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的補充協議範本

借款合同的補充協議範本

  貸款人:

  借款人:

  抵押擔保人:

  貸款人與借款人、抵押擔保人就抵押借款合同中關於抵押物等事宜,經協商達成補充協議,內容如下:

  一、 三方同意:此次簽訂借款協議時,對抵押物的評估價格為三方確認的抵押物價值,在借款方違約不能還款時,三方同意對抵押物不再另行評估作價。

  二、 借款人和抵押人在簽訂本協議時,即同意在借款方不能按時還款,經貸款方催促後在十個工作日仍不能還款時,將抵押物由借款方委託給具有法定資質的拍賣公司進行拍賣。

  三、 三方同意對抵押物的拍賣底價可以低於借款時的評估價格,為借款本息加實現債權的費用(含拍賣費、律師費等)。

  四、 如拍賣時發生流拍現象,每流拍一次,則對抵押物底價下浮20%,同時借款人或抵押人另行提供抵押物,以彌補抵押率不足部分。如發生兩次以上(含兩次)流拍時,貸款方可與借款人和抵押人協商,以第二次流拍時抵押物確定的底價抵償借款;對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和抵押人繼續承擔連帶清償義務。

  五、 拍賣時如發生兩次以上流拍情況,而借款人又不同意以抵押物抵償借款時,則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另行提供優質抵押物,以彌補抵押率不足部分。

  六、 以住宅樓為抵押物的,在委託拍賣前由借款人負責將住宅內的'居民遷出;如借款人不能移交住宅樓,則由貸款方向抵押物內的居民提供不超過六個月的週轉住房,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七、 本協議書一式 三 份,自三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當事人各執一份,與借款抵押協議等一併作為此次貸款的全部法律檔案,並辦理公證手續。

  八、 、借款合同及抵押擔保協議中與本補充協議如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貸款人(公章) 借款人(公章) 抵押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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