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勞動合同
標準勞動合同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 標準勞動合同 ,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標準勞動合同 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單項勞動合同”。
一、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原勞動法規定的長期合同。
三、單項勞動合同,即沒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工程工人勞動合同範本
甲方:_________(通常為用工單位)
乙方:_________(姓名、性別、年齡、住址)
用工形式:_________
鑑證編號: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考核,錄用乙方_________(姓名)為_________(工程名稱)工人,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錄用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名稱)
第二條 勞動合同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止。其中試用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甲方的基本權利義務是:
一、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二、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規定付給乙方工資、獎金、津貼以及保險福利和其他政策性補貼。
三、做好乙方上崗前的培訓工作並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勞動作業衛生條件。
四、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獎懲。
第四條 乙方的基本權利義務是:
一、享受_________待遇(寫明待遇的內容)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
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和經濟指標。
第五條 工資待遇:_________(要寫明確具體)
第六條 工作時間:_________(每週不超過_________小時)
第七條 勞動保險及福利待遇:_________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_________(寫明變更和解除的條件。如雙方可以規定,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_________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報鑑證機關存留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標準勞動合同 2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_____年。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試用期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甲乙雙方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三.勞動報酬
第五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六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八條 合同期內乙方如若離職,需賠償甲方為乙方繳納的保險金額部份的百分之二十(即20%)。
四.保險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乙雙方都必須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十條 甲方努力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五.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服從安排,保質保量完成各項任務。
第十二條 因乙方違章作業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按甲方有關制度予以賠償或處理,對自己或他人造成人生傷害,按甲方有關制度處理。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洩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七.其他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標準勞動合同 3
一、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履行地與用人單位註冊地不一致的,有關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危害防護和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等事項,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用人單位註冊地的有關標準高於勞動合同履行地的有關標準,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按照用人單位註冊地的有關規定執行的,從其約定。
三、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四、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及因培訓產生的用於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五、除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情形外,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該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勞動合同的內容,雙方應當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確定。
六、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七、勞動合同期滿,但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照約定的服務期尚未到期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服務期滿;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八、職工連續工作滿10年的起始時間,應當自用人單位用工之日起計算,包括勞動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得在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之外約定其他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
十、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單位工作的,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併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單位已經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新用人單位在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計算支付經濟補償的工作年限時,不再計算勞動者在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標準勞動合同 4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名稱:
單位地址:
電話:
單位性質: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勞動者(以下簡稱乙方)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文化程度:
家庭常住住址或者通訊處:
戶口所在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平陽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印製
說明:
1.本合同不得複寫,只能用藍、黑墨水填寫;
2.本合同代簽、冒籤、塗改無效;
3.本合同用A3紙張雙面列印使用,裝訂使用需加蓋騎縫章;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其中試用期為 月,即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工作完成時即終止,其完成的標誌事件為 。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在蒼南縣
工作地點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在該崗位(工種) (有或無)接觸粉塵或放射性物質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 (有或無)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在工作期間,必須認真執行操作規程,遵守裝置、工藝和安全衛生規程,遵守職業道德。
第五條 乙方必須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業務知識學習和技術操作培訓,提高業務素質和操作技能。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勞動場地、生產裝置和勞動工具,提供學習條件,進行技能培訓。
第七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條件。
第八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企業的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品,並保證乙方的勞動保護待遇。
四、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為 元/月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約定為 月。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乙方的勞動定額及計件單價根據實際生產工藝由甲方進行相應調整。員工在試用期滿之後,工資計算方式按月保底工資+加班工資+超產獎+質量獎+全勤獎等,同時按照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執行,且最低工資不得低於 元/月。(注:員工每月請假一天不扣全勤獎,請假超過一天的無全勤獎)。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國家和本企業有關規定,按月向乙方支付各種法定津貼、補貼和加班工資。
第十二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法律和本企業的規定,保證乙方從入職之日起享受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福利待遇。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費中部分應當由職工個人繳納,若乙方經甲方釋明之後仍執意不願參加養老、醫療、失業三項保險,並書面承諾放棄的,甲方將不再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失業三項社會保險,乙方不得以此為由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及主張任何權利。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待遇按照國家和浙江省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照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和浙江省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浙江省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工作滿一年的可享受年終獎、年假補貼、旅遊、春節返程車票報銷、工作服免費等方面的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費待遇:
1.乙方當年新婚的(憑結婚證書),可享受相關婚假。
2.乙方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憑有效證明,可享受相關喪假。
3.乙方於暑期(公曆6月、7月、8月、9月)在甲方服務的,享受甲方按相關規定發放的一次性防暑降溫補貼費。
五、規章制度
第十八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定製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甲方可以隨時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甲方可以解除乙方勞動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並不得違反《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試用期內為3天)向甲方提交《離職申請表》。
第二十四條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1條規定,甲方因經濟性裁員,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得違反《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乙方符合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乙方以書面形式明確表示不願意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時,如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延續到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第二十七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出現《勞動合同法》第44條規定情形的,本合同終止。
七、經濟補償和賠償
第二十八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6條情形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47條的規定和浙江省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 甲方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勞動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九、其他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在合同期內,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的,相關條款即行廢止,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十二條 乙方利用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損害或由於乙方違反合同行為,甲方為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三十四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
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位址列,如該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勞動者合同文字已領簽字:
年 月 日
標準勞動合同 5
同志(身份證號碼 ,性別 ,年齡 ,工種 )系我單位(單位法人程式碼:□□□□□□□□-□)勞動合同制工人,與我單位簽訂了為期 年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現因
原因,從即日起解除(終止)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
單位(印章)
年 月 日
備註:本合同一式六份:職工本人、職工檔案、用人單位,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管理科、社會保險中心、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各存一份。
標準勞動合同 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願簽訂本標準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標準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勞動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甲方同意根據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員 名擔任 工作。
第三條 甲方所派遣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服從乙方管理。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乙方負責對甲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條 乙方承擔甲方派遣人員(本市外)入店車費,負責工作期間住宿。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乙方每月 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員工資,月 元。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範本《標準勞動合同》。
五、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八條 乙方同意付甲方準備金(月總工資的20%) 元,準備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計劃的同時交付,準備金計入首月工資內。
第九條
甲方所派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條雙方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雙方當事人在合同期滿30日內可向對方續訂合同。
六、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編輯
標準勞動合同 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企業類別:____法定代表人:___職務:___地址: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年齡:___性別:__民族:____現住址:____原工作單位: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
第一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勞動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
第三條勞動報酬
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和乙方的工作崗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勞動報酬不得低於天津市的最低工資標準。
具體支付辦法和標準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甲方實行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作制度。因生產經營的需要,雙方協商可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但不得違反《勞動法》有關規定,並支付加班費。
(二)根據行業特點,經批准實行___________工作制。
(三)甲方保證乙方按國家和天津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具體約定:________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方和乙方對繳納社會保險的方式約定如下:________
其它福利待遇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給乙方提供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後持證上崗。
(三)乙方從事有毒、有害作業的,甲方按規定定期免費為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檢舉,控告。
第七條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在協議期內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二)甲方有權按國家和天津市的有關規定及企業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
第八條本協議的解除、變更、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協議的內容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本協議到期,自行終止。
(三)雙方就本協議解除條件的約定:_______________
(四)解除本協議有關補償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集團人力資源部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標準勞動合同 8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地 址: 性 質: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 名:聯絡電話: 家庭住址: 身份證或社會保障號碼: 緊急狀態聯絡人: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本勞動合同自年月 2、無固定期限。本勞動合同自年月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本勞動合同自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4、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自 月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個月。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承擔 工作任務(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雙方可另簽訂崗位協議)。工作地點 在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工作制度,每日工作時間周工作時間 小時,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補休。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和支付時間:
1.乙方試用期標準為 元/月。
2.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每月工資 。
3.甲方按有關政策每月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4.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非乙方原因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且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按 元/月支付乙方生活費。
5.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至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哦支
付夜班補貼 元。
6.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按國家政策規定或月底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至 年 月 日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規定為乙方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項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用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①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見了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保障乙方的安全操作規程。
2、乙方應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5、甲方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女職工特殊保護政策。
七、職業培訓:
1.甲方根據本單位實際,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
2.乙方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3.甲方可與有關規定範圍內負有保密義務的乙方簽定競業限制協議,約定競業限制的範圍,期限,補償標準和違約責任。
八、勞動紀律
1、甲方應將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3、甲方可與有關規定範圍內負有保密義務的乙方簽定競業限制 ②
協議,約定競業限制的範圍,期限,補償標準和違約責任。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至五十條的規定。
2、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 、附則
1、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爭議,均可依法申請仲裁
2、本合同為約定事宜,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約定事項違背國家規定或未經協商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4、乙方確定本合同首部註明的乙方家庭住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送達地址。如住址發生變化,乙方應及時書面告知甲方。
5、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絡障礙狀態時,委託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絡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代表乙方接收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許可權。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均應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合 同 鑑 定
簽證編號:
簽證機關(蓋章): 簽證人(簽章):
年月 日
標準勞動合同 9
甲 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 住址:
郵政編碼 : 郵政編碼:
聯絡方式 : 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的型別為: 。期限為: 。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
第二條 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 。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 。
第五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誠信合理的原則,向乙方說明情況後,可以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 。
第七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八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九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十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 。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計件單價為____。
第十一條 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二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第十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第十八條 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各項規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進行公示;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變更後,應及時告知乙方。
第十九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規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甲方應當對乙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四)乙方退休、退職、死亡的。
甲、乙方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完全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甲方不得終止本合同,但經雙方協商一致,並且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終止。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本合同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給予乙方本人一個月工資收入的經濟補償:
(一)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約定提出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第(三)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五)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的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之一的,補償總額一般不超過乙方十二個月的工資收入,但雙方約定超過的,從其約定。
第三十一條 上條所稱的工資收入按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收入計算,乙方月平均工資收入低於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本單位工作年限,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第三十二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除按約定給予經濟補償外,還應當給予不低於乙方本人六個月工資收入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三條 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四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間,甲方可以採取相應的脫密措施。
第三十五條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競業限制的範圍為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
第三十九條 乙方違反保守商業秘密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標準勞動合同 10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職工):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周寧身份證號碼: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經濟型別:民營戶口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辦公地點: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緊急聯絡人姓名及電話: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簽訂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一、合同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1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1年。
其中試用期為_____個月,即自__年_月_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試用期滿,甲方應及時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或延長試用期。
試用期滿,甲方認為乙方不符合該職位要求,經雙方同意可以調換職位的,甲方可以提供其他職位,試用期自新職位上崗當日起重新計算。
乙方應在__年_月_日前到崗。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合同期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或乙方實際工作表現,提升或降低乙方的職務,調動乙方的工作部門或崗位,並相應變動乙方的崗位工資。
第三條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保質保量按時完成職責所屬及上級所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
第四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中南大學湘雅醫院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甲方可以變更乙方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乙方每日工作時間及工作安排,由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崗位要求決定。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保證乙方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
第六條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有關節日和假期。
第七條甲方遇有緊急情況,依法安排乙方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按國家有關規定依法支付工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九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入職職業培訓及職業技能培訓。乙方在工作期間,應積極接受甲方有關職業道德、工作技能、安全生產和規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培訓。
第十條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一條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甲方根據國家和湖南省的工資政策、甲方工資制度和乙方業績考核情況,確定乙方工資水平,並以貨幣形式支付勞動報酬,此工資將不遲於次月十五日發放。
乙方工資包括:基本工資( )+保險補貼( )+績效獎金( )共計元/月,每月的加班費、相關福利、年終獎另計,乙方的養老保險由公司發放補貼,員工按規定自行繳納,必要時,可委託公司幫忙辦理,但公司需按上繳的實際金額如實代扣員工的保險費用。乙方工資的增減,包括獎金、津貼、補貼等,均按勞動法律、法規以及甲方經營情況進行調整。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每年將為乙方購買人身意外保險。
第十四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國家、湖南省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湖南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乙方因公或因病死亡,其遺屬按國家和湖南省有關規定享受福利待遇。第十七條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湖南省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八條甲方應根據國家和湖南省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乙方應遵守國家及湖南省的各項法律、法規以及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定和業務操作流程;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嚴守商業、技術秘密;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積極完成工作任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本公司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不能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工作業績及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四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等進行經濟
性裁員的,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九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提前三十天協商本合同續訂事宜,協商一致的,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辦理解除或終止手續前,雙方應先按以下時間辦理工作交接,其中包括書面檔案、物品、證件、電子文件、欠(借)款、工資的辦結等:
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雙方應按協商的時間辦理交接;
2、甲方或乙方需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雙方需在提出通知後的三十日內辦理交接;
3、甲方或乙方依照法律規定,可以隨時提出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屬於試用期員工的,雙方需在三日內辦理交接;乙方已轉正的,雙方需在提出通知後的十日內辦理交接。
第三十四條甲乙雙方辦理完工作交接後,方能正式辦理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續手續;甲方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等。在乙方未辦理完工作交接前,甲方不予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
甲方自乙方的離崗停止原工作之日起停發工資待遇。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時間進行交接、拒不交接或交接手續不齊備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保留進一步追究乙方相關經濟和法律責任的權利。
若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時間進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續不齊備,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九、勞動合同的無(失)效
第三十五條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第三十六條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視為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甲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勞動合同,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十、解除、終止和違反勞動和的責任
第三十七條因甲方原因解除、終止和違反勞動合同,需給予乙方經濟補償或賠償的,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湖南省的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三十八條乙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規定解除本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中約定的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以下賠償責任: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第三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十五條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賠償本條第三十八條中約定的專案外,還應按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工資的20%賠償甲方損失。
第四十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約定,應按照第三十八條中預定的第1項中的招收錄用費和第2項的相關規定。
第四十一條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或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本合同預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四十二條因不可抗力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或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四十三條甲方與乙方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四條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第四十五條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於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第四十六條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極其關聯公司的情報、資訊、技術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洩露給任何第三者(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甲方保留進一步追究乙方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利。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後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必要時,雙方另行簽訂《商業秘密和競業禁止合同》以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十七條凡由甲方出資培訓、進修和招(接)收乙方的,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接收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招(接)收、錄用費用、培訓費用等費用。
第四十八條合同期內,甲方和乙方雙方簽字認可的檔案,凡內容與本合同相關的,均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第四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與今後國家和湖南省的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按國家和湖南省的有關規定執行,但是,國家和湖南省的新規定不再涉及原來勞動關係中雙方已履行完畢的內容。
第五十條本合同書中空格的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除乙方個人資料需乙方填寫外,其他均由甲方負責填寫,本合同中甲方及法定代表人應蓋章;乙方姓名、出生年月等內容應與乙方提供的居民身份證一致,乙方應簽名。乙方確定本合同中乙方住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準確送達地址。如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否則,乙方因此未收到甲方送達的文書時,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五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塗改無效。
第五十二條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並對考核不合格者按獎懲規定處理
2.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所有個人材料及出具的所有證件均為本人真實有效的資訊資料,若個人資訊有所變更,應在變更後3日內提供相應證明並知會公司;如未盡此項義務者,發生因與公司掌握資訊不符造成爭議時,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3.公司規章制度依法修改後,只要公示或告知勞動者,即新的規章制度當然取代原規章制度,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
4.甲方因工作需要或簽訂合同時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需對乙方工作部門或崗位進行調整的,經雙方協商,同意以雙方簽字的員工崗位異動申請單、任命書、調動函或降職(級)書等書面檔案作為合同崗位變更協議,不再另行簽訂變更協議。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標準勞動合同 11
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勞動者姓名: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有期限合同。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八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其支付時間為:每月_______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九條 乙方在試用期工資為______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業績情況核定。乙方試用期滿後,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獎金)組成。乙方的基本(固定)工資為________元/月,績效工資(獎金)等按照甲方的績效考核制度確定。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可以在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同時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按國家和深圳市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深圳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勞動合同變更書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九、其它
第二十四條 甲方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且加蓋公司公章、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新規定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標準勞動合同 12
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勞 動 合 同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
性 別: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年 齡: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成 都 市 人 力 資 源 和 社 會 保 障 局 監
籤 約 須 知
1、 簽約雙方應仔細閱讀本合同書,以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應充分了解《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並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勞動合同有關的各項資訊真實、有效。
2、 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與勞動者本人簽訂。
3、 本合同一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準確。合同中凡需雙方切商的,經協商一致後明確填寫在空格內;根據工作崗位和工作要求的不同,按規定程式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後.,雙方可以選擇執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得塗改。對勞動合同的效力有爭議,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確認。
4、 甲方招用乙方時,應查驗乙方提供未與其他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憑證後,方可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乙方與原用人單位未解除勞動關係的,以及甲方聘用的退休人員,不能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乙方應當如實說明。
5、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6、 社會保險費按國家規定繳納,雙方不能協商約定。
7、 按照國家就業准入制度的規定,甲方招用技術複雜以及涉及到公民生命安全和消費者利益 工種的從業人員,必須從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中錄用。
8、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出其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書。
9、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投資人,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甲方發生合併、分立,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10、甲方不得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與勞動者簽訂違背其意願的勞動合同。除約定服務期和 競業限制條款兩種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應由勞動者持有的合同文字,不得由用人單位代為保管。
11、甲乙雙方可以就保守甲方商業秘密與智慧財產權的內容和範圍、權利義務保密期限、違 約責任以及競業限制另行簽訂專項協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勞動合同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_年
雙方約定的試用期自 __________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_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止。
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如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延續,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接受甲方安排崗位(工種)工作。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度(填“標準工時/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中一項)。
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綜合計算週期內的實際工作時間(法定節日除外)不應超過計算週期內的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的部分按延長工作時間處理。甲方應按延長工作時間的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對從事第三級以上(含三級)體力勞動強度工作的員工,每日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一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四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有國家規定以及本單位安排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當地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六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未成年工和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女職工提供勞動保護。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雙方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實行月(周、日、小時)工資制。乙方月(周、日、小時)工資為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單價為元。
3、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支付制度執行。
第十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於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工資,並不得剋扣或拖欠。同時,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備查。
甲方應在經濟效益增長的同時,適當調整乙方工資標準。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I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二條 乙方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產)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當地有關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足額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或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應當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乙方不繼續在甲方工作,在辦理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時,應歸還工作期間佔用單位的財物和資訊資料。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l、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標準勞動合同 13
甲方:
乙方:動 合 同 勞
甲方: 合同履行地: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家庭現住址:
根據《勞動法》、《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經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義務
(一)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按時足額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
(三)按時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剋扣和無故拖欠;
(四)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五)依法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
(六)依法支援乙方參加合法的社會活動;
(七)保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有關休假待遇;
(八)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按國家規定支付喪葬費、撫卹費等;
(九)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二、乙方義務
(一)遵守國家及省、市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遵守甲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教育和工作安排;
(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完成甲方規定的生產(工作)數量、質量指標(要求);
(四)自願委託甲方代為扣繳國家規定本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五)在本合同期內,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三、本合同期限、工時制度、工作內容、工資給付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A: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B: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下列條件出現時終 止,其中生效後的前 個月為試用期。
C: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工作(任務)完成日終止,其中生效後的前 個月為試用期。 工作制);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A。乙方每天為甲方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天。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適當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加班。但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B。不定時工作制(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的辦法執行)。
C。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的辦法執行)。
(三)工作內容: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從事 工作。 (一)本合同期限選用:A(固定期限);B(無固定期限);C(以 終止。其中生效後的前 個月為試用期。(二)本合同期內工時制度採用:A(定時工作制);B(不定時
(四)勞動報酬:
1、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的工資分配製度和工資支付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 元/日,如甲方的工資分配、支付制度發生變更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件。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七條第(五)款中明確。
3、甲方以法定貨幣每月支付一次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4、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正常工資;停工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的,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但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乙方沒有到其他單位工作的,應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費。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5、加班工資:
(1)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須按乙方小時工資標準的 150%支付工資;
(2)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須按乙方 日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
(3)甲方安排乙方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工作,須按乙方日工資標 準的300%支付工資。
甲方應當將加班工資在下一個工資發放日或者之前支付給乙方。計算加班工資的工資基數,應當按照乙方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勞動所得實際工資扣除該月加班工資後的數額確定。乙方上一月份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按照向前順推至其提供正常勞動月份所得實際工資扣除該月加班工資後的數額確定。
四、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和續訂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後四項甲方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及勞動教養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7、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8、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確需裁減人員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存在上款第2、3、4項情況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三條第(四)款第1項約定支付工資的或經有關部門鑑定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第一條第(四)款義務的;
4、甲方強迫乙方集資、入股或者繳納風險抵押性財物的;
5、甲方拒絕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6、甲方低於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報酬的。
(五)除上款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與甲方協商。
(六)經協商一致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
五、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補償
(一)甲方因本合同第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第6項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下同)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二)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的第7、8項、乙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四)款的2、3項解除合同的以及甲方被撤銷或者解散與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
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三)甲方根據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第5項解除合同的,甲方除應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外,再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如乙方屬患重病或絕症的,甲方還須分別按照乙方應享受的醫療補助費的50%或100%增發醫療補助費。
以上各款所稱月工資,是指甲方正常生產經營情況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乙方月平均工資低於甲方月平均工資的,按甲方月平均工資標準計算。
六、醫療期及待遇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給予醫療期。
(二)乙方在醫療期內停工醫療累計不超過180天的,甲方發給乙方工資70%的病假工資;超過180天的,發給乙方工資60%的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者疾病救濟費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因故意自傷、打架鬥毆、參與違法犯罪活動而致傷致 病的,在醫療期間,甲方可停發乙方的工資和各種津貼、補貼。醫療費由乙方自理。
七、違約責任及其它約定事項
在本合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補)償責任。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須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除補足低於標準部分外,還應給乙方加發相當於補足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除全額髮給乙方經濟補償金外,還須加發該經濟補償金數額50%的額外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屬甲方出資培訓、招聘的,尚未達到雙方約定的服務期而解除本合同的,應按有關規定或約定賠償甲方為其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
(五)雙方約定:
八、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到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本合同內容與國家規定不一致或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及省的相關規定執行。
提示:合同雙方應在瞭解本合同內容後,再決定是否簽名。一經簽訂,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必須由本人簽名,不得代簽;甲方必須加蓋法人印章並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名(蓋章)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名或蓋章) 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簽名)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鑑證人(蓋章)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時間 年 月 日
標準勞動合同 14
甲方:
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基本情況
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表人):
聯絡電話:
乙方基本情況
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緊急聯絡人: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甲方相關制度和乙方崗位特點,遵循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並期望雙方保持良好的長期聘用關係。
第一章 合同期限
1、試用期: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合同期限:
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乙方自身技能特點,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 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在__________範圍內。
2、乙方工作內容界定以崗位職責說明書和甲方佈置的階段性或臨時性工作要求為準。
第三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1、甲方實行標準工作制,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_____小時。
2、乙方應在規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甲方不鼓勵乙方加班。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3、甲方對於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女員工生育假、帶薪休假等休假應按照勞動法要求執行。甲方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酌情安排乙方婚喪假期、女員工哺乳假、病假等。但乙方計劃性的休假如生育假、帶薪年假、婚假等應提前至少30天申請以便甲方安排工作,如遇直系親屬亡故、本人生病以及不可預見性的情況可臨時申請臨時安排。
第四章 勞動報酬
1、雙方根據甲方《薪酬管理制度》規定確定乙方崗位工資。甲方根據乙方現任職務和工作崗位,試用期工資為______元/月,約定工資為_______元/月(其中基本工資_______元,其他為崗位工資_____元)。個人所得稅由乙方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2、乙方應發工資扣除個人應付費用後在次月10日以貨幣形式支付。遇不可抗力導致延遲發放須提前1個工作日說明。
第五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應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並繳納有關費用,乙方應繳費用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甲方可根據乙方服務時間、崗位特點酌情核發年功津貼、職務津貼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3、甲方將根據社會經濟增長水平和自身發展狀況適時調整整體薪酬水平、完善員工福利制度。
第六章 智慧財產權、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條件
1、乙方在工作期間或利用甲方資源所取得的技術開發成果、創新成果,其智慧財產權屬於甲方。
2、甲方的技術資訊(包括專用技術、技術訣竅、非專利技術成果等)和經營資訊(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等)屬於商業秘密、技術秘密,乙方須保守秘密,不得對外洩露,不得用於個人謀利或者幫組他人謀利。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和技術價值10倍的賠償金。勞動合同標準版
3、乙方在職期間和離職後3年內,不得在與公司業務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公司投資、兼職,不得從事與甲方業務有競爭關係的活動。如乙方所從事崗位甲方要求籤訂保密協議和競業限制協議時,乙方同意簽訂。
第七章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勞動合同的變更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採取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二)勞動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七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2嚴重違反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3.4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甲方要求乙方不能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乙方拒不改正的;
3.5違反勞動紀律,洩露甲方商業機密的;
3.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並根據乙方為甲方服務年限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4.1依照企業破產法進行重整的;
4.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4.3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本協議後,仍需要裁減人員的;
4.4本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1個月工資,並將理由通知工會後解除勞動合同:
5.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5.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6、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上述第3條情形解除勞動合同:
6.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6.2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6.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6.4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6.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6.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7.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7.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7.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費的;
7.4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7.5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7.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機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8、在下列情況下,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8.1由甲方出資培訓(包括送大,中專院校或者技工學校學習),培訓後為甲方服務未滿3年的;
8.2屬於技術骨幹,承擔某項重要工程的建設,改造任務而任務未結束的。
(三)勞動合同的終止
1、在下列情形下,勞動合同終止:
1.1勞動合同期滿的;
1.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1.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1.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1.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1.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工作交接時支付。勞動合同標準版勞動合同標準版
第八章 經濟賠償及違約金
1、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依法裁員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24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超過半年者按1年計算,工作不滿半年者補償半個月工資的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同時對於簽訂敬業協議的乙方,甲方除上述經濟補償外,另需補償乙方敬業工資。
3、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翫忽職守、營私舞弊或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
4、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甲方為乙方提供了專項培訓費用的,乙方應為甲方服務5年。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用及違約金。服務期為履行部分每滿一年,乙方向甲方支付20%的培訓費用作為違約金,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勞動合同標準版
第九章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1、如因乙方原因對甲方造成損害或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甲方保留對乙方的民事訴訟權利。
2、乙方提出解除合同時,應至少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有足夠的時間安排人員接替。
第十章 勞動爭議處理和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本合同依法經雙方簽字或蓋章訂立後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果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一章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應妥善保管。
2、乙方工作崗位職責說明書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附件或相關約束條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勞動者)簽字: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簽字:
年 月 日
標準勞動合同 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________期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____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________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三條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能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髮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6個月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償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