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勞動合同模板彙總5篇

實用的勞動合同模板彙總5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勞動合同 篇1

  編號: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

  姓 名_________ 性 別______ 出生年月 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 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名稱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社會保險個人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並約定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B、 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並約定試用期

  自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C、 以完成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經與乙方協商一致或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 。

  (四)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_______條款,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A、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____小時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週工作______天,每週休息__________天。

  B、甲方實行輪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班_______運轉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______小時。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_工作崗位,經批准屬於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工作崗位,經批准屬於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並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確定。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______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_______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按下列__________條款執行:

  A、 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______元。

  B、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__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 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其他形式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或本單位工資集體合同規定,每年合理提高乙方工資。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按不低於本條第(三)項約定的工資標準為基數計算。

  (六)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如:婚假、喪假、年休假等)期間的工資。

  (七)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

  五、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並每年向職工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三)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乙方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崗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三)因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危害可能,在甲方的監督下,乙方須採取以下防護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七、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____________條款

  A、因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秘密___________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B、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C、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具體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甲方依法執行有關福利待遇規定,並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九、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透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字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簽章日期:______________ 簽名日期: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2


  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招(聘)用_____________(乙方)為職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廣東省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年______個月;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________________為工作任務完成並終止合同的標誌。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_個月為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_元/月。

  (二)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_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最低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

  2.計件工資: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基礎工資為________元/月,其餘按乙方崗位計件單價及完成情況計發。

  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4.其他工資形式。具體辦法在本合同第十二條中明確。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日。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退休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生育等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金;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治療期間或醫療終結後的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省、市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廣州市醫療保險規定和甲方的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卹費、救 濟費、性撫卹金、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保險機構和甲方分別計發。

  (二)福利待遇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1.甲方經批准,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執行以下工作時間制度:

  (1)標準工作時間:乙方每天工作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_天,每週總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2)不定時工作:乙方的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職責要求靈活安排;

  (3)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乙方的工作時間在______月/年內綜合計算,但每天總的工作時 間不超過11小時。2.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的工作崗位依法變更,按新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可給予乙方同等時間補休,但補休後不再支付加班工資;無法安排補休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失效;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除名、辭退條件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洩露商業秘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六)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企業經濟性裁員規定所確定的程式進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以上第(五)、(六)項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後被確認為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九)除上述第(八)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三十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乙方依前款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以下經濟損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確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東營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使 用 說 明

  一,用人單位(甲方)確定招用勞動者(乙方)後,需簽訂本合同明確雙方的勞動權利和義務。乙方口頭同意被錄用而不願簽訂本合同的,甲方應作不同意招用處理;乙方同意簽訂合同而甲方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乙方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 應當向乙方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甲方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乙方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甲方與乙方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三,本合同必須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乙方親自簽名或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方為有效。

  四,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五,用人單位(甲方)不得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六,工時制度分為定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三種。實行不定時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七,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八,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九,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 乙方(職工):___________

  名稱: 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住所地: ___________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

  註冊經濟型別: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於 終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要求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在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乙方平均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帶薪年休假和國家法定節日休假。

  第四條 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甲方對乙方實行 工資制度。

  乙方工資標準為每月 元,其中基本工資每月 元。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每月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待工的,甲方按每月 元支付乙方生活費或按 執行。

  第五條 保險福利

  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等)。

  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規章制度

  甲方應依法制定完善內部規章制度,包括工資、獎懲、安全生產、勞動紀律、職業培訓、競業限制等,對職工有計劃地進行職業培訓。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勞動防護用品。

  甲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有職業危害的乙方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保護。

  乙方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或者乙方已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變更本合同約定內容的,需與乙方協商一致,並填寫《勞動合同變更書》。

  《勞動合同變更書》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及經濟補償

  本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及經濟補償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 賠償責任

  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章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依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調節或申請勞動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約定條款與今後國家和省、市政府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簽章) 鑑證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地 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家 庭住 址: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西藏自治區關於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意見》,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

  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不定時工作制的,要經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執行。

  第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天。

  四、 勞動保護、安全衛生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必須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法規標準,採取勞動保護措施,提供和改善勞動條件,建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和勞動者健康。

  第九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給乙方發放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

  第十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技術培訓,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專業訓練,並經地、市及其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考核合格發證後持證上崗。

  第十一條 甲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安排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和工作崗位。

  第十三條 甲方應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乙方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四條 甲方應定期對生產場所,危險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糾正違章。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五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間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工種、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

  第十六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作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 。

  第十七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於每月 日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九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1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1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二十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西藏自治區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西藏自治區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二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西藏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西藏自治區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各項待遇,按國家和西藏自治區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五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六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相關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二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

  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

  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三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

  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七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的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在辦理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三十八條 甲乙雙方應在合同期限滿前15日內向對方表示是否續訂勞動合同的意向。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九條 甲方違反本勞動合同規定,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 乙方依照本合同第三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

  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十四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

  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條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第四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合同第四十一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三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違章指揮或者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三) 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或者拘禁乙方的;

  (四)勞動條件惡劣、環境汙染嚴重,給乙方身心健康造成嚴重損害的。

  第四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乙方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甲方提供的培訓費用。甲方要求乙方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第四十五條 甲方與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乙方,甲方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乙方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行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雙方需協商的事項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今後的法律、法規、規章有牴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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