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技術合同示範文字

科技部技術合同示範文字

  技術服務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今天,小編為您帶來的是科技部技術合同示範文字,僅供參考!

  合同編號:

  技術服務合同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印製

  填寫說明

  一、本合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印製的技術諮詢合同示範文字,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可推介技術合同當事人參照使用。

  二、本合同書適用於一方當事人(受託方)為另一方(委託方)就特定技術專案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所訂立的合同。

  三、簽約一方為多個當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關係中的作用等,在“委託方”、“受託方”項下(增頁)分別排列為共同委託人或共同受託人。

  四、本合同書未盡事項,可由當事人附頁另行約定,並可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五、當事人使用本合同書時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應在該條款處註明“無”等字樣。

  六、中山大學對外簽署技術合同,必須由中山大學法人(校長)或其委託代理人(社科處領導)稽核合同內容並簽署。

  七、合同文字最後頁的“認定事項”部分,由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部門填寫並加蓋公章,作為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的憑證。

  八、合同文字要求按規定格式列印,大小為A4幅面(高297毫米,寬210毫米),豎裝。左邊為裝訂邊,正文內容所用字型應不小於5號字,合同正本中所涉及與本合同約定事項有關的技術資料及其指定附件備齊後應合裝成冊,其規格大小應與合同書一致。

  九、合同經簽約雙方法人(委託代理人)簽署、蓋章後,需交合同原件一式6份至社科處,以便社科處代辦合同登記、申請減免科技收入稅收事宜。如專案負責人未按本說明的有關要求辦理填寫合同事宜或自行簽訂專案合同,該專案涉及法律問題及由稅局徵收的營業稅、所得稅等費用,由課題負責人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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