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補充協議書

勞動合同補充協議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勞動合同補充條款,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並共同遵守。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經營需要或乙方自身的能力及表現,調整乙方具體工作部門和崗位及勞動報酬。乙方如不同意的,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不承擔違約及經濟補償、賠償責任。

  2、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乙方月工資為人民幣 元(其中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元,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加班工資、其他假期工資以及社保等核算的基數。基本工資之上的報酬,為崗位及綜合能力所體現的.回報,一崗一定,不作為其它保險福利的依據),試用期工資為 元,上述工資均為稅前工資。

  3、保密義務:甲方的銷售資訊、採購資訊、人事財務資訊、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規範、業務流程等)、客戶資訊等經營資訊,以及甲方注有“保密”的資訊等,均屬甲方商業秘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洩露他人及本公司無關人員。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4.1乙方接受甲方出資引進、培訓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甲、乙雙方簽訂專項培訓協議約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該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補充。

  4.2勞動合同生效後,乙方未按甲方規定的時間提供辦理錄用和社會保險手續的有關資料、證明的,甲方可視作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本合同或視作乙方主動放棄其應享有的保險福利待遇。

  4.3勞動合同期間,甲方發現乙方提供了得以受聘於甲方的虛假資料,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5、其他:本合同補充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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