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利息合同
借款利息合同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越來越多的人透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借款利息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借款利息合同1
出借方: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為擴大生產經營,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項用於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借款利息採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息為百分之六。
第四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伍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出借方將於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財務部門。
2、還款時間與金額:
借款方還款時間為___年___月___日,本金和利息一併還清。
3、借款方如當期在約定時間內未清當期款項應按日息計算,如還款日期超過30天應付當期還款金額xx%違約金。
第五條還款資金來源:公司賬面金額。
第六條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二)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方。
第七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方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30日內向出借方提出申請,徵得其同意。
2、出借方若單方解除協議,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30日向借款方提出告知,借款方只將本金歸還,利息清零無需支付。
3、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方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4、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註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蓋章):______________出借方(簽字):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利息合同2
貸款方:
身份證號:
住址:
借款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保證方:
身份證號:
住址:
風險提示: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儲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係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援自己的主張。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_________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並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註小寫,並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元,借款用途為_______。乙方同意將前述款項借給甲方。實際放款日為_______。借款期限自放款日起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風險提示: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借款人,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第二條 還款日期及還款方式
1、還款日期:
2、還款方式:
第三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定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第五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風險提示:
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2年。如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借款到期次日開始計算。到期有催討的,從催討次日重新計算,但須儲存催討的證據;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後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援。
第六條 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風險提示:
為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影印件,而且影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為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簽字)
日期:年 月 日
借款方:(簽字)
日期:年 月 日
保證方:(簽字)
日期:年 月 日
借款利息合同3
本借款合同由以下合同當事人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市區/縣)簽訂。
合同當事人: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根據《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借款用途
甲方向乙方借款用於.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借款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就挪用借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利率上浮%計收罰息。
二、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整。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實際借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收據為準,借款收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借款利息
4.1借款利息自放款之日起計算,按實際放款數計算利息。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年利率為___%。
4.2借款利息從借款放款之日起按月結息。甲方應按期償還借款,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償還借款本金,乙方有權自逾期之日起至本金實際償還之日止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上浮___%計收罰息。
五、借款的償還
5.1乙方須在合同生效的當日,將合同約定借款金額交付甲方。
5.2甲方必須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本息。本合同下甲方還款順序為:先利息後本金。
六、借款保證
丙方根據甲方的請求,同意為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保證擔保,丙方承諾並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條款:
6.1保證方式: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丙方對本合同中的甲方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果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甲方沒有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乙方有權直接要求丙方承擔保證責任。
6.2保證擔保的範圍:借款的本金及利息(包括逾期付款的利息)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及乙方為實現借款債權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等)
6.3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借款合同延期的,以延期後所確定的合同最終履行期限之日為屆滿之日。
七、違約責任
7.1甲方、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如甲方、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均構成違約,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丙方應按照本合同借款金額的%支付違約金,如果不足彌補乙方的,應賠償乙方實際遭受損失。
7.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因甲方違約沒有按期還本付息的,乙方為實現借款債權而支出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等)由甲方承擔,丙方對此項費用承擔連帶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8.1本合同生效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8.2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就合同的變更或解除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協議達成後,甲方已佔用乙方的借款和應付利息應付給乙方。
8.3甲方確因客觀原因不能按期還本付息的,應當在合同約定的借款到期前天向乙方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丙方同意後由乙方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8.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丙任何一方變更法定代表人、住所、通訊地址及聯絡電話時,應在變更後天內書面通知乙方。
九、其他
各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附則
11.1本協議的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本協議經乙方提供借款並且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丙三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證件號碼:住所:
住所:住所: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借款利息合同4
出借人(甲方)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
二、借款期限為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三、借款期限屆滿,乙方保證返還借款,否則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四、甲方在本協議書籤訂後二日內將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時將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時還款,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名並加蓋公章(是單位的加蓋公章)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簽訂∶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債權人(甲方)_________
保證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為確保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向甲方提供保證,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乙方保證範圍為借款人根據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貸款本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第三條本合同保證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保證合同的保證期間為兩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債務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本保證合同獨立於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合同無效而免除。
第五條乙方承諾對借款人的還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並在甲方開立的賬戶上始終保留相當於借款人借款餘額的_________%的款項作為履行保證義務的保證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索款通知後_________日內履行還款義務。如乙方未主動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權甲方從其開立的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償還貸款本息時,有權依第五條規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義務。
第七條乙方保證如發生借款合同項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況時,借款人又不及時還款的,乙方立即開始履行保證義務。
第八條乙方保證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上述保證責任,並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財力狀況的改變、乙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而免除其所承擔的責任。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後,乙方接受甲方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瞭解,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其資產狀況的有關資料。
第十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條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變更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借款人與甲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的,應徵得乙方同意;未經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範圍和期限內承擔責任。但甲方由於國家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徵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條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擔保餘額的_________%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補償。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十七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債權人住所:_________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借款利息合同5
【關鍵詞】: 民間借貸逾期利息 計算
民間借貸案件逾期利息應如何計算
孫銀亮
民間借貸案件中的逾期利息是指借款人未能按照約定時間償還借款而產生的利息,借款人超過約定的還款期限未能還款,實質上已經構成了違約。因為民間借貸是在借款雙方合意的基礎上而形成的一份借款合同,借款人逾期未能償還則代表違反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關於違約責任的規定,故筆者認為民間借貸案件中的逾期利息實質上應為違約金的一種。
在司法實踐中,關於民間借貸案件中的逾期利息支付標準還存在較大分歧,且各地處理也存在差別。筆者結合自己對這方面的學習及各地的處理意見,將民間借貸案件中可能會出現的幾種逾期利息的計算標準做出自己的分析。
一、既無約定期內利息,又無約定逾期利息的情形
關於對於逾期利息的計算標準,合同法做出了明確規定,《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該條款是法律條文對逾期利息最直接的規定,但該條文並未詳細規定按照何種標準計算逾期利息,僅規定支付標準為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但是在雙方沒有約定期內利息,也沒有約定逾期利息的前提下,逾期利息該如何支付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九條規定:“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貸款經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最高院的該司法解釋對於民間借貸中沒有約定期內利息又無約定逾期利息的情況下逾期利息應該如何支付做出了明確規定,即按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
江蘇省高階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於20xx年釋出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會議紀要規定:“既未約定借期內的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向借款人主張自借款逾期之日或者自權利主張之日起的利息損失的,應當予以支援。”浙江高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指導意見》關於該種情形下對逾期利息的規定與江蘇高院的會議紀要是相同的,筆者也贊同在既未約定借期內的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的情形下,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計算逾期利息。
二、雙方約定的逾期利息過高的情形如何處理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約定償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支付逾期利息,但是雙方是不是可以任意約定逾期利息呢?答案是否定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最高院的該條款是關於對借款利息的約定的限制,即民間借貸案件中約定的利息最高不能超過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有人可能會提出來逾期利息已經不單純是利息,而是帶有違約性質的一種賠償,逾期利息的約定不應當受到最高院關於利息不得超過銀行貸款利率四倍的限制。
筆者認為,民間借貸案件中的逾期利息實質上應為違約金的一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從該條款可以得出違約金也不可約定過高,對於民間借貸逾期利息過高的標準是什麼呢?或許可以從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的規定中找到答案,該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該條是關於對損害賠償的標準的規定,即一方獲得的利益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筆者認為,對於違約金過高的標準可以以該條規定的損害賠償標準進行衡量,因為合同法的最終目的是為了保護(守約方)受害者,懲罰違約者,但是任何一方都不得因另一方違約而獲得額外的利益,否則就有悖於合同法的立法精神。因此,筆者認為,逾期利息的約定應當不能超過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損失。
在民間借貸案件中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損失應該指的就是雙方關於期內利息的約定,因為在民間借貸案件中只有期內的利息才是可以預見到的收益。故筆者認為最高院做出的上述司法解釋對期內利息做出限制性規定則也同樣適用於民間借貸中關於逾期利息的約定。江蘇省高階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於20xx年釋出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會議紀要規定:“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的四倍。”可見,在司法實踐中,法院對於逾期利率約定是否過高也是以是否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的四倍為標準的,那麼超出這個標準的,自然是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援的`。
三、雙方約定了期內利息,但沒有約定逾期利息的情形如何處理
既然逾期利息是一種違約金,如果期內利息約定過低,且雙方又沒有約定逾期利息的,那逾期利息又該按照何種標準呢?如果按照期內利息計算不但不能彌補出借方的損失,也不能對違約方起到懲罰措施,這顯然不符合立法的本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法釋[1999]第8號批覆規定:“對於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人民銀行(銀髮)[20xx]第251號通知第三條:“逾期貸款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收利息,改為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從上述司法解釋及銀行規定可以看出,逾期利息可以在期內利息的基礎上上浮30%-50%。但是筆者認為,上浮過之後的逾期利息不能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的四倍。在司法實踐中,部分地方法院也是按照上述標準審理此類案件的。如江蘇省高階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於20xx年釋出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會議紀要規定:“僅約定借期內的利率,沒有約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參照約定的利率或以約定利率再上浮30%-50%,向借款人主張逾期還款利息的,應予支援,但均以不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的四倍為限。”
篇三:借款合同中逾期利率未約定時應如何確定
【案情】
20xx年1月15日,王某向謝某借款人民幣100萬元,約定借款時間為10個月,月利息2.4分,后王某就款項本金和利息都未歸還分文。20xx年1月1日,謝某向法院起訴要求王某歸還100萬元的本金及從20xx年1月15日起至還款日止的利息,利息按月息2.4分計。另,20xx年1月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為4.86%。
【分歧】
本案因借貸雙方對借款10個月後的逾期利息沒有約定,故在審理時對逾期利率的確定,有三種不同的意見:
第一種意見:以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理由是最高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24條規定“借款雙方因利率約定發生爭議,如果約定不明,又不能證明的,可以比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第二種意見:與借款期內利率相同計算,理由是依當然解釋方法,借款期限內尚需支付約定利息,借款逾期後更應按期限內的利率支付利息。
第三種意見:以原告要求按月息2.4分計算,理由是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從法定,逾期利息屬違約金性質,應依法擇高計算。
【評析】
筆者同意第三種意見,理由如下:
一、借款利率不能違背國家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法(民)發(1991)21號《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規定:民間借貸利率不能超過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過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本案借貸關係發生時,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為4.86%,四倍利率為:
4.86%÷12×4=1.62%。即月息為1.62分,現原被告雙方約定利息為月息2.4分,超過0.78分,對超過的利息部分,法律不予保護,故本案借款期內的利息應確定為月息1.62分。
二、本案逾期利息就是逾期付款利息屬違約金性質
逾期利息,是指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的約定歸還借款的超期罰息。
對於逾期借款而言,逾期借款是指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約定期限返還給貸款人款項的行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的規定,其行為是違約行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包括返還借款本金、支付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間的利息及支付借款逾期部分的利息。
逾期付款是指債務人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給付債權人款項的行為,同逾期借款一樣是違約行為,亦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逾期付款利息即是不按合同的約定給付款項的超期罰息。對借款合同來說,逾期借款與逾期付款內容系同一所指,逾期付款利息就是逾期利息。
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答覆廣東省高階人民法院《關於逾期貸款如何計算利息問題的請示》時,以法釋(1999)8號《關於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覆》答覆:“對於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從最高人民法院“法釋[1999]第8號”批覆中用詞也不難看出逾期利息屬於逾期付款違約金,逾期付款違約金已經不再單屬利息性質了,更多的是具有懲罰性質的違約金性質,20xx年12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銀髮(20xx)251號檔案《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20xx年1月1日起,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收利息,改為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由此通知也可以看出,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逾期還款利息的精神實
質亦是使借款人逾期還款付出的利息高於同期銀行貸款利息,明顯帶有處罰性質。
三、原告逾期利率訴訟請求合理合法
1、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釋(1999)年8號、法釋(20xx)34號和中國人民銀行銀髮(20xx)251號檔案,確定逾期付款違約金計算標準是:“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此計算標準也應是本案計算逾期利息的標準。
結合本案來說,原被告借款期內的利息依法應確定為月息1.62分,此利息應理解為系原被告雙方借款合同“約定”的利息,即 “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如加收50%,則月息可達2.42分,現原告訴訟請求要求被告按月息2.4分支付逾期利息,沒有違背法律的規定,故應依法予以支援。
2、最高人民法院法[20xx]336號《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的通知》第六點規定:當事人僅約定借期內利率,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以借期內的利率主張逾期還款利息的,依法予以支援。
3、從所有權的角度考慮,利息是基於所有權的一種法定孳息,無論是在約定期間內還是在其之外,它都是貨幣所有者依法應享有的權利。換句話說,逾期利息是非給不可的,即使沒有約定(除非所有權人放棄)。
此外,若將原利率適用於逾期過程中,則是將逾期這種違約行為的表現視為原借款合同在同等條件下的自然延續,這等於抹去了這種行為的違法性,顯然是不妥當的。
借款利息合同6
貸方人(甲方): (身份證號: )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 )
甲、乙雙方就借款一事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了以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 萬元( )。
二、借款期限: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三、借款利息:月息 分,每月付 元整。
四、借款抵押約定:乙方願將自己的 平方米(未裝修價值 萬元)和 作為抵押。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歸還借款,甲方有權處置該抵押房產和車輛。
五、還款方式:借款期限到期後,由乙方一次性歸還甲方全部借款。
六、利息支付方式:一月一清,每月3日之前由乙方按借款總額約定利息( )支付給甲方。(第一個月提前支付 元)。
七、違約責任: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借款給乙方,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還款給甲方,否則由違約方承擔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可約固定數額違約金或總借款數額10%——20%的違約金數額)。
八、萬一 ( )因其他原因不能還貸,由繼承人 還貸。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利息合同7
貸方人(甲方): (身份證號: )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 )
甲、乙雙方就借款一事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了以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 萬元( )。
二、借款期限: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三、借款利息:月息 分,每月付 元整。
四、借款抵押約定:乙方願將自己的 平方米(未裝修價值 萬元)和 作為抵押。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歸還借款,甲方有權處置該抵押房產和車輛。
五、還款方式:借款期限到期後,由乙方一次性歸還甲方全部借款。
六、利息支付方式:一月一清,每月3日之前由乙方按借款總額約定利息( )支付給甲方。(第一個月提前支付 元)。
七、違約責任: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借款給乙方,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還款給甲方,否則由違約方承擔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可約固定數額違約金或總借款數額10%--20%的違約金數額)。
八、萬一 ( )因其他原因不能還貸,由繼承人 還貸。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甲方(簽字):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借款利息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對保險公司試辦協議存款的通知》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轉發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同意商業銀行試辦保險公司協議存款的覆函〉的通知》檔案規定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磋商,就甲方在乙方辦理協議存款業務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特別承諾
1、甲方承諾本合同下的存款本金是該方合法所有的資金,依法可以用作本合同下的協議存款,訂立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其行業監管法規、規章、規定及監管機構的要求。
2、乙方承諾本合同項下甲方存入乙方的協議存款資金不會用於與國家法律法規、產業政策、宏觀調控政策相違背的專案。在辦理資產負債表內或表外的授信業務時不會用於以下用途:
(1)國家明令禁止的產品或專案。
(2)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以授信作為註冊資本金、註冊驗資和增資擴股。
(3)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從事股票、期貨、金融衍生產品等投資。
(4)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專案。
3、乙方及乙方分支機構若與甲方及其分支機構或者與甲方有利害關係的其他任何企業、組織、個人發生任何糾紛,乙方及分支機構不得采取任何包括凍結、扣劃、延遲支付本金和利息等損害甲方協議存款利益的措施和行為。
第二條 協議存款期限
1、協議存款的期限為_______月,自甲方存款到賬日起算。
2、協議存款起訖日期詳見本合同項下乙方出具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
第三條 存款賬戶、存款時間、存款金額及存放地點
1、甲方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提供有關檔案在乙方開立存款專用賬戶。
2、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可以選擇於任意工作日內,向該賬戶記憶體入協議存款,該等協議存款應滿足的條件有:
(1)單筆存入協議存款金額不得低於人民幣_______元(¥_______元)。
(2)在上述期限內,甲方在乙方存入的協議存款累計金額不超過人民幣_______元(¥_______元)。
3、上述協議存款存放於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設的分行,具體地址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四條 協議存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協議存款按固定利率計息,年利率為_______ %(固定利率),該利率在協議存款期間保持不變,不隨中國人民銀行的存款利率調整而調整。
第五條 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
1、甲方的資金劃撥到達存款專用賬戶當日內,乙方應為甲方開具符合法律規定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壹份,金額、存期、利率等要素以本協議約定為準,存款起息日為劃撥資金到達甲方存款專用賬戶之日。本合同項下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上須特別註明“協議存款”和“按 年 月 日 公司和 銀行簽訂的合同編號為 協議存款合同條款執行”字樣。
2、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經營情況,依法將“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變更為“單位定期存單”後,依照國家法律規定用作甲方向乙方或第三方辦理融資的融資質押物。
第六條 利息計算及還本付息方式
1、甲方存款資金到達甲方存款專用賬戶之日為起息日。
2、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協議存款利息時,遵循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人民幣定期存款計息的規定,採用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
(1)計息期為整年的,計息公式為:利息=本金×年數×年利率。
(2)計息期既有整年又有零頭天數的,計息公式為:利息=本金×年數×年利率+本金×零頭天數×日利率。
(3)協議存款的日利率計算公式為:日利率=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協議存款年利率/360。
3、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還本付息:
乙方按年向甲方支付利息,每年與起息日對應的同日為付息日,存款到期日乙方向甲方返還本金和支付剩餘應付利息。若付息日或存款到期日為法定節假日或銀行休息日,則順延至法定節假日或銀行休息日後第一個銀行工作日。順延期間,本金及利息仍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利率計付利息。利息支付以轉賬方式劃入甲方在本條第(四)款約定的賬戶。
4、乙方向甲方支付本息的匯路如下:
甲方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匯路調整時,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第七條 取款條件
執行本合同取款時,甲方應依法出具單位定期存款憑證(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或單位定期存單)、預留印鑑、法定代表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的取款證明書,甲方應對上述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乙方依法對上述檔案
依照銀行結算制度要求進行核驗,如核驗無誤,將甲方所取款項依法劃付至本合同約定的賬戶。
第八條 提前支取
1、除非出現本條第2款情形,甲方不得提前支取,乙方亦不得提前償還。
2、在合同履行期限內,如甲方發生監管部門認可的流動性風險,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前償還協議存款本息。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提前支取書面通知後十個工作日內,將協議存款本金及提前支取日前的利息償付甲方。
3、在提前支取的情況下,提前支取的協議存款按協議存款起息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限同檔次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計息,存款期限不足壹年的,提前支取的協議存款按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計息。已按協議存款利率多支付的利息從甲方本金或未付甲方的利息中扣除。若甲方僅提前支取部分存款的,則提前支取後的其餘部分,不得低於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協議存款最低起存金額人民幣3000萬元,利率仍按本協議約定利率執行。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及掛失處理
1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本合同,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2、甲方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遺失或單位印鑑遺失、毀損,甲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且必須持單位公函,向乙方申請掛失或變更。乙方受理後,按有關規定應在七個工作日後配合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條 特定事項的通知及合同的解除
1、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解除本合同,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2、出現以下任一情況時,乙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附詳細說明材料:
(1)連續3個月資本充足率不達標。
(2)連續3個月存貸比不達標。
(3)不良資產率連續3個月超過5%。
(4)受到監管部門通報批評,調低監管評級,市場準入等行政處罰。
3、出現以下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特別承諾”的條款。
(2)乙方出現本條第2款所列情形後連續3個月仍無改善的。
(3)乙方被主管部門接管、託管、解散、撤銷、被宣告破產或出現嚴重的經營情況惡化、償付能力明顯降低等影響甲方資金安全的情況。
(4)乙方拖欠償還到期利息超過五日的(確因不可抗力情形導致的除外)。
4、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特別承諾”條款,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5、自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相對方時起,本合同解除。乙方在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本金及截至支付日當日的應付未付利息。若存在違約金的,也應一併結算。
借款利息合同9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對保險公司試辦協議存款的通知》(銀髮[1999]351號)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轉發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同意商業銀行試辦保險公司協議存款的覆函〉的通知》(保監發[1999]201號)檔案規定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磋商,就甲方在乙方辦理協議存款業務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特別承諾
(一)甲方承諾本合同下的存款本金是該方合法所有的資金,依法可以用作本合同下的協議存款,訂立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其行業監管法規、規章、規定及監管機構的要求。
(二)乙方承諾本合同項下甲方存入乙方的協議存款資金不會用於與國家法律法規、產業政策、宏觀調控政策相違背的專案;在辦理資產負債表內或表外的授信業務時不會用於以下用途:
1.國家明令禁止的產品或專案;
2.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以授信作為註冊資本金、註冊驗資和增資擴股;
3.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從事股票、期貨、金融衍生產品等投資;
4.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專案。
(三)乙方及乙方分支機構若與甲方及其分支機構或者與甲方有利害關係的其他任何企業、組織、個人發生任何糾紛,乙方及分支機構不得采取任何包括凍結、扣劃、延遲支付本金和利息等損害甲方協議存款利益的措施和行為。
第二條 協議存款期限
(一)協議存款的期限為伍年零壹個月,自甲方存款到賬日起算。
(二)協議存款起訖日期詳見本合同項下乙方出具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
第三條 存款賬戶、存款時間、存款金額及存放地點
(一)甲方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提供有關檔案在乙方開立存款專用賬戶。
(二)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可以選擇於任意工作日內,向該賬戶記憶體入協議存款,該等協議存款應滿足的條件有:
1、 單筆存入協議存款金額不得低於人民幣 元(¥ 元);
2、 在上述期限內,甲方在乙方存入的協議存款累計金額不超過人民幣 100億元(¥10000000000.00 元)。
(三)上述協議存款存放於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設的分行,具體地址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四條 協議存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協議存款按固定利率計息,年利率為 5.225 %(固定利率),該利率在協議存款期間保持不變,不隨中國人民銀行的存款利率調整而調整。
第五條 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
(一)甲方的資金劃撥到達存款專用賬戶當日內,乙方應為甲方開具符合法律規定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壹份,金額、存期、利率等要素以本協議約定為準,存款起息日為劃撥資金到達甲方存款專用賬戶之日。本合同項下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上須特別註明“協議存款”和“按 年 月 日 公司和 銀行簽訂的合同編號為 協議存款合同條款執行”字樣。
(二)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經營情況,依法將“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變更為“單位定期存單”後,依照國家法律規定用作甲方向乙方或第三方辦理融資的融資質押物。
第六條 利息計算及還本付息方式
(一)甲方存款資金到達甲方存款專用賬戶之日為起息日。
(二)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協議存款利息時,遵循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人民幣定期存款計息的規定,採用逐筆計息法計算利息:
計息期為整年的,計息公式為:
利息=本金×年數×年利率
計息期既有整年又有零頭天數的,計息公式為:
利息=本金×年數×年利率+本金×零頭天數×日利率
協議存款的日利率計算公式為:日利率=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協議存款年利率/360
(三)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還本付息:
乙方按年向甲方支付利息,每年與起息日對應的同日為付息日,存款到期日乙方向甲方返還本金和支付剩餘應付利息。若付息日或存款到期日為法定節假日或銀行休息日,則順延至法定節假日或銀行休息日後第一個銀行工作日。順延期間,本金及利息仍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利率計付利息。利息支付以轉賬方式劃入甲方在本條第(四)款約定的賬戶。
(四)乙方向甲方支付本息的匯路如下:
甲方開戶銀行:
戶名:
賬號:
在匯路調整時,甲方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第七條 取款條件
執行本合同取款時,甲方應依法出具單位定期存款憑證(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或單位定期存單)、預留印鑑、法定代表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的取款證明書,甲方應對上述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乙方依法對上述檔案
依照銀行結算制度要求進行核驗,如核驗無誤,將甲方所取款項依法劃付至本合同約定的賬戶。
第八條 提前支取
(一)除非出現本條第(二)款情形,甲方不得提前支取,乙方亦不得提前償還。
(二)在合同履行期限內,如甲方發生監管部門認可的流動性風險,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前償還協議存款本息。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提前支取書面通知後十個工作日內,將協議存款本金及提前支取日前的利息償付甲方。
(三)在提前支取的情況下,提前支取的協議存款按協議存款起息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限同檔次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計息,存款期限不足壹年的,提前支取的協議存款按支取日活期存款利率計息。已按協議存款利率多支付的利息從甲方本金或未付甲方的利息中扣除。若甲方僅提前支取部分存款的,則提前支取後的其餘部分,不得低於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協議存款最低起存金額人民幣3000萬元,利率仍按本協議約定利率執行。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及掛失處理
(一)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本合同,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二)甲方的單位定期存款開戶證實書遺失或單位印鑑遺失、毀損,甲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且必須持單位公函,向乙方申請掛失或變更。乙方受理後,按有關規定應在七個工作日後配合辦理相應手續。
第十條 特定事項的通知及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解除本合同,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未達成書面協議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二)出現以下任一情況時,乙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附詳細說明材料:
1.連續3個月資本充足率不達標;
2.連續3個月存貸比不達標;
3.不良資產率連續3個月超過5%;
4.受到監管部門通報批評,調低監管評級,市場準入等行政處罰。
(三)出現以下情況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特別承諾”的條款;
2.乙方出現本條第2款所列情形後連續3個月仍無改善的;
3.乙方被主管部門接管、託管、解散、撤銷、被宣告破產或出現嚴重的經營情況惡化、償付能力明顯降低等影響甲方資金安全的情況;
4.乙方拖欠償還到期利息超過五日的(確因不可抗力情形導致的除外)。
(四)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特別承諾”條款,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五)自解除合同的通知到達相對方時起,本合同解除。乙方在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本金及截至支付日當日的應付未付利息。若存在違約金的,也應一併結算。
借款利息合同10
出借人(以下稱甲方)[出借人姓名]
使用者名稱
身份證號
開戶名
銀行賬號
開戶行
借款人(以下稱乙方)
使用者名稱: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開戶名:
銀行賬號:
開戶行:
見證人:
地址:
電話:
鑑於:
1、乙方因生產經營所需,有借款需求;
2、甲方有出借資金的投資需求;
3、甲方同意將資金借給乙方;
4、見證人同意為甲、乙雙方的上述借款提供見證及居間服務。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出借資金一事簽署本合同,以便依照本合同中約定之條款與條件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在見證人的見證下,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章 借款金額、期限、利率及還款方式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阿拉伯數字]元(大寫人民幣[人民幣大寫])
第二條 雙方約定的借款期限為[借款月數]個月,從[起始日期]起至[結束日期]止。
第三條 鑑於甲、乙方雙方就借款事宜未面洽,系經見證人撮合達成借貸交易,為保證資金安全,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經由見證人賬戶支付借款並償還借款本息。
第四條 為完成甲方出借款項及乙方償還本息的劃轉,見證人在其賬戶下分別為甲方和乙方開立虛擬帳戶。甲方應在申請投資前將擬出借款項匯入見證人為其開立的虛擬賬戶,由見證人支付給乙方;乙方應將向甲方償還的借款本息按照本合同附件約定的時間和金額匯入乙方在見證人處的虛擬賬戶,由見證人支付給甲方。
第五條 本合同簽署前,甲方已將上述借款匯入見證人為其開立的虛擬賬戶,見證人承諾在合同簽訂日後的三個工作日內將款項匯入乙方銀行賬戶。
第六條 借款利率為年利率[阿拉伯數字]% ,以見證人將借款匯入乙方賬戶之日作為利息起算日期,不足一月的按天計息。
第七條 乙方的還款方式為:[a.b.c三者之一].
a:一次性還本付息;
b:每月付息到期一次性還本;
c:等額本息還款。
還款金額及時間參看本合同附件《還款計劃表》
第八條 乙方應按《還款計劃表》約定的時間及金額將應還本息匯入見證人為乙方開立的虛擬賬戶(還款日期以見證人收到款項的日期為準),見證人應在收到乙方所支付款項後次日內將款項匯入甲方虛擬賬戶。
第九條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息不得在本金中預先扣除。
第十條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不得提前結清。
第二章 甲、乙雙方的保證與承諾
第十一條 甲方的保證與承諾
(一)甲方保證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有權簽訂本合同,並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二)甲方自願向乙方提供借款,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實的。
第十二條 乙方的保證與承諾
(一)乙方保證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有權簽訂本合同,並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二)乙方自願向甲方申請借款,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實的;
(三)乙方保證按照《還款計劃表》的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歸還借款本金並支付利息,上述本金及利息的支付按《還款計劃表》的約定支付到見證人為乙方開立的虛擬賬戶,由見證人轉付給甲方;
(四)對甲方或擔保公司發出的索償通知及時予以答覆。
(五)乙方借款逾期導致擔保公司承擔代償責任後,保證及時向擔保公司清償代償的本息,並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的約定向擔保公司支付違約金。
第三章 借款擔保
第十三條 就上述借款的償還,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由乙方委託的擔保公司提供擔保,由甲方與擔保公司簽訂擔保合同,所需擔保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十四條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其附件《還款計劃表》的約定按期向甲方償付借款本息,擔保公司向甲方代償後,自動獲得對乙方的債權,有權向乙方追償,乙方應向擔保公司清償擔保公司代償的本息及代償所花費費用,並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違約金。
第四章 違約事項
第十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按法律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對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一)若乙方未按本合同及其附件《還款計劃表》的約定按期向甲方償付借款本息,逾期期間除按本合同約定計算利息外,每遲延一天,還應另按應付金額的0.42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擔保公司替乙方向甲方代償借款本息後,上述利息及違約金乙方應向擔保公司支付,直至乙方向擔保公司償付清擔保公司代償的全部本息、違約金及其它應付費用。
第五章 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鑑於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及償還本息經由見證人轉付,甲、乙雙方在此約定,本合同的履行地為見證人所在地。
第十七條 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在合同履行地既見證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本合同經各方透過電子合同簽署系統簽署後生效。
甲方:[出借人姓名]
日期:[出借人簽署日期]
乙方:[借款人姓名]
日期:[借款人簽署日期]
見證人宣告:
見證人承諾上述合同為甲、乙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甲、乙雙方根據自身的意願透過此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見證人特此證明。
見證人:
日期:[借款人簽署日期]
借款利息合同11
貸款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
貸款人(乙方):_________
根據號文批准的引進專案,所需資金經借款人申請,貸款人審查同意發放外匯貸款。雙方同意遵照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的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金額:
_________萬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幣),包括應付利息_________萬美元。
第二條貸款期限:
_________年,自第一筆用匯之日起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日止。
第三條貸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按貸款人總行制定的____年期____個月浮動一次的利率執行或;
2、按貸款人制定的____年期____個月浮動一次的利率執行或;
3、按貸款人總行制定的優惠利率執行,目前為____或;
4、按貸款人自營統籌資金貸款利率執行,貸款利息每____計收一次,結息日為____(復息或從存款戶中扣收要寫明)。
第四條貸款用途:
本貸款本金部分限於支付費用,必須專款專用,未經貸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應付利息部分限用於償付本貸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條貸款使用: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貸款人應提出訂貨卡片,提出訂貨卡片之日起五個月內應對外簽訂貿易合同。貿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貸款人,以便對外開證、付匯。如遇特殊情況需延期定貨的,應事先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訂貨卡片和簽訂貿易合同的,貸款人有權撤銷貸款。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簽訂∶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利息合同12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x元整。
二、借款期限為年,從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三、借款期限屆滿,乙方保證返還借款,否則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四、甲方在本協議書籤訂後二日內將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時將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時還款,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名並加蓋公章(是單位的加蓋公章)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 方: 乙方:
簽訂∶ x年x月x日
貸款帳號:
借款人:
貸款人:
根據 號文批准的 引進專案,所需資金經借款人申請,貸款人審查同意發放外匯貸款。雙方同意遵照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的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金額: 萬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幣),包括應付利息 萬美元。
第二條 貸款期限: 年,自第一筆用匯之日起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日止。
第三條 貸款利率及計收方法:1.按貸款人總行制定的____年期____個月浮動一次的利率執行或2.按貸款人制定的____年期____個月浮動一次的利率執行或3.按貸款人總行制定的優惠利率執行,目前為____或4.按貸款人自營統籌資金貸款利率執行,貸款利息每____計收一次,結息日為____(復息或從存款戶中扣收要寫明)。
第四條 貸款用途:本貸款本金部分限於支付費用,必須專款專用,未經貸款人同意,不得挪作它用。應付利息部分限用於償付本貸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第五條 貸款使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貸款人應提出訂貨卡片,提出訂貨卡片之日起五個月內應對外簽訂貿易合同。貿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貸款人,以便對外開證、付匯。如遇特殊情況需延期定貨的,應事先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訂貨卡片和簽訂貿易合同的,貸款人有權撤銷貸款。
借款利息合同13
貸方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一事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了以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__________萬元。
二、借款期限:
_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借款利息:
月息_______分,每月付_______元整。
四、借款抵押約定:
乙方願將自己的_______平方米(未裝修價值_______萬元)和_______作為抵押。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歸還借款,甲方有權處置該抵押房產和車輛。
五、還款方式:
借款期限到期後,由乙方一次性歸還甲方全部借款。
六、利息支付方式:
一月一清,每月3日之前由乙方按借款總額約定利息_______支付給甲方。(第一個月提前支付_______元)。
七、違約責任:
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借款給乙方,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還款給甲方,否則由違約方承擔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可約固定數額違約金或總借款數額10%——20%的違約金數額)。
八、因其他原因不能還貸,由繼承人_______還貸。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