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轉讓合同模板八篇

技術轉讓合同模板八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技術轉讓合同8篇,歡迎大家分享。

技術轉讓合同 篇1

  科(20xx)第輸入合同號號專案名稱:

  簽訂合同單位:

  甲方:輸入單位名稱(公章)

  乙方:輸入單位名稱(公章)

  主管單位:

  甲方:輸入單位名稱(公章)

  乙方:輸入單位名稱(公章)

  合同簽證單位:輸入單位名稱(公章)

  合同有效期限:輸入有效起始日期至輸入有效截止日期

  輸入合同主要內容與技術經濟效益情況;.

  輸入甲乙雙方應承擔的工作內容及責任;.

  輸入進度與要求;.

  輸入成交金額與付款時間,付款方式;.

  輸入獎勵與賠償;.

  輸入組織協調有關內容與其他事項;.

  甲方負責人(簽字)乙方負責人(簽字)

  甲方聯絡人(簽字)乙方聯絡人(簽字)

  甲方聯絡電話:乙方聯絡電話:

  本合同一式輸入份數份,正本輸入份數份,副本輸入份數份,甲方正本輸入份數份,副本輸入份數份;乙方正本輸入份數份,副本輸入份數份.簽證單位:副本輸入份數份.

  報送單位:輸入報送單位名稱

  開戶銀行,賬號

  甲方開戶銀行:輸入開戶行名稱賬號:輸入賬號

  乙方開戶銀行:輸入開戶行名稱賬號:輸入賬號

  輸入年,月,日

技術轉讓合同 篇2

  項 目 名 稱: “X X X 片” ”技術及臨床批件轉讓合同 受讓方(甲方): X X X 公司 轉讓方(乙方): 籤 訂 時 間: 籤 訂 地點: 有 效 期 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印製

  技 術 轉 讓 合 同

  受讓方(甲方): ___X 有限公司 住 所 地 : ______ 法定代表人 : ___X 專案聯絡人 :

  通 信 地 址:

  郵 政 編 碼:

  電 話:

  傳 真:

  電 子 信 箱:

  轉讓方(乙方):

  住 所 地 :

  法定代表人 :

  專案聯絡人 :

  通 信 地 址:

  郵 政 編 碼:

  電 話:

  傳 真:

  電 子 信 箱: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帳 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 片”專案全部技術及藥物臨床試驗批件轉讓,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專案技術轉讓的專案名稱、技術內容、範圍、形式和要求

  (一)專案名稱

  中藥6 類新藥“___ 片”的全部技術及藥物臨床試驗批件。

  (二)專案合作的內容和要求

  1. 乙方將自行開發的、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___X 片”(以下簡稱“___ 片”)的全部技術及藥物臨床試驗批件轉讓給甲方,向甲方提供申報臨床的全部研究資料,並指導二批符合穩定性試驗要求且質量合格的中試樣品,以及臨床試驗藥品的生產製備。乙方保證“___ 片”專案臨床前研究及其成果的科學真實性,承擔合同中規定的權利、責任、義務。

  2. 甲方按照本合同規定條款向乙方支付“___ 片”專案的技術轉讓費,負責本專案的臨床研究、申報新藥證書、生產批文等工作及費用,並且承擔合同中規定的權利、責任、義務。

  二、專案技術資料的交接

  1.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期技術轉讓費後一週內,向甲方提供申報臨床的整套技術資料。

  2. 乙方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的“藥物臨床試驗批件” 中“審批結論”的要求,補充完成第___ 項,並在本專案Ⅱ期臨床研究結束前,向甲方提供有關資料。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與義務

  1. 甲方在付清合同約定的全部款項後,即獨家擁有“___ 片”專案的全部相關技術及專利申請權。

  2. 甲方擁有“___ 片”專案“新藥證書”持有者的署名權,以及“新藥證書”的獨家所有權。

  3. 甲方擁有“___ 片”專案的技術及臨床批件再次轉讓權。

  4. 甲方負責按照合同約定條款支付技術轉讓費用。

  5. 甲方負責完成該專案的臨床研究工作及費用。

  6. 甲方負責組織對乙方提供的“___ 片”專案的工藝及技術資料稽核和接收,並組織和生產二批合格中試樣品。

  7. 甲方負責在乙方的技術指導下,製備臨床研究所需樣品。

  8. 甲方負責在乙方的技術指導下,完成申報生產中試、穩定性試驗等及製備申報生產所需樣品,並完成現場考核工作。

  9. 甲方負責申報新藥證書與生產批文事宜,並支付相關的檢驗費用及註冊費用。

  10. 甲方承擔乙方派出的生產技術交接人員的食宿交通費用。

  11. 甲方負責對有關技術資料保密。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與義務

  1. 乙方負責提供“___ 片”專案的全套申報臨床資料(原件、影印件各二套)、電子版、雙方商議的原始資料影印件(一套)及該專案臨床研究批件(原件一份、影印件三份)。如需補充資料的,應向甲方提供補充資料(原件、影印件各二份)。

  2. 乙方負責儲存臨床前所有研究工作的有關原始資料,以備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關的檢查。

  3.乙方確保向甲方提供的全部研究技術資料均符合審評要求,並負責該專案申報生產審評時就乙方所提供技術資料的答辯等。如需補充臨床前的技術資料,仍由乙方負責提供,直至審查透過。

  4. 乙方負責對甲方的人員進行“___ 片”製劑的技術培訓,使其掌握本專案製劑的生產技術和檢測技術,並指導試產二批合格的中試產品。

  5. 乙方負責臨床前研究工作的改進及完善並承擔此研究費用,負責協助甲方進行“___ 片”專案的申報生產工作,負責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該專案申報生產過程中相關藥學、藥理毒理技術資料補充工作並承擔以上補充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

  6.乙方對該轉讓專案涉及的智慧財產權問題負責,乙方需保證本專案技術不存在智慧財產權糾紛問題,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利。乙方需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前,乙方未使用本合同中的技術進行商業活動,也未許可他人使用本項技術。本合同簽定後,乙方不得使用本合同中的技術進行商業活動,也不得許可第三方使用本項技術。

  7. 乙方負責對有關的技術資料保密。

  8. 乙方負責在收到甲方每一期付款後七個工作日內,開具正式發票給甲方。

  四、驗收標準和方法

  “___ 片”專案取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的新藥證書和生產批件。

  五、技術轉讓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___ 片”專案技術轉讓合同總額為人民幣 ___ 萬元,分以下五期付款,其具體數額和支付方式如下:

  第一期:合同簽訂生效後的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指定帳戶匯款人民幣___ 萬元(總金額的20%);

  第二期: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期款後的十個工作日內,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___ 片”專案的全部申報臨床技術資料,甲方收到後即開始對上述資料進行稽核,確認後二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指定帳戶匯款人民幣___ 萬元(總金額的10%);

  第三期:乙方完成對甲方該專案的技術交接,指導甲方按照申報工藝生產出二批符合穩定性試驗要求且質量合格的中試樣品,以及臨床試驗藥品,甲方對乙方相關技術進行確認後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指定帳戶匯款人民幣___ 萬元(總金額的40%);

  第四期:本專案Ⅱ期臨床研究結束後,甲方和臨床試驗主要研究者對研究結果進行評估,在初步確認藥物在統計學意義上安全和有效,並決定繼續進行下一期臨床試驗之日起的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指定帳戶匯款人民幣___ 萬元(總金額的20%);

  第五期:甲方獲得本專案“新藥證書”和“生產批件”後的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指定帳戶匯款人民幣___ 萬元(總金額的10%)。

  六、違約責任及違約賠償

  1. 甲方應按合同要求,按時支付每期費用,超過應付時間30日,乙方視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每延期一日甲方按當期應付款項金額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2.甲乙雙方若違反技術保密規定,將該專案的技術成果轉讓給第三方,將追究違約一方的經濟及法律責任。且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不得就該專案發表論文。

  3.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向甲方提供專案相關的全套檔案資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按每延期一日需支付甲方已付款的萬分之五來計算。

  4.如乙方不能指導甲方按照申報工藝生產出二批符合穩定性試驗要求且質量合格的中試樣品以及臨床試驗藥品,或者不能按照申報資料進行工藝放大重複,則乙方全額退還甲方已付款(___ 萬)。

  5. 如Ⅱ期臨床結束後,甲方和參加臨床試驗主要研究者由於受試藥物安全性和有效性原因而決定終止臨床試驗,則乙方退還甲方已付款的 50%(___ 萬)。

  6.如由於乙方未完全執行本合同中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使得本專案不能獲得新藥證書和生產批文,則乙方全額退還甲方已付款。如由於甲方未完全執行本合同中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使得本專案不能獲得新藥證書和生產批文,則甲方應在合同簽定六年內或臨床試驗啟動四年內全額支付合同未付款。

  七、意外情況及未盡事宜

  1. 意外情況:在本合同的簽訂及執行時間內,如果發生戰爭、或地 6震、洪水、風暴等自然災害,或重大流行性疾病如瘟疫等,或國家藥品註冊政策變化等不可抗拒的外界因素,導致本合同條款無法繼續履行者,雙方均不需承擔違約責任。如由於合同簽定後國家藥品註冊政策變化需要補充臨床前已審評透過技術資料,則乙方負責補充技術工作,甲方承擔所需費用。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變更的條款或有關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該技術轉讓後,甲方擁有專案的完全處理權(如技術轉讓等)。

  4.乙方僅保留本專案申報各級科技成果獎的共同署名權,其它權利如獎金等全部由甲方享有。研究單位署名排序按甲方第一、乙方第二排列。主要研究人員排列次序甲方為一、三、五、七,乙方人員為二、四、六、八。

  八、爭議及解決辦法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雙方發生爭議,應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進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可透過法律程式,提請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裁決。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陸份,用中文書寫,甲、乙雙方各執叄份,經雙方單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蓋章簽字後即生效,且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乙 方(蓋章):___ 研究院 乙方代表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技術轉讓合同 篇3

  一、合同名稱

  __________專有技術轉讓許可證合同。

  二、簽約時間與地點

  本許可證合同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簽訂。

  三、合同當事人及法定地址

  中國______________進出口總公司(以下簡稱受方)為一方,__________國__________技術公司(以下簡稱供方)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以下稱本合同)。

  (雙方法定地址以及電報、電傳號)

  四、鑑於條款

  鑑於供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_________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供方是該項技術的合法所有者,願將該技術轉讓給受方。

  五、合同中所涉及的關鍵名詞的定義

  本合同所用下述用語的定義是:

  專有技術(know-how)係指為製造______________產品所需的,為供方所掌握的一切知識、經驗和技能,包括技術資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種經驗和技能。

  技術資料係指上述專有技術的全部文字資料(或扼要指明資料的範圍)。

  合同產品系指受方根據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轉讓的專有技術製造和銷售的產品。

  淨銷售價係指銷售合同產品的發票金額扣除產品稅、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貨、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餘的價款。

  合同期限係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為止的期限。

  六、合同範圍與內容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國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或專利技術)。在該地區受方享有有利該技術獨佔性製造產品和銷售產品的權利(或這是一項非獨佔的許可證)。

  2.供方負責向受方提供____________技術的研究報告、設計、計算、產品圖紙、製造工藝、質量控制、試驗、安裝、除錯、執行、維修等一切技術資料、資料(詳見附件______)和經驗,以便受方能實施製造產品(產品的型號、規格、技術引數詳見附件______)。

  3.供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受方進行技術指導和參加__________________的效能考核(詳見附件______)。

  4.供方負責接受受方有關人員自費赴供方進行培訓,使受方人員能掌握合同規定的上述技術(詳見附件______)。

  5.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受方在合同產品上有權使用屬於供方所有的____________商標(或牌號)。

  6.供方有責任(或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方提供為製造合同產品所必需的裝置、測試儀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責任幫助受方為實施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配套件,從第三方取得有關技術許可證,或者與第三方進行合作生產)。

  七、價格或許可證使用費

  1.根據本合同規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等,受方應向供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____________萬美元,其中:技術使用費____________元;資料費______________元;技術服務費____________元。……上述價格為固定價格。

  2.受方有義務對根據許可證轉讓的技術支付下列費用:

  (1)入門費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應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費,其提成率為合同產品淨銷售價的3%。

  八、技術資料的交付

  1、供方應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的規定向受方提供技術資料。

  2.供方用空運把技術資料送達中國____________機場。該機場在收到技術資料而在空運提單上加蓋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受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一份寄送供方。

  3.在技術資料發運後的二十四小時(或四十八小時)內,供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與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航班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受方,並將空運提單正本一份、副本兩份和技術資料裝箱清單三份航空郵寄給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術資料後發現不符本合同附件______的規定,包括在空運中丟失或損壞,應在三十天內通知供方,說明所缺或損壞的資料,供方應在收到通知後立即(或三十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術資料後六十天內沒有提出資料不足或損壞的書面通知,即視為受方對技術資料驗收。

  5.技術資料使用文字為英文(或其他文字),計量單位為米制,技術資料所適用的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工業標準。

  6.技術資料的包裝要適應長途運輸與搬運,防雨、防潮、每箱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合同號(許可證合同編號lis85001)、收貨人(中國______________進出口總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目的地(中國________________市機場)、毛重(________公斤)、箱號(或件號)以及運輸標誌等。

  九、交換改進技術及對技術資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改進和發

  展的技術資料,應免費提供給受方。受方改進和發展的技術也應按對等原則提供給供方,但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受方,對方不得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雙方交換技術資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於受方生產條件的,供方有責任協助受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

  十、效能考核和驗收

  1.在合同產品首批生產後,由雙方根據本合同附件______的規定,共同進行產品效能考核。

  2.經考核合同產品的效能符合本合同技術檔案規定的技術指標,即透過驗收,雙方簽署合同產品效能考核合證明書一式四份。每方各執二份。

  3.如經考核,合同產品效能不符合本合同技術檔案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如責任在供方,供方應自負費用,採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後進行第二次考核。如第二次考核後仍不合格,供方應繼續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時,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責任在於受方,受方在供方協助下,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不合格時,則由雙方協商如何再執行合同的問題。供方協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術人員的交通和食宿費用由受方負擔。

  十一、保證與索賠

  1.供方保證按本合同附件______的規定提供給受方的技術資料是供方所掌握的最新資料,並保證向受方及時提供任何發展和改進的技術資料。

  2.供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是正確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與供方生產使用的技術資料完全一樣。

  3.供方應按本合同規定日期交付技術資料,如果未按時交付資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罰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週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0.5%;

  (2)拖延五至八週,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1%;

  (3)拖延八週以上,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的1.5%。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罰款並不解除供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5.如果供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此時供方應將受方已支付的金額,並按年利______%的利息,一併退還給受方。

  6.如果合同產品考核驗收三次仍不合格時,受方除有權終止本合同外,受方還有權收回已付給供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的利息。如果產品只有部分效能指標達不到合同的規定時,受方減少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

  7.供方保證合同中轉讓的一切權利,包括製造、使用、銷售以及其他有關技術的合法性,並保證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供方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一切責任。

  十二、稅收

  1.凡因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款,在受方國內的由受方負擔。在受方以外的則均由供方負擔。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許可證使用費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或按_________國與______國的稅收協定)納稅。

  十三、仲裁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切爭議,應透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應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根據該院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訴方的國家進行。如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如在________國則由______仲裁協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用,除仲裁另有規定外,由敗訴方負擔。

  5.在仲裁過程中,除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十四、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本合同不能執行時,可延遲履行本合同,延遲的期限相當於事故影響的期限。

  2.發生不可抗力事故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續一百二十天以上,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繼續執行本合同的問題。

  十五、合同的生效、期限、終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市簽字。簽字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爭取在六十天內獲得批准,以最後批准的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如簽字後六個月仍得不到批准,雙方有權撤銷本合同。

  2.本合同從生效日起____________年內有效,有效期滿後合同自動失效。如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經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後可延長______________年。

  3.本合同期滿時,債務人對債權人未了債務應繼續予以支付。

  4.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________________,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___文兩種文字寫成,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兩份。

  受方:中國______進出口總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簽字)

  供方:______國__________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簽字)

  附件

技術轉讓合同 篇4

  受讓人(甲方):

  聯絡方式:

  身份證號:

  讓與人(乙方):

  聯絡方式:

  身份證號:

  甲方為了落實“服務創業者,面向全社會,促進地區發展”的宗旨,向乙方轉讓小吃及飲品製作技術。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轉讓技術,乙方向甲方支付學費_________元,此項費用已包含技術轉讓費、食宿費、材料費、資料費,三年免費技術升級費。

  二、甲方向乙方做如下承諾:

  1、包教包會,實際操作。甲方保證乙方完全掌握該技術,並進行實際操作學習,不得限制乙方學習時間,甲方把技術毫無保留傳授給乙方,直到乙方完全掌握該項技術為止。

  2、三年後續技術服務,乙方學習完畢,甲方隨時接受乙方的電話,網路等疑難諮詢,三年內保證此項技術免費升級。

  3、乙方在學習期間交付_______元垃圾衛生費押金,如沒有每日及時清理自己使用過的所有用具和下班扔出垃圾及清理地面,並且不得損壞培訓處的任何公共物品,保證無油垢,如沒有做到以上公司的規定將從押金里扣除相應費用(注:如遵守以上規定,本公司承諾培訓結束後將退回押金)。

  4、中途不收任何費用。甲方中途不得以作弄何理由向乙方收取任何費用。

  三、免費傳授經營管理方法,免費告知之進貨渠道,免費推薦工作。

  四、乙方再次來學習可享受九折優惠,介紹一個成功學員可免費贈送一項。

  五、乙方對甲方所轉讓技術保密,未經甲方允許不得轉讓給第三方,如被發現將被取消學習資格。乙方中途因個人原因退學不退費,但一年內可免費繼續學習。

  六、乙方在培訓期間必須遵守公司規章制度。

  七、爭議解決:甲乙雙方出現分歧,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__________仲裁機構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各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

技術轉讓合同 篇5

  前言

  第一章定義

  第二章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第三章價格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條件

  第五章資料的交付

  第六章技術資料的修改和改進

  第七章考核和驗收

  第八章保證和索賠

  第九章侵權和保密

  第十章稅費

  第十一章仲裁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第十四章法定地址

  附件:

  一、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引數(略)

  二、技術資料內容清單和交付時間(略)

  三、對甲方人員的培訓(略)

  四、乙方派遣專家的技術服務(略)

  五、產品考核驗收辦法(略)

  六、乙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略)

  七、甲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略)

  八、乙方有關合同產品的專利及專利申請的清單(略)

  前言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簽訂

  一方為:____國____市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_____工廠(以下簡稱接受方、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的縮寫)

  另一方為:________國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乙方,或____________公司的縮寫)

  鑑於乙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乙方有權和同意向甲方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專有技術,以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___________產品;

  雙方透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注:合同前言中“鑑於……”條款,或稱“敘述”條款(recital),有助於對合同的背景、原因、雙方關係的性質和某些具體情況加以說明,具有某些潛在的法律作用,一般都用這種形式。有些小合同也可從略。)

  第一章定義

  為了本合同的目的

  1.1“專有技術”:

  1.2“合同產品”:

  1.3“考核產品”:

  1.4“技術資料”:

  1.5…………

  (注:有些合同,或合同中關鍵用語不多的,可以不必單獨列一章定義,可以在合同中第一次出現用語時,加定義說明。)

  第二章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2.1甲方同意從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維修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引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乙方承認甲方在中國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在國內外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以下簡稱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乙方負責接受、安排甲方技術人員赴乙方工廠培訓。乙方應盡最大努力滿足甲方培訓要求,使甲方人員能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具體要求詳見合同附件三。

  2.5乙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6如甲方需要,乙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零部件或材料等。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乙方同意甲方使用乙方商標的權利;在甲方工廠生產的合同產品上採用甲方工廠和乙方的聯合商標或標明根據乙方許可證製造的字樣。

  第三章價格

  3.1按本合同第二章規定的內容和範圍,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

  3.2上述合同總價為固定價格。包括資料在目的地交付前的一切費用。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條件

  4.1本合同下的一切費用,均以美元電匯(t/t)信匯(m/t)支付,甲方透過銀行和________銀行支付。乙方付給甲方的款項應透過________銀行和銀行支付。

  所有在甲方國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甲方負擔,在甲方國以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4.2本合同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和比例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4.2.1合同總價(或入門費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之日起不遲於30天,經稽核無誤支付給乙方;

  a.乙方政府當局出具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一份;

  b.乙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六;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四份;

  d.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向乙方提交由甲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以乙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4.2.2合同總價的________%(百分之__

  ______),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在乙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不晚於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下列單據之日起30天內,經稽核無誤,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按本合同第________章第________條規定的技術資料最後一批交付的空運單及乙方說明技術資料已經全部支付完畢的信件一式二份。

  4.2.3合同總價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在按本合同附件三完成培訓工作後,甲方收到下述單據後30天內經稽核無誤,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雙方簽署的說明培訓已按合同要求完成的證明檔案一式二份。

  4.2.4合同總價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下述單據後30天內,經稽核無誤,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

  c.由雙方簽署的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明檔案一式二份。

  (注:合同總價(或入門費)的支付次數和比例,應隨不同情況來確定。提成支付時,可採用下麵條款)

  4.3按第____章____條規定,甲方在產品考核驗收後,開始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支付條件:

  4.3.1每年12月31日後的15天內,甲方將上一日曆年度的產品實際銷售量通知乙方(注:也可規定一年二次,或其他辦法)。

  4.3.2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稽核無誤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書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4.4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在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資料的交付

  5.1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交付內容和時間,在________機場交付技術資料。

  5.2________機場空運單位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甲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一份寄給乙方。

  5.3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提單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二份寄給甲方。

  5.4如技術資料在空運中丟失、損壞、短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甲方。

  5.5交付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緊固包裝。

  5.6每包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地:

  d.嘜頭:

  e.重量(公斤):

  f.箱號、件號:

  g.收貨人代號:

  5.7包裝箱內應附詳細技術資料清單二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檔案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章技術資料的修改和改進

  6.1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於甲方生產條件的(如設計標準、材料、工藝裝備或其他生產條件的),乙方有責任協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

  (注:最好根據具體情況,雙方協商寫明如何使乙方的技術資料修改適合於甲方生產條件的具體辦法)

  6.2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同規定的範圍內的任何改進和發展,都相互免費將改進、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交給對方。

  6.3改進和開發的技術,所有權屬改進、開發的一方,對方不得用於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

  第七章考核和驗收

  7.1為了驗證乙方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可靠性,由甲方與乙方技術人員一起在甲方工廠共同進行產品考核驗收,具體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7.2經考核,合同產品的效能符合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技術引數,即透過驗收。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四份,各執兩份。

  7.3如考核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合同規定的技術引數,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消除缺陷後進行第二次效能考核,考核合格後按7.2條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4如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的責任,乙方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如系甲方責任,則由甲方負擔。

  7.5經過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驗收的,如系乙方責任,乙方須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並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自費參加第三次考核。如系甲方責任,由甲方負擔一切費用。

  7.6經過三次考核不合格,如系乙方責任,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8.7條處理。如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注:考核驗收的次數,視具體情況而定。)

  第八章保證和索賠

  8.1乙方保證所提

  供的技術資料是乙方實際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並保證向甲方及時提供任何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8.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及時交付。

  8.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8.2條的規定時,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將所缺的技術資料,或清晰、正確的技術資料寄給甲方。

  8.4如乙方交付技術資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或8.3條規定的時間交付時,乙方應按下列比例支付罰款給甲方:

  第1--4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

  第5--7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

  超過8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

  以上罰款總計不超過合同總價的5%(百分之五)。

  8.5乙方按8.4條罰款時,將不解除乙方繼續支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6乙方如果遲交技術資料超過6個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須將甲方已經支付的全部金額,將加以年利________%(百分之____)的利息,一併退還給甲方。

  8.7按第七章規定,由於乙方的責任,產品考核經×次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8.7.1若產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乙方應按8.6條規定,退還已經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__%(百分之____)的利息。

  8.7.2若產品不合格僅是部分效能指標達不到合同的規定,甲方仍可投產的,乙方應按以下規定賠款:

  (根據具體情況作出規定)

  第九章侵權和保密

  9.1乙方保證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所有者並有權向甲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由乙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

  9.2乙方有關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的清單,見本合同附件八(注:僅作為了解專利情況,不應承擔任何專利權的義務)。由乙方在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一式二份交給甲方。

  9.3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專有技術予以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一部分或全部被乙方或第三方公佈,則甲方不再承擔保密義務。(注:不要主動去承擔保密責任,對方堅持要求時,再予考慮)

  9.4本合同終止後,甲方仍有權使用乙方提供的專有技術,仍有權設計、製造、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第十章稅費

  10.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10.2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甲方國境內取得的收入,必須按甲方國稅法納稅。

  第十一章仲裁

  11.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1.2仲裁地點在甲方國由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注:也可規定在第三國仲裁,即:仲裁地點在瑞典斯德哥爾摩,按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仲裁程式進行仲裁。也有規定在被訴國仲裁的)

  11.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1.4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1.5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應繼續執行。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12.1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或其他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2.2責任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話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12.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繼續執行合同的問題。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3.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___簽字。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60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有權取消合同。

  13.2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13.3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了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償付未了債務。

  13.4本合同用____文和____文字寫成,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____文和____文字各一式二份。

  13.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八,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3.6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3.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____文和____文進行,正式

  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二份。

  第十四章法定地址

  甲方: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電傳________郵碼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工廠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電傳: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轉讓合同 篇6

  概念

  國際技術轉讓是指轉讓方將自己所有的技術跨越國界地轉移給受讓方的法律行為。這種技術轉讓具有國際性。各國的法律對什麼是國際技術轉讓持有各種不同的解釋。

  將跨越國界的技術轉讓稱之為國際技術轉讓,是比較切合實際的,也是國際上一致的看法。中國立法也是以技術轉讓是否跨越國界作為標準,衡量是屬於國際技術轉讓還是屬於國內技術轉讓。

  內容

  聯合國《國際技術轉讓行動守則草案》對技術轉讓的內容列明如下:

  (一)各種形式的工業產權的`轉讓、和授予許可,但是不包括單純的商標、服務標記和商號名稱這三種工業產權的轉讓和使用許可;

  (二)以可行性研究、計劃、圖表、模型、說明、手冊、公式、基本或者詳細的工程設計、培訓方案和裝置、技術諮詢和管理人員服務,以及人員培訓等方式,而提供專有技術和技術知識;

  (三)提供工廠和裝置的安裝、操作和運用以及交鑰匙專案所需的技術知識;

  (四)對於將要或已經購買、租賃或依其他方式獲得的機器、裝置、中間產品或原材料,提供取得、安裝和使用所需的技術知識;

  (五)提供工業和技術合作安排的技術內容。

  但各國關於國際技術轉讓內容範圍的規定各不相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引進合同管理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的規定,技術轉讓包括以下內容:

  (一)工業產權的轉讓或許可,即發明專利權、適用新型專利權、外觀設計專利權以及商標權的轉讓或使用許可(僅涉及商標權的轉讓除外);

  (二)專有技術的許可,即以圖紙、技術資料、技術規範等形式提供或者傳授未公開過、未取得工業產權法律保護的製造某種產品或者應用某項工藝以及產品設計、工藝流程、配方、質量控制和管理等方面專有技術的許可;

  (三)各種形式的技術服務、技術諮詢;

  (四)含有工業產權的轉讓或許可、專有技術許可或者技術服務任何一項內容的合作生產和合作設計;

  (五)提供含有工業產權的轉讓或許可、專有技術許可或者技術服務任何一項內容的成套裝置、生產線和關鍵裝置。

技術轉讓合同 篇7

  合同號:_________

  合同目錄

  第一條 定義

  第二條 合同範圍

  第三條 合同價格

  第四條 支付條件

  第五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第六條 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第七條 考核和驗收

  第八條 保證和索賠

  第九條 侵權和保密

  第十條 稅費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四條 法定地址

  附件

  附件一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引數(略)

  附件二技術資料的內容,數量和交付計劃(略)

  附件三合同產品的考核程式和驗收標準(略)

  附件四出讓方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略)

  附件五受讓方人員培訓的內容和要求(略)

  附件六出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略)

  附件七受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略)

  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向受讓方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有技術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_________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透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1“受讓方”——是指中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出讓方”——是指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資料、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合同工廠”——是指受讓方使用出讓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6“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和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後的餘額。

  1.7“技術服務”——是指出讓方根據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除錯、操作等工作,向受讓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商業性生產”——是指本合同工廠生產第_________臺合同產品以後的生產。

  1.9“合同生效日期”——是指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注:可根據具體專案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條合同範圍

  2.1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轉讓,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維修和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引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出讓方承認受讓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某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出讓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術資料,並對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考核等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5出讓方負責接受和安排受讓方人員在出讓方工廠的技術培訓,出讓方應盡最大的努力滿足受讓方的要求,使受讓方人員能夠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受讓方人員培訓的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根據受讓方的需要,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合同產品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標明“根據出讓方許可製造”的字樣。

  2.8受讓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經考核合格後,出讓方同意按本合同等8、9條的規定返樂部分合同產品。

  第三條合同價格

  3.1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受讓方向出讓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其分項價格如下:

  a.技術轉讓費_________美元;

  b.設計費_________美元;

  c.技術資料費_________美元;

  d.人員培訓費_________美元。

  3.2上述合同價格為固定價格,其技術資料價格為在_________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注:此處的機場應為受讓方合同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為美元。

  (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提成費結算日。

  (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十天內受讓方將以書面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

  (5)本合同的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將按實際的工作日計算,其日工資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6)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賬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按照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十天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賬程式、內容和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入門費和提成費兩種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為美元。

  (2)本合同的入門費為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入門費為固定價格。

  (3)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提成費結算日,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_%,具體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4條相同。

  (4)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5條相同。

  (5)查賬的程式,內容和方法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3.6條相同。

  第四條支付條件

  4.1本合同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透過北京中國銀行和_________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方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出讓方負擔。

  4.2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1)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成的下列單據之日起三十天內經稽核無誤後支付給出讓方;

  a.出讓方政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件一份,或者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一份。

  b.出讓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以受讓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六;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四份;

  d.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受讓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應向出讓方提交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以出讓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七。

  (2)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出讓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後,經稽核無誤,在三十天內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c.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單一式四份。

  (3)合同總價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下述單據三十天內經稽核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c.由雙方簽字說明合同工廠效能保證期已開始的證明檔案一式二份。

  (4)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三十天內經稽核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c.由雙方簽字的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二份。

  4.3根據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1)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在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後開始支付。

  (2)受讓方在提成費結算日後十天之內,應將上一日曆年度內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淨銷售額通知出讓方,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三十天內經稽核無誤後由受讓方將提成費支付給出讓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合同附件_________。

  (4)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1)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入門費的支付辦法與第4.2條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數可根據具體合同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單據與第4.2條相同。

  (2)提成費的支付方式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4.2條規定相同。

  (3)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4)支付罰款和賠償的方法和第4.3條相同。

  第五條技術資料的交付

  5.1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在_________機場交付技術資料。技術資料運抵_________機場後,其風險即由出讓方轉移到受讓方。

  5.2交貨機場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3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二十四小時內,出讓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日期、資料的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到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受讓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各一式二份航空郵寄給受讓方。

  5.4如技術資料在空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三十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讓方。

  5.5交付的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合同號:_________

  b.收貨人:_________

  c.目的機場:_________

  d.標記:_________

  e.重量(公斤):_________

  f.箱號或件號:_________

  g.收貨人代號:_________

  5.7包裝箱內應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並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檔案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條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1出讓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人員到受讓方的合同工廠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和內容,在華時間等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2受讓方應為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提供人出境簽證和在華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出讓方技術人員在華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3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在華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工廠的規章制度。

  6.4受讓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到出讓方有關的工廠進行培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5出讓方應為受讓方的培訓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培訓的條件,培訓人員在出讓方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6受讓方培訓人員在出讓方接受培訓期間應遵守出讓方國家的法律和當地工廠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考核和驗收

  7.1為了驗證出讓方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出讓方應派遣代表與受讓方的技術人員一起在合同工廠共同對合同產品進行考核和驗收,具體的考核程式和驗收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7.2經過雙方共同考核證明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三規定的驗收標準時,雙方授權代表應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7.3如果合同產品經考核後證明其技術性能未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後再進行第二次效能考核,考核合格後按第7.2條規定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4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出讓方的責任時,出讓方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費用將由出讓方負擔,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受讓方負擔。

  7.5經過第二次考核合同產品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時,如果是出讓方的責任,出讓方必須賠償受讓方遭受的有關損失,同時,出讓方還應採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合同產品的考核。如系受讓方的責任,一切費用將由受讓方負擔。

  7.6經過上述三次考核,合同產品仍然達不到驗收標準時,如系出讓方的責任,受讓方則有權終止合同,同時按第八條的規定,出讓方還應賠償受讓方的有關損失,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將如何進一步執行的問題。(注:考核驗收的次數可視專案的具體情況確定。)

  第八條保證和索賠

  8.1出讓方保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出讓方實際使用的和最新的技術資料,並保證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及時向受讓方提供其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8.2出讓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8.3出讓方對合同工廠提供的效能保證期為_________個月,效能保證期的起算和終止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8.4如出讓方交付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8.2條的規定時,出讓方必須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三十天內免費將有關的技術資料航寄給受讓方。

  8.5如出讓方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時,出讓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受讓方支付技術資料的遲交罰款:

  第1至4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第5至8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超過8周者,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以上罰款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_________%,不足一週時,罰款按一週計算。

  8.6受讓方按照第8.5條的規定對出讓方罰款後並不解除出讓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7出讓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時,受讓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出讓方必須將受讓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額,並加上年息為_________%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8.8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由於出讓方的責任,合同產品經第_________次考核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1)如果由於合同產品不合格導致受讓方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出讓方應按第8.7條的規定退還受讓方已付給出讓方的全部金額,並加計年息_________%的利息。

  (2)如果是合同產品的部分效能尚未達到驗收指標,但受讓方仍可以投產使用時,出讓方應按以下規定賠償受讓方的損失;

  a.合同產品的_________效能指標降低_________%,賠償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b.合同產品的_________效能指標降低_________%,賠償合同入門費總價的_________%;

  c.合同產品的_________效能指標降低_________%,賠償金為降低提成率_________%;(注:遲交罰款和效能賠償可以根據具體合同的情況,擬增加或減少一部分條款)

  8.9合同產品經考核合格後,出讓方同意逐年返銷部分合同產品,返銷的型號和數量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第九條侵權和保密

  9.1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2受讓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出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出讓方或第三方公佈,受讓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9.3出讓方應對受讓方提供的合同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受讓方的要求執行。

  9.4本合同終止後,受讓方仍有權使用出讓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有權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第十條稅費

  10.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受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出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予提稅將由受讓方從本合同第四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出讓方向中國稅務當局繳納,然後將稅務當局出具的完稅憑證正本一份提交出讓方,出讓方應繳納的其他稅費由其自己去中國稅務當局辦理納稅手續。

  10.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已與我國簽訂了避免雙重稅收協定的國家中的企業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_________國政府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稅的協定,該協定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出讓方和受讓方均應遵守該協定的規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_________稅法和_________稅法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_________稅和_________稅將按避免雙重稅協定第_________條和第_________條辦理。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已得到我國稅務當局批准享受減免稅待遇的專案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稅法的規定,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讓方負有_________稅和_________稅的納稅義務。

  (2)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當局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決定對出讓方負擔的_________稅和_________稅實行減稅(或者免稅)處理,具體的處理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1.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2.1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透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12.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擠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注:此條有兩種選擇:a.仲裁地點若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就按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的仲裁程式進行仲裁。b.仲裁地點選在被訴國,則按被訴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進行仲裁。)

  12.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4仲裁中的適用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注:在斯德哥爾摩仲裁時,瑞典法為適用法律;在被訴國仲裁時,被訴國的法律為適用法。)

  12.5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12.6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北京簽字,然後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九十天內獲得批准,並用電傳通知對方,然後用信件確認。

  13.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後仍不能生效時,雙方均有權取消此合同。

  13.3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13.4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3.5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13.6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條和附件1至7組成,合同正文與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並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在本合同的執行中,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件郵寄,一式兩份。

  第十四條法定地址

  14.1受讓方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14.2出讓方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受讓方(簽字):_________出讓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技術轉讓合同 篇8

  中國××產品進出口公司和上海×××產品生產廠(以下簡稱中方)與英國××廣播有限公司(以下簡投資人)和德國××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apl)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第一條技術轉讓

  (1)中方為在上海生產投資人的甲型和乙型產品而引進必需的技術。這些產品以下簡稱為產品。

  (2)投資人應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擁有的製造產品所需的技術和資料。

  (3)產品的名稱規格詳見附件一。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製造產品所需的貿易秘密、製造技術和專有技術方面的資料。

  投資人向中方提供的資料詳見附件二。

  第二條裝置規劃

   (1)中方必須按照投資人的建議準備產品生產設施。

  (2)為了幫助在上海準備生產設施,投資人應提供援助,包括供應下列資料:

  ①生產線計劃。

  ②生產勞動力安排計劃。

  ③裝置佈局計劃。

  ④基礎設施計劃,如水電供應、空調、運輸、通訊等。

  ⑤裝置安裝操作計劃。

  ⑥生產管理計劃。

  ⑦推銷計劃。

  上述資料應於本合同生效後60天內由投資人提供中方。

  (3)生產線必須按照附於本合同的生產細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應自行準備生產計劃,但必要時可要求投資人給予合作。

  第三條許可費的支付

  (1)投資人向中方轉讓技術的許可費如下:

  ①中方向投資人購買產品生產權應交入門費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產品應向投資人交付售價3%的提成費。

  (2)一切付款應按照本合同及本條款的有關約定事項辦理。

  (3)一切付款應透過中國銀行辦理。

  (4)支付方式採用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用美元支付。

  (5)中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開立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向投資人支付入門費。

  (6)投資人應在收到上述信用證後30天內提供合同規定的一切技術資料。

  (7)中方每次向投資人訂購合同規定的材料時,應在信用證的金額中加上3%的提成費;也可在支付貨款時,為提成費另開一份信用證。

  (8)中方負責在中國發生的一切費用;投資人負責在國外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銷售

  (1)投資人應幫助中方興趣辦展銷會、研討會、廣告宣傳等,以推銷中方生產的產品。但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2)在開展廣告宣傳等活動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資人的廣告標識。但投資人既不參與中方的盈虧,也不對此承擔責任。

  第五條質量控制

  (1)在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必須按照投資人的質量控制標準進行鑑定。

  (2)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在開始階段應由雙方工程是由聯合進行,其細節詳見附件四。

  (3)上海製造產品的質量檢驗必要時應進行兩次。如果第二次檢驗未能達到規格指標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資人方面,則投資人應自費解決存在的問題。

  (4)如果品質檢驗合格,雙方工程是由應簽署品質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第六條裝置交貨

   (1)中方應向投資人購買生產產品所需的裝置。

  (2)生產產品所需裝置的品名、規格詳見附件五。

  (3)中方投資人購買裝置的價格細節由雙方商定,並另籤裝置購買合同。

  (4)投資人運交的裝置應該是新型的、未用過的。

  (5)投資人向中方運交裝置的價款應以不可撤銷的即期信用證按cif中國口岸條件用美元支付。

  (6)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交貨計劃表運交裝置。

  (7)投資人應按合同的規定,向中方提供與裝置有關的技術資料。

  (8)裝置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副本寄給中方。

  (9)合同規定的裝置和技術資料如有遺失,中方得要求投資人補交。

  (10)投資人運交裝置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11)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碼;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12)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七條接收裝置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來的裝置。

  (2)投資人應在中方提出對運到的裝置進行安裝和試車的要求後三週內派出工程師。中方應為此事向投資人提供翻譯之類的必要幫助。

  (3)投資人的工程師應為安裝試車任務停留兩週。

  (4)運交裝置的驗收工作,應由雙方工程師和中國檢驗官員一起進行,詳細規則見附件六。

  (5)如果初次檢驗不合格,應進行第二次檢驗。如果第二次檢驗仍不合格,則投資人應在兩個月內自費調換有關裝置。但是中方應該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所需的時間長短要看所換的裝置而定。

  (6)如果檢驗合格,雙方應簽署檢驗證明書一式兩份,每方各執一份。

  (7)投資人派行往中方安裝除錯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八條裝置操作和保養的培訓

  (1)投資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裝除錯裝置時,應興舉辦關於裝置操作和保養的培訓。中方應為此事對投資人提供諸如翻譯之類的幫助。

  (2)培訓的時間,包括前款所講的安裝除錯在內不得超過兩週。

  (3)培訓主要用英語進行,也用漢語作為輔助語言。中方如有需要應自費準備漢英翻譯員。

  (4)在中方進行裝置操作保養培訓的工程師的居留費用均由投資人負擔。

  第九條對運交裝置的保證

  (1)按照國際習慣標準,運交裝置的保證期為8個月,從中方完成驗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證期內發現運交的裝置有缺點,投資人必須按中方的要求,及時適當解決。

  (3)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鑑定是由中方操作經驗不足、搬運不當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則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實際運輸費用。

  (4)投資人應向中方提供與運交裝置有關的最大限度的服務。

  (5)保證期以後的裝置保養需要向中方收取費用。但投資人應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費用。

  第十條物資的採購

  (1)中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投資人採購生產產品所需的材料。

  (2)投資人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中方運交所需的材料。

  (3)投資人應力求以儘可能低的價格供應這些材料。

  (4)中方採購材料的實際詳細品名,另以購買合同規定。

  (5)投資人應該供應最新的材料,並保證質量。

  (6)中方應提前8個月向投資人送交月度生產計劃和月度材料採購數量,以便材料的交貨能以得到保證。

  (7)投資人應盡力按照交貨計劃運交中方採購的材料;但是,中方應當理解和接受這樣的事實,即由於市場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預見和不可避免的原因會使投資人無法按計劃交貨。

  (8)中方對投資人運交材料的付款,必須採用不可撤銷的信用證,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條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貨日期為提單的日期。投資人應將提單號碼、裝船日期、裝箱單、抵達日期等及時通知中方。同時,投資人還應將上述資料單據副本寄給中方。

  (2)投資人運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遺失或缺點,應由投資人自費辦妥。

  (3)投資人運交材料應使用堅固的包裝,能以經受長途運輸。

  (4)投資人的裝箱單應寫明:

  ①合同號;②收貨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裝船嘜頭;⑤重量;⑥箱號;⑦收貨人標記。

  (5)投資人應將裝貨內容清單的副本放入包裝內。

  第十二條接收材料

  (1)中方應準備設施和場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資人運交的材料。

  (2)投資人應在材料經過品質檢驗之後發運。

  (3)中方必須對運交的材料驗收,如有缺陷或遺失,應及時通知投資人。如果投資人承認通知合理,應自費換貨。但是,中方應當認識和接受這一點,即換貨需要一段合理的時間。

  (4)在上述情況下,該缺點經鑑定是由於中方的錯誤操作所致,投資人應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實際費用。

  (5)如果運交材料的壞遺失是由於存放或搬運不當所致,投資人應在收到中方通知後及時換貨;但是,有關費用應由中方負擔。

  第十三條培訓中方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師,並提供三個月的技術培訓。

  (2)投資人對中方工程師為此在德國居留期間供給膳宿,但中德之間的來回旅費除外。

  (3)派出受訓的中方工程師應懂得實用的英語,具有電子工程學的基礎知識。

  (4)教學主要用英語進行,但以漢語為輔助語言。投資人應按中方要求準備一名漢英譯員,費用由中方負擔。

  (5)投資人應立即編寫教育計劃並提前通知中方。有關技術教育計劃專案詳見附件七。

  (6)apl應同時派遣一名工程師去照料上述培訓事宜。

  第十四條派遣投資人的工程師

  (1)投資人應兩次派遣多名工程師去中方,第一次派兩名去兩個月,以實施這項轉讓計劃。第二次派四名去三個,以達到產品生產指標。

  (2)投資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師主要用英語進行工作,但也以漢語為輔助語方。中方必要時應自費準備一名漢英翻譯員。

  (3)中方應負擔投資人的工程師為此而在中國國內居留和旅行的各種費用,但中德之間的旅費除外。

  (4)在投資人派遣工程師的任務完成以後,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資人繼續給予技術支援。但投資人應要求中方為這樣增加的合作支付費用。合作的條款由雙方將來討論約定。

  (5)中方要求投資人技術服務的細節,見附件八。

  第十五條將來的技術合作

  (1)投資人應為將來的發展與中方進行合作,包括高分辯能力顯示等在內。

  (2)上述技術合的條款,包括它的費用,應由中方、投資人、apl三方面商定並另籤合同。

  第十六條apl的作用

  (1)apl負責中方和投資人之間的資訊傳遞、交往媒介等,並對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pl應為此適當向中方收取報酬。

  第十七條apl的責任

  (1)apl應作為中方與投資人之間的橋樑。

  (2)apl應協助中方用展銷會、研討會、技術培訓等辦法在中國銷售產品。

  (3)apl應在產品品質合格時考慮把這些產品銷往歐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apl應在中方派遣工程師到歐洲進行產品開發時,向他們提供免費使用的設施和工具。但中方應負擔他們在歐洲的一切費用。

  第十八條仲裁

  (1)中方和投資人應以合作的態度解決合同爭端。如解決不成,則以仲裁方式最終解決。

  (2)仲裁應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

  (3)中方和投資人都應受最終裁決的約束。

  (4)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5)本合同如有某些問題仍在仲裁之中應該分開予以執行。

  第十九條稅款

  在合同有效期間,中國的稅款由中方負責;歐洲的稅款由投資人和apl負責。

  第二十條合同的生效

  (1)不可預見的問題不應影響本合同的執行。

  (2)中方、投資人、apl三方應向各自的政府申請允許有關商品的進口和出口。最後一方獲知得批准之日即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80天內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條合同的撤銷

  (1)如果在合同生效後六個月沒有見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銷本合同的權利。

  (2)本合同從生效之日起有效兩年,期滿後可以延長兩年。

  第二十二條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關三方面應同意簽訂正式修改檔案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屬有效,並應成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簽訂於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中方:(簽字)

  投資人:(簽字)

  apl:(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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