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版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標準版技術諮詢服務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標準版技術諮詢服務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標準版技術諮詢服務合同1

  甲方(顧問方):_________

  乙方(委託方):_________

  丙方(主管單位):_________

  專案名稱:_________

  第一條 合同主要內容與技術經濟效果:_________

  第二條 甲乙雙方(他方)應承擔的工作內容與責任:_________

  第三條 進度與要求:_________

  第四條 成交金額與付款時間、付款方式:_________

  第五條 保密條款:_________

  第六條 違約責任:_________

  第七條 組織協調有關內容與其他事項:_________

  第八條 解決爭議的方法:_________

  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顧問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委託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主管單位)(公章):_________ 合同鑑證單位(公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準版技術諮詢服務合同2

  編號:

  日期: 年 月 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

  1.壩基岩體穩定、變形及基礎處理措施。

  2.大壩下游的防洪防沖和岸坡保護問題。

  3.庫岸滑坡湧浪問題及岸坡變形觀測技術。

  三、乙方的責任如下:

  1.乙方應於 年 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華人民共和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華人民共和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四、甲方的責任範圍: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 美元(大寫 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須的技術資料、圖紙和技術檔案。

  4.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作所需的翻譯人員。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證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五、費用的支付

  1.本協議書的費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3天內透過北京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B.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本五份。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稽核無誤後不遲於 天透過北京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即期匯票一式兩份。

  C.郵寄正式技術諮詢報告的郵單或空運單一式兩份。

  六、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稅費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甲方支付。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支付。

  3.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稅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透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檔案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雙方法定地址

  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司

  地址:

  電傳:

  ×國 公司

  地址:

  電傳: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司 ×國 公司

  附件

  ××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

  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格式)

  受益人:中華人民共和國 公司

  關於貴公司與×公司(以下簡稱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總金額為 美元的第 號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我辦事處願對乙方向貴公司完全履行上述協議所規定的義務負責下列保證責任:

  我們保證責任範圍為上述協議總金額的25%即 美元,如果貴公司書面通知乙方未能按照上述協議規定向貴公司履行協議義務而要求退款時,我辦事處在接到上述通知後3天內,無條件地將貴公司按上述協議書第五章第二條規定已支付給乙方的金額計 美元整退還給貴公司,本保證函自即日起生效,有效期到乙方全部履行本協議義務之日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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