履行買賣合同,這樣的合同也並非一定無效。這樣的合同其實是附條件合同,在所附條件“賣方拿到房產證或者具備轉讓條件”成就以後合同才生效。在賣方沒有拿到房產證時,該合同不生效,但不生效不是無效,一旦條件成就合同就生效;如果合同所附條件確定不會實現,該就成為一份無效合同了。

  最後,只有符合一定條件的合同才是無效合同。比如說:雙方都知道賣方沒有房產證,卻簽訂了一份買賣沒有房產證的房屋的合同;買方或者賣方有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行為;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者利益;等等。

  合同應當遵守。現代合同法的原則是儘量讓合同生效,這也是誠實信用原則的必然要求。同時由於合同的無效屬於絕對、當然、自始無效,因此,當發現合同出現無效事由時,應當及時予以解除,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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