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範文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範文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同志系我單位員工,性別,身份證號, 年 月參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現因(請選擇如下其中一項打“√”):□

  1、協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單位提出)□

  2、協商一致解除(由個人提出)□

  3、勞動者單方解除□

  4、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

  5、用人單位裁員□

  6、因用人單位違法,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

  7、因勞動者違法或嚴重違反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

  8、因勞動者非過失性原因,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40條規定)□

  9、其他: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我單位決定從 年 月 日起與該同志解除勞動合同。

  該同志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為元人民幣,依據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我單位依法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元人民幣,工資發至年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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