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司機勞動合同

貨車司機勞動合同

  甲方(車主):

  乙方(司機):

  根據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招聘乙方為硫酸運輸車司機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雙方義務:

  ⑴ 甲方提供證件齊全、年檢合格的硫酸運輸專用槽車一臺(車號:湘b 21720),供本公司為使用者送酸使用。

  ⑵ 甲方負責辦理車輛的一切手續及,負責配備押運員,負責加柴油,乙方對此給予協助。

  ⑶ 乙方按照甲方指令送貨,在裝酸時必須服從廠方指揮,卸酸時必須聽從使用者排程,使用者如需對硫酸進行檢驗、過磅後再卸酸,應予配合。卸酸完畢,必須要求對方在回執上蓋章(或簽字)認可。

  ⑷ 乙方必須將當日運輸情況向甲方報告,至遲不超過第二日。所有開支票據(路橋費、停車、過磅、小額購物等)都必須儲存備查。

  ⑸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道路交通法》和其他有關法規,保證行車安全,杜絕交通違規和事故。

  ⑹ 乙方必須愛惜車輛,文明駕駛。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車交給其他人駕駛。在車輛大修、年檢其間,必須參與監督檢查。

  ⑺ 甲方負責辦理易製毒化學品運輸備案證明,乙方必須隨車攜帶,並妥善保管。

  第二、費用收支

  ⑴ 甲方負責收取本車所有運輸收入,如由乙方代收運費,應於收取後三日內繳付甲方。 ⑵ 甲方負責本車的`一切規費、保險、維修、保養、停放等的費用支出。 ⑶ 乙方在車輛進行修理、更換部件、加油等專案時,必須預先告知甲方,同意後乙方才能實施。

  第三、報酬待遇

  ⑴ 乙方工資為2300元/月,日曆日即工作日。如該月未發生安全事故,發給安全獎500元,如當月運輸收入超過28000元,則按超過部分金額的10%發給超產獎。 ⑵ 如因卸酸和路途等原因需在外地住宿的,視情況給予一定額度報銷。 ⑶ 乙方如有特殊情況不能上班,需提前一天向甲方請假,並協助甲方找到替班司機。替班司機的報酬(50元/天)由甲乙雙方各支付一半。如請假當天無運輸業務,不影響乙方工資。

  第四、事故

  ⑴ 乙方在送酸途中如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向甲方通報,並協同押運員報警。

  ⑵ 乙方如在行使中因違章罰款,所罰費用分三種情況:超載、車輛證照不齊等罰款,由甲方支付;超速、錯道等罰款,甲乙雙方各付一半;闖紅燈,逆行,違章調頭等罰款,由乙方自行支付。

  ⑶ 若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有效期自 XX年9 月至 XX年 9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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