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傭勞動合同彙編15篇
僱傭勞動合同彙編15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僱傭勞動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僱傭勞動合同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鑑於:
乙方願意成為甲方員工,將其智慧貢獻給甲方事業。甲方願意招用乙方為其員工,在努力提高投資方投資回報的同時,致力於提高員工的福利;
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勞動紀律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乙方知曉其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勞動紀律以及其他相關情況。
乙方確保其向甲方提供的與應聘有關的材料資訊的真實性,合法性。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約定按下列第 款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該崗位職責如下:
___________;。
甲方可以根據其人事制度、經營業務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乙方願意服從。
三、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的工作地點按下列第 款決定:
1。甲方安排乙方在 工作,乙方因完成其工作的需要臨時在 之外工作的,乙方須服從工作安排,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經營及業務的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的,須要徵得乙方的同意。
2。甲方可以安排乙方在以下地點工作:
(1) ;
(2) ;
(3) 。
乙方因完成其工作的需要臨時在以上工作地點之外工作的,乙方須服從工作安排,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 據經營及業務的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的,須要徵得乙方的同意。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的工作時間,按下列第 款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
每週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個小時。周 和周 為休息日。
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願意服從,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加班工資。
2。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即以年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甲方應確保乙方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
3。實行不定時工時制
乙方上下班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
甲方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二)甲方對乙方實行不定時工時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制的,企業應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三)休假
乙方可以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的內部制度規定,享有休假福利。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前為發薪日。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的工資報酬按下列第 款確定:
1、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 元。試用期滿後,乙方月工資為 元。
2 、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按崗按績取酬。
3、甲方對乙方實行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具體詳見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
4、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具體詳見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
六、工作成果歸屬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屬於甲方享有。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及其他商業秘密的有關的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乙方行使這些權利。
七、保密規定
(一)乙方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知悉的甲方秘密資訊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秘密資訊負有保密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以下秘密資訊:
1、技術類資訊: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
2、經營類資訊: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二)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三)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任職期間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本條規定的秘密資訊。
(四)乙方承諾離職之後,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秘密資訊,承擔與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責任,無論乙方基於何種原因離職。乙方的保密義務持續到該秘密資訊被甲方公開或為公眾所知之日。
(五)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侵犯甲方的秘密資訊的,甲方有權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包括刑事責任。由此產生的調查取證費用、聘請律師費用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利益衝突
(一)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若乙方違反前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 營生產與甲方同類的產品,從事同類的業務,不得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是甲方的供應商及甲方客戶的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四)乙方不得利用公司的資源謀取個人的利益。
(五)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十、勞動紀律
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十一、勞動合同變更
(一)甲乙雙方可以透過協商一致變更本合同條款,勞動合同變更應採用書面形式。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的。
十二、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
(一)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二)、 (三)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5、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6、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須提前3天書面通知甲方;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2、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3、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4、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見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甲方用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滿,應當即行終止。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三、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 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十四、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因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十五、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六、本合同為完整的勞動合同,此前所有甲、乙雙方口頭的或書面的協議都被本合同取代。
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相牴觸的,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七、本合同依法訂立後,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八、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都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九、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本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本合同各條款的含義。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僱傭勞動合同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 性別: 年齡: 籍貫: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崗位
1、本合同適用餐飲,期限月月傭期 年。
2、乙方工作崗位
二、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
鑑於餐飲工作的特殊性,本合同實行綜合計時制,即雙方約定每日工作時間為 小時(包兩餐時間),乙方每月休息 日。
三、工資待遇
乙方的工資:每月為人民幣 元整(¥ 元)。工資按月發放。
四、工資發放
1、甲方每月日為發薪日,甲方須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 乙方正確履行本合同並遵守了甲方規章制度,無違約行為的,工資依合同約定發放。
3、 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休假權利,本酒店根據具體情況,對節假日休假的規定如下:五一勞動節休假 天,國慶節休假 天,春節休假 天,若休假期間正常工作的,工資按雙倍發放,若乙方將這些假期拿到其他時間休,則節假日期間的工資照平日工資標準發放。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經甲乙雙方同意,乙方自行購買社會保險。
3、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拿到工資押金元)。
七、勞動紀律
乙方在合同期內應當做到:
1、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3、按時按質量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
4、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
5、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計劃生育政策;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依法變更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發現乙方不能夠勝任本職工作;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利益重大損失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頻臨破產或生產經營不善發生嚴重發生嚴重困難,需裁減人員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制勞動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依照被宣告破產;
2、甲方依照解散或依法被撤消;
3、乙方主體不存在;
(六)除合同第八條第(五)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七)重新訂立合同,雙方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同意重新訂立合同時,可共同協商下重新訂立合同。
(八)合同終止,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合同自行終止。
九、保密條款
1、乙方應立遵守本合同有關法律規定,向甲方履行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本合同所稱商業秘密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和經營資訊,包括管理訣竅、客戶名單、產銷策略等;
2、乙方如違反合同約定或違反甲方保密要求,披露、使用或充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秘密,即對甲方構成違約,甲方有權採取法律行動,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索賠經濟損失,直至追究乙方的行事責任。
十、違約責任
(一) 甲方違約的法律責任
若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可追究甲方責任。
(二) 乙方違約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無理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則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2、對生產、營業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勞動合同經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4、違反保密條款,按雙方所籤保密合同約定執行;
5、違反禁業條款,按雙方所籤禁業條款約定執行;
十一、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的部門申請處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甲方簽名:
代表人簽名:
時間日期: 時間日期:
僱傭勞動合同3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甲方安排乙方在_________崗位上從事_________工作。
三、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條件和安全條件,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技能培訓和勞動紀律、安全作業等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四、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在生產工作方面的指揮和管理,遵守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所制訂的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執行勞動安全衛生操作規程。
五、甲方按月累計計時、計件支付給乙方勞動報酬,每月20號(節假日除外)以貨幣形式發放勞動報酬。
六、甲方為乙方辦理意外傷害險,年度費用為壹佰元,由乙方工資中扣除。
七、工齡在一年以上,並按公司規定節後按時上班者可享受7天生活補助待遇(至春節)。
八、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並按公司規章制度處理。
1、在規定時間內,不能完成任務(既不能勝任者。)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培訓期(甲方不再支付報酬)
2、見習期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
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十、乙方在合同期內,由於乙方違規操作(如擦玻璃不帶安全帶,地板水亂用,機器違規操作,騎車子不遵守交通規則等)安全問題後果自負。
十一、乙方在勞動過程中,丟失或弄壞甲方的機器裝置應照價賠償。
十二、特殊情況下,乙方需解除合同可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交辭職申請,經公司批准後工資照常發放,但不享受公司的各種福利待遇,否則按違約論處,應扣違約金30%。
十三、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公司下達的全年任務,並無嚴重違紀現象,無重大安全事故,甲方應給予年終獎勵。
十四、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履行。
十五、由於國家政策上的變化或不可抗拒的外力(如戰爭、地震、洪澇等)方面導致的本合同終止的,雙方概不負責。
十六、本協議一式兩份,各執一份,塗改無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僱傭勞動合同4
兩者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主體關係的從屬性。
勞動合同關係是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勞動者在身份上、組織上、經濟上從屬於用人單位,遵照用人單位的要求為用人單位勞動,完全納入單位的經濟組織和生產結構之內。臨時僱傭關係則是按照民事合同的約定提供勞務,與僱主沒有人格上和組織上的從屬性。
2、服務物件的唯一性。
在勞動合同關係中,勞動者在一般情況下只與一個用人單位(服務物件)建立勞動合同關係。臨時僱傭關係中,僱工可以與多個僱主建立勞務關係。比如在家務活動中的鐘點工,一個僱工可以與多家建立勞務關係。
3、用人單位的特定性。
在勞動合同關係中,用人單位為中國境內的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條解釋: “個體經濟組織”是指一般僱工在七人以下的個體工商戶。即勞動全同關係中的僱主為經濟組織,且大多數是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組織。而臨時僱傭關係中的僱主一般為自然人。
4、合同內容的法定性。
勞動合同中的法定必備條款由《勞動法》規定,不容當事人雙方自由約定,如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等。而臨時僱傭合同內容,一般由當事人口頭約定,而且勞動的性質大多數是體力勞動,臨時僱傭合同中的僱工一般不享受社會保險,休息休假。工資報酬中不含有獎金、津貼等。
5、勞動時間的穩定性。
勞動合同中的勞動者(一般為群體)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日復一日、月復一月、年復一年地提供勞動,勞動時間具有長期性和穩定性。因此,用人單位從勞動者那裡獲取的利益很大。而臨時僱傭合同的僱工一般是為完成一定工作提供勞務,時間短,不固定。有的僱工上午在一個地方工作,下午又在一個地方工作,甚至一天在幾個地方工作,勞動時間具有不穩定性,僱主從僱工那裡獲取的利益很小。
6、適用法律的不同性。
勞動合同關係發生糾紛適用《勞動法》,而臨時僱傭關係發生糾紛則適用《民法通則》。
僱傭勞動合同5
我自願在**************村的養殖場參加養殖工作,在工作期間我願意接受養殖場的一些規章制度:
一、聽從養殖場管理人員的一切安排,不搞特殊工作,團結同事,不在廠裡面說三說四,說對養殖場沒利的話,如果發生,我願意接受開除等一系列的處罰,凡開除的人員工資一律不發,嚴重的經有關部門處理。
二、基本工資為每天80元,如果在中途因出現問題,飼養不完這批的,沒有特殊情況視為自動放棄,不得向廠裡索要工資。
三、養殖成活率在基本標準為90%以上,如超90%的加以獎勵,低於90%的扣除基本工資的30%-50%,情節嚴重的,不予發放工資,如苗、藥、料都是一樣的,按同行列對比,因個人工作失誤造成嚴重後果的,由本人承擔一切損失和法律責任。
四、如發生爭執或無理取鬧,經有關法律部門處理。
五、本人簽字或按手印生效。
自願人: 證明人:
年 月 日
僱傭勞動合同6
在我國,很多企業在勞動合同的簽訂方面存在著不規範的行為,很少有企業和員工簽訂較長期的合同,《勞動合同法》從法律的角度,限制了勞動合同短期化。勞務派遣在我國已經有了一定的發展,現在我國的勞務派遣形式多樣,但是仍然存在著種種不規範。《勞動合同法》首次從法律的角度對勞務派遣進行了規制。隨著經濟的多元化發展,非全日制用工成為當前一種靈活僱傭的形式,《勞動合同法》對非全日制用工做了明確定義和規範。
有關勞務派遣的規定
目前我國勞務派遣發展迅速,但侵害勞動者權益的情形較為普遍。考慮到勞務派遣涉及到三方的權利義務,《勞動合同法》設專節進行了規範。
第一,規定設立勞務派遣公司註冊資金不得少於50萬元,資金應當一次到位。同時明確勞務派遣單位必須與被派遣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並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且必須簽訂兩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工作期間支付最低工資等,加大勞務派遣單位的責任,促使勞務派遣市場的合理化和規範化。
第二,針對勞務派遣單位、用工單位責任不清的問題,《勞動合同法》規定了幾項措施:
一是規定用工單位必須履行的義務,包括提供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告知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福利待遇,進行崗位培訓,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二是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應訂立勞務派遣協議,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違約責任等。
三是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四是規定了被派遣勞動者一些權利,包括要求同工同酬的權利、工資正常調整的權利、對勞務派遣協議的知情權、工資不被剋扣的權利、參加或者組織工會的權利等。
勞動合同法中規定了勞動合同應當具備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的條款。這說明勞務派遣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合同的時候,應該在合同中寫明工作地點工作內容等,那麼就意味著勞務派遣單位應該在與勞動者簽訂合同之前就與企業簽訂了協議。但是卻沒有指出現在存在的先招募大量的勞動者後,再與企業簽訂用工合同的勞務派遣單位的行為是不是屬於勞務派遣。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應當與被派遣勞動者訂立兩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月支付勞動報酬,在無工作期間需支付不得低於勞務派遣單位所在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也就是說勞務派遣單位很可能與企業簽訂的是一年的用工協議,但它卻需要與勞動者簽訂為期兩年的合同,當勞務派遣單位與企業的協議到期後,剩下一年的時間就需要勞務派遣單位向勞動者支付薪酬。可見國家出臺勞動合同法的目的之一就是減少失業率,使得儘可能多的勞動者有最低工資。然而這有可能傷及勞務派遣單位的利益,所以其實施難度非常大。也許等勞動合同法正式實施以後,勞務派遣單位就不復存在了。
同時勞動合同法還規定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續訂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這就意味著,勞務派遣機構與勞動者簽訂兩次兩年期限的合同後,就需要訂立無固定期限合同。那麼在勞動者的勞動生涯中,如果勞務派遣機構沒有派遣任務,他就需要支付勞動者的薪酬。由於勞務派遣規模較大,鉅額的薪酬它必然不會
承擔。也許將來勞務派遣單位會徹底的消失,但是非正式就業的普遍化需要中介機構,將來的勞務派遣將以外包機構等其他形式出現。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工企業需要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很多企業使用非正式員工的最大原因就是節約勞動力成本。勞動合同法的出臺將促使企業僱傭正式員工以節約成本。這樣非正式員工利益不僅得不到保護,反而會導致失業率上升。又或者,這一個規定最終成為一紙空文,得不到有效實施。
有關短期契約工的規定
現在的研究一般將非正式員工分為三類,合同在一年以內、勞務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對於合同在一年以內的短期契約員工,《勞動合同法》並未有明確的規定。
在僱用短期契約形式的非正式員工方面最突出的一個問題時也經常採用勞動合同一年一簽的舊觀念,以往企業在管理中,為了實現勞動關係的短期效益,減少用人成本和避免用工管理的不便,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期限上一般採取一年一簽的方式。但《勞動合同法》於20xx年1月1日生效執行後,企業要慎重使用一年一簽的方式。 《勞動合同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用人單位初次施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可以被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所以,企業在延用一年一簽勞動合同的管理方式,勢必在平衡角度上將企業置於被動。因此,改變勞動合同一年一簽的舊觀念,探索中長期用工思路是企業當前的戰略要求。
有關非全日制用工的規定
近年來,以小時工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發展較快。這一用工形式突破了傳統的全日制用工模式,適應了用人單位靈活用工和勞動者自主擇業的需要,成為促進就業的重要途徑。為了規範用人單位非全日制用工行為,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促進非全日制就業健康發展,勞動保障部於20xx年釋出了《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勞社部發[20xx]12號)。《勞動合同法》在總結這一政策執行情況的基礎上,從法律層面上對非全日制用工做出特別規範。
(一)非全日制用工定義
所謂非全日制用工,按照勞動合同法第68條的規定,定義為: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這種方式主要是指鐘點工以及一些兼職工作,非全日制用工方式也是很普遍的。
(二)非全日制用工簽訂書面合同情況
對於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單位必須和勞動者簽署書面的勞動合同,否則,將會受到支付雙倍工資等嚴厲的懲罰。對於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勞動合同法第69條明確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可以不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這也是與其短期性、即時結清性以及相對簡單性的特點相符合的。在這種用工方式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主要是工資支付關係,權利義務較為簡單,而且一般的履行期限可能只是幾天的時間,因此,允許雙方訂立口頭協議,
只要雙方協商一致後,無須簽署書面的勞動合同。從勞動者維權的角度講,如果條件許可,應儘量簽署書面的勞動合同。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在多家單位同時工作的情況
對於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在其和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未依法終止、解除之前,不得再和其他的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這屬於工作關係的排他性。
但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則與此相反,享有和多家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權利,這個規定也是和非全日制用工方式的特點相符合的。當然,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的上述權利也並非毫無限制的,其必須保證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四)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資支付規定
非全日制用工的方式下,主要是按照小時數計算工資,當然雙方也可以約定按周、按月或按工作量計算工資。不論是小時工資還是計件工資,具體數額雙方協商確定,但按照勞動合同法第72條的規定,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非按小時計算工資,可以類推出相應的小時工資加以比較。工資結算可以每天即時結清,也可以約定每週一結,但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這一規定的提出解決了現實生活中有關在校大學生、離退休人員的用工,是否受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的約束的問題。根據勞動部1995年制訂的《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二條規定“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一直以來認為大學生兼職不受勞動法調整,對於其報酬可以雙方約定,不受最低工資標準的約束。離退休人員在實踐中,也一直是按勞務關係處理。在新法實施後,上述情形用工,也應受到本法的約束和保障。
(五)非全日制用工試用期的規定
非全日制用工由於履行期限相對較短,因此,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存在試用期,即使雙方做了試用期的約定,也是無效的,一律按照正常用工期看待。
勞動合同的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勞動關係還處於非正式狀態,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適合自己的要求進行了解的期限。一般而言,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的勞動報酬往往低於勞動合同中約定對同一崗位的工資,以致於很多單位把試用人員當成廉價勞動力,甚至利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相對容易的特點,頻繁地更換試用人員,加重了勞動關係的不確定性,也增加了勞動者的經濟負擔。非全日制用工本來就屬於靈活用工形式,勞動關係的不確定性比全日制用工要強,而且非全日制勞動者的收入也往往低於全日制職工,所以更應該嚴格控制試用期來加強對非全日制勞動者的保護。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約定了試用期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試用期的期限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六)非全日制用工勞動關係的終止情況
非全日制用工具有靈活性,這也是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相對簡單的權利義務相對應的。非全日制用工雙
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無需提前通知。而且在非全日制用工狀態下用人單位提出終止的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這有別於全日制用工。
本法是第一次用法律形式確定非全日制用工,較其他國家的定義,本法界定標準較嚴。非全日制用工是與全日制用工相對的概念,在我國出現的時間不長,但呈現出較快增長的趨勢,勞動合同法針對其特點設專節做了相應的規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提出終止用工,終止用工應該通知另一方。書面通知、口頭通知均可。任何一方提出終止用工都不用向對方支付經濟補償。為了更好地利用非全日制用工的靈活性,從而促進就業,促進勞動力資源的最佳化配置,勞動合同法對非全日制用工的終止做出了比全日制用工更為寬鬆的規定。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本法所指的“終止用工”既包括因勞動合同期屆滿而導致的終止,也包括勞動合同期沒有屆滿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國家立法機構本著減少失業率,規範就業市場的目的,出臺了《勞動合同法》,這是對我國立法制度的一個補充。但是國家立法機構還需要對其進行更好的補充解釋,各地方政府也需要出臺嚴密嚴格的實施細則來保證它的實施,執法機構應該進行嚴格的監管,同時這更離不開企業的配合。20xx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正式開始實施,我們希望能夠看到這部法律很好的.實施,真正的解決了非正式員工僱用中的許多不合理的現象,規範非正規就業,更好的保護非正式員工的權益。
僱傭勞動合同7
甲方(僱主):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家政服務員):
戶名:
地址:
電話:
賬號:
開戶行:
根據甲方的願望,乙方(家政服務員)自願為甲方提供家政服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1、服務內容為:(服務的家庭人口數人)□一般家務(做飯、洗衣、打掃衛生等)□帶養小孩(輔食製作、洗澡撫觸等)□醫院陪護
其它:
2、甲方向乙方商定的服務費為__元/月,休息日:2天/月。甲方必須保證每月對應日前一天將服務費劃入乙方指定賬戶。
3、如協議期乙方取得甲方同意離職,需提前半個月(15天)進行口頭通知,服務費支付至工作結束當日。如家政服務員離職時未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可以以其擅自離職為由拒付未通知緩衝期(即半個月15天)的服務費。
實際服務時間未滿1個月,服務費用按實際服務天數計算。
4、甲方對家政服務員的工作不滿意,可以提前三天向其提出辭退要求,服務費用按實際服務天數計算。
5、甲方向家政服務員提供免費正常食宿。
不得安排其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並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視、保證家政服務員服務期間人身財產的安全。
6、甲方有權要求和安排乙方進行體檢,如果體檢不合格,費用由乙方承擔,反之,由甲方承擔。另外,甲乙雙方不得隱瞞各自病史。
7、甲方家中手飾、珠寶、現金等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對於乙方因工作失誤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同其協商解決或求助法律幫助,不得侵犯其人身權益。
8、各方如需延長協議期限,應在協議期滿前7日內辦理續簽手續。
9、本協議服務期限為10個月:自_年_月_日始至_年_月_日止。
10、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的可提請行政主管部門進行仲裁。
11、本協議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僱主):
乙方(家政服務員):
日期:_年_月_日
日期:_年_月_日
僱傭勞動合同8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鑑於:乙方願意成為甲方員工,將其智慧貢獻給甲方事業。甲方願意招用乙方為其員工,在努力提高投資方投資回報的同時,致力於提高員工的福利;
甲方已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勞動紀律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乙方知曉其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勞動紀律以及其他相關情況。
乙方確保其向甲方提供的與應聘有關的材料資訊的真實性,合法性。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雙方約定按下列第(一)款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專案工程師崗位(工種)工作,乙方應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該崗位職責如下:
一、在總經理領導下,主管公司技術工作。
二、全面熟悉合同檔案和設計圖紙,負責整個專案的質量管理和技術管理;
三、負責編制專案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質量計劃及目標成本,做好各種分項工程的技術交底工作;
四、協調好與業主監理方的關係;
五、經常檢查成本狀況,根據工程特點和設計要求,運用自身的技術優勢,採取有效的技術手段、組織措施和合理化建議,技術與管理相結合,降低成本,增加效益;
六、嚴格執行工程技術規範和以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工程質量。組織有關人員定期進行現場工程質量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七、負責安排好平時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完成各種變更資料工作,工程完成後要迅速領導完成竣工資料的整理工作;
八、負責對專案的檢驗、測量和試驗工作
九、負責組織對一般不合格品的評審。對專案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制定和實行進行督促、檢查;甲方可以根據其人事制度、經營業務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表現,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內容,乙方願意服從。
三、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的工作地點按下列第1款決定:
1、甲方安排乙方在工作,乙方因完成其工作的需要臨時在公室之外工作的,乙方須服從工作安排,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經營及業務的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的,須要徵得乙方的同意。
2、甲方可以安排乙方在以下地點工作:
乙方因完成其工作的需要臨時在以上工作地點之外工作的,乙方須服從工作安排,主動完成工作任務。
甲方根據經營及業務的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的,須要徵得乙方的同意。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的工作時間,按下列第2款確定:
1、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
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個小時。週日為休息日。
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乙方願意服從,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加班工資。
2、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即以年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甲方應確保乙方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
3、實行不定時工時制
乙方上下班時間根據工作需要和甲方的安排而定。
甲方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二)甲方對乙方實行不定時工時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制的,企業應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採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三)休假
乙方可以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的內部制度規定,享有休假福利。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10日前為發薪日。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的工資報酬按下列第1款確定:
1、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2500元。試用期滿後,乙方月工資為2800元。
2 、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按崗按績取酬。
3、甲方對乙方實行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具體詳見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
六、工作成果歸屬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屬於甲方享有。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秘密及其他商業秘密的有關的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乙方行使這些權利。
七、保密規定
(一)乙方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知悉的甲方秘密資訊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秘密資訊負有保密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以下秘密資訊:
1、技術類資訊: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
2、經營類資訊: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二)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三)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任職期間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本條規定的秘密資訊。
(四)乙方承諾離職之後,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秘密資訊,承擔與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責任,無論乙方基於何種原因離職。乙方的保密義務持續到該秘密資訊被甲方公開或為公眾所知之日。
(五)乙方違反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侵犯甲方的秘密資訊的,甲方有權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包括刑事責任。由此產生的調查取證費用、聘請律師費用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八、利益衝突
(一)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資訊,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若乙方違反前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生產與甲方同類的產品,從事同類的業務,不得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不得是甲方的供應商及甲方客戶的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四)乙方不得利用公司的資源謀取個人的利益。
(五)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具體詳見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十、勞動紀律
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十一、勞動合同變更
(一)甲乙雙方可以透過協商一致變更本合同條款,勞動合同變更應採用書面形式。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的。
十二、勞動合同解除與終止
(一)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二)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5、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6、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須提前3天書面通知甲方;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2、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3、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4、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見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甲方用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七)本合同期滿,應當即行終止。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三、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十四、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因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十五、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六、本合同為完整的勞動合同,此前所有甲、乙雙方口頭的或書面的協議都被本合同取代。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相牴觸的,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七、本合同依法訂立後,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八、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都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九、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本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本合同各條款的含義。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僱傭勞動合同9
因甲方在榆陽區岔河則鄉開設養豬場,需要飼養員從事野勞務工作,經其平等自願、友好協商,現達成如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信守。
一、合同期限:乙方於 年月日起 年月
二、工資及付款:雙方約定年工資為(¥ ) ,付款方式為:。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l、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及相關技術標準養豬。
2、甲方不得無故遲發、少發或不發乙方的工資;乙方有權予以索要。
3、甲方應確保乙方的工作穩定,不得無故和乙方解除合同。
4、甲方應提供相關的住宿及取暖裝置,供乙方居住使用。
5、乙方應在甲方提供的副食地塊裡種植飲食所需的蔬等,由甲方承擔相關的種子及肥料費用,此種植產品與甲方共同享用。
6、乙方應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或早退,不得無故離崗,有事應請假(但不得在春節期間
請假),盡職盡責完成工作任務。
7、乙方在工作期間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切忌出現安 全事故,及居住生活應防止二氧化碳中毒等,否則一切責任 自負;
8、乙方對養豬場所應勤於打掃,注意場所衛生,符合 豬場衛生標準條件。
9、乙方應按時對豬場進行消毒,確保消毒次數及消毒面,做好及時、全面、徹底的消毒工作。如出現病死豬生在兩小時內搬離後焚燒或野埋,以免造成疫情傳播。
10、乙方須在氣溫降低時給豬場加溫取暖,確保豬場定的溫度要求。
l 1、母豬必須專人餵養,按規定的餵養量進食,不得少喂或多喂。產房必須每天沖洗,注意觀察母豬發情情況,檢查食槽內的剩餘食物及雜物,應及時清除,不得在槽內長時存放,以免導致食物變質引起病害。
12、乙方應做好人員出入登記備查工作,包括豬場工作人員及領導等。確保豬場監控長期處於正常執行狀態,若出現故障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四、其他
1、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若雙方有繼續合作的意願,應補充簽訂書面合同。
2、如因乙方個人原因致使豬場遭受損失,由中介人協
商做出加倍賠償。
3、如因乙方個人情緒,出現粗心大意千萬浪費及故意損失等,由中介人協商作出相應賠償。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供的流程進行作業,如不能認真履行甲方有權進行單方面辭退,並扣除所有工資。
5、本合同期限為一年,乙方一旦簽定必須履行完成,如因個人原因中途退出,甲方不支付乙方工資。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中介人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中介人:
年月日
僱傭勞動合同10
用人單位(甲方):
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員工姓名(乙方):
身份證住址:
身份證號碼: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
一、合同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為:秦安縣文化演出有限公司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秦腔演出服務
(三)乙方工作地點是:秦安縣及周邊鄉村。
三、工作時間
甲乙雙方同意按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雙方協商為 元/月;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人民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及工作崗位的調整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資。
(四)甲方每月10日前發放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
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六、勞動紀律
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頂。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一)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二)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甲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的,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由乙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的,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1、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3、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因乙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雙方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自動離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雙方商定。
(三)勞動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違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十項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五)任何一方的其他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法律規定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十、爭議處理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
(一)雙方在此之前簽訂的所有勞動合同,凡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應以本合同為準。
(二)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並提供相關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於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三)乙方因故辭職,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後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手續(包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保關係的轉移等手續)。
(四)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有牴觸的,按現行勞動法規執行。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塗改或冒籤無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名或蓋章)年 月 日
僱傭勞動合同11
僱用(甲方):____________ 月嫂(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由於____________(甲方)有僱用母嬰護理員(簡稱月嫂)方面的需求,____________(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月嫂”服務,並承諾為甲方提供專業、優質、安全的“月嫂”服務。為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平等協商,特訂立如下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約定事項
1.服務期限:
(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共計___天。
(2)由於乙方工作特殊,需24小時對母嬰進行護理,為乙方健康,甲方安排乙方休息___天。
2.服務費用: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務費,支付的時間為服務期終止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3.服務內容:
(1)產婦:
a.科學、合理安排產婦膳食,平衡營養,促進產後康復及乳汁分泌;
b.指導產婦實行母乳餵養、按需哺餵;
c.指導產婦進行乳房按摩與護理,防止乳房下垂、松馳;指導產婦產後運動; d.協助產婦進行個人衛生清潔,做好會陰沖洗及傷口護理,防止細菌感染; e.舒解產婦產後焦慮、煩躁等情緒,減輕產婦操勞,儘快恢復健康;
f.隨時對產婦的身體狀況觀察、記錄。
(2)嬰兒:
a.科學、合理健康餵養嬰兒,保證嬰兒健康的營養需要;
b.安撫哭鬧嬰兒,呵護入眠等;
c.為嬰兒洗澡、按摩、撫觸,增加與bb的情感交流,促進嬰兒健康發育, 及時為嬰兒更換衣物、尿布等;
d.做好臍部護理,臀部護理,保持乾爽,防止感染;
e.隨時對嬰兒的身體狀況(如食慾、食量、體溫、大小便等)觀察記錄。
f.培養嬰兒良好的生活習慣。
(3)其他:洗衣、買菜、煮飯、打掃衛生等日常家務。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1)甲方可在服務內容的工作範圍內,安排乙方工作;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體檢,並提供有效的健康證明。
2. (1)按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 2)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並提供合理的協助;
(3)為乙方提供與甲方基本相同的食宿條件。
3. (1)甲方增加服務內容以外的工作,乙方有權要求增加適當的報酬;
(2)乙方有權拒絕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
4.(1)嚴格按服務內容為甲方提供服務;
(2)在工作時乙方需愛護甲方的財物,如因乙方的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給予賠償。
三、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並按工作天折算費用給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不服從甲方合理工作安排的;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離崗;被證明有偷盜行為的;不能勝任相應工作的;身體有病,不能繼續從事月嫂工作的。
四、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按工作天折算費用:甲方的工作安排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甲方以任何理由對乙方實施搜身、扣押錢物、毆打謾罵、威逼等行為。
五、1.由於乙方的違法行為或其他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賠償甲方損失。
2.乙方在服務期間(包括路途中),由於自身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自身傷害的責任由乙方 自行負責。
3.若乙方在服務期間表現良好,甲方願無償為乙方提供客源。
4.服務期結束後,如甲方在母嬰護理方面有疑問向乙方諮詢時,乙方應予以解答。
六、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屬行政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七、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僱傭勞動合同1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現應甲方需求,乙方申請,乙方承諾為甲方提供家政服務。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訂立如下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雙方約定事項:
1、乙方的權利與義務責任:
1)乙方需要完成甲方家中老人的一日三餐(三餐以清淡為主,口味不可太重,食物不可過於辛辣或難以消化),以及甲方老人家中的日常家務(買菜,做飯,洗碗,打掃室內衛生,老人衣物的清洗和住院期間的日常護理)。甲方不得給乙方隨意增加規定以外的服務內容和工作量。
2)根據市有關規定,乙方必須持有《身份證》,保證身份清楚、手續完備、身體健康、無不良社會記錄,且將身份證影印件一份交甲方留存。
3)尊重和維護甲方合法權利,自覺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家政服務專案,熱誠服務。
4)享有按月、按時得到勞務工資的權利。
5)有權拒絕甲方提出一切不合理的要求。有權維護自己的人身財產權利不受侵犯。
6)安心做好家政服務工作;如遇特殊情況(親屬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處理時,應先徵得甲方的同意,履行請假或終止合同手續。乙方不得擅自不辭而別,否則,甲方將追究其違約責任。
2、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及時按月付給乙方足額的勞務工資__元整。
2)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費正常食宿。並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視、不虐待。
3)發現乙方患有傳染性疾病等不能勝任家政服務的疾病,或因身體突發意外事件,即自動解除勞動合同,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二、薪金:甲方每月25日前支付給乙方人民幣__元。
三、其他責任:
1、如遇甲方老人突然病故,本合同將自動終止,乙方自動離開甲方家,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也不涉及任何財產分割問題。
2、合同期未滿,單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
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乙方向甲方提交身份證影印件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_年_月_日
僱傭勞動合同13
用工單位(甲方)和臨時用工人員(乙方)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乙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_____元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其他任何福利待遇(含各種補貼、津貼、住房等)。
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違背最低工資規定。
第四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2、甲方根據國家勞動保護條例和工作崗位需要,為乙方配備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保護設施。
3、甲方必須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保護。
4、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
5、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或者乙方已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五條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3、乙方若擅自請他人代崗等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除甲方有權依照有關規章制度予以處理外,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自己負擔。
第六條勞動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
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負責人:
身份證號: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僱傭勞動合同14
僱傭合同
僱傭合同是指僱員按照僱主的指示,利用僱主提供的條件提供勞務,僱主向提供勞務的僱員支付勞動報酬。勞務合同是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與法人之間純粹以提供勞務為內容而簽訂的協議。勞務合同與僱傭合同在合同主體關係、報酬支付、履行方式、風險承擔等方面均有不同。
勞動合同
主體資格的不同
勞動合同的主體包括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用人單位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及個體經濟組織。在勞動合同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提供的生產資料相結合,從而實現勞動的社會化,而且勞動者已經成為該經濟組織中的一員,他與用人單位具有身份上的從屬性和依附性,這也是其與僱傭合同最大區別之所在。在僱傭合同中,其主體並不具有上述的限制,僱傭合同主體之間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相互獨立,不具有身份上的隸屬性和依附性。
國家干預的力度不同
勞動合同的建立雖然也體現了當事人的合意性,但它更強調國家意志的主體地位。為了規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國家的干預貫穿於勞動合同履行的始終。而在僱傭合同中,主體雙方是完全平等的 ,在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的過程中以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為主,國家基本不做干預。
爭議的處理方式不同
勞動爭議的處理受《勞動法》的調整,而且其處理的程式是仲裁前置,即對於勞動爭議須經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對仲裁不服的當事人方可起訴。而在僱傭關係中發生的爭議則主要由《民法通則》進行調整,發生糾紛後當事人可直接訴諸於法院,而勿需受仲裁前置之限。
合同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同
在勞動合同中,勞動法律關係的存在具有相對的穩定性,用人單位負有為勞動者交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的義務;而在僱傭合同中,其穩定性較差,僱主也沒有為受僱人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
風險負擔不同
在勞動關係中, 勞動者“在執行職務中致人損害的”, 應由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責任。至於勞動者本人是否承擔責任, 如何承擔責任, 法律並未明確規定, 可依用人單位內部規章制度做出規定。勞動者若發生工傷, 可按《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處理。同時, 依《人身損害司法解釋》第 12 條規定, 勞動者從理論上講可以獲得雙倍賠償。在僱傭關係中,“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 依《人身損害司法解釋》第 9條, 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而僱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 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 可以向僱員追償。這裡, 僱主和僱員應當如何承擔責任, 法律做了非常明確的規定。而當“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的,不能依據《工傷保險條例》處理, 只能依《人身損害司法解釋》第11條和其他相關條文處理, 但從理論上講, 僱員不能獲得雙倍賠償。
承攬合同
1、僱傭合同中僱員與僱主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即僱員在一定程度上要服從僱主的監管和安排,具有隸屬性。而承攬合同中承攬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獨立性,如何完成工作,由承攬人自己決定,不受定作人的監控,承攬人主要是依靠自己的技術力量和能力來完成工作,雙方之間不存在支配與服從關係。
2、僱傭合同履行中所發生的危險、意外事故或損失,一般是由接受勞務的僱主承擔。承攬合同履行中所產生風險則由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攬人承擔,除非損失是由於定作人的指示過失原因所造成的。
3、僱傭合同以直接提供勞務為目的,合同的標的是提供勞務,僱員只要提供了勞務就有權獲得報酬。承攬合同則是以完成工作成果為目的,提供勞務僅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
4、僱傭合同中,僱員的工作對僱主而言是不可或缺的,是僱主所從事業務整體的一部分。承攬合同中,承攬人的工作通常不屬僱主所從事的工作內容,或是定作人工作的附屬部分。
5、僱傭合同中,僱主一般按星期、按月按時向僱員支付報酬,該報酬相當於勞動力的價格。承攬合同中,定作人因承攬人完成某項工作或做完某件事支付報酬,該報酬不僅包括勞動力價格,還包括其他的一些工本費等。
6、僱傭合同僱員的工作方式要聽任於僱主的指揮與分配,承攬合同中承攬人完成工作有自主權,只要其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完成任務,具體的完成方式和時間由承攬人自己決定。
僱傭勞動合同15
簽訂廠房租賃合同是常見的一項法律活動,為了儘可能保護企業承租廠房中的合法、合理利益,避免在租用過程中產生不必要爭議,對於相關條款應明確約定,所以合同的簽訂一定要慎之又慎。
1、 審查承租方與出租方的基本情況
對出租方主要應瞭解內容:
① 租賃場所相關手續是否齊全。② 租賃物基本情況。
對承租方主要應瞭解的內容有:
①法律地位; ②經營範圍; ③ 社會信譽; ④ 財務情況;⑤履約能力即資金問題。
2、 租賃合同之租金及相關費用的條款
(1)明確約定租金的支付方式,如以現金、匯票或是支票;實行按季支付制。
(2)明確約定租金支付時間,每期於每季的幾月幾日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寬限期內沒有按時支付,應支付遲延租金或違約金,或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3)約定出租方在租賃期間不得擅自提高租金。
3、 租賃合同之維修責任條款
出租方應負責租賃場所固有配套設施裝置等的免費維修,在一定時間內未派 員維修或未恢復正常使用的情況下,承租方自行維修產生的費用可直接從應付租金中予以扣除。
4、 租賃合同之拆遷補償歸屬條款
當前由於規劃原因導致的拆遷經常發生,租賃合同中應對拆遷中相關補償費進行詳細約定,如一次性經營補助、搬遷補助等。
5、 租賃合同之押金條款
在廠房租賃合同訂立中,合同雙方當事人都儘量避免風險,預防欺詐,承租方應在合同訂立前交給出租方一定的押金,應根據實際情況在租賃物價值範圍內決定押金的數額。
合同範本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廠房出租給乙方使用的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協議並簽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廠房情況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廠房坐落在__________,租賃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廠房型別為_____,__________結構。
二、 廠房起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廠房裝修日期_____個月,自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月_____日止。裝修期間免收租費。
2、廠房租賃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止。租賃期____年。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廠房,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於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三、 租金及保證金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該廠房租賃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年租金為__________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變,第二年起遞增率為3%—5%。
3、甲、乙雙方一旦簽訂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廠房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一個月租金。租金應預付三個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 其他費用
1、租賃期間,使用該廠房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等通訊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在收到收據或發票時,應在三天內付款。
2、租賃期間,乙方應按月繳納物業管理費,每日每平方米物業管理費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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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廠房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3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廠房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廠房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廠房的影響。
4、 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裝置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由甲方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
六、廠房轉租和歸還
1、 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該廠房轉租,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轉租轉讓,則甲方不再退還租金和保證金。
2、 租賃期滿後,該廠房歸還時,應當符合正常使用狀態。
七、租賃期間其他有關約定
1、 租賃期間,甲、乙雙方都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廠房租賃進行非法活動。
2、 租賃期間,甲方有權督促並協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衛生工作。
3、 租賃期間,廠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動遷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