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律師稽核版(通用5篇)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律師稽核版(通用5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律師稽核版(通用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律師稽核版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地址:________性質:________

  乙方:________(勞動者)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月。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崗位工作。

  第三條:甲方向乙方免費提供食宿,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

  (二)勞動報酬

  第四條:甲方每月以人民幣的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大寫: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不得拖欠。

  (三)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五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六條: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的同意,不得公開和洩露。

  第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根據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第八條:甲方解除合同應提前十五個工作日通知乙方,乙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四)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九條:當事人雙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五)其他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用人單位)簽字蓋章:________

  乙方:________(勞動者)簽字蓋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律師稽核版2

  甲方(僱主):

  乙方(僱員): 身份證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保姆服務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

  1.看護小孩;

  2.清洗小孩衣物;

  3.家務(室內保潔)。

  二、服務

  1.每天 時 分至 時 分。

  2.乙方每月可休息 天,具體休息時間雙方臨時商定。

  三、服務

  1.服務費用為1000元/月,甲方於每月 日前支付給乙方。

  2.因特殊情況,乙方需要加班(指晚上留宿),則甲方須每晚另行支付20元加班費。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上述服務內容提供服務;

  2.甲方發現乙方患有疾病等不適合繼續看護小孩的情形,有權隨時解除;

  3.甲方有義務按時支付服務費用。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按時支付服務費用;

  2.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為其工作提供必備裝置或條件;

  3.乙方須自覺履行上述服務專案,細心照顧小孩;

  4.乙方不得隨意將他人帶入甲方家中,不得隨意翻動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竊等違法行為,甲方將移送機關處理;

  5.乙方如遇親友生病等急事,需臨時離開時,應徵得甲方同意;

  6.乙方工作期間,如因其過錯造成甲方及其家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毀,應付賠償責任;

  7.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則需提前30天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辭而別, 否則,甲方將追究其違約責任。

  8.乙方在非工作時間(包括上下班在途時間)所發生的.事故,由其自己解決,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律師稽核版3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興建有金帝商務賓館,餐飲、娛樂、住宿為一體,餐飲系列乙方承包經營,為互利共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權利義務關係,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所有的金帝賓館一樓餐廳6間,廚房1間(面積約180平方米),附屬設施及裝飾齊全一併交與乙方經營使用,餐具、餐桌、餐椅、空調等相關用具裝置由乙方自己籌備(詳見乙方自籌財產清單)。

  二、乙方承包經營期限自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3年,承包期外本合同自行終止。

  三、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每年向甲方交承包費人民幣叄萬元整。

  四、乙方承包費交付與甲方時間為每年____月_____日一次性付清。(以收據為準)

  五、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工商、稅務、衛生等相關部門應辦的各種執照證件及應繳的稅、費由乙方自辦自繳與甲方無關。

  六、水、電甲、乙雙方共同用一總表,乙方按月分別承擔三分之一的水、電費。

  七、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包或轉讓他人經營,同時對甲方交付與乙方的各種設施和財產進行保養與維修。

  八、乙方承包期滿後,雙方自願的情況下可另續簽合同,若甲方不再發包或乙方不再承包,單方必須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告知對方。

  九、甲、乙雙方終止合同後,乙方自籌備的餐具等相關裝置(見財產清單)可自行處理,也可與甲方協商作價一致後轉與甲方。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補充條款,補充後的條款與本合同生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條款若單方違約付對方違約金5000元。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律師稽核版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透過見面、雙向選擇,經雙方自願、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就業意向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部門______崗位工作,乙方須根據甲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履行職責。

  2.甲方根據需要應對乙方進行相關的培訓,如乙方培訓不合格,甲方有權對乙方做出相關的經濟處罰、職務調整直至辭退。

  3.甲方應依照國家《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同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為乙方提供相應的福利保障,如辦理社會保險、免費培訓、包吃包住、節日福利等。

  4.若乙方違反此協議的相關規定,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協議。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在本就業協議終止日前,帶上本人身份證、學歷等相關證件,前往甲方公司所在地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及辦理相關手續。

  2.乙方保證報到時身體健康,無傳染病史。

  3.如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該協議。

  三、違約責任:

  鑑於甲方在招聘過程中的招聘成本支出、人力資源計劃未能按部門崗位工作,乙方須根據落實導致的管理成本增加和生產經營損失,同時也考慮到乙方在選擇就業單位的機會成本風險,雙方簽訂本協議後,出現以下情況視為違約,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1、乙方在正式離職前要求與甲方解除已簽訂的就業協議;

  2、乙方未按協議約定期限內到甲方報到並簽訂勞動合同;

  3、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符合條件的乙方就業。

  四、協議效力

  1.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立即生效。

  2.有效期: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3.甲乙雙方如需對本協議進行補充,均須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雙方簽字方可生效。

  五、合同份數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律師稽核版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商鋪租賃合同》,原簽訂的期為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現在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均同意提前解除該租賃合同,已達成協議如下: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雙方對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商鋪租賃合同》於 年 月 日因乙方主動提出提前結束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解除合同。

  二、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前,自願退出該租賃商鋪,並核算清所欠甲方的所有應繳費用,如租金、管理費、水電費、及經雙方協商剩餘房租(六個月)由乙方承擔三個月的風險費用1050元(大寫:人民幣一千零伍拾圓)。辦理合同解除之前,乙方應該繳清所欠甲方的一切費用。

  三、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後,商鋪退還給甲方時,原有水、電及消防等設施應該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損壞屋內設施,損壞應照價賠償。

  四、合同解除當天,乙方應把房屋及鑰匙交還給甲方。

  五、乙方退租後,產生的任何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乙方退租前,產生的任何經濟損失和經營風險由乙方自己承擔責任。

  六、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後,有關甲、乙雙方的租賃關係結束,但不影響《商鋪租賃合同》中結算和清條條款的效力。

  七、在原來簽訂的《商鋪租賃合同》到期後,甲方應該退給乙方保證金500元(大寫:人民幣伍佰圓)和3個月的房屋租金1050元(大寫:人民幣一千零伍拾圓)。

  八、在執行本解除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甲方與乙方應盡力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青白江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經仲裁後,依然無法協調。可向青白江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九、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後,既生效,既具有法律效力,並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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