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勞動合同

公司員工勞動合同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公司員工勞動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員工勞動合同1

  x(以下簡稱聘方)與x(以下簡稱僱員)就聘請僱員赴國(地區)x公司工作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1、聘方聘請僱員赴國(地區)x公司從事x。

  2、工資及支付方式

  (1)薪金:聘方支付給僱員的基本月薪為x美元(大寫)僱員離開中國國境之日為起算日。離開x國境(地區)之日為截止日,凡工作不滿一個月,按全月工資計算。

  (2)加班工資:聘方因工作需要,要僱員加班工作時,加班工資由雙方面議。

  3、聘用期限,工作時間和假期

  (1)聘用期為:x

  (2)工作時間:按x國(地區)勞工法規定,每週工作x天,每天工作x小時。

  (3)休假日:僱員享受所在國的法定假日。

  (4)病假:僱員每年可享受帶薪病假x天。

  (5)事假:僱員因家庭急事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回國時,聘方應予以方便,準其請假,並協助僱員辦理手續,事假期間,聘方視情況支付或停發工資,往返旅費由僱員自理。

  4、住宿、膳食、醫療、保險和稅金

  (1)住宿:聘方免費提供僱員有水、電、衛生設施的住所,或支付租房費。

  (2)膳食:聘方提供僱員全月膳食,或支付膳食費,其標準相當於本單位同類人員的水平。

  (3)醫療:聘方為僱員支付醫療費用,或向保險公司投保醫療保險。

  (4)保險:聘方為僱員投保當地勞工法所規定的各種保險。

  (5)稅收:聘方為僱員交納當地法定的一切稅金。

  5、僱員出入中國和x國國境的手續和旅費

  (1)聘方負責辦理僱員出入x國國境(地區)的簽證、居住和工作許可證等手續並支付其費用。

  (2)聘方負擔僱員從中國至工作點的往返旅費。

  (3)僱員負擔出入中國國境的各種手續費。

  6、一方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終止合同。由提出方支付給對方相當於僱員三個月工資的補償費,並負擔僱員返回中國的旅費。

  7、僱員應遵守工作所在國的法律、法令,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遵守聘方的有關規定。

  8、聘方應尊重僱員的生活和風俗習慣。

  9、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由聘方、僱員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0、僱員受聘滿後,聘方如需要續聘,應提前三個月通知僱員並徵得僱員同意,續聘手續另定。

  11、本合同以中文書就,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2、本合同由聘方和僱員簽字後正式生效。

  聘方:x僱員:x

  年x月x日

公司員工勞動合同2

  甲方(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立勞動關係,保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約定按下列第款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合同中法定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2、本合同自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期限為_____個月。其中試用期個月,從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滿自行終止勞動關係。如甲方生產需要,經雙方協商可以續訂勞動合同(續訂合同時不在實行試用期)

  3、本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從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上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乙方的工作時間,依其工作性質按下列第一或第二款確定:

  1、實行標準時工作制

  每週工作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乙方上下班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甲方採用集中工作、集中輪休、集中休息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二)乙方按甲方的內部制度規定,享有休假和福利待遇。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日前未工資發放日;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的工資報酬按下列第款確定:

  1、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同崗位的_________%.

  2、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按崗按績效取酬。

  3、甲方實行計件工資的崗位,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執行。

  4、甲方實行工資承包的崗位,乙方的工資按照甲方用人部門的承包協議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方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製訂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保護用品及其他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七、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即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已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合同期限的;

  3、勞動合同職業培訓教育網司與職工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4、在合同期內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

  5、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們法院宣告死亡和失蹤的;

  6、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7、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8、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情形。

  (二)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三)乙方由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經常遲到、早退和有曠工行為的;

  3、故意違反操作規程,給公司生產裝置和生產安全造成重大損失的;

  4、嚴重失職,徇私舞弊,或以崗位便利謀取私利對公司形象和利益造成影響和損失的;

  5、偷盜公司財物或涉毒、賭博被查處的;

  6、行兇打架、或以暴力傷害他人的;

  7、請人代工的;

  8、在崗員工兼任第二職業或從事經營活動為自己創收謀利的;

  9、以弄虛作假手段建立勞動關係的;

  10、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_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或不接受崗位調整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的,可依法定程式裁員,裁減人員自裁剪之日起,其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不符合第七條第(三)款條件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員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______年的(員工本人要求解除除外);

  5、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__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由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公司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公司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法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九)當乙方在勞動合同期滿後,經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由用人部門或用人單位向公司人事部門申報審批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必須提前________日通知對方。

  八、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工傷、生育保險。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婚喪假、女工孕、產期待遇以及接觸和終止勞動合同時的經濟補償金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及因工或因病死亡應享受的待遇均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住院或因工負傷醫療期的待遇按國家政策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當事人乙方的過程,造成合同不能完成履行,由有過錯的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二)當事人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利用,在取得有關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並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予承擔責任。

  (三)乙方由於工作或生產的需要,甲方負責對乙方的崗位或者專業技術培訓的,當乙方違反培訓協議時,按培訓協議條款執行。

  (四)在公司涉及公司秘密和關鍵技術的核心崗位的員工解除勞動關係後二年內不得從事與公司相同職業的工作,公司二年內以本地最低工資按月支付保密費。如果乙方在保密期內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追究連帶賠償責任。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甲方應將企業規章制度明確告知乙方。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透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依法訂立後,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四)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五)雙方協商簽訂的培訓協議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具有同等約束效力。

  十一、因乙方擅自離職,致使公司重要文書和法律文書無法當面送達時,按地址、郵編、收信人、當面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公司員工勞動合同3

  姓名:

  員工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誠信守法、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試用期為(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職位乙方在本合同開始生效時的工作職位為。乙方同意甲方因機構調整、勞動力最佳化組合、業務骨幹合理使用或乙方在本職崗位不能與其他員工良好合作,影響生產經營,或乙方績效考核不合格,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甲方可以對乙方崗位進行調整。

  乙方在受聘於甲方之前,必須向甲方提供政府衛生機構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並完成其本人有效證件的查核。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實行標準工時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四、工資待遇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元,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以此為基數計算。另外,甲方每月發放元做為乙方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勞動報酬。

  (三)甲方每月最遲日前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手續,社會保險費的負擔按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四)乙方依照國家勞動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公開,並告知乙方。

  (二)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省、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乙方承諾遵守甲方制定的《員工行為準則》,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四)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的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九、合同解除

  (一)合同到期前,甲乙雙方或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二)符合發放經濟補償金條件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發放經濟補償金。

  (三)如有以下情形,乙方同意甲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並無須對乙方作任何賠償:

  1、在試用期間因健康原因或其他個人原因不能保證正常工作的;

  2、試用期內達不到本合同所定崗位的職位說明書所規定的工作標準或定額要求的。

  3、聘用時提供的離職證明、學歷證明、工作經歷、健康證、相關婚姻/生育證明是虛假的或者偽造的;

  4、應聘前患有傳染病、精神病及其他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或者在工作期間患傳染性疾病後不及時報告或故意隱瞞的;

  5、應聘前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

  6、應聘前曾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

  (四)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否則需以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五)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及時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

  十、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及時辦理終止合同的相關手續。

  (二)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30日內辦理續訂手續。

十一、爭議處理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途徑就其所知悉的所有與甲方商業活動有關的資訊、商業秘密陳述或透露給第三者、傳媒或公眾,否則由此引起的全部直接或間接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制定的《員工行為準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三、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日

公司員工勞動合同4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xx年1月1日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至 年 月 日止,共五年。

  第二條乙方享有的工作條件與辦公設施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在人身不受侵害、人體健康不受損傷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辦公用品與設施條件。

  3.甲方將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包括參加各種行業研討和培訓會。

  第三條乙方工作崗位、工作報酬和福利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甲方。以上崗位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職責由甲方員工規章制度等內部管理制度予以規定。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專業特點、業務能力和工作表現,可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甲方根據合同簽署時乙方的工作崗位和職位,保證乙方的月均工作報酬不低於元人民幣,並向乙方提供各種保險,包括但不限於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若合同簽署後,遇甲方工作需要,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則乙方具體的薪酬待遇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

  4.職工有權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節日、婚嫁等假期,具體標準見《公司考勤管理規定》。

  第四條工作紀律

  1.乙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與人事排程。

  2.乙方實行坐班制,正常工作時間必須在崗。遲到、早退、病假、事假等不在崗狀況按照《公司考勤管理規定》計扣薪酬。

  第五條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1.甲方與乙方嚴格按照本勞動合同,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3.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

  4.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具體程式見《員工辭職管理辦法》。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經甲方警告後在合理期間內仍未改正或由此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

  (2)營私舞弊,侵佔甲方財產或串通第三方,惡意洩露、出賣甲方機密等以主觀故意或重大過失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頻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因工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員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為乙方繳納各種保險和公積金,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解散、前算或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勞動合同期滿或者合同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即自行終止。在勞動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七條經濟補償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第六條4款,第六條7款(4)和(5)項解除勞動合同或依據第六條7款(1)項終止勞動合同;

  (2)乙方依據第六條6款解除勞動合同的;

  2.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的工作年限,按每滿一年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執行。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在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必須按合同約定標準結算欠發乙方的工作報酬。

  4.若由於甲方崗位需要,甲方認為有必要對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項培訓的,可以與勞動者訂立針對此次培訓的服務協議,並約定服務期限。若乙方違反約定,應按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參見《員工學習培訓管理辦法》。

  5.在乙方履行合同期間,乙方不按合同規定辭職或擅自離職,乙方不得將從原崗位工作中獲得的資料、技術資訊或客戶名單等商業秘密洩漏於與甲方從事相同或相似業務或其他有競爭關係的新僱主,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並且乙方無權依據第七條1款要求甲方經濟補償。

  第八條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包括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而產生的爭議),按xx年1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條款解釋和執行。

  2.甲方在制定、修改或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勞動定額管理和績效考核等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全體員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並且協商確定。甲方應當將直接涉及乙方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等決定公示或者告知乙方。

  3.若遇實習或者試用,依據公司具體的實習協議或試用協議而定,若實習或試用者透過,則依據董事長簽署的轉正決議,簽署本勞動合同,勞動期限從實習或試用算起。

  4.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而本合同尚未涉及的,雙方可以簽署補充協議予以調整。

  5.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二(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

  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員工勞動合同5

  公司員工續訂勞動合同意向書提要:本人決定繼續與公司續訂勞動合同,並將遵照公司要求的時間到xx部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本人決定不與公司續訂勞動合同,並將於合同自然終止的10日內到總務部辦理離職手續

  --先生/女士:

  公司和你於20xx年XX月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期限將於20xx年XX月XX日屆滿,公司決定繼續與你續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不論你本人是否同意續訂勞動合同,都請於20xx年XX月XX日以前以書面形式答覆公司。

  二0XX年XX月XX日

  ------------------------------(沿此虛線剪下)

  續訂勞動合同意向書回覆

  本人決定繼續與公司續訂勞動合同,並將遵照公司要求的時間到xx部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

  簽名:XX日期:

  本人決定不與公司續訂勞動合同,並將於合同自然終止的10日內到總務部辦理離職手續。

  不續訂的原因是:

  簽名:XX日期:

  --------------------------(沿此虛線剪下)

  簽收回執

  本人已經收到公司於20xx年XX月XX日發出的《續訂勞動合同意向書》。

  本人簽名:XX日期:XX

公司員工勞動合同6

  合同編號:

  勞動合同書

  甲方 公司名稱:浙江福人傢俱有限公司

  公司地點:溫州平陽縣萬全傢俱生產基地萬盛路2號

  乙方 姓 名:

  身份證號: 戶籍地址:

  說 明: 1、本合同不得複寫,只能用藍、黑墨水填寫;

  2、本合同代簽、冒籤、塗改無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需要,在 部門,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甲方可以根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對乙方工作結合公司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表現,合理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工種及工作地點,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但因工作及職責需要,對部分職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2. 乙方在合同期內按國家有關規定休息、休假,但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安排乙方適當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

  3.甲方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整、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保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2.合同期內甲方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3.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

  五、勞動報酬

  1.乙方試用期的工資為元/月;

  2.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及福利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1)、計時工資。

  基本工資為元,資金元,通訊補貼 元,學歷補貼 元,技能元,

  崗位補貼元,職務津貼元,固定加班費 元。生活補貼 元,績效工資基數元,其中績效工資將按照公司的考核規定考評後發放。

  2)計件工資。具體詳見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向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

  3.甲方每月30日以銀行轉帳的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如果遇到休息日,提前或推後一天發放。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低於本地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4.本合同期內,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5.乙方離職時的工資發放要求參照公司有關中工工資管理規定。

  六、社會保險

  12、甲方根據國家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七、規章制度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向乙方公示,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續訂和終止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甲乙雙方均應遵守《勞動合同法》有關條款規定。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乙方經常無正當理由不能完成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或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不服從公司安排崗位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勞動合同法》第26條第1款第1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乙方行為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應予辭退、除名、開除的。

  4.乙方因客觀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應當提前30天(試用期內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視為違反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

  5.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屆滿前,甲乙雙方應提前30日就是否續訂勞動合同書面表明意向。

  6.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後,乙方應按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甲方為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辦理相關手續。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承擔相關經濟補償責任。

  2.乙方違反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1)、甲方的培訓費;2)招錄用費;3)、補償金以及對生產、經營、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十、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 他

  1.乙方承諾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原單位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若因此引發勞動爭議,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2.乙方應自覺維護甲方利益,嚴格保守甲方的技術和商業機密,否則,因此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向甲方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3.本合同依法訂立後,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在甲乙雙方發行本合同期內,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或合同內容不詳盡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4.本合同末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意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所在的勞動部門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本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本合同各條款的含義。

  甲 方:(蓋 章) 浙江福人傢俱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乙 方 (籤 名): 年 月 日

公司員工勞動合同7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及培訓等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機房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

  每週周 至周 工作,上午 下午 。

  每週周 為休息日。特殊情況按照客戶需求安排工作實景等下班。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 元

  (三)經甲乙上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做下列分配:

  a.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種子分配辦法絕地共,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 元。

  b.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 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甲方實行提成工資制,根據甲乙雙方平等自願的條件下作出下列提成工資制:

  5—10萬單子按3%提成。10—15萬單子按4%提成。15萬以上單子按5%提成

  工裝視情況而定。

  d.提成每月20號按客戶所交工程款的比例發放。

  e.中途無故不幹丟下工地不管等原因,甲方無理由拒絕發放乙方的一切工資以及提成,清潔嚴重的甲方可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

  五、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按照執行。

  六、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在使用期內達不到甲方的基本業務能力的;

  3.洩露甲方商業機密的或私自接私轉單等情況的。

  4.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5.因工傷或病害等無能力工作等原因的。

  七、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節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衝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效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感部門舉報。

  八、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絡。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感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透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於 年月 日生效。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在附補充協議。

  甲乙雙方自願申請勞動合同鑑證的,應當在勞動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

  公章

  簽名日期:

公司員工勞動合同8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現在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本合同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擔任______工種。

  第三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併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獎金按績效發放。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4.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1年發給相當於乙方標準工資1個月的補償費。

  5。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1至3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不發放工資。

  7。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8。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按甲方公司制度執行。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停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六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雙方共同協商。

  第七條爭議處理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代表人: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

公司員工勞動合同9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為短期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員工勞動合同範本。

  一、乙方之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員工手冊辦理之。

  二、乙方這職務或工種為。

  三、乙方受聘於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一)甲方公司總部;

  (二)甲方在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三)甲方在內地省份機構及境外機構;

  (四)應出差服務之場所。

  四、乙方之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之職務或工種,並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五、乙方之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為7小時,每週五個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員工手冊辦理之。

  六、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之事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之。

  七、甲方按國安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併為乙方投保,合同範本《員工勞動合同範本》。

  八、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每月?元人民幣。

  九、乙方在醫療費用報銷和勞保福利方面享受正式員工一半的待遇。

  十、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次月5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週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後一日或數日發放。

  十一、甲方對乙方獎勵,分為嘉獎、記功、晉級、評為先進生產(工作)者和勞動模範等5種。甲方對乙方之懲處,分為警告、記過、降級、辭退、除名等5種。以上獎勵及懲處事由和辦法,依員工手冊辦理之。獎勵及懲處記錄列為甲方考核乙方之依據之一。

  十二、甲方因業務萎縮或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工作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提前1個月通知乙,合同終止時,甲方增發乙方1個月的工資。

  十三、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且甲方不予增發1個月工資。

  十四、乙方宣告: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業已獲得員工手冊,並知悉全文,願意遵守各項規定。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於 年 月 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為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宣告,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十七、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市勞動局為第一仲裁機關

  甲方:

  簽約代表人:(簽字)

  職稱:

  乙方(姓名):(簽字)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地址:

  聯絡方式:

公司員工勞動合同1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_ 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係。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時,不再與乙方另外簽訂勞動合同,只需在原訂合同上進行相應的變更說明;乙方應履行新任崗位工作職責、工作內容和相關協議,待原訂合同期滿後,再按照新任崗位、工作地點簽訂合同。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並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八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九條 甲方因專案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加班費用在專案提成裡支付。

  第十條 乙方加班不能自行決定,須經上級安排或者按照程式報上級批准,否則不視為加班。

  四、 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 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二條 乙方月工資標準為 元,試用期滿後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甲方於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 向乙方支付工資,如遇節假日則提前一天或延至節日假滿;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向乙方足額支付月實發獎金(即銷售提成)。

  第十五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 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五、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十七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 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及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 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十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 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第二十一條 如乙方在工作過程中產生職業危害病,甲方則按《職業病防治法》等 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七、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 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二十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 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 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等資料;

  2. 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 法律法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 甲方經營的狀況不佳或已經破產關閉;

  3. 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見,並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八、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 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後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公司員工勞動合同11

  甲方: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

  家庭住址:

  戶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電話:

  宅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崗位

  第二條乙方工作地點為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崗位工作,承擔相應工作

  任務(該崗位的主要工作任務及範圍是:

  經甲方披露並經雙方充分協商,乙方已經知曉甲方的經營範圍及上述工作崗位和工作任務。隨著今後的發展,根據甲方生產或工作需要、或經營方式調整、或根據乙方的能力表現,乙方同意甲方在合同期內對乙方的上述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和工作任務進行調整和變更。

  第三條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工作質量標準。三、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

  第四條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因工作緊急需要加班或調整工作時間,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乙方參加甲方組織的會議及培訓時間不在此範圍內)。

  第五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甲方於每月10日前以貨幣方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金額見本合同附則中的工資明細;

  經雙方充分協商,乙方已經知曉並同意執行甲方參照市場標準、結合甲方經營狀況制定的薪酬管理制度,具體工資標準與乙方的崗位性質和崗位責任相適應,並隨崗位變動進行調整。

  第七條乙方加班,應按甲方規定履行審批手續,無審批手續不得加班。甲方安排加班的補休或加班工資的計發,按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和甲方有關規定、程式辦理。

  五、社會保險

  第八條甲方應依照國家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九條甲方為乙方創造安全的工作環境,有關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標準應符合國家規定的`要求,乙方勞保用品待遇按甲方規定執行。

  第十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一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不承擔經濟補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其他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瀆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7、員工貪汙、受賄、私吞截留,擅自挪用公司款項的、利用職務之便侵佔公司財產的;

  第十四條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5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本合同,並承擔經濟補償責任: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上述第十四條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乙方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支付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除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20日通知甲方。乙方在完成工作交接後方可離開崗位。

  第十八條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次日起5個工作日內,乙方應辦理完工作交接、結清各項費用的手續。甲方應予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後支付。

  第十九條乙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或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八、其它事項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在甲方所在地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乙方在合同期內解除、終止勞動關係後,不得向任何個人或單位洩露甲方的經營、管理、技術等商業秘密。對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保留索賠權利。

  九、附則

  第二十二條公司規章制度為本合同之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通讀上述規章制度並理解其內容,知曉應該遵守的勞動紀律。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乙方確認,甲方有關文書在無法直接送達乙方的情況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住址為甲方郵寄送達地址。

  乙方經試用期考核後達到甲方崗位要求的,甲方將正式錄用,轉正工資為元,明細如下: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文字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存檔。

  第二十七條附則:在甲方允許乙方發生的違反第十三條之第6條的情況下,公司不做任何處罰。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

  年月日

公司員工勞動合同12

  員工勞動合同

  甲方:

  甲方地址:

  工商登記註冊型別:有限公司(自然人獨資)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

  性 別:

  出生年月:年月日

  文化程度:

  戶籍所在地址:

  現居住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社會保險號碼:

  就業登記證號碼:

  聯絡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並約定試用期自月日起至月日止。

  二、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三、工作內容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安排乙方的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

  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 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 元。(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工資集體協商協議確定。

  七、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並每年向職工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八、雙方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並同意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九、勞動爭議處理

  (一)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並嚴格執行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十、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絡。

  (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透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字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 簽名日期:

公司員工勞動合同1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出生日期: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年月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於年月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第四 乙方工作地點為,經雙方協商工作地點可以變更。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元或按執行。

  第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範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八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九條 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四、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或按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為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元或按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三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十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九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因防治工業汙染源搬遷的;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建設徵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一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四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五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髮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六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七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三十九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四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員工勞動合同14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地 址: 性別: 戶籍:

  法人代表:

  聯絡人: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電 話: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廣東省相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

  第一條:原勞動合同續定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為三年。

  第二條:除上述重新確定之條款外,原勞動合同的其它條款仍然有效,雙方同意一併履行。

  第三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最近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