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期限勞動合同

2022年期限勞動合同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2022年期限勞動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2022年期限勞動合同1

  無固定期限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就建立了一種相對穩固和長遠的勞動關係,只要不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勞動合同就不能解除。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2)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4)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5)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7)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0)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11)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12)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1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1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這些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與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是一樣的。因此,無固定期限合同是一種常態化的勞動合同,不是無終止時間的合同,不是“終身制”、“鐵飯碗”,不會導致用工制度僵化。

  關於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上述規定,主要是針對勞動用工中勞動合同短期化問題突出、勞動合同1年一簽、甚至1年幾籤的情況較為普遍而作出的,目的是鼓勵和引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較長期限的勞動合同,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增強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的認同感,提高勞動積極性,促進企業的長遠發展。現在,在許多國家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已成為普遍的合同形式。

2022年期限勞動合同2

  在分析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利弊之前,我們先來了解一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概念: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這裡所說的無確定終止時間,是指勞動合同沒有一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並不是沒有終止時間。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一旦出現了法律規定的情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同樣能夠解除。

  一、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企業的利弊

  好處:

  1、企業留人的一種方式,表示企業對員工的忠誠度和能力的肯定。

  2、對於工作保密性強、技術複雜、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員穩定的崗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利於維護企業經濟利益,減少頻繁更換關鍵崗位的關鍵人員而帶來的損失。

  弊端:

  1、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意味著企業在未來任何時間解除或終止合同,都面臨給予員工補償。

  2、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員工的流動性。

  二、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勞動者的利弊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於勞動者來說是一種保護,讓勞動者擁有更加穩定的工作環境,所以不存在法律意義上的風險。

  溫馨提示所有的勞動者知道如下情況: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雙方之間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022年期限勞動合同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甲方必須按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與衛生的規定和標準,採取勞動保護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和職工健康。對從事關係到人身健康、生命安全的行業或工種的職工必須採取特殊保護措施,辦理有關保險手續。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甲方應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甲方應在保證乙方安全和健康的前提下,組織生產經營活動。

  三、乙方從事工種(崗位):□管理;□市場營銷;□諮詢服務;□其他(請註明)。

  四、工資待遇:工資必須以貨幣(人民幣)形式按月支付給乙方,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每月的5日發放上月工資。

  五、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工時制度的規定,不得任意延長工作時間。乙方應當以積極的態度從事勞動,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

  六、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條件的;

  2、職工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

  3、違反公司有關規章制度,且制度中明確需解除勞動合同的;

  4、企業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2022年期限勞動合同4

  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勞動者姓名: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1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天。

  第2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3條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種與甲方招聘要求有關的證件的真實性,如提供不真實的證件或偽造簡歷,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第4條 甲方根據業務經營需要,可臨時性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乙方臨時性工作任務,但時間不超過12個月。乙方完成臨時性工作任務後,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乙方如要求留在新的崗位,則必須與甲方協商,經得甲方同意後可變更勞動合同。

  第5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6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工作。因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變更工作地點。

  第7條 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__種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小時,每週不超過_____小時。

  (二)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全體職工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

  (三)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_____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_____小時。

  (四)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8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加點和法定節假日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9條 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間的職務發明創造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對乙方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10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的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11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的規定執行。

  第12條 工資報酬。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元。

  第13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14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15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16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17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18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19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022年期限勞動合同5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民法典》(以下簡稱《勞動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____________.

  (二)試用期為(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________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省____市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____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____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____________.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執行。

  (三)甲方每月____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____________.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____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____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____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________________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____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作業,可能產生職業危害,甲方應採取防護措施,並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____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____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____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字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____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

  (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民法典》和國家____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在____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年期限勞動合同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勞動用工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勞動用工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型別為期限合同。有效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按甲方崗位職責要求擔任甲方xxx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並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xx工作制。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排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xx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每月xxxx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每月不得低於xxxx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達州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用。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二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三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企業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處罰,直至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四條、訂立本勞動用工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勞動用工合同應隨之變更。

  第十五條、訂立本勞動用工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用工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勞動用工合同。

  第十六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勞動用工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

  1、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勞動用工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長時間不能正常進行的,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第二十條、乙方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一條、本勞動用工合同期限屆滿,勞動用工合同即為終止。

  雙方當事人在本勞動用工合同期滿前30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用工合同。

  第二十二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用工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勞動用工合同自行終止。

  八、違約責任與賠償

  第二十三條、甲方違反本勞動用工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用工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勞動用工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或違反本勞動用工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乙方解除本勞動用工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工作每滿一年按培訓費或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工作滿五年以上的(含五年)不再償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六條、因履行本勞動用工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通川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通川區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七條、本勞動用工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省、市、區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本勞動用工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20xx年xx月xx日

2022年期限勞動合同7

  由於缺乏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制度的正確認識,不少人認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勞動者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視為“護身符”,千方百計要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另一方面,用人單位則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看成了“終身包袱”,想方設法逃避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義務。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無確定終止時間”不是無終止時間,而是指沒有確定的終止時間,即期限長短無法提前預料和確定。沒有固定的合同終止期限,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間的最大區別。

  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長期在一個單位或部門工作。這種合同適用於工作保密性強、技術複雜、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員穩定的崗位。這種合同對於用人單位來說,有利於維護其經濟利益,減少頻繁更換關鍵崗位的關鍵人員而帶來的損失。對於勞動者來說,也有利於實現長期穩定職業,鑽研業務技術。

  用人單位應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雙方之間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不是像很多用人單位及勞動者所認為的那樣一旦簽訂就無法解除。法定情形出現或者雙方協商一致,同樣可以解除。下列情況出現,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依法解除: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用人單位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定程式及經濟補償金問題

  (一)用人單位首先提出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按照勞動者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需提前三天通知勞動者,但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取得相關證據後,可立即通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用人單位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取得相關證據後,可立即通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取得相關證據後,可立即通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取得相關證據後,可立即通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取得相關證據後,可立即通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022年期限勞動合同8

  一、 具體解析:

  關於此,勞動合同中規定的是很明確的,該法第49條第3款規定了,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除非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是沒有權利拒絕的`。注意這裡除了滿足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外,還有一個附加的條件就是不存在該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具體情形可對照參看下面的法條規定),這些條件要同時滿足。

  另外,還要注意一點,不是說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合同,企業就絕對不能解僱員工,如果出現了《勞動法》中所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比如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給單位造成巨大損失,此時依然是可以解除勞動關係的。

  二、 法條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2022年期限勞動合同9

  甲方:

  企業性質:

  公司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乙方:

  性別: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籍貫: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聯絡電話:

  備註:

  1.合同內容應使用電腦列印或用藍、黑墨水筆填寫,不得采用複寫或影印;

  2.合同須由當事人簽字生效,代簽或冒籤無效;劃改處應經當事人按印認可;

  3.合同正本必須由甲乙雙方按蓋騎縫,以示唯一嚴密。

  合同編號:

  簽約地址:寧海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1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固定期限:自 起至 止。

  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其中試用期自 止,期限為 天。

  第2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

  第3條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種與甲方招聘要求有關的證件的真實性,如提供不真實的證件或偽造簡歷,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第4條甲方根據業務經營需要,可臨時性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乙方臨時性工作任務,但時間不超過2個月。乙方完成臨時性工作任務後,繼續履行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乙方如要求留在新的崗位,則必須與甲方協商,經得甲方同意後可變更勞動合同。

  第5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6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工作。因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變更工作地點。

  第7條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

  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全體職工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8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加點和法定節假日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休息日加班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9條乙方在公司工作期間的職務發明創造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甲方對乙方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第10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的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條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____元。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二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年期限勞動合同10

  不少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對於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解除,也存在普遍性的理解錯誤,主要是認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勞動者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視為“護身符”千方百計要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另一方面,用人單位則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看成了“終身包袱”,想方設法逃避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義務。

  對此,筆者的看法是,作為那些對單位貢獻了“黃金年齡”的符合條件的老職工來說,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給予合理的保障。但是,站在用人單位的立場,不能不合理增加其負擔,對於那些符合條件的職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那些認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能解除的觀點是錯誤的。按照我國現行的法律制度,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作為不同合同形態的一種,可以透過三種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協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

  1、協商解除。協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勞動法》第24條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可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僅可以協商變更,還可以協商解除。

  2、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法定解除合同情形,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勞動法》第25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法》第2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勞動法》第27條規定:“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勞動法》第3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筆者認為,以上是勞動合同當事人的法定解除權。只要符合《勞動法》第25條、26條、27條、31條和32條或者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勞動合同一方當事人可依法行使解除權,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但是,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不得依據《勞動法》第26條、第27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3、約定解除。約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約定解除合同的事項,待約定的事由出現時,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由當事人事先約定合同解除的條件,當條件成立時,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有一點必須注意,就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以規避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承擔支付給勞動者經濟補償的義務。這一限制,早在1995年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已經明確規定。

2022年期限勞動合同11

  甲方(用人單位):深圳市三禾田清潔服務有限公司乙方(員工):法 定 代 表 人: 張忠國 身份證號碼: 地 址:深圳市寶安41區甲岸路德誠大廈 戶 籍 地 址: 聯 系 人: 電 話: 0755-27837355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從事工作,工作地點為公司所服務區域。乙方保證在公司所服務的區域內服從安排和調動。

  二、本合同期限自年 月 日至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內)。

  三、甲方實行每週工作 天、每天工作 小時工作制。乙方每週正常工作時數為,小時,超出國家規定的每週標準工作時數 小時,屬於固定加班時間。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之外加班,乙方不得自行決定加班或者單方面主張加班時數,若加班時數未經甲方核准則視為無效。

  四、乙方的標準工資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若乙方在職期間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則乙方的標準工資相應上調。

  乙方的工資總額元/月由標準工資(即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和加班工資組成。甲方每月日為發薪日(節假日順延),甲方於每月發薪日透過銀行轉賬的方式或由員工簽字後以現金髮放,在依法扣除應當由乙方承擔的保險費部分及其它扣減專案後,將乙方的標準工資、加班工資一次性轉入乙方的工資賬戶或現金髮放。

  甲方按月在發薪日依法支付全部標準工資和加班工資。乙方如對標準工資和加班工資有異議的,應當在當月發薪日後七日內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如未提出異議,視為乙方無異議,不再就當月的全部工資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自願放棄其它請求。

  如乙方向甲方申請住宿,經甲方同意方可安排住宿,並乙方同意在每月工資里扣除 元/月的住宿費。如乙方試用期三天以內離職的,甲方不予結算工資。

  五、乙方應協助甲方按時辦理合法的用工手續及相關事宜,乙方應按照甲方規定提供就職所需的一切證件和證明材料,並確保其合法性、真實性和有效性。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無法按時辦理用工手續及相關事宣的,甲方可按乙方嚴重違紀,解除勞動關係,乙方應承擔該法律後果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六、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勞動工具,並對乙方進行上崗前的勞動安全衛生法。

  律知識、安全操作規定及交通安全規則培訓,乙方應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及交通安全規則;如乙方違反上述安全操作法律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及交通安全規則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自願接受最高額處罰並自願辭工。

  七、因甲方屬勞動服務型企業,乙方理解並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客戶單位的要求和客戶的變更,重新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八、甲方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勞動者,否則應向乙方支付一個月的工資。

  九、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的約定,在解除勞動合同時未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導致甲方正常工作秩序被打亂,無法順利安排工作交接的,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賠償金額為乙方一個月工資。

  十、乙方如果在入職之前,有隱瞞前病史,不能履行工作職責的,本人承擔一切法律後果,並自願同意解除勞動關係。甲方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為乙方辦理保險。因乙方提供虛假身份資料導致社會保險關係無效的,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後果。

  十一、乙方如果未書面履行請假手續,或假期到期未履行續假手續而不回工地上班的,按曠工處理,曠工三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十二、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計劃生育制度,如違反乙方理解並同意辦理辭工手續。

  十三、通知和送達: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四、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五、甲方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乙方知道並理解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並保證自覺遵守。甲方有權依照規章管理制度的規定對乙方違反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十六、春節前後兩個月不批示請假與辭工申請。

  本合同(含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用人單位簽章):乙方姓名: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合同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時間: 年 月 日

  

2022年期限勞動合同12

  甲方:

  乙方:

  1、因工作需要,經院務會研究,聘用乙方作為我單位病房護士。現擬定以下合同,望雙方共同執行。

  2、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

  3、乙方在聘用期間,如有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行為,甲方可根據有關規 定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合同。

  4、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做到態度和藹、服務周到,認真、嚴肅,高度敬業。

  5、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嚴格各種操作規程。 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如因翫忽職守造成後果者,一切損失由乙方本人負責。

  6、乙方在聘用期間,按工作安排做好自覺的本職工作,同時應和單位的其他職工搞好團結,即分工又合作。

  7、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嚴格執行醫生的醫囑,做好各種護理記錄,嚴格交接班制度。

  8、乙方在聘用期間,如因病、事請假,工資獎金按請假實際天數的比例扣發。如事假連續超過三個月,病假連續超過半年。甲方將視其情節解除合同。

  9、乙方在聘用期間,享受甲方節假日發給職工的福利待遇。

  10、乙方在聘用期間,如因節假日需要加班,以基礎工資為基數,按規定發給加班費。

  1

  1、乙方在聘用期間,月基礎工資 元,發給在職職工績效獎金的80%.合同生效開始,甲方按有關規定計算購買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的費用,如數加發在乙方的工資中,由乙方自行購買。

  1

  2、乙方在聘用期間,如生病恢復後,不能繼續勝任工作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

  3、本合同一式兩份,有效期________年。簽字之日起執行。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年期限勞動合同13

  編號:

  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石家莊鑫然建築勞務有限公司

  住所: 石家莊新華區中華北大街309號

  性質: 其他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賈慶豐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

  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自願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的需要,安排乙方在(地點)承擔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 不定時工時制,每一工作日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限制。

  2、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力,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從事國家規定就業准入工種的,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持證上崗。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五、勞動報酬

  1、甲方於每季度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按乙方出勤工天計算,每天按元計算(其中社會保險費元)。 甲

  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2、甲方可執行依據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價位、工資增長指導線,與工會(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的工資分配辦法。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乙方依照國家規定自行繳納基本養老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以包含在乙方工資中。

  2、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3、甲方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費由甲方承擔。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至五十條的規定執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甲乙雙方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聘用人員必須遵守我單位所有規章制度。

  2、經濟損害賠償、培訓賠償、保密賠償、竟業限制賠償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3、

  十、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按照國家規定處理。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按國家規定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章)

2022年期限勞動合同14

  甲方:

  住所:

  聯絡電話:

  乙方:

  住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固定期限:

  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年。

  2、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崗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內容主要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實行標準工作制,即:

  1、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__小時,每週不超過_______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_______日。

  2、如果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_______小時。

  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_______小時,每月不得超過_______小時。

  四、勞動報酬

  甲方與乙方友好協商,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每月進行一次考核,如果達到_______分,甲方額外支付乙方________元補貼;

  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____(每月考核的補貼制定在試用期仍然適用)。

  五、保險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乙方須在入職時向甲方交齊相關辦理社會保險的資料。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及甲方實施辦法執行。

  3、甲方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以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培訓和勞動紀律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定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並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2、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病危害的預防工作。

  3、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4、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5、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範和管理。

  6、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

  2、本合同依法訂立後,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八、其他

  甲乙雙方執行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由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___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約定事項違背國家規定或未經協商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2022年期限勞動合同15

  甲 方: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 年( 月)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於 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甲方安排的 工作地點擔任

  崗位工作。經甲乙協商,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

  第三條 乙方工作的工作內容及崗位職責依照甲方的有關規定確定。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二)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三)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週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確定 條款 執行。

  a、 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 元。

  b、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 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 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七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八條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限間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其他各類假期按甲方有關規章制度辦理。

  第九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接受甲方領導、管理和教育,盡職、盡責、勤勉地完成甲方交予的工作。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三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

  (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或者嚴重破壞甲方形象、信譽、聲譽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後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任何一方均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之約定,否則應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十、通知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通知,可採用如下兩種方式之一送達:

  (一)被通知方在通知方發出的書面通知上簽收;

  (二)通知方按照通知方在本合同上列明的通訊地址,以掛號的方式向被通知方郵寄書面通知即視為送達。

  十一、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六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協商調解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任何一方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也可不經協商而直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簽定《勞動合同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公章) (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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