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勞動合同書範本

企業勞動合同書範本

  企業找人用的勞動合同需要的內容很多,以下是CN人才網小編為大家精心蒐集和整理的企業勞動合同書範本,希望大家喜歡!

  企業勞動合同書範本(一)

  甲方(單位)名稱/所有制性質/地址/法人代表

  乙方(工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現住址/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務市場介紹,同意招用____為臨時工。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如下條款:

  一、合同期限:

  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如甲方需要繼續留用,經乙方同意,雙方可以續訂合同,並辦理鑑證 手續。

  二、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崗位,承擔__臨時生產(工作)任務。乙方若同意,須服從。在合同期內甲方因調整生產(工作)任務,需要變 更乙方的崗位和任務,需經乙方同意。如乙方不同意,可提出辭職,雙方辦理解除 合同手續。

  三、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1)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週__日,每日__小時工作制。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甲方應從流水作業和臺機人員的操作等 問題考慮,提前通知乙方並徵得同意,按規定發給加班加點費。

  (2)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情況,根據乙方的崗位和承擔任務,甲乙雙方協商定為每日____元×25.5天=每月____元。加班工 資,按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勞動貢獻,定期發給。 實行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在本合同雙方約定欄中約訂 。從事夜班的,應發給夜餐費____元。

  (3)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情況,甲方每天發給乙方基本生活費____元。

  四、勞動保護、保險福利待遇:

  (1)從城鎮招用的臨時工,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保險金繳納辦法與本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相同。臨時工本人負擔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三,先由甲方統一支付 ,後在其當月工資中扣除。

  (2)根據工作崗位需要,並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____、勞動保健食品費____元。從事起重、電焊、司爐等特殊工種作業 的,需持有關部門核發的《專業崗位操作證》方可上崗。

  (3)在合同期內,臨時工或農民工發生工傷、致殘、工亡或非因工傷、殘、亡以及疾病的,其待遇應分別按國務院第41號令、第87號令及內蒙古自治區人 民政府第29號令的有關規定執行。

  (4)合同期間,甲方發給乙方每月副食品補貼____元。冬季取暖期間,按規定每月發取暖津貼____。

  五、勞動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必須遵守以下紀律:

  (1)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生產。

  (3)愛護單位財產,不無故損壞公物。

  (4)上班工作(生產)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事。

  (5)聽從指揮,服從調動。

  (6)保質保量完成任務,不得投機取巧。

  (7)有事及時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主張。

  六、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和辭職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雙方一致同意的;

  ②符合本合同第六條第三項和第六條第四項規定的;

  ③乙方培訓(熟練)期滿,不符合錄用條件或本人不願意供職的;

  ④乙方非因工負傷,治療終結仍不能復工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①甲方宣告破產;

  ②乙方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或判處徒刑的。

  (3)乙方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辭退;

  ①嚴重違犯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

  ②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③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利益的;

  ④有貪汙、盜竊、賭博,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尚未構成刑事責任的;

  ⑤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辭職:

  ①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勞動保護措施,嚴重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②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發放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③人格受到甲方負責人侮辱的;

  ④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律、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權益的;

  ⑤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⑥經國家批准應徵入伍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①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第六條第3項情況之一的;

  ②患有職業病和因工負傷在治療期限內未能治癒,屬於全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 能力的;

  ③女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6)甲方或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除第六條2項所列情況外,必須提前半 個月通知對方。並辦理有關手續。

  七、違反合同的責任:

  甲方違反合同有關條款或無正當理由在合同期內辭退乙方的,按乙方實際損失 予以賠償,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

  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可根據實際損失情況要 求乙方予以賠償。具體數額由雙方協商。乙方不經甲方同意私自離單位的,賠償甲 方____元,否則甲方不予辦理離單位手續。

  八、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九、本合同經勞動仲裁部門鑑證即生效。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變更。合同履行中如 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經鑑證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或經企業勞動 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自治區勞動爭議仲 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名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鑑證經辦人(簽字或蓋章):

  鑑證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企業勞動合同書範本(二)

  0 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姓名)

  甲方:

  乙方:姓名: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甲乙雙方本著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並承諾將共同遵守。

  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按規定程式制定後,透過公司員工行為規範標準手冊公示、告知,乙方有義務及時主動學習和掌握。甲方規章制度以上述方式公示滿一週,視為乙方已知曉。在訂立本合同時,乙方已充分知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甲乙雙方已就勞動合同期限、試用期限、聘用崗位及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公司福利、勞動保護、勞動條件等情況進行溝通。雙方一經簽字,即證明乙方對上述情況已有清楚瞭解。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須保證已經終止(解除)了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或沒有與其他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否則,由此引發的糾紛及全部法律責任由乙方負全責。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

  每天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的`標準工時工作制;

  第五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可經雙方協商後延長工作時間。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提供符合國家有關衛生、健康標準的工作環境,建立健全生產流程,制定工作或操作流程及相應規範,保障乙方的人身安全。

  第八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能、操作規程或工作規範、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 如乙方為女職工,甲方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為乙方提供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勞動保障。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應遵循按勞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則,按國家和集團公司有關規定,按時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應得的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按照國家《個人所得稅法》,乙方有義務按照個人薪酬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有責任在發放乙方個人薪酬時,代為扣繳乙方的個人所得稅。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須依法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乙方按規定委託甲方代為扣繳本人應繳納社會保險金。

  第十五條 乙方因工負傷和患職業病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七條 乙方應樹立主人翁責任感,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制度和紀律,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教育。

  第十八條 乙方應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規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九條 乙方在工作中,要牢記“使用者至上、質量第一”的服務宗旨,遵守職業道德,廉潔奉公,維護公司良好形象和聲譽。

  第二十條 乙方在工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履行崗位職責,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執行作業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通訊暢通、生產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條 甲方因工作原因,需要在公司內部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工種)的,或受甲方派遣從事其它臨時性工作的,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調整或派遣。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合同期間,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和因工作原因接觸到的第三方的商業秘密,洩露商業秘密屬嚴重違反規章制度,造成損失的,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內容相應變更。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在試用期內,被甲方考核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達到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三)乙方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信譽損害的;

  (四)在工作中翫忽職守、違章作業,造成重大事故、員工死亡事故、重大傷亡事故之一的;

  (五)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被勞動教養或被人民檢察院起訴的;

  (六)乙方提供虛假或不真實的本人資訊和勞動關係狀態,影響甲方的判斷而錄用的;

  甲方依據本條六款規定,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作任何經濟補償或賠償。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實施經濟性裁員的,應按以下程式進行:

  需要裁減人員20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20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實施: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二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涉密員工應提前3—6個月通知。

  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正在被審查和例行審計期間;或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或訂立有保密期協議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未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而解除勞動合同,甲方將依法追究其違約賠償責任:包括: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付廣告費等費用;

  2、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包括培訓費、差旅費、住宿費、實習費等;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本合同約定、專項協議約定及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切身權益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甲方以暴力、威脅或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已完成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五)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六)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乙方應將合同期內甲方交給其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以及乙方留存的工作檔案、技術資料等一切與工作有關的材料,全部交還給甲方,工具、物品、檔案資料等遺失的,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在終止、解除合同前,積極配合公司完成工作交接手續。

  甲方在確認上述手續辦理完畢後,為其開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等的轉移手續。

  除本合同第二十七條外,因乙方原因未辦理完畢上述手續的,甲方有權不為乙方辦理終止、解除合同手續。

  第三十三條 年 月 日後勞動合同終止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甲方(僅指國有控股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乙方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檔。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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