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諮詢合同優秀範本-技術合同

技術諮詢合同優秀範本-技術合同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技術諮詢合同優秀範本-技術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技術諮詢合同優秀範本-技術合同1

  合同編號:

  技術諮詢專案:

  委託方:(技術諮詢合同的委託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顧問方:(技術諮詢合同的受託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序文鑑於甲方(委託方)需要就 技術專案向乙方(顧問方)諮詢;鑑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諮詢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正文

  第一條 諮詢專案名稱

  1.1 本合同的技術諮詢專案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諮詢專案的名稱)

  1.2 技術諮詢合同的專案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徵和法律特徵,並且專案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儘量使用規範化的表述,如關於__________技術的技術諮詢合同。

  1.3 甲乙雙方可以就有關科學技術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軟科學研究專案;促進科技進步和管理現代化,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技術專案;其他專業技術專案訂立技術諮詢合同。

  第二條 諮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2.1 本合同的履行標的不是技術成果,而是供委託方決策和選擇的諮詢報告,即顧問方為委託方就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技術改造、成果推廣、工程設計、科技管理等科技專案提出的建議、意見和方案。

  2.2 本合同顧問方就委託方的某項特定技術專案向委託方提供諮詢報告,其工作內容如下:

  (1)可行性論證:即對某項特定的經濟技術專案實施的技術先進性、經濟合理性進行綜合分析、計算和評價,從而確定該專案是否成功和發展的可能。

  (2)技術預測:即對諮詢技術專案的發展趨勢進行展望與預測,主要是對新技術、新裝置、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的發展動態,以及這些技術的發展對某些產品需求的影響的預測。

  (3)專題技術調查:即針對諮詢技術專案的技術要求,採取多種方式對專題資料、資料的考查與收集工作。

  (4)分析評價報告:即對某項技術的發展給社會帶來的積極作用和消極作用進行全面分析研究和全面評價工作。

  2.3 顧問方向委託方提供的諮詢報告應當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諮詢報告是對特定技術專案的分析、論證、評價、調查和預測的報告或意見;

  (2)以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或意見的形式提交;

  (3)應達到合同約定的科技水平,對委託方有相應的參考價值。

  2.4 委託方和顧問方約定顧問方提交的諮詢報告應達到以下要求:(雙方對諮詢報告所應達到的要求的約定)

  2.5 本合同所稱的“諮詢報告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僅指諮詢報告達到合同約定的形式內容和透過約定的驗收方法,不能擴大理解為保證委託方按諮詢報告實施達到理想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三條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3.1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本合同從開始履行到履行完畢的具體時日。雙方約定各自的履行期限為:(如委託方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_日內向顧問方提交有關諮詢資料和資料;顧問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日內完成諮詢報告並提交給委託方等)如雙方未約定履行期限,義務方可以隨時履行,權利方也可以隨時要求對方履行,但應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3.2 本合同的履行地點可以由雙方約定在委託方所在地,也可以約定在顧問方所在地,或者雙方同意的其他地點。如果約定不明確,則推定在顧問方所在地履行。

  3.3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約定採用顧問方向委託方提交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研及分析評價報告等方式。

  第四條 委託方的協作事項

  4.1 委託方的協作事項是指為了使顧問方順利開展諮詢工作,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技術背景資料等。

  4.2 委託方應協作的事項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闡明諮詢的`問題,向顧問方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資料;

  (2)根據顧問方的要求補充說明有關情況,追回有關資料、資料;

  (3)提供給顧問方的技術資料、資料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4)為顧問方進行調查論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4.3 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提供以下諮詢資料和資料:(委託方應提供的技術背景材料和有關技術、資料)

  4.4 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委託方應提供的工作條件)

  4.5 以上協作事項應約定的明確具體,要儘量寫明提供資料及工作條件的具體時間、內容、數量和方式等。

  第五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5.1 本合同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在合同中載明秘密事項的範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擔的保密義務。

  5.2 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資料需要保密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密範圍的期限。合同沒有約定的,委託方不得干預顧問方引用、發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5.3 雙方可以約定不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各方均應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驗收、評價方法

  6.1 鑑於技術諮詢合同的驗收比較特殊,其成果大都屬於軟科學範疇,在某種程度上具有無形、不可操作的特點,其驗收標準一般無法以硬指標衡量,故雙方應本著科學、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要求進行驗收,不能過於苛刻或顯失公平。

  6.2 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諮詢報告和意見的驗收或者評價方法,可以約定採用鑑定會、專家評估的方法驗收,也可以約定以委託方單方認可視為驗收透過。但不論採用何種方式驗收都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6.3 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驗收或評價方法,則按照合同實用的一般要求組織鑑定。

  第七條 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7.1 在技術諮詢合同中,技術諮詢的經費統稱為報酬,雙方應明確約定報酬的金額。在本合同中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支付報酬__________元人民幣。

  7.2 雙方約定報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為:(可以約定採用一次總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並明確約定支付期限)

  7.3 雙方可以約定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顧問方進行必要的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活動經費如果不包含在合同報酬中,其費用應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額及方式。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資料和資料,影響顧問方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所支付的報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報酬應當如數支付。

  8.2 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報酬的,應當補交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3 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資料和資料,或者遲延提供合同約定的資料和資料,或者所提供的資料、資料有嚴重缺陷,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應當如數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4 委託方逾期兩個月不提供或者不補充有關技術資料、資料和工作條件,導致顧問方無法開展工作的,顧問方有權解除合同,委託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5 顧問方未按期提出諮詢報告或者提出的諮詢報告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6 顧問方遲延提交諮詢報告和意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諮詢報告和意見不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7 顧問方不提交諮詢報告和意見,或者所提交的諮詢報告和意見水平低劣,無參考價值的,應當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8 顧問方在接到委託方提交的技術資料和資料之日起兩個月內,不進行調查論證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顧問方應當返還已收的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9.1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9.2 爭議發生後,雙方應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採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9.3 若雙方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9.4 若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願協商、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9.5 雙方也可以約定不透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透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條 有關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10.1 技術諮詢:是指精通某方面知識的專家或由各類學科專家組成的智囊團,運用所擁有的知識,為委託方提供智力服務的行為。

  10.2 技術諮詢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為另一方就特定技術專案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所訂立的合同。

  10.3 可行性論證:是指對某項特定的技術專案實施的技術先進性、經濟合理性進行綜合分析、計算和評價,從而確定該專案是否成功和發展的可能。

  10.4 技術預測:是指對諮詢技術專案發展趨勢進行展望與預測,主要是對新技術、新裝置、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的發展動態,以及這些技術的發展對某些產品需求影響的預測。

  10.5 專題技術調查:是指標對諮詢專案的技術要求,採取多種方式對專題資料、資料的考查與收集工作。

  10.6 分析評價報告:是指對某項特定技術的發展給社會帶來的積極作用和消極作用進行全面分析研究和全面評價工作。

  10.7 技術諮詢合同的標的:是指合同約定的特定技術專案提供決策諮詢意見的工作成果。

  10.8 技術諮詢合同標的的範圍:包括與科技、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相關的軟科學研究專案、與促進科技進步和管理相關的特定技術專案以及具體的專業性專案。

  附文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以有關部門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准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審批部門意見:

  審批部門:(簽章)

技術諮詢合同優秀範本-技術合同2

  編號: 日期: 年 月 日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 年 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 美元(大寫 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4.提供在中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3天內透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 天透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透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國 公司 地址: 電傳:

  xx國 公司 地址: 電傳: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中國 公司 xx國 公司 附件

  ××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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