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勞動合同範文集錦8篇

【必備】勞動合同範文集錦8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8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動合同 篇1

  公司人字第1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

  鑑於甲乙雙方即將建立勞動關係,為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書。雙方同意簽定勞動合同如下:

  1、乙方自動受聘於甲方擔任___________職務。

  2、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200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時,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續訂。

  3、乙方要接受甲方的領導。服從甲方的管理和調動,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完成本職工作和各項任務。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工作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待遇、均按照甲方規定。

  5、甲方應對乙方在思想、技術業務、安全生產和各項規章制度方面進行教育和訓練。

  6、甲方有權按照本公

  司管理制度規定給乙方獎勵和處分。

  7、合同期滿,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1)合同期滿不需要續訂合同時:

  2)合同期內,如發現不符合招用條件或慢性疾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者;

  3)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者;

  4)乙方被判刑,勞教時;

  5)乙方違反操作規程,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時;

  6)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勞動管理辦法和各項規章制度時;

  7)乙方參與了其它經濟組織對甲方的商業競爭活動。

  在合同期內,甲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8、合同期內合同期滿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解除聘用合同。

  1)甲方不能支付勞動報酬。

  2)方不履行招用勞動合同或違反勞動法規。

  3)方應徵入伍或本俱樂部同意考入中等專業學校學習。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需提前一個月向甲方遞交申請書。

  9、甲方對乙方進行技術培訓期滿後,工作滿6 個月後 ,如離開浩沙俱樂部 免交培訓費,工作不滿6 個月離開本俱樂部,需付給俱樂部50 元培訓費,該培訓費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10、在本俱樂部工作的僱員,領取工服要付押金,每套工服180 元,從領薪 第一個月起,每月扣除60 元,連續分三次從工資中扣除完,僱員離開俱樂部時交回工服,公司退還工服押金。

  11 享受本健身房為其交納的社會各種保險的員工在合同期滿前離職,需將單 位代交部分全部退回俱樂部後方可將保險帳號取走。

  1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13、本聘用合同自甲方蓋章,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__

勞動合同 篇2

  大慶華嘉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系中美合資經營企業,現聘用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合同制職工,於_____年__月__日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工作部門______,職位(工種):_________

  第二條 試用期

  乙方被錄用後,須經過__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終止合同,但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如甲方提出終止合同,須付給乙方半個月以上的平均實得工資,作為辭退補償金。如乙方提出終止合同,須付給甲方合同規定的違約賠償金。試用期滿時,若雙方無異議,本合同即正式生效,乙方成為甲方的正式合同制職工。

  第三條 工作安排

  甲方有權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安排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四條 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企業文化、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 生產、工作條件

  甲方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工作或終止合同。

  第六條 工作時間

  乙方每週工作不超過六天,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不含吃飯時間)。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甲方應為乙方安排同等時間的倒休或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加班加點費。

  第七條 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按本公司規定的工資形式和考核辦法確定乙方的勞動所得,以現金人民幣向乙方支付工資、獎金,並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各種補貼及福利費用。

  第八條 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保險條例的規定為乙方支付醫療費用、病假工資、傷殘撫卹費、退休養老金及其它勞保福利費用。乙方享受元旦、春節、“五一”、“十一”等國家法定的有薪假日。乙方家屬在外地的,乙方實行計劃生育的,分別按國家規定享受探親假待遇和計劃生育假待遇。乙方符合公司休假條件的,享受年休假待遇。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為乙方首付,乙方與甲方簽約十五年,如在合同期間,乙方單方解約,甲方有權收回住房。乙方必須支付十五年總收入的20%,作為對甲方的補償。

  第九條 勞動保護

  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品和保健食品。甲方安國家規定在女職工經期、孕期、產褥期、哺乳期對其提供相應的勞動保護。

  第十條 工作紀律和技術保密要求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乙方不得將甲方的技術成果和技術資料擅自公開或出讓。在終止或解除聘任合同後,應將所有實驗記錄本、工作報告及資料交所在部門歸檔。乙方離開用人單位____年內,不得非法使用甲方的技術成果和資料,不得侵犯甲方的技術經濟權益,否則追究侵權責任。

  第十一條 獎懲

  甲方將根據乙方的工作態度,勞動表現,貢獻大小,按照本公司獎懲條例給予乙方物質和精神獎勵。乙方如違反《職工日常規範》和甲方的其它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給予乙方處分。乙方如觸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將予開除,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二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年,於__年__月__日到期。

  第十三條 本公司《職工日常規範》(略)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公司總經理(或其代表): 簽章職工個人簽章 :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 方:北京城建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北京城建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劉進貴

  註冊地址 北京市昌平區北七家鎮燕丹村北側3號樓407

  經營地址 北京市昌平區北七家鎮燕丹村北側3號樓407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 區(縣)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月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或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勞動合同 篇4

  一、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閱讀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勞動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字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不需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四、乙方的工作內容及其類別(管理或專業技術類/工人類)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的範圍及條件可在合同參考文字第十二條中約定。

  五、工時制度分為標準、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如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在本參考文字第十二條中註明並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並不得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本參考文字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

  八、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對勞動合同參考文字條款的修改或未盡事宜的約定,可在參考文字第十二條中明確,或經協商一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一併履行。

  九、簽訂勞動合同時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必須清楚,並不得單方塗改。

  十、本文字不適用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單位勞動保障程式碼□□□□□□ 法定代表人郵編□□□□□□ 甲方註冊登記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個人勞動保障程式碼□□□□□□□□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戶口性質 現居住地址 郵編□□□□□□聯絡方式

  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合同,從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外包單位、外包期限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甲方外包乙方到 單位工作。

  (二)外包期限為 個月,從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其中含試用期個月。

  三、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一)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的工作需要,安排其在 崗位工作。

  (二)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執行下列 種工時工作制。

  A、標準工時制。具體工作時間為

  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C、不定時工作制。

  注: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要經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二) 甲方有義務督促用工單位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有關休息休假規定,保障乙方休息休假的權益。

  五、勞動報酬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本人工資執行下列條款。

  A、乙方的工資按照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確定。

  B、甲乙雙方協商約定月工資 元。

  C、其他形式 。

  (二)甲方於每月 日之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享有最低工資保障。

  (三)用工單位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甲乙雙方約定加班工資計發基數的月標準為 元。

  (四)甲方不得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外包協議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費用。

  (五)甲方跨地區外包乙方的,乙方的勞動報酬按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的標準執行。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按規定享受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按照國家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甲方執行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

  (六)甲方應會同用工單位共同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不斷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因乙方外包期滿或其他原因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的,甲方可以對其重新外包,乙方同意重新外包的,甲乙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確認外包單位、外包期限、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等內容。

  九、勞動合同解除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被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未辦理離職手續而擅自離崗三日者,視為自動離職,乙方應於離職次日到甲方辦理離職手續,逾期不辦理者視為乙方單方面自動解除本合同;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者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4、因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乙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用工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工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

  2、

  3、

  4、

  十一、法律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履行勞動合同。

  (二)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三)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或者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的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其它事項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甲方應如實將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外包協議內容告知乙方。

  (三)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現居住地址、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本合同不得代簽和塗改,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

  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6

  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籤 訂 說 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先認真閱讀。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簽字或蓋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的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 方式(選擇一項)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本合同從期滿之日起自動向後順延30天。30天到期後雙方仍未就新的合同達成合意的,本合同終止履行。

  b、無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 . 若乙方實際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開始工作時間為本合同實際起始時間;同時,到期終止時間自動向後或向前延展。

  二、試用期

  第二條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

  a. 文化知識: . b. 身體狀況: . c. 勞動技能: . d. 工作能力: . e. 團隊精神: . f. 其他: .

  第四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的工作。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標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須同意甲方對乙方工作工作崗位的調整:

  1、甲方根據經營需要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長假被別人取代工作崗位的; 4、其他原因確實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的。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 ,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變更乙方的地點:

  1、甲方經營場所變更的;

  2、由於甲方的經營需要須變更乙方工作地點的;

  3、以上情況若乙方拒絕變更工作地點的,甲方可視其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 項工作制度。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喪、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按照按勞分配的原則,甲方的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獎金+補貼,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元,其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為 元(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獎金和補貼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績效而定。合同期內,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若甲方未按時支付或乙方認為甲方未按時支付的,則視為甲方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資日期。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發放時間為 .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乙方須在入職時向甲方交齊相關辦理社會保險的資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及甲方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以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培訓和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定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並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病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範和管理。

  第十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如在績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後經培訓仍被考核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且不負經濟補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按規章制度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或用工單位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工作經歷、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等等;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一條約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甲方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3、乙方退休、退職、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4、甲乙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第二十七條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部門副經理以上級別需提前6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但乙方所承擔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無法交接,馬上離去會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暫不能解除勞動合同;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在被審查期間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期滿,即行終止,任何一方需要續訂合同時,在合同終止前一個月,經過對方同意後,可辦理續簽手續。

  第三十條 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下列費用:

  1、甲方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方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雙方對遞減計算方式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十、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二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1、技術資訊。技術資訊的範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資訊。經營資訊的範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秘密)和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等)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三十三條 補充條款:(根據需求調整內容)

  1、若因工作需要在專案現場工作時,工作時間及地點按專案管理制度執行。

  2、甲乙雙方行使本協議中約定的解除權時,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果對方拒絕簽收時,應有兩個以上在場人在書面通知上簽名作證,即視為送達對方(在場人可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員)

  3、甲方採取無紙化辦公,乙方應定期閱讀公司內網中釋出的各項通知及規章制度,並嚴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規定》、《員工手冊》、《職位說明書》及其他內部規章制度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並認可。

  十一、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三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想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它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字(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三十七條 雙方事後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三十八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絡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本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絡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許可權。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 (簽章) 乙方:__________ (簽字)

  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 日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_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一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_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條中明確。

  第十四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六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______元。

  第十八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四條 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7.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8.單位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仍存在勞動關係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籤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籤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八條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第三十九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 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四十一條 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賠償金;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於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其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四十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九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8

  甲方: 嘉興市陽紡紡織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楊林 地址: 嘉興市建國北路三元路口錦江商務館三樓A、B座。

  乙方:性別 身份證號碼 現住址: 郵編 電話 為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勞動法、勞動法,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或 。 其中試用期為日起至 月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工作地點為 杉青閘120號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

  第三條、勞動報酬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每月動報酬為 元/月或計件或月工資不少於當年底嘉興市最低工資標準,其中試用期的勞動報酬為 元/月。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五條、勞動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式辦理,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國家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六條、其他未盡事項按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勞動者乙方必須當事人簽字。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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