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
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協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1
抵押權人(甲方):
抵押人(乙方):
因乙方原用於抵押貸款的期房已竣工,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雙方就竣工的房地產重新辦理抵押登記達成如下協議:
一、期房抵押變更為已竣工的房地產抵押,房屋產權證號:欽房權證城區字號,於欽州市人民路38號翰林福第棟單元房,建築面積為平方米。貸款金額為:元整。抵押金額為人民幣元整。
二、雙方約定已竣工房地產抵押期限為原期房抵押期限,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到還清借款本息登出止)
三、本協議為原借款合同編號:〈個人購房借款擔保合同〉補充協議。
四、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章)後,經房地產抵押登記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2
抵押人(甲方):
抵押權人(乙方):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欽州支行
因甲方原抵押乙方貸款的期房已竣工,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甲乙雙方就竣工的房產重新辦理抵押登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原以期房抵押變更為已竣工的房產抵押(房產證號:欽房權證欽城區字第。
二、抵押房產位於欽州市人民路38號“翰林福第”棟單元房(房產建築面積平方米),抵押貸款金額(小寫:元)。
三、房產貸款期限為原期房貸款期限。即從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四、本協議系對編號為興銀桂欽州支行房抵(保)字()第號的《個人購房抵押(保證)借款合同》補充協議。
五、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章)後,經房地產抵押登記生效。
抵押人(簽字)抵押權人(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3
甲方:(貸款銀行)
乙方:(借款人)
丙方:(擔保人)
1、甲方已與乙方、丙方共同簽署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教育助學擔保借款合同》,本協議為上述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甲方根據上述合同約定及乙方的提款要求發放貸款。
3、現乙方在自願的前提下授權甲方在乙方畢業前收押乙方的《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均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_______大學頒發),直至上述合同約定之助學貸款本息全部還清後,由甲方一次性返還乙方。在乙方畢業時,甲方收押乙方的《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時,無須再次事先通知乙方。
4、乙方同意在自甲方取得上述合同項下的助學貸款時,委託甲方將該貸款金額的._______%直接劃入甲方為乙方開立的個人專門帳戶,作為該助學貸款的保證金交由甲方和乙方所在學院共同保管、使用(具體保管、使用方法以甲方與乙方所在學院簽署的《<_______銀行、_______大學_______助學貸款合作協議>補充協議》為準)。
5、如乙方出現貸款本息逾期不能按時歸還情況時,則甲方有權在產生逾期貸款後_______日內,以上述保證金墊付逾期貸款本息及罰息,待mba借款學員歸還所欠款項後,由甲方負責劃回保證金帳戶。上述合同項下助學貸款結清時,甲方將收押的《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原件退還乙方。
6、上述保證金帳戶按其存款餘額計算儲蓄存款活期利息,甲方以該助學貸款結清日為準退還乙方全部保證金本息。丙方作為保證人對上述協議內容並無疑義。
7、本協議自甲、乙、丙三方全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4
出借方:(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借款協議基礎之上,經過協商,甲乙雙方在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補充協議,雙方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願以權屬自己作價人民幣抵押給甲方,乙方到期不還款,除乙方按借款協議履行之外,如乙方逾期十天不還款,乙方則自願將該抵押物以作價價格賣給甲方並雙方不再簽訂買賣協議,此協議即產生買賣協議的效力,甲乙雙方不再重新簽訂該物權的買賣協議,該物權所有權隨之協議的效力而轉移給甲方。
二、如該抵押物乙方賣給甲方以後,仍不足以償還甲方借款及利息不影響甲方再向乙方追償的權力。
三、本補充協議與借款協議具有同等法律上的效力。
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補充協議書5
貸款人:
借款人:
抵押擔保人:
貸款人與借款人、抵押擔保人就抵押借款合同中關於抵押物等事宜,經協商達成補充協議,內容如下:
一、三方同意:此次簽訂借款協議時,對抵押物的評估價格為三方確認的抵押物價值,在借款方違約不能還款時,三方同意對抵押物不再另行評估作價。
二、借款人和抵押人在簽訂本協議時,即同意在借款方不能按時還款,經貸款方催促後在十個工作日仍不能還款時,將抵押物由借款方委託給具有法定資質的拍賣公司進行拍賣。
三、三方同意對抵押物的拍賣底價可以低於借款時的評估價格,為借款本息加實現債權的費用(含拍賣費、律師費等)。
四、如拍賣時發生流拍現象,每流拍一次,則對抵押物底價下浮20%,同時借款人或抵押人另行提供抵押物,以彌補抵押率不足部分。如發生兩次以上(含兩次)流拍時,貸款方可與借款人和抵押人協商,以第二次流拍時抵押物確定的底價抵償借款;對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和抵押人繼續承擔連帶清償義務。
五、拍賣時如發生兩次以上流拍情況,而借款人又不同意以抵押物抵償借款時,則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提供優質抵押物,以彌補抵押率不足部分。
六、以住宅樓為抵押物的,在委託拍賣前由借款人負責將住宅內的居民遷出;如借款人不能移交住宅樓,則由貸款方向抵押物內的居民提供不超過六個月的週轉住房,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七、本協議書一式三份,自三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當事人各執一份,與借款抵押協議等一併作為此次貸款的全部法律檔案,並辦理公證手續。
八、 、借款合同及抵押擔保協議中與本補充協議如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貸款人(公章)
借款人(公章)
抵押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