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駕駛員的勞動合同

汽車駕駛員的勞動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汽車駕駛員的勞動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汽車駕駛員的勞動合同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___終止。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承包合同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汽車管理局規定的營運車輛,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章制度。

  第四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章守紀、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

  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___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勞動報酬按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辦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的,在停運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大病醫療統籌及其它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病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保障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保險和有關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租汽車準駕證》、《出租汽車駕駛員監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轉業軍人和國家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工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經濟補償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說依據國家和_________市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北京市出租汽車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公)證意見: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附件

  一、本合同書可做為出租汽車公司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本合同格式及合同中有關主體資格認定。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保險福利待遇。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經濟補償與賠償。勞動爭議處理的內容,不得任意變動。

  三、本合同中凡劃線的地方,要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後填寫或告知職工本人具體政策規定。

  四、本合同設定的條款不適用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在本合同書“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中寫明:“下列條款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某條款即可。經雙方當事人協商需增加的條款,也在該條中寫明“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條款”,並在下面逐條寫清。

  五、本合同中甲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及職工本人應簽字或蓋章。乙方姓名、出生日期應同居民身份證一致。

  六、本合同用鋼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得塗改。

  七、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變更書及續訂書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低。

  八、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汽車駕駛員的勞動合同2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年。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服務工作需要,擔任司機崗位的本職工作。甲方可依照服務要求,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以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未經乙方同意不的強行按排其他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乙雙方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

  1、甲方實行小時工作制。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公休假日及年休假、探親、婚喪、產假、女員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2、甲方由於工作需要或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

  3、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按照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4、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5、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做好車上貨物的裝卸工作。

  第五條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或指派超出乙方本職範圍的工作的有權拒絕執行。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乙方的工資為____________元/月。

  第七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定時支付乙方工資,不得拖欠。

  第八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九條甲乙雙方都必須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

  第十條甲方努力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服從安排,保質保量完成各項任務。

  1、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的,給予乙方獎勵________元。

  2、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3、乙方在空餘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嚴禁酒後駕車。

  4、乙方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超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

  5、乙方因違章(闖紅燈、超速)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如屬甲方執意所為{如違章超載、超員等},則由甲方負擔。

  6、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在公司隨時等候出車,不得擅自外出;出車回來,應立即向後勤主管報到。

  7、乙方必須身帶手機,隨時與甲方保持聯絡,通訊費用有甲方承擔。

  10、下班後,應將車輛停放適當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第十二條因乙方違章作業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按甲方有關制度予以賠償或處理,對自己或他人造成人生傷害,按甲方有關制度處理。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五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條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洩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八條甲方按照第十七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第十九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三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其他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汽車駕駛員的勞動合同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___終止。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承包合同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汽車管理局規定的營運車輛,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章制度。

  第四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章守紀、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 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___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勞動報酬按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辦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的,在停運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大病醫療統籌及其它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病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保障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保險和有關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租汽車準駕證》、《出租汽車駕駛員監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轉業軍人和國家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工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經濟補償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說依據國家和_________市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北京市出租汽車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公)證意見:

  經 辦 人: 鑑(公)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汽車駕駛員的勞動合同4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勞動局制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別:

  法定代表人:

  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年月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單位地址: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終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承包合同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洫管理局規定的營運車輛,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章制度。

  第四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章守紀、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甲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勞動報酬按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辦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的,在停運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大病醫療統籌及其它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乙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病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保障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保險和有關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骨文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租汽車準駕證》、《出租汽車駕駛員監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轉業軍人和國家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工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

  第十七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經濟補償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說依據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北京市出租汽車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鑑證機關(蓋章)鑑證員(簽章)

  鑑證日期年月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可做為出租汽車公司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本合同格式及合同中有關主體資格認定。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保險福利待遇。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經濟補償與賠償。勞動爭議處理的內容,不得任意變動。

  三、本合同中凡劃線的地方,要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後填寫或告知職工本人具體政策規定。

  四、本合同設定的條款不適用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在本合同書“第二十四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中寫明:“下列條款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某條款即可。經雙方當事人協商需增加的條款,也在該條中寫明“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條款”,並在下面逐條寫清。

  五、本合同中甲應加斧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及職工本人應簽字或蓋章。乙方姓名、出生日期應同居民身份證一致。

  六、本合同用鋼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本合同一經簽訂,不得塗改。

  七、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變更書及續訂書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低。

  八、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簽訂合同注意事項

  一、核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

  1、合同對方為自然人:核實並影印、儲存其身份證件(勿以名片代之),確認其真實身份及行為能力。

  2、合同對方為法人:

  到當地工商部門查詢其工商註冊資料並實地考察其公司情況,確定其真實性。

  核實訂約人是否經其所在公司授權委託,查驗其授權委託書、介紹信、合同書。

  簽訂合同必須加蓋對方單位公章、合同專用章。

  3、合同對方為“其他組織”:

  對方當事人為個人合夥或個人獨資企業,核對營業執照登記事項與其介紹情況是否一致。由合夥人及獨資企業經辦人簽字斧章。

  法人籌備處:確認經辦人身份及股東身份,加蓋法人籌備處和股東公章。

  4、合同對方除加斧章、私章外,要親筆簽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合同。

  2、採用口頭、信件、資料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必須簽訂確認書並蓋章簽字。

  3、倒籤合同要標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備條款要具體、明確:

  1、當事人名稱須真實、一致。

  2、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包裝方式要具體、明確。

  3、注意驗收方法、程式和時間。

  4、履行方式須具體:交貨方式、結算方式。

  5、履行期限須確定某一時間點或時間段。

  6、儘量明確本司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7、違約責任要量化為違約金或確定違約賠償金的計算方法。

  8、解決爭議辦法為協商、訴訟,約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轄或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四、訂約前的合同義務:

  1、盡協助、通知義務。

  2、訂約時獲取的對方商業秘密,不得洩露和使用。

  五、對公司開出的授權委託書、介紹信、蓋章的合同書等授權性檔案要跟蹤管理,出具時應標明合同對方名稱及授權範圍、有效期限,業務結束要及時收回。

  業務人員離職要及時收回上述檔案,無法收回的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相關單位並做證據保全。

  發現業務人員在委託授權終止後仍以本司名義簽訂合同的,及時確定是否追認。不予追認的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進行證據保全。必要時要求警方介入,追究其刑事責任。

  六、遇有重大誤解、顯失公平、受欺詐、脅迫、乘人之危訂立的合同,及時收集保全證據,在除斥期間內行使撤銷權(即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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