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聘用合同範本(精選8篇)

勞動聘用合同範本(精選8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聘用合同範本(精選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勞動聘用合同1

  甲方(聘用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乙方(受聘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鑑於甲方業務需要,僱傭乙方為甲方提供種養殖一體化生產勞務。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務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週,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週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報酬

  1、甲方按___支付乙方工資,為______元/___人民幣。

  2、甲方不需要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3、乙方不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第三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安排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四條 工作時間

  採取不定時工作制,具體工作和休息時間由甲乙雙方根據情況適時安排。乙方請病假事假須經甲方同意,甲方將按日扣發工資,在合同期內,病假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連續病假事假不得超過3天。超過或未經甲方同意而擅離職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的責任。

  第六條 生病及事故責任約定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在工作期間因病或非工負傷的,醫療及相關費用自理,醫療期內不能繼續工作的,甲方不支付勞務費,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2、甲乙雙方約定,甲方為乙方購買_____________________意外傷害保險,用於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的補償,保險期限與本協議期限相同。

  第七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週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一週通知受聘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應先申請仲裁,如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 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勞動聘用合同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甲方高階管理人員、外勤人員、部分值班人員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職責範圍的關係不能按照前款執行的職工,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五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第七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

  第八條甲方必須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九條用人單位應當將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元/月。

  第十一條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和乙方工作崗位,確定乙方月工資為元。

  第十二條甲方按有關政策以法定貨幣形式每月日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

  第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於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為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具體繳納比例和方式為:

  (一)基本養老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20 %的比例、乙方按個人繳費基數8%的比例繳納;

  (二)基本醫療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的比例、乙方按個人繳費基數%的比例繳納;

  (三)失業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2 %的比例、乙方按個人繳費基數1 %的比例繳納;

  (四)工傷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的比例繳納,乙方不繳納;

  (五)生育保險由甲方按單位繳費基數%的比例繳納,乙方不繳納。

  第十五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七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可不予支付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①

  ②

  ③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具體情形為:

  ①

  ②

  ③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具體情形為:

  ①

  ②

  ③

  4、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與甲方簽訂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二條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後解除本合同,也可以在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立即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政策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時,甲方應當另行安排乙方其他工作崗位,乙方仍不能從事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甲方在對乙方進行培訓後,或者是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後,乙方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依法進行經濟性裁員時,在解除本合同後,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規定終止、解除本合同:

  1、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或者在疑似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政策規定的醫療期內;

  4、乙方若為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乙方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乙方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二十五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同時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與乙方簽訂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乙方人身自由的手段x勞動的;

  7、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害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六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在試用期內的,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本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終止。如因甲方不同意續訂,導致本合同終止的;或因甲方以低於本合同約定的條件續訂,乙方不同意續訂,導致本合同終止的,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勞動合同終止。甲方可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或者甲方提前解散,勞動合同終止。甲方需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八條甲方與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八、經濟補償金標準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七條第一、三款涉及的經濟補償金,甲方應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算;不滿6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乙方月工資高於甲方所在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支付,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不超過十二年。

  第三十條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其醫療補助費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九、賠償辦法

  第三十一條甲方違反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標準按本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的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支付。

  第三十二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具體標準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其他事項

  第三十三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

  (二)

  (三)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三十八條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字日期:年月日 簽字日期:年月日

  勞動聘用合同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工作性質和考核指標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機電工程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考核指標每月(每季度、每年)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40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四、勞動報酬

  1、根據國家、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_________方底薪元。(不包括福利、獎金或提成在內)

  2、甲方根據國家、市和單位的有關規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國家現行規定的相關待遇。

  4、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社會保險金。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責任制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連續________個月(季度、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7)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它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於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企業環境。

  2、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企業管理知識、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第(3)項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為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2、有權享受國家和本企業規定的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療需要,有申請延長醫療期的權利。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二)乙方的義務

  1、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並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覺保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業務,並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解除聘用合同及經濟補償金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或試用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相關規定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或工作必須交接完畢後方辦理結算離職手續;如未滿合同期限又沒有履行通知義務的應當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予於甲方。

  5、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八、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

  雙方協商一致,認為下述程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書面通知;

  2、填寫《員工離職通知書》。

  歸還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種檔案、資料、通訊裝置、勞動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財產。如有遺失、損壞應予賠償。

  3、交接工作;

  4、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5、甲方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6、辦理戶口、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

  自乙方提出書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雙方勞動合同關係解除。但由於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時按程式辦妥手續的,則辦理時間可以順延,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但如這種延誤系甲方原因,則甲方應為乙方辦理手續並賠償乙方損失。

  九、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聘用合同4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原則訂立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

  自 年 月日生效,至 年 月 日 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建築工作,工作地點為:。甲乙雙方可以簽訂崗位協議書,約定崗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內容。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

  不定時工作制:甲方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應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任務。

  第五條 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節假日以及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帶薪年休假等休假權利。

  第六條 甲方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乙方加班。

  確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七條 甲方結合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乙方的工資水平,按照本單位的工資分配製度,結合乙方的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條件,勞動貢獻等確定,實行同工同酬。

  第八條 甲方按 元/工日支付工資或者按勞務分包合同約定的計件工資形式依據實際完成工作量 支付乙方工資。

  第九條 甲方於每月 日前以貨幣或銀行轉帳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二條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 。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和安全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培訓,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範和操作規程。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工具及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十六條 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預防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乙方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按照本勞動合同的約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變更名稱,法寶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條 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勞動合同繼續有效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的規定進行。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情形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勞動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勞動合同或者本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解除,終止本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其它事項

  第二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雙方可以訂立專項協議,約定服務期。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七條 乙方負有保密義務的,雙方可以訂立違約金。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公司勞動用工管理工作制度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月日

  勞動聘用合同5

  甲方:×××煤礦

  乙方:×××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根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需要,依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方決定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礦長職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書》。

  一、乙方必須經資質培訓機構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取得任職資格證,安全資格證,並在有效期內。

  二、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各級政府有關煤炭行業的法律、法規,履行職責,遵守礦紀礦規,保質保量完成各級有關部門及業主交給的工作任務。如果因工作失職或失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按慣例制度進行處罰。

  三、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獎金,保障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福利勞保待遇。乙方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三、任期一年,即**年12月30日至**年12月31日。聘用期滿後雙方重新協商。

  四、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簽字、簽章生效。

  甲方:×××煤礦

  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勞動聘用合同6

  

  聘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具體部門: 電話: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受聘崗位:醫生( )護士( )技師( )其他( )

  受聘人的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碼:

  茲有聘用單位(甲方): 決定聘用乙方(受聘人): 從事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聘期壹年,其中含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月。聘期滿前壹月

  經甲乙雙方認可協商後可續簽合同。

  二、待遇與獎懲

  1、試用期月**為:醫生 元、護士 元、技師 元、其他 元。

  2、正式聘用期月**為:醫生 元、護士 元、技師 元、其他 元。

  3、考慮到醫療風險及工作的持續、穩定,每月**扣除50元作為保證金,至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後雙方交接無異議一次退還。

  4、試用期與正式聘用期月**中均包含醫療、養老保險等費用,具體手續乙方自行辦理。

  5、聘用期享受所在部門(科室)相應職稱獎金,具體數額科室根據工作表現在本院連續工作時間長短自定,報院財務備案。

  6、正式聘用期內勞保、值班及加班補貼與正式職工相同。

  7、聘用期內對醫院作出突出貢獻或者因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及質量考核等情況而出現的獎懲時,等同於本院職工標準實施獎罰。

  三、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1、積極為乙方提供開展工作所需的辦公場所、設施及必要的用品,由具體聘用部門負責安排。

  2、及時按相關標準向乙方兌現**及獎懲資金。

  3、試用期根據工作表現可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聘用期內若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為違法行為及重大醫療事故等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聘用,同時應提前15天通知乙方,並於解聘之後30天內將應支付給乙方的**等費用兌現。此款中提前通知期限對財物、資訊等特殊部門視具體情況而定,不參照本條款。

  4、對相關技術工作,依法要求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並備查,同時協助指導乙方辦理具體手續(醫生、技師由醫務科,護士由護理部,其他人員由院辦公室協助指導)。

  5、聘用期內如乙方工作積極主動,工作能力強,或對本院的發展作出了突出貢獻,同時符合 用人調入標準,雙方自願的前提下,可考慮辦理調動手續。

  四、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1、試用期內乙方可根據情況隨時提出解除聘用,但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作好各方面交接工作。聘用期內原則上不準辭職,無故提出辭職者,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各項交接工作,交接後30日內領取相應**等報酬,但保證金不再退還。

  2、試用過程中有意繼續聘用者,須在試用期積極辦理好各種變更註冊和登記手續,利於聘用期工作的開展。

  3、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相關技術操作規程,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尤其對必要的值班、加班等工作不得無理拒絕。

  4、工作時間同本院在職職工,除法定的節假日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休假,確有特殊情況需要休息的,須徵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按本院請假制度辦理,根據具體時間扣除相應xx。未經同意自行休息者,7天以內按曠工對待,超過7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聘,當月**獎金及全部保證金等均扣除。

  5、不得將甲方的技術資料、病歷檔案和其他技術資訊透露給第三方,否則扣除保證金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6、乙方應妥善處理與原單位的工作關係及其他關係,並保證這些關係不會影響其在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質量。

  7、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工作用品帶回家使用,或未經甲方同意將其轉借、饋贈及移交他人。

  8、乙方因違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責任心等情況導致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者,乙方承擔相應後果,必要時甲方單方面解聘,扣除保證金。

  五、違約責任:

  此合同甲、乙雙方應嚴格執行,如若違約,違約方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丙方自願為乙方提供擔保,並對乙方因本人原因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六、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無丙方時則甲乙雙方簽字之日始)。

  2、合同終止於試用期滿或聘用期滿之日,雙方協商願意續簽者,需在期滿前壹月內辦理,過期補籤者不計入連續聘用期限。

  七、合同簽署與爭議:

  1、具體程式為:

  (1)部門負責人提出聘用申請及人選建議,

  (2)醫務科、護理部、辦公室按所需條件認可,

  (3)院務會討論決定試用或聘用,

  (4)乙方將畢業證、執業證、身份證影印件交醫務科、護理部或辦公室。

  (5)甲方具體部門負責人與乙方商定**標準並簽字認可,

  (6)院方簽署並蓋章後生效,連同乙方各種證件影印件留甲方人事處備存。

  其餘由甲方具體部門、乙方、丙方(無丙方時省略)各執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或三方協商解決,若各方對合同內容出現爭議,各方應首先選擇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無效可考慮由仲裁機構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具體部門、乙、丙三方,甲方人事處各一份(無丙方時為一式三份)。

  甲方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具體應聘部門負責人: 年 月 日

  乙方(籤): 年 月 日

  丙方(籤): 年 月 日

  勞動聘用合同7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省市有關法律、法律及行政規章,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聘用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二、生產(工作)任務

  經雙方協商,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工作,根據生產(工作)需要,經協商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按照崗位責任制組織生產,下達任務指標,檢查考核乙方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2、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有關規定,決定對乙方的報酬形式,並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分;

  3、根據有關勞動安全、勞動保護和職業安全衛生的規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生產(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按照有關規定,按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並提供保險福利待遇;

  5、創造條件提高乙方的政治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術;

  6、向乙方提供必需的生活條件。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有參加業務技術學習、提出合理化建議、評選和被評選為先進的權利;

  2、按規定領取勞動報酬和享受保險福利的待遇;

  3、享有休息和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

  4、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規定和勞動紀律,執行生產操作規程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講究職業道德,保質保量完成甲方下達的生產(工作)任務;

  5、努力學習文化知識,刻苦鑽研技術,保守甲方機密,愛護甲方財產,維護甲方權益;

  6、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承擔應由個人負擔的經濟負擔。

  四、工作、休息時間與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生產(工作)實際,實行 工作制,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節、假日需要連續工作的,由甲方確定調整休息時間或支付加班工作;夜間加班的支付夜班津貼。

  (二)乙方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工作)任務後,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支付給乙方工資,具體標準為:

  試用期每月工資 元,試用期滿後,工資按甲方有關規定調整,但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保險福利待遇

  (一)本合同期內,乙方享受與甲方原有職工相同的保險福利待遇。

  (二)甲方按乙方的基本工資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繳費手續。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終止

  (一)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變更合同內容。

  1、甲方轉產或調整生產任務的;

  2、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且不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的;

  3、由於不可抗拒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二)下列情況下,甲主可以解除合同

  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乙方違反或不履行合同條款的;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洩漏甲方機密的;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嚴重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並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且經雙方協商不能達成變更合同協議的;

  9、經有關部門確認,甲方歇業、合營、合資期滿關閉、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依照本項6、7、8、9款解除合同時,甲方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三)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1、合同期未滿,不符合上項規定的;

  2、乙方因公傷殘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國家另有規定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的;

  4、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

  5、甲方有侵害乙方合同權益行為的;

  6、經甲方同意,乙方需離職學習或辭職的;

  7、乙方參軍或出境定居的。

  (按6、7款解除合同時,乙方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五)下列情況下,乙方不利解除合同

  1、由甲方出資培訓、進修後,規定的工作期限未滿的;

  2、承接的重點工作專案任務未結束或經辦、經手的財產、財務未交清的。

  (六)解除或終止合同的相關事項

  1、符合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而解除合同的,不給予經濟補償;

  2、本合同期期滿,甲、乙雙方勞動關係及其它一切關係自然終止,乙主應交回甲方財產,甲方不再承擔乙方任何負擔。

  七、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八、違反合同的責任

  因一方違反合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由違反合同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直至法律責任。

  九、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種中發生勞動爭議,任何一方應在六十昌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蓋):

  法人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勞動聘用合同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聘用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用乙方擔任本單位的司機,聘用期限為三個月,自20xx年11月25日起,至20xx年11月25日止。試用期內,乙方不勝任駕駛員崗位的,甲方提前三日以口頭方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如被甲方認可,試用期計入正式聘用合同期限,並續簽正式聘用合同。

  二、乙方應當保證自己所提供的個人資訊資料和各類資格證書(駕駛執照等)真實有效。

  三、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內部規章制度,正常工作日內按時上下班,否則,甲方可以依照內部規定進行處罰。

  四、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或私自將車轉交他人駕駛,違者視情節予以批評教育和處罰。若發生事故,一切責任(包括個人安全、經濟損失、違章罰款)由司機個人承擔,若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以上的,賠償損失並解除聘用合同。

  五、車輛晚上應停放在指定車庫內,車鑰匙放在指定地點,特殊情況停不到車庫時,也應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車場內,否則一切責任由司機承擔。

  六、試用期間的工資報酬和待遇:

  甲方每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800、00元(大寫人民幣陸佰元整)。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甲方內部規章管理制度,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2、身體條件發生重大變化,不能勝任駕駛員崗位的;

  3、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依法勞動教養、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試用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聘;否則,此合同終止。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按乙方受損情況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在聘用期限內無正當理由,未經甲方許可,違反合同約定或擅自自行離職的,甲方可以解除本聘用合同,並根據受損情況,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3、乙方在工作中因個人原因造成甲方和個人經濟損失的,該經濟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十、因發生不可抗力或情勢變更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合同終止,雙方均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根據需要可以簽署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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