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僱傭合同

勞務僱傭合同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務僱傭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勞務僱傭合同1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性別:

  年齡: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崗位

  聘用日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_個月,試用期未滿離職者第一個月工資按月工資的一半領取。

  合同期滿若要續簽,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才能辦理續簽合同手續。

  乙方工作崗位

  二、工作時間和工資發放

  鑑於洗浴工作的特殊性,本合同實行綜合計時制即雙方約定每日工作時間為________小時

  乙方工資每月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工資按月發放。

  甲方每月25日為發薪日,甲方須按月支付給乙方,不得拖欠。

  乙方正確履行本合同並遵守了甲方規章制度,無違約行為的,工資依合同約定發放。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態度和效率的高低工作成績和工作表現的好壞,對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資進行調整和升降的權力。

  三、勞動紀律

  乙方如有違反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紀律的甲方有進行批評教育或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的權力。

  乙方須愛護甲方的財產物品,不得私自損壞,帶離工作崗位,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在職期間不得同時與其他任何企業兼職。

  四、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條件

  1、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的內容可以變更。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合同,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連續曠工三日以上或一月計曠工三次者。

  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單位部門工作無法正常進行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條件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了乙方身體健康的。

  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五、合同的實施和批准

  本合同的解釋權歸屬洗浴廣場人力資源部。

  洗浴規章制度均為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本合同一經簽定,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乙方不得單方面修改合同內容,如有未盡事宜,可以透過友好協商解決。

  本合同簽字蓋章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務僱傭合同2

  甲方:

  乙方:性別:女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家庭住址:XX編碼:籤於甲方業務發展的需要,僱傭乙方為濟寧XX公司提供勞動服務,經雙方協商訂立正式《勞務僱傭合同書》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一個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並交納合同違約金50.00元整,合同期滿時退回。

  如雙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協商續簽勞務僱傭合同。如合同期已滿,雙方不在續簽合同,但受僱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務尚未結束,則合同應順延至有關工作業務結束。

  二、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XX公司辦公樓保潔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崗位之特別規定(詳見《崗位責任書》)的標準。

  第四條乙方應按照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

  第五條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

  第六條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承接與乙方職責相關的個人工作。

  第七條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勞動保險費用及乙方檔案,甲方可以代繳代辦,其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條款。

  三、勞務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勞務報酬,標準為580.00元月(含月獎金30.00元)。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勞務報酬為月。

  甲乙雙方對勞務報酬的其他約定。

  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務報酬:

  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照成經濟損失的;

  2、乙方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四、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十一條合同期滿未續簽,則視為《勞務僱傭合同書》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定及按照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務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嚴重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資訊與相關證明,並如實填寫《勞務人員登記表》,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有權對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後的內容對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範圍,勞務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承擔的甲方工程專案中的工作及責任,在該專案未結束前,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

  五、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六、乙方違反工作操作規程造成人身意外傷害均由其本人負責,與甲方無任何責任。

  七、職工人身意外傷害險:公司將根據不同工種進行辦理,保險費由公司墊付,員工服務期滿________年的由公司承擔,不足________年離職由職工全額承擔,保險手續轉移個人。

  八、服裝的管理:合同簽訂時交納服裝墊付金100.00元,合同期滿時退回。

  九、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時,乙方應按照《濟寧XX公司員工手冊》中的離職制度辦理離職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或拒絕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十、乙方離職應提前一個月向主管遞交書面辭職報告,經逐級審批同意後,由管理部通知本人領取離職審批單。未經程式審批離職的、自動離職,離職人員的經濟損失自負;離職人員自動離職時如帶走公司財產者,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僱傭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於20xx年1月25日至20xx年7月25日,期限半年。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石樓縣林業局,從事電腦操作工作。

  2、乙方應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並達到規定的工作標準。

  三、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電腦操作工作。

  2、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承接與乙方職責相關的個人業務。

  4、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條件。

  5、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條款。

  三、勞務報酬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勞務報酬,標準為1000元/月。

  四、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1、合同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為《勞動合同書》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2、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五、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勞動爭議的,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執一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字)

  簽訂日期:

勞務僱傭合同4

  一、問題的提出

  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法發〔20xx〕11號)的規定,勞務合同糾紛是放在"第四部分、債權糾紛"中之"合同糾紛"中之"勞務(僱傭)合同糾紛",而勞動糾紛時放在"第六部分、勞動爭議人事爭議"中之"勞動爭議",這就需要在司法實務中區分什麼是勞務(僱傭)合同,什麼是勞動合同。

  二、僱傭、勞務與勞動合同的含義

  (一)僱傭合同

  僱傭,是指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的契約[1]。按照梁慧星教授主持的民法典專家建議稿中的定義,"僱傭合同是受僱人向僱傭人提供勞務,僱傭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我國"臺灣地區民法"第482條,《瑞士債務法》第319條第一項,《德國民法》第611條,《日本民法》第623條,都對僱傭合同作出了規定。

  由於存在反剝削的思想等原因,我國民法沒有正式定義僱傭合同的概念。《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涉及僱傭合同糾紛時的訴訟主體、民事案由及賠償原則進行了規定。

  (二)勞務合同

  勞務合同雖然在實務中經常提及,但在法律條文和司法解釋中沒有規定。一般認為勞務是指以活動形式提供給社會的服務,通常表現為一種活勞動形態勞務關係[2]。廣義的勞務合同包括合同法中以提供勞務為標的的有名合同、消費服務合同及僱傭合同等,比如王全興教授就認為"勞務合同是一種以勞務為標的合同型別,它包括承攬合同、基本建設承包合同、運輸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委託合同、信託合同和居間合同等"。而狹義的勞務合同只包括僱傭合同。

  (三)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xx]12號)從另外一方面提出了勞動關係成立的要件: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四)僱傭、勞務、勞動合同之間的關係

  僱傭、勞務、勞動合同三者之間的關係主要有以下幾種觀點:

  (1)一種觀點認為,由於勞動合同是在17世紀資本主義商品經濟較為發達時從僱傭合同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廣義上的僱傭合同包括勞動合同。該觀點為包容說。

  (2)一種觀點取廣義的勞務合同含義,勞務合同包括承攬合同、基本建設承包合同、運輸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委託合同、信託合同、居間合同、消費服務合同以及僱傭合同等以提供勞務為標的的合同。但是由於勞動關係由《勞動法》規範,所以勞務合同不包括勞動合同。

  (3)一種觀點取狹義的勞務合同含義,把僱傭合同等同於勞務合同,如《民事案件案由規定》把僱傭和勞務合同等同,歸為一類案由"勞務(僱傭)合同糾紛",把勞動合同和勞務(僱傭)合同並列。該觀點為並列說。

  (五)總結

  由於我國法律條文和司法解釋中沒有明確定義勞務合同(關係),且勞務合同(關係)的含義過於寬泛和模糊(按上述第二種觀點即一些學者的說法,提出勞務合同是為了與勞動合同區別,但是由於勞務合同包括的承攬合同、基本建設承包合同、運輸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委託合同、居間合同為有名合同,可由《合同法》規範,信託合同可由《信託法》規範,而消費服務合同可由《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範,只有除這些以外的勞務提供才涉及僱傭合同,這樣看來只要明確僱傭合同和勞動合同的區別就足矣,沒有必要再提出勞務合同從而增加概念的混亂。),本文以下內容也不再單獨採用勞務合同(關係)概念,而是採用上述第三種觀點即將勞務合同等同於僱傭合同,將勞務(僱傭)合同與勞動合同看做是並列關係。

  三、勞務(僱傭)合同和勞動合同辨析

  (一)理論上的區別:

  1、合同主體方面的不同

  (1)用工主體的要求不同。

  勞務(僱傭)合同中的用工主體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依照《勞動法》規定,勞動關係中的用工主體為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同時包括與勞動者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非法用工單位(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和勞動者發生的勞動關係也按照勞動關係處理。

  由於勞動合同的用工主體不能為自然人,所以當用工主體為自然人的時候,用工主體和提供勞務者建立僱傭關係。當用工主體為單位時,就要透過其他方式進行分辨兩者之間是什麼關係,區分方法後面詳述。

  (2)主體地位不同。

  勞務(僱傭)合同中僱傭方和受僱人兩者主體地位是平等的。它們之間是一種"勞務"與"報酬"之間的交換,受僱人可以不遵守僱傭方的內部規定,受僱人還可以同時選擇給兩家以上的僱傭方提供勞務。

  勞動合同中主體雙方具有一定的隸屬、管理關係。勞動者是用人單位的內部成員,應當遵守其內部的規章制度,服從單位的領導與安排。在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只允許勞動者在其一家單位上班。

  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獎勵懲罰措施可以約束其內部員工,但未經受僱人同意卻不得約束受僱人。受僱人只需要按照僱傭契約完成工作任務,無需接受僱傭人的其他無關指示。

  2、合同的權利義務和國家干預程度不同

  勞務(僱傭)合同是一種私法上的關係,強調當事人雙方的意思自治,只要當事人雙方的約定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國家就不予干預,其權利義務的調整主要參照《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規範。

  勞動合同也有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的體現,但《勞動法》對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以及工作時間、最低工資、休息制度、工傷保險等均有明文規定,體現國家強制力對勞動關係的干預,一定程度約束了當事人之間的意思自治,其權利義務的調整主要參照《勞動法》。

  3、爭議處理程式不同

  勞務(僱傭)合同糾紛應當按照民事爭議處理,而勞動合同糾紛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處理。按照現行的勞動法律規範,發生勞動爭議必須先進行勞動仲裁,如果不服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訴。而僱傭關係中發生糾紛,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需要經過仲裁程式。

  4、合同的形式

  勞動合同的法定形式是書面的。勞務(僱傭)合同的法定形式除書面的以外,還可以口頭或其他形式加以規定。

  (二)實務中的操作

  在《工傷保險條例》頒佈前,司法機關一般透過審查用人單位是否具有合法的主體資格來區分是勞動關係還是僱傭關係。如果用人單位具有營業執照或依法履行了登記、備案手續,則被認定為屬於勞動關係的範疇,反之被認定是僱傭關係。《工傷保險條例》實施以後,由於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和勞動者發生的勞動關係也按照勞動關係處理,不能再按照主體資格來區分勞動關係和僱傭關係。

  目前實務中的操作不盡相同。有些勞動仲裁部門依然採用審查主體資格的辦法,遇到涉及未經工商部門登記的用人單位發生的勞動爭議向其申訴的案件即不予受理,於是有些法院對於不符合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爭議的案件直接以勞動爭議案件處理。一些法院受理案件以勞務(僱傭)合同糾紛為案由,在審理中卻援引《勞動法》。當事人在起訴時也有意識的選擇有利於自身利益的方式,比如有些勞動者在非法用工單位發生工傷後,本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和《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處理,但是實踐中有些當事人為了取得精神損害撫慰金,卻更願意選擇按照人身損害賠償起訴。

  (三)總結

  1、勞務(僱傭)合同的形式

  勞務(僱傭)合同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1)幫工形式。

  ①家庭幫工。如家務鐘點工、保姆、家庭教師、家庭護士等。

  ②農村幫工。如僱請他人代為耕作等。

  ③工作事務幫工。如單位請人臨時搬運貨物、看門、掃地、"棒棒軍"等。

  (2)承包人僱工形式。主要是在建築工程中,承包人(自然人)與總承包人、分包人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後,由該承包人招聘僱工從事該勞務作業,城市中建築工地上的農民工就大多屬於這種情況。

  (3)合作型僱工形式。僱主一方面僱傭人提供勞務,一方面自己也從事該工作,比如個體計程車老闆僱傭另外一名司機和自己一起合作分時間段開出租車等。

  (4)返聘形式。離退休人員退休後在受聘從事一些工作,比如為企業看門的老大爺,為單位掃地的老大媽等。

  (5)勞務派遣形式。勞務派遣協議涉及到三方關係,即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派遣單位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即用工單位,以及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等三個關係,該形式後面詳細介紹。

  2、在用工主體為單位的情形下區分勞務(僱傭)合同和勞動合同

  由於勞動合同的用工主體不能為自然人,所以當用工主體為自然人的時候,用工主體和提供勞務者建立僱傭關係。當用工主體為單位時,就要透過其他方式進行分辨兩者之間是什麼關係。本文認為在該情形下,辨析勞務(僱傭)合同和勞動合同的關鍵點在於勞動合同中,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具有從屬性,此乃勞動合同的特色,也是與勞務(僱傭)合同的明顯區別之處。

  (1)人格上從屬性

  在勞動合同關係中,勞動者自行決定的自由權受到約束。勞動者必須遵守用人單位內部的.規章制度,服從單位的指揮、領導與安排,勞動者對自己的作息時間不能自行支配,勞動崗位和內容由用工單位決定,接受用人單位獎勵懲罰措施,在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只允許勞動者在其一家單位上班。

  勞務(僱傭)合同中,①受僱者的自由權相比受到的約束較少,作息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上自由支配,在完成自己的工作的同時,可以從事其他的活動,比如不是公司職員的門衛在盡到保安職能的同時看書、保姆在照看小孩的時候可以看電視消遣等;②受僱者一般不用遵守用工單位的內部規章制度,而只是完成自己份內的工作就行,比如用人單位不會要求臨時僱傭的搬運工在搬運車上貨物時遵守其複雜的內部規章制度;③受僱者一般可以在一家以上單位上班,比如一些學校的教授在外兼職上課,僱他們兼職上課的單位和教授之間就是僱傭關係。

  (2)經濟上從屬性

  勞動者完全被納入單位的經濟組織與生產結構之內,勞動者並非為自己勞動,而系從屬於單位,為單位而勞動,勞動者的創造性受到限制,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工資、福利等待遇,其待遇不僅與其工作業績有關,而且一般與企業的效益掛鉤,勞動者在經濟上完全依附於用工單位,用工單位要解聘勞動者,需要提前通知。

  勞務(僱傭)合同中,用人單位不必為受僱者提供有關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福利待遇,所給的報酬只是受僱者提供的勞務的對價,與企業的效益無關,只與受僱者提供的勞務的數量和質量有關。用人單位根據企業的情況和受僱者簽訂合同,如果要解聘受僱者,不需要提前通知,如果該勞務(僱傭)合同沒有到期,單位只需承擔違約責任。一些自由職業者如畫家、攝影愛好者、作家等,他們可同時為多家單位工作,但不享受該單位的福利待遇,他們所得的報酬只跟其提供的作品即勞務有關,在經濟上沒有從屬和依賴關係,他們和用工單位之間就是勞務(僱傭)關係。

  (3)組織上從屬性

  在現代企業組織型態之下,企業的經營、生產活動一般是靠將勞動者編入其生產組織內遵循一定生產秩序而完成,也就是說勞動者一般不能獨自完成企業的生產經營任務,企業要將勞動者依據企業組織編制,安排其職務讓其成為企業從業人員之一,同時與其它從業人員,共同成為有機的組織,勞動者為單位職工花名冊的一員。由於勞動者與用工單位組織結合緊密,勞動者提供的勞動為企業生產經營的重要的一部分,勞動者如果要離職,需要提前通知用工單位。

  勞務(僱傭)合同中,受僱者不是企業組織中的一員,即受僱者非單位職工花名冊的一員。受僱者和單位的組織結合不緊密,其工作性質一般不重要,從事輔助性的工作,受僱者可以隨時離開用工單位。比如象單位僱的鐘點工、清潔人員等,他們在組織上不從屬於用工單位,不是該單位的職工,可以隨時離開。

  (4)其他參考因素

  是否具備從屬關係,還應從工作時間長短、工作場所是否有限制、支付報酬情況、用工單位對提供勞務者有無一般管理指揮監督權、勞務的提供有無代替性等因素,作綜合判斷。

  一般來說,具備工作時間短且為臨時性工作、工作場所不固定、按工作次數即提供勞務次數支付報酬、用工單位對提供勞務者沒有一般的管理指揮監督權、所提供的勞務可替代性強等因素可以用來支援沒有從屬性,但是,不能反過來推斷,具備工作時間長期、工作場所固定、非按勞務次數支付報酬、用工單位對提供勞務者有一定程度的管理指揮監督權、所提供的勞務可替代性弱等因素就具有從屬性,因為衡量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是否具有從屬性,主要還是從人格上、經濟上和組織上這三個因素考慮,而以上所述的工作時間長短等只是參考因素。

  比如一退休老人被一生產食品的單位僱為看門人,看門2年有餘,報酬每月結清,雖然該看門工作時間長、工作場所固定、報酬支付不是按提供勞務次數結算,但是由於該退休老人在工作中受到的約束較少,不用遵守該單位內部的規章制度,只需要看好門等,在人格上與用工單位沒有從屬關係;另外,該退休老人看門工作不構成該生產食品單位的生產業務組成部分,老人不享有福利待遇,在經濟上與用工單位沒有從屬關係;最後,老人沒有被納入該單位為生產經營而建立的組織編制中,與該單位其他職工的工作沒有結合在一起從而成為有機的組織整體,不是該單位職工花名冊的一員,在組織上與用工單位沒有從屬關係,所以該退休老人與該用工單位只是勞務(僱傭)關係。

  四、實務中的幾種關係

  (一)勞務派遣協議

  勞務派遣協議涉及到三方關係,即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派遣單位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即用工單位,以及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等三個關係。

  通常認為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之間是民事關係,雙方訂立派遣協議確定雙方權利義務,派遣單位根據用工單位的標準派遣符合要求的勞動者,用工單位根據協議向派遣單位支付報酬或管理費。

  派遣單位行使對勞動者的人事管理權,如處分、辭退權,以及承擔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社會福利等《勞動法》的義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具有人格、經濟和組織上的從屬性,存在勞動關係。

  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之間構成的則是勞務關係,雖然用工單位負責在勞動過程中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指揮和管理,勞動者需要遵守用工單位的規章制度,但是被派遣勞動者在人格上、經濟上和組織上是從屬於派遣單位的,由派遣單位發工資、辭退或處分,而用工單位只是行使生產經營活動中的管理權。

  (二)事實勞動關係和勞務(僱傭)關係

  目前學界主流觀點認為事實勞動關係既包括未簽訂書面合同的事實上用工關係(包括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確立勞動關係時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和勞動合同期滿後未續訂書面勞動合同),也包括當事人履行無效合同而產生的事實上用工關係。[3]

  事實勞動關係是勞動關係的一種,只是由於其不符合法律規定要件的要求比如沒有訂立書面合同、合同到期後繼續勞動、非法用工單位等情形,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利,法律規定在這種情形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成立事實上的勞動關係。事實勞動關係和勞務(僱傭)關係的區別也就是勞動關係和勞務(僱傭)關係的區別,勞務(僱傭)關係和事實勞動關係沒有重疊的地方,不能把長期從事僱傭活動的人認定為勞動者。

  (三)用工單位和農民工的關係

  農民工的戶籍仍在農村,主要從事非農產業,有的在農閒季節外出務工、亦工亦農,流動性強,有的長期在城市就業,已成為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

  國務院20xx年3月釋出的《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第八條規定指出:嚴格執行勞動合同制度。所有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工都必須依法訂立並履行勞動合同,建立權責明確的勞動關係。該意見主要是為了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用工單位和農民工之間不全是勞動關係。依照該《意見》的規定,所有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工都必須依法訂立並履行勞動合同,依"法"依照什麼法,依照《合同法》,《民法通則》,還是《勞動法》?由於《合同法》和《民法通則》等不規範勞動合同的成立和履行,而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受《勞動法》規範,依法訂立合同就是依照《勞動法》的規定訂立合同,即《勞動法》規定在該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必須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即使名義上籤訂的是勞務(僱傭)合同,在司法中也應該被認定為勞動合同;在屬於勞務(僱傭)關係不屬於《勞動法》規範的情形,比如用工單位請農民工臨時搬運車上的貨物,就是勞務(僱傭)關係。

勞務僱傭合同5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鑑於甲方業務發展的需要,僱傭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服務,經雙方協商訂立正式《勞務僱傭合同書》如下: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期限為受僱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務全部結束。

  二、工程專案和承包範圍:

  1、工程名稱:xx混凝土澆築工程。

  2、工程地址:xx風景小區。

  3、承包範圍:完成本工程結構圖紙及建設單位所有主體結構變更混凝土工程,包括後澆帶、施工縫的打鑿和清理。

  三、工程質量要求:

  1、在澆築混凝土時,乙方違規操作所產生的損失及人身傷害由乙方自行承擔。

  2、對結構缺陷(如蜂窩、麻面、振搗不均勻等)修被應及時按要求進行修復。

  3、作業區內做到工完場清(包括地泵周邊、結構地面上的落地灰)。

  4、及時做好牆根部鑿毛及樓梯半梁並清理乾淨。

  5、應安排專職人員進行樓層養生工作,澆築混凝土前及時做好模板下方堵石膏工作,拆模板後及時剷除根部石膏。

  6、喝酒、打架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人身安全由乙方自行承擔。

  7、本工程的工程款按工作作業的混凝土的立數結算,每立混凝土為21元/立,工程款結算每月按所完成的工程的70%結算。全部工程完工半月內將結算全部工程款。

  8、因人為或施工不當被建築單位逐出工地,乙方所有的工程款將全部扣除。

  9、甲方將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檢查,若不合格,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勞務僱傭合同6

  甲方: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電話:____電傳:____電報掛號:______

  乙方: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電話:____電傳:____電報掛號:______

  第一條 根據甲方的願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____、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_____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詳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境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___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

  1、乙方人員在____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個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不滿個月工資月的工資__215;工作天數(包括週日和官方假日)0天。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____之日起到離開____之日止計算。

  4、乙方於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於清單開出之日起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並按當天牌價電匯給中國駐____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方人員月工資和加班費的5%以___貨幣支付並匯給中____駐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___銀行___帳戶。

  第四條 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___到___的旅費,並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帳戶。乙方人員從___返回___,由甲方透過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提供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程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為0公斤。

  第五條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為乙方人員在____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為(貨幣及數量)____。

  4、甲方向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傢俱、床和床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0平方米。

  (2)其餘人員為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39;炊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

  1、乙方人員每週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時。

  2、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平時加班為日工資50%,周假日加班為日工資的00%。

  第七條

  1、乙方人員享受週日假和____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為7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0天。如乙方不願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__215;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個月或本合同所餘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權享受回___的機票。

  2、在乙方願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他專案上工作。

  第九條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對有事人員給予個月的緊急事假,並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緊急事假,超過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個月結束後的個月內予以替換,並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

  1、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個月內負責支付在____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個月內不能痊癒,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情況下的個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___的旅費和替換者來___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______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種措施。

  2、在___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或骨灰運回___的一切善後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卹金。

  第十一條

  1、乙方人員在___服務期間,應遵守____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洩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後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乙方人員應尊重___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第十二條

  1、服務期為________年,從乙方人員到達___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______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期滿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後,乙方人員在工作________年後,月工資增長5%。

  第十三條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並在甲方通知後的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於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3、在本合同簽字期間或簽字後,凡乙方已在___的人員,不享受從___到___的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___至___的旅費。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幹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個月的預付款,並在4個月內償還。

  2、乙方人員抵達___後,______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於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5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並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後,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他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第十九條 雙方對合同的內容及其實施負有保密責任。

  第二十條 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於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於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透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二十二條 甲方協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第三國實體法,並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份,雙方各執份。副本若干份。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_____市簽字。

  甲方:____乙方:____

  代表:____代表:____

  職務:____職務:____

  見證人:____

勞務僱傭合同7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業務發展的需要,僱傭乙方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勞務服務,經雙方協商訂立正式《勞務僱傭協議書》如下:

  一、協議期限

  第一條本協議於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如雙方需要,可在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協商續簽勞務僱傭協議。如協議期已滿,雙方不再續簽協議,但受僱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務尚未結束,則協議應順延至有關工作業務結束。

  二、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該崗位之特別規定(詳見《崗位責任書》)的標準。

  第四條乙方每週工作時間為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小時;乙方應按照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

  第五條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

  第六條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承接與乙方職責相關的個人業務。

  第七條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勞動保險費用及乙方檔案,均由乙方原單位保管繳納。

  第九條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的附加條款。

  三、勞務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11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務報酬,標準為_______元/月或按董事會擬定的標準額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勞務報酬為轉正後的80%-90%或雙方約定。

  甲乙雙方對勞務報酬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務報酬: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2.乙方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四、協議的終止與解除

  第十一條協議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為《勞務僱傭協議書》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可以解除。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定及按照本協議約定可以解除勞務協議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協議增加以下內容:

  (一)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資訊與相關證明,並如實填寫《勞務人員登記表》,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並且不給予經濟補償。

  (二)甲方有權對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後的內容對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方可以在協議有效期內,根據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範圍,勞務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四)乙方在協議期內承擔的甲方工程專案中的工作及責任的,在該專案未結束前,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

  (五)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協議。

  (六)本協議到解除日期時,乙方應按照《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員工手冊》中的離職制度辦理離職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或拒絕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第十五條本協議的附件如下:

  附件一《保密協議》;

  附件二《崗位職責書》;

  附件三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及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勞務僱傭合同8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勞務僱傭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便於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勞務地點:甲方在有園區一處,乙方在該處從事臨時性工作。

  二、勞務內容及勞務方式:根據甲方經營需要確定時間及勞務內容。

  三、勞務期限:根據甲方的經營確定,但甲乙雙方可以提前三天通知對方解除勞務合同。

  四、勞務報酬結算:按照每日元支付乙方勞務報酬元。

  五、結算方式:根據甲方的考核及乙方的務工日,每月20日前支付。

  六、勞務期間,甲方為乙方在中國人壽保險公司辦理僱主責任險,投保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在勞務僱傭期間發生意外傷害造成經濟損失,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保險公司理賠的保險金抵頂甲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包括工傷賠償責任)。

  七、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單位的規章制度及務工要求從事僱傭活動,如出現不服從管理等情形,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務合同,並根據乙方的表現扣發5-10天的務工報酬。

  八、乙方需保證自己身體健康,無影響正常工作的疾病或家族遺傳史因素。如因乙方以上原因造成務工期間發生意外疾病或傷害,乙方自願承擔全部責任,同意甲方不予承擔任何責任。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僱傭合同9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經(以下簡稱甲方)與受聘船員 (以下簡稱乙方),友好協商簽訂。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僱傭,擔任 職務。甲乙雙方保證在合同期內履行下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個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並約定試用期為 個月,試用期工資標準為 元/月,從乙方登船之日起計算。在試用期7天內,甲方認為乙方不能勝任應聘的崗位工作或主動向甲方提出離職,或在試用期內乙方有違規違法行為,則甲方不付給乙方任何報酬,且乙方的一切費用自理。試用期間,甲方經考核認定乙方不合格,則按乙方實際工作時間付給報酬,甲方給乙方報銷居住地至工作地的單次路費。如試用期合格,則按實際工資標準計算。如甲方船舶出售或其他特殊原因,乙方同意甲方解除合同,並不追究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

  二、作業區域:

  沿海港口、航道工程施工區域內。

  三、工資津貼的發放:

  1.乙方的工資標準為每月 人民幣,由乙方領取或乙方指定的人員代領。但是,由乙方指定的人員代領如果發生任何糾紛,甲方對此不負責。不足一個月時,按月標準工資除以當月天數均乘計算。乙方在甲方工作滿一個月後,其當月工資由甲方在次月20號前付給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以後工資依次類推(注:工資支付方式是:a、工資報表現金領取 b、代領 c、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上)。上述工資標準包括法定節假日及加班津貼,以及雙方應交納的社會保險等費用。從乙方上船交接日第二天起到交班下船當日為止(包括下船之日)。

  2.乙方第一個整月的工資作為行為保證金留在甲方,行為保證金在乙方離船後,一個月內甲方與乙方結清。如乙方有以下行為時,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扣除乙方所餘工資:乙方因個人原因未完成合同規定期限而要求休假的;因非工傷疾病不能堅持工作的;因個人業務素質低下不稱職造成損失的;有違紀違法的行為被甲方遣返的;責任心或服從性差,因此被甲方領導建議遣返的;造成責任事故,因此被船舶遣返的以及其他非正常調動而沒有完成合同期限的情況。乙方被遣返時,被遣返時的交通費以及接班人員交通住宿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按船舶管理規定及時發放給乙方獎金。

  4.假期:甲方安排乙方三個月內休假一次,休息時間為15天(包括在途時間),因工作需要,若不能安排休息,補償給乙方加班工資,加班工資按月工資/30天平均均乘計算。

  5.乙方在船期間的伙食費為15元/天(按實際上班時間結算)。伙食費不得均分,船長應管好伙食,以免影響員工的健康。

  四、證書

  1.乙方僱傭期間內必須出具真實有效包括有等級和數量均滿足要求的船員適任證書、專業培訓合格證書、船員證、船員服務薄、健康證及其他一切必備的有效證書,同時乙方保證能夠勝任其本職工作。

  2.僱傭期間內甲方根據乙方表現,為乙方辦理培訓相關崗位資格證書,甲方為乙方培訓技能等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合同期滿,該費用由甲方承擔,若合同期未滿,該費用從乙方工資中扣除。

  3.如因船員證書不齊導致船舶被港口主管單位處罰以及船舶被滯留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負完全賠償責任。

  五、工作職責與義務

  1.乙方保證能夠勝任自己的本職工作,並保證嚴格履行甲方有關船員職務的條款。

  2.乙方在船工作期間必須服從船長和公司部門負責人的領導,嚴格遵守甲方有關船舶和船員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愛護船舶財產,遵守勞動紀律,不得私拿變賣船舶任何物品,船員離船時需將勞動保護用品留船。

  3.乙方在船工作期間不得發生鬥毆,聚眾鬧事;不得開賭和聚賭;不得吸毒和販毒;不得曠工;不得盜賣船舶物品等任何違法犯罪行為。

  六、違約責任及處理

  如乙方因違反上述第五條有關規定時:

  1.導致乙方傷亡、殘疾、失蹤等情況,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甲方安排接班船員的相關費用,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導致甲方蒙受經濟損失,甲方可扣除乙方所餘工資作為賠償,同時有權要求乙方進一步賠償相關損失和追究乙方民事責任,並有權將當事人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七、勞動保護與保險

  1.甲方將根據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護具,乙方必須將所領取的勞動護具如數攜帶登船使用。勞動護具屬船上財產,乙方離船時必須交給接替人員,若乙方不帶或少帶所發勞動護具登船,或將勞動護具遺失或販賣,甲方將根據情況作價扣罰其保證金。

  2.船員自登船接班之日起交班離職之日止,甲方為乙方向保險公司投保船員合同期間的一切人身意外(包括工傷)險,甲方依照保險條款支付撫卹金,之後甲方不再承擔責任和義務。

  3.乙方在船工作期間內,因公發生病、傷、殘、亡等事故的有關索賠,一律按甲方的投保標準執行,甲方不重複支付醫療費用。乙方和乙方法定繼承人不得私自對外聯絡

  索賠事宜。

  4.乙方在派往船前故意隱瞞曾患心臟病、高血壓、肺病、糖尿病、腎病、精神病、胃病、癌症等慢性疾病,體檢時未被發現,但在外派後因此而不能勝任本職工作,或因舊病復發導致提前遣返,或引起其他嚴重後果均由本人負責。遣返、交通、診治、誤工等一切費用和損失應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如果因非工傷致殘或死亡情況時,保險公司不予賠償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若在本合同期間出現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發生勞務糾紛,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

  八、船員上船及遣返與費用承擔

  1.甲方負責乙方從乙方居住地到上船地點及返回乙方居住地的差旅費用。乙方正常下船後,如果不返回乙方居住地,其差旅費自理。乙方上下船差旅費在乙方正常下船後一個月內甲方照上述規定與乙方結清。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行程安排,乘坐由甲方指定的交通工具上船及遣返。

  2.乙方在上船或遣返途中,其攜帶的個人行李不得超過飛機、火車、輪船所限定的免費攜帶行李的重量限額。如有超重,費用由乙方自理。

  3.船員合同未滿,所產生的上下船遣返費用由乙方承擔。

  4.船員因違約行為、違法行為以及任何不當行為而遭到遣返,所產生的上下船遣返費用由乙方承擔。

  5.如果船員直系親屬死亡或發生非常特殊情況,船員要求離船時,甲方應派人替換,由此產生的船員更換費用由雙方均攤。

  6.如船員在船期間因公傷,經醫生證明不適於繼續留船工作,由此產生的替換船員費用由甲方承擔。

  九、保守商業機密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船舶動態、經營收入、客戶情況等構成商業機密的,船員不得洩密,乙方如有洩漏則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十、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乙方在船上不服從部門主管和船長排程指揮或違法亂紀,經船長勸告無效,船長有權對乙方提出警告,建議甲方辭退。乙方如有異議,不得對抗或取鬧,但可以申報甲方複議。

  2.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可以順延再籤。

  3.乙方離任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交接雙方在交接書上簽字,並經船上部門負責人和船長簽字確認方可離船。

  十一、仲裁及其他

  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否則從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海事法院提出。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有效期至乙方交班離任時止。

  甲方: 乙方:

  簽章: 乙方家庭住址:

  乙方指定工資代領取人:

  工資領取人身份證號碼:

  開戶行:

  賬 號:

  年 月

勞務僱傭合同10

  甲 方:

  甲方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為國有企業改**內退人員,不具備勞動法律關係的主體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本合同書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

  一、合 同 期 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___日止。

  如雙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協商續簽勞務僱傭合同。如合同期已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但乙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務尚未結束,則合同應順延至有關工作業務結束。

  二、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該崗位之特別規定(詳見《職位說明書》)的標準。

  第四條 乙方應按照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

  第五條 乙方應定期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

  第六條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承接與乙方職責相關的個人業務。

  第七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 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勞動保險費用及乙方檔案,均由乙方原單位保管繳納。

  第九條 乙方確保與原單位無勞資糾紛,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條款。

  三、勞務報酬

  第十一條 甲方每月按時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勞務報酬,報酬以雙方約定為準。

  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務報酬:

  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2、乙方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

  3、雙方約定的其它情況。

  四、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十二條 合同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為《勞務僱傭合同書》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定及按照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務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雙方約定的其它內容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資訊與相關證明,並如實填寫《勞務人員登記表》,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並且不給予經濟補償。

  二、甲方有權對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後的內容對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範圍,勞務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承擔的甲方工程專案中的工作及責任的,在該專案未結束前,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

  五、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六、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時,乙方應按照美國東方生物技術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中的離職制度辦理離職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或拒絕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第十六條 本合同的附件有甲方制定的《人力資源管理》及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僱傭合同11

  甲方(僱主):

  單位名稱:

  註冊號: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僱員):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鑑於甲方工作需要,聘請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勞務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為______月。本協議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

  第二條 勞務內容、要求

  1、因工作需要,擔任司機工作。

  2、負責開車、車輛保養、故障檢查維修、保證車輛機械狀況和安全狀況良好。

  3、負責協助貨物上下。

  第三條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乙方日常工作中的車輛行程、安全行車的管理。

  2、甲方負責提供、車輛燃油費、保養費用以及車輛司乘險。

  3、甲方負責乙方,合同期限內的人身意外險。

  第四條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工作中不得擅自外出和離崗,確有急事需外出的,應先向甲方請假。

  2、嚴格按規定定點停放車輛。

  3、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發生交通事故,根據交通部門交通事故結論進行相應的處理:駕駛員無責任的,不處罰;駕駛員有責任的,全部由乙方負責負擔。

  4、車輛必須由專人駕駛,不得擅自借與他人駕駛,如有發現,甲方立即解除合同;未經批准,擅自出車造成任何交通事故,應承擔全部責任。

  5、乙方因酒後、嚴重違章駕駛車輛,或肇事逃逸,或不經領導同意私自將車交給他人駕駛,所造成的責任事故將承擔損失的全部費用。

  6、乙方應愛護車輛裝置,執行操作規範,節約油料器材,遵守交通法規和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對車輛三勤四檢,始終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做到禮貌待客,舉止文明。

  7、乙方出了交通事故,沒有及時向甲方彙報、隱瞞事實,所造成的後果將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甲方支付乙方勞務費的標準、方式、時間

  1、勞務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月。

  2、勞務費用的支付方式:每月____號,甲方轉賬到乙方銀行賬號(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依法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甲方依法代為扣繳。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3、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2)未經同意私自出車的。

  (3)不服從管理或洩露甲方機密,造成不良影響的。

  (4)礦工_____天以上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5、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務合同。

  第七條 社會保險

  因甲乙雙方之間建立的關係是勞務關係而不是勞動(合同)關係,因此甲方不承擔任何社會保險、公積金繳納義務。乙方同意不享有甲方的各項保險及福利待遇。乙方因非甲方原因導致的患病或傷亡,甲方不承擔相關的醫療費用及法律規定的、因勞動關係所產生的待遇。乙方同意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且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都要承擔經濟責任。具體賠償金額由非違約方和企業工會,根據違約者的責任大小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情況確定。乙方違約,按甲方獎懲辦法有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糾紛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附則

  1、勞務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執_____份,乙方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務僱傭合同1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性質: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單位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貫: xx市

  縣(區)

  鄉(鎮)

  村(街)

  現住址:

  屬於:農業人口( )

  非農業人口( )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准,同意招用乙方為臨時工,根據《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及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自願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承擔 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 生產(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並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

  ,併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 ,保健食品費: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

  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週 日工作制,每日 小時制,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時,應控制每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雙方商定。

  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崗位和承擔的任務定為每日 元。加班工資:法定節日為元,公休假和平日為 元:夜間工作的,每晚(班)發給乙方夜餐費 元;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乙方勞動貢獻定為每月

  元至 元。如乙方從事的工作便於實行勞動定額考核經甲乙雙方商定,實行全額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結算,具體辦法雙方約定為:

  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發給乙方 元,作為基本生活費用。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養老保險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每月甲方負擔元,乙方負擔 元。乙方繳納金額,由甲方按月在乙方當月工資中扣繳。乙方如符合招工條件,單位又有指標,可招為勞動合同制工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可隨同轉移,合併計算繳費年限。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由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根據其傷殘程度,由甲方按照施?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確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個月。醫療期內待遇應當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尚未痊癒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企業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

  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 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 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服務每滿一年假期為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為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准按事假處理。

勞務僱傭合同13

  甲方:(購買主體)______

  乙方:(供應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丙方:(見證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作崗位

  1、簽訂本合同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健康證明,身份證影印件及簡歷表。

  2、乙方的工作崗位:

  3、甲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應協商一致,並辦理合同變更。

  二、合同期限

  經雙方同意,確定本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________年)本合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內)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試用期___個月)。

  三、勞動報酬

  1、試用期工資額:___元。

  2、試用期過後的工資額為___元(包括社會保險費單位負責部分)。

  3、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制度。即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延長工作時間的報酬按50元天的標準計算。

  4、甲方按國家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5、試用期期間,乙方要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但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可協助乙方辦理社保代扣代繳手續。乙方如自願放棄參保,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6、試用期期滿後,甲方按規定給乙方購買社會保險,但購買社會保險甲方需負責的單位部分在乙方工資額內扣除,乙方負責的個人部分由乙方負擔。

  四、合同的變更

  1、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書面變更手續。變更後的合同文字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合同的解除、終止和補償

  1、在試用期間,乙方提供的工作質量不符合甲方的要求,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對乙方不作任何補償。

  2、乙方因個人原因或工作能力喪失,致使工作無法正常進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屬於試用期間的,甲方對乙方不作任何補償。屬於試用期過後的,甲方對乙方補償一個月基本工資。

  3、合同期滿,雙方未續簽的,合同自行終止,甲方補償乙方一個月基本工資。

  4、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因違約或重大過失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按規定追究乙方賠償損失。

  六、其他事項

  1、合同簽訂後,乙方因個人原因自願不按規定購買社會保險的,乙方要向甲方提交申請書,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2、乙方在合同期內提出辭職的,需提前一個月內告知甲方。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執一份,在丙方見證下,經甲、乙方雙方簽字並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丙方(簽名或蓋章):

  見證人:

  見證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_日

勞務僱傭合同14

  甲方:

  乙方:

  甲方聘請乙方為保姆,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的職務為保姆。

  第二條乙方受聘於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履行工作職責。做中餐和晚餐收拾房屋、打掃衛生使房屋時刻保持乾淨整潔協助主人照顧照看小孩主人交待的其他機動家務事宜

  第三條乙方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並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安排。

  第四條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上午9:00至13:00、下午15:00至19:00,每週工作6天,週一至週六,週日休息。

  第五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應予以配合。

  第六條由於乙方為提供勞務方,雙方不構成勞動法律關係,所涉及到的乙方保險等與甲方無關。

  第七條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每月1500元人民幣,工作日包吃不包住。

  第八條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次月5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週日或假日,甲方可提前或推後1日或數日發放。

  第九條乙方不能勝任本合同時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乙方發生的一切傷害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十條乙方應盡職盡責,如果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者其他損失,甲方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主動提出終止本合同時,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於月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僱傭合同15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農業種植髮展的需要,僱傭乙方為甲方提供勞務服務,經雙方協商訂立正式《勞務僱傭合同書》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僱用期限 年,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如雙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協商續簽勞務僱傭合同。

  二、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工作的要求和甲方對該工作之特別規定。

  第四條 乙方每週工作時間為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小時;乙方應按照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

  第五條 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管理。

  第六條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承接與乙方職責相關的個人業務。

  第七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條件。

  三、勞務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務報酬,標準為_______元/月。

  四、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九條 合同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為《勞務僱傭合同書》自行終止。

  第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不聽從甲方安排和管理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定及按照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務合同的;

  (三)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範圍,勞務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乙方在合同期內承擔的甲方安排的工作,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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