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借款合同

公積金借款合同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積金借款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積金借款合同1

  編號:

  [ 20 ]年[ 借 ]字[ ]號

  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

  借款人:

  保證人:

  大唐長春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

  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借貸條款

  [(1+月利率)還款月數-1]

  每月還貸金額:

  ¥(小寫) 元

  抵 押 條 款

  但可用於歸還貸款本息。

公積金借款合同2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貨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xx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願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於_____區____街道_____路_____弄_____號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佈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___%。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 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並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 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透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帳戶。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後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 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採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後一次本息接清。

  第一期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____萬____仟____百____拾____元整。第二期至以後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佈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戶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月份辦理一次,手續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儲蓄卡,信用卡,委託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帳戶或信用卡帳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八條 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在未將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生借款人違約連續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後的十日內負責代為清償。保證期限從貸款發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收押之日為止。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徵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購買期房的,應將購房預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條 合同公證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十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定,並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後生效。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font

  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為逾期貸款,乙方按規定對其欠款每____天計收萬分之_____的罰息;並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帳戶記憶體入一個月的貸款數,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

  甲方如連續六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或被發現申請貸款時提供資料不實以及未經已防書面同意擅自將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換,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直至處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沒有繼續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甲方未將乙方貸款按合同約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按規定每天計收萬分之十二的罰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後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證證明》交乙方執管後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個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送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積金借款合同3

  借 款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

  住 址:

  郵政編碼:

  貨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

  法定代表人:

  傳 真:

  地 址:

  郵政編碼:

  借款人即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xx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願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於_____區(縣)____街道(鎮)_____路(村)_____弄_____號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佈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 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並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 貸款撥付

  1、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透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帳戶。

  2、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後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 貸款償還

  1、貸款本金和利息,採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2、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後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後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佈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戶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__月份辦理一次,手續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1、甲方必須辦理中國建設銀行儲蓄卡,信用卡,委託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帳戶或信用卡帳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2、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

  3、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八條 貸款擔保

  1、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在未將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生借款人違約連續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後的十日內負責代為清償。保證期限從貸款發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收押之日為止。

  2、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徵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3、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購買期房的,應將購房預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條 合同公證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十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2、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定,並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徵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後生效。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2、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3、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

  4、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為逾期貸款,乙方按規定對其欠款每____天計收萬分之_____的罰息;並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帳戶記憶體入一個月的貸款數,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

  2、甲方如連續六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或被發現申請貸款時提供資料不實以及未經已防書面同意擅自將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換,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直至處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沒有繼續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3、甲方未將乙方貸款按合同約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按規定每天計收萬分之十二的罰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略)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後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證證明》交乙方執管後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個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送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 乙方:(私章)

  (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積金借款合同4

  貨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

  借 款 人: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住 址: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貨款銀行:_______電 話:_______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傳 真:______地 址: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XX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願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甲方借款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於_____區(縣)____街道(鎮)_____路(村)_____弄_____號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佈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 存入自籌資金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並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 貸款撥付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透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帳戶。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後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 貸款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採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後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萬——仟——百——拾——元整。

  (2)第二期至以後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佈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戶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月份辦理一次,手續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甲方必須辦理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分行儲蓄卡,信用卡,委託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帳戶或信用卡帳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八條 貸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在未將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生借款人違約連續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後的十日內負責代為清償。保證期限從貸款發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收押之日為止。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徵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購買期房的,應將購房預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條 合同公證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十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定,並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徵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後生效。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為逾期貸款,乙方按規定對其欠款每____天計收萬分之_____的罰息;並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帳戶記憶體入一個月的貸款數,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

  甲方如連續六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或被發現申請貸款時提供資料不實以及未經已防書面同意擅自將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換,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直至處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沒有繼續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甲方未將乙方貸款按合同約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按規定每天計收萬分之十二的罰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略)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後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證證明》交乙方執管後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個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送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 乙方:(私章)

  (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其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

公積金借款合同5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甲方)

  抵 押 人: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甲方與 (以下稱借款人)簽訂的 年 字第 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抵押,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財產抵押,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簽訂本抵押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抵押擔保的範圍、年限

  第一條 乙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並保證對該抵押物享有處分權。

  第二條 乙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元,貸款期限 ,從日至,貸款用途為購、建住房。

  第三條 本抵押物擔保範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抵押物的使用、保管及費用

  第四條 乙方須保證該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將抵押物用於保險條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目的。

  第五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

  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添附物,自動轉為本貸款項下的抵押物。

  第六條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行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分。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抵押期間,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有維修、保養及保持其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由於抵押物毀損所導致的抵押物價值減少,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於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因抵押物造成環境汙染或造成的其他損害,由乙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的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及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對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抵押物的保險

  第九條 乙方簽訂本合同後,應到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辦理該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保險的賠償範圍應為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毀損;投保金額不得少於其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金額;保險期限與借款合同期限應一致,如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未履行到期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義務,乙方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償還完畢止。

  第十條 乙方應指定甲方為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並在保險手續辦理完後將保險單正本交甲方保管。

  第十一條 抵押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該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提前清償貸款本息或交由第三方提存,抵押期間乙方不得使用。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由乙方承擔責任,並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辦理相應手續。

  抵押物的處分

  第十四條 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約定條款時,甲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五條 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提前將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

  (二)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捲入重大經濟訴訟糾紛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三)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乙方履行償還貸款本息;

  第十七條 甲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費用;

  (二)清償借款人欠甲方貸款罰息和利息;

  (三)清償借款人欠甲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和賠償金等; (四)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八條 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甲方應退還乙方。 抵押人的承諾及宣告

  第十九條 乙方在自願遵守本合同條款的同時,作如下宣告及承諾: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准許甲方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抵押房產,以便檢查;

  (三)在工作單位、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時,須在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四)在佔有該抵押物期間,遵守有關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費用,並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如不履行上述責任,負責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五)當有任何訴訟或仲裁發生,可能對該抵押物產生不利影響時,保證在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違 約 責 任

  第二十條 乙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甲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5%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甲方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以乙方存款帳戶中的資金予以劃扣。如果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5%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爭 議 的 解 決

  第二十一條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一)武漢仲裁委員會裁決;

  (二)向抵押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不影響合同其餘部分的履行。

  其 他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抵押設定期限與貸款實際發放時間不一致的,抵押期限以貸款實際發放時間之日起順延。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所保證的借款合同履行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應將抵押憑證退還乙方,並有義務協助乙方到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手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由 方各執一份,武漢市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抵押登記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積金借款合同6

  個人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

  貸款種類:

  合同編號:

  借款人:

  電話:

  住址:

  郵政編碼:

  貸款銀行:

  法定代表人:

  傳真:

  電話:

  地址:

  郵政編碼: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願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透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5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甲方建造、·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後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由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賬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公積金借款合同7

  合同編號: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XX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願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於_____區(縣)____街道(鎮)_____路(村)_____弄_____號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佈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___%(月利率___%)。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 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並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 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透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帳戶。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後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 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採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後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後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佈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戶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__月份辦理一次,手續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中國建設銀行儲蓄卡,信用卡,委託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帳戶或信用卡帳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八條 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在未將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生借款人違約連續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後的十日內負責代為清償。保證期限從貸款發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收押之日為止。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徵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購買期房的,應將購房預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條 合同公證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十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定,並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徵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後生效。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為逾期貸款,乙方按規定對其欠款每____天計收萬分之_____的罰息;並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帳戶記憶體入一個月的貸款數,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

  甲方如連續六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或被發現申請貸款時提供資料不實以及未經已防書面同意擅自將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換,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直至處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沒有繼續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甲方未將乙方貸款按合同約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按規定每天計收萬分之十二的罰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略)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後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證證明》交乙方執管後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個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送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提示:

  公積金貸款指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運用住房公積金資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也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住房公積金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併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內,它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實行專款專用,儲存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帳戶內的住房公積金。該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範性。

  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是我國城鎮住房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關係到每一個城鎮職工個人的切身利益,是專門用於職工個人住房建設的基金,"取之與民、用之於民、專款專用,"具有明顯的職工福利性,很大程度上減輕了職工的經濟負擔。公積金的利率明顯低於商業銀行貸款利息,它具有互助性、政策性、福利性,由於住房公積金具有上述優惠特性,從而有效地降低了職工貸款購房的負擔,有利於提供職工購買、建設住房的能力。住房是每一個職工最基本的生活資料,只有安居才能樂業,建立起解決職工住房問題的住房公積金,使每一個職工都能住上自己的住房。同時,由於公積金貸款數額增加,利用效率和增值能力提高,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受的風險也隨之擴大。

公積金借款合同8

  許昌魏都支行

  許昌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合同

  合同編號:

  借款人:

  名稱: 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絡電話: 貸款人:

  名稱: 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絡電話:

  委託人:

  名稱: 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絡電話:

  敬 請 注 意

  為了維護您的利益,請您在簽署本合同前,仔細閱讀如下注意事項:

  1.您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並已知悉其含義;

  2.您已確保提交給銀行的有關證件及資料是真實、合法、有效的;

  3.您已確認自己有權在本合同上簽字, 並知悉簽署本合同後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4.您已確知任何欺詐、違約行為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您將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自願簽訂並依約履行本合同;

  6.請您使用鋼筆、毛筆或簽字筆工整地填寫需要您填寫的內容。

  如您對本合同還有疑問之處,您可在簽署之前向簽約銀行及您所申請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諮詢。

  借款人: 見本合同第二十六條

  貸款人(抵押權人、質權人): 見本合同第二十六條 抵押人:見本合同第二十六條 保證人:見本合同第二十六條 出質人:見本合同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各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並承諾嚴格履約。

  本合同包括借貸條款、擔保條款、違約責任條款、其他約定條款和特別簽訂條款等內容。

  借 貸 條 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

  見本合同第二十七條。

  第二條 借款金額

  見本合同第二十八條。

  第三條 借款期限

  見本合同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所載的借款期限起始日與貸款轉存憑證(借款借據)所載日期不一致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以首次劃款時的貸款轉存憑證(借款借據)所載日期為準,借款到期日根據借款期限相應調整。貸款轉存憑證(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 貸款利率、罰息利率

  見本合同第三十條。

  第五條 借款的發放與支用

  一、除貸款人全部或部分放棄外,只有滿足下列前提條件,貸款人才有義務發放貸款。

  (一)本合同設有擔保的,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擔保方式已生效; (二)借款人未發生本合同所約定的任一違約事項;

  (三)借款人已向售房人支付首付款,首付款具體金額見本合同第三十一條; (四)發放貸款的其他前提條件,見本合同第三十一條。

  二、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二條約定的用款計劃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款項直接劃入該條約定的賬戶內,此授權行為不再另行簽發授權書。

  第六條 計息、結息

  貸款利息自劃款之日(即起息日)起計算,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三十三條。 貸款結息約定見本合同第三十三條。

  第七條 還款

  一、還款原則 見本合同第三十四條。

  二、借款人可以採用委託扣款或櫃面還款方式還款,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三十四條。

  (一)委託扣款方式:借款人授權貸款人直接從借款人在貸款人系統開

  立的經確認為個人結算賬戶的儲蓄賬戶或銀行卡中扣收應還款項,此授權行為不再另行簽發授權書。如該委託扣款賬戶為借款人之外的第三人名下賬戶,則該第三人應簽發授權書,授權貸款人從該賬戶中扣收借款人應還款項。

  委託扣款方式下,委託扣款日應為每月的固定日期。借款人應在每月的委託扣款日之前將當期應還款項足額存入指定委託扣款賬戶內。委託扣款日的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三十四條。

  借款人在委託扣款日未能按時償還應還款項的,貸款人有權在委託扣款日後的任意時間直接扣劃借款人應還款項。

  儲蓄存摺、儲蓄卡扣款結果透過借款人到貸款人營業櫃檯補登存摺方式或列印對賬單方式反映,每月不再另行寄發對賬憑證。

  (二)櫃面還款方式:借款人直接到貸款人指定的營業櫃檯以現金、支票、銀行卡等辦理還款。櫃面還款方式下,借款人須在每月結息日之前的任何一個工作日還款。

  採用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方式還款的,借款人應在借款到期日到貸款人指定的營業櫃檯辦理還款手續。

  三、借款人可選擇以下還款方法之一償還借款: (一)等額本息還款法; (二)等額本金還款法;

  (三)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僅限借款期限為1年(含)以內的); (四)其他(僅限已推出的還款方法)。

  還款方法及還款金額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三十四條。

  第八條 提前還款

  借款人提前還本時,須提前5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申請。 借款人提前還款,須到貸款人指定的營業櫃檯辦理還款手續。

公積金借款合同9

  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發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

  合同編號:

  第一條 本合同有關當事人及貸款基本資訊

  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明編號:

  住 所:

  郵 編:

  手 機:

  電 話:

  貸款人(抵押權人):

  有權簽字人: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表一: 住房公積金貸款明細表

  貸款資金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劃付到以下賬戶:戶名: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賬號:________,即為借款人收取了貸款。

  表二:住房公積金貸款購置及抵押房屋概況

  此處簽章為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第一頁和第二頁內容的認可和確認。

  借款人、抵押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夫妻雙方簽字) (公章)

  有權簽字人(簽字)

  第二條 總則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合同各方協商一致,貸款人受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中央國家機關分中心,以下簡稱國管中心)委託向借款人提供貸款。為明確各方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三條 貸款金額、期限、利率

  一、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一條表一所列貸款金額、還款期限、利率向借款人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以下簡稱本貸款),用於借款人購買自住住房。購買自住住房具體描述見本合同第一條表二。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不得改變用途,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即監督貸款準確劃入合同約定的收款賬戶)。

  二、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將貸款款項直接劃入售房人的售房款賬戶(見本合同第一條表二)。

  三、本貸款自借款人收取之日開始計息,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實行合同利率,遇國家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仍執行合同約定利率;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國家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於下年1月1日開始;按當日相應期限檔次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不再另行通知合同各方。

  四、本合同簽訂後,約定的貸款起息日(含)前,如遇國家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則本合同將按新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政策執行。

  第四條 貸款的償還

  一、借款人自貸款劃付後的次月開始按月償還借款,每月還款日為貸款劃付日的在該月的對應日(遇節假日順延),若在某月沒有對應的還款日,則設定當月的最後一日為還款日。

  另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

  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活期存款賬戶,且保證所提供的賬號真實有效。借款人不可撤銷地委託貸款人於每月還款日從該賬戶直接扣劃約定的月還款額,借款人應在該賬戶內保持足以按約定的月還款額還款的存款餘額,以備貸款人劃收。

  二、借款人月最低還款額見本合同第一條表一。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期限內還清全部貸款。月最低還款額是國管中心按確定的方法計算的每月最低還款金額,本合同履行期間月最低還款額的調整按其有關檔案執行。

  三、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可以調整月還款額,但調整後的月還款額不得低於本合同確定的月最低還款額,否則視為無效調整;調整後的月還款額高於剩餘貸款本金、應還利息及罰息之和的,貸款人按照剩餘貸款本金、應還利息及罰息之和進行劃收。借款人調整的月還款額應為一元的整數倍(約定還清全部貸款或承諾償還逾期貸款除外)。調整月還款額應於本合同確定的還款日三個工作目前,按照國管中心的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四、貸款人於本合同確定的還款日劃收借款人還款時,借款人還款賬戶記憶體款足以償還約定的月還款額,貸款人按約定的月還款額劃收;不足以償還約定的月還款額的,貸款人在符合國家規定的開戶最低額的前提下,進行非足額扣劃,有多少劃收多少。貸款人實際劃收的金額小於月最低還款額,視為借款人逾期。

  借款人剩餘貸款本金、利息及罰息之和小於等於月最低還款額,或貸款到期日須償還借款的,貸款人按照借款人剩餘貸款本金、利息及罰息之和劃收,借款人還款賬戶記憶體款不足的,貸款人在符合國家規定的開戶最低額的前提下,進行非足額扣劃,有多少劃收多少,並視為借款人逾期。

  借款人未按約定償還貸款本息,貸款人對逾期未還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在逾期期間按國管中心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的逾期貸款罰息利率和計算辦法計收罰息,直至該款項清償之日為止。

  五、貸款逾期,貸款人按國管中心規定的頻率執行逾期金額的扣劃,直至借款人足額清償。

  六、本合同中的約定的月還款額是指:

  1.借款人未調整過月還款額的,約定的月還款額為借款人的月最低還款額;

  2.借款人調整月還款額的,約定的月還款額為借款人調整後的月還款額;

  3.劃收當期,借款人未調整月還款額的,約定的月還款額為借款人在此之前最近一次有效調整的月還款額;

  4.借款人多次調整月還款額的,約定的月還款額為貸款人劃收前借款人按規定辦理的最近一次有效調整金額。

  七、貸款人劃收借款人還款資金的償還順序如下:

  1.貸款未逾期的,按照先還利息、後還本金的'順序依次償還;

  2.貸款逾期的,按照先還逾期部分,後還非逾期部分的順序進行償還。對於逾期部分,按逾期時間先後順序,逐期償還,對於同一期逾期貸款,按罰息、利息、本金的順序依次償還。

  八、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如遇國家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約定的方式對本貸款執行新的貸款利率,並重新核定借款人月最低還款額。借款人在執行新的貸款利率的次月按調整後的月最低還款額按期還款,貸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九、無論借款人與售房人、房屋修建人、物業公司或其他任何方因房屋購置、建造、大修等原因發生何種糾紛,都不得影響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的履行。

  借款人與房屋出賣人協議解除合同或者訴訟確認合同無效、合同被撤銷、合同解除時,應當將貸款本息一次性返還貸款人。

  第五條提前償還全部貸款

  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貸款,可採用以下兩種途徑:

  1.在合同確定的還款日進行償還。

  2.在非合同確定的還款日進行償還。借款人與國管中心另行約定還款日進行償還,每期限約定一次,須在還款日三個工作日前向國管中心提出書面申請。

  對於提前償還的全部貸款,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和貸款實際使用期間計收利息。

  第六條 房產抵押

  一、抵押人以本合同第一條表二所列房屋的全部價值向貸款人設定抵押,為本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賠償金及相關費用提供抵押擔保。

  二、抵押人對設定抵押的房產,在抵押期間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房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房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房產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應的擔保。在抵押房產受到任何損毀無法恢復、被司法機構查封、扣押或價值減少時,抵押人須及時通知貸款人並提供符合貸款人要求的新的貸款擔保。

  三、抵押人應積極配合貸款人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並承擔與辦理抵押登記相關的稅費、登記費等費用。借款人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將所購住房的房屋所有權證交由貸款人收押。

  四、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抵押房產的,應先提前償還全部未還貸款,提前還款手續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約定執行。

  五、抵押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房產須徵得貸款人書面同意,且租賃合同中須註明:自租賃房產的抵押權人發出《行使抵(質)押權通知書》起30日內,租賃合同解除,承租人須退還該租賃房產。

  六、貸款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贈與、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置以本貸款所購房屋。

  七、貸款人可按照國管中心的要求將本合同項下債權和抵押權一併轉讓他人,抵押人應繼續按照本合同對轉移的債權提供抵押擔保,直至債務清償完畢。同時,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代表借款人辦理抵押變更登記並簽署有關檔案。

  八、抵押期間,貸款人在事先通知抵押人之後,有權對抵押房產的完好狀況進行檢查。

  九、抵押房產的處理方式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有關規定執行。處理抵押房產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房產的稅費和其它相關費用;

  (二)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罰息;

  (三)清償本合同項下剩餘全部貸款本金及相關費用和賠償金;

  (四)剩餘金額退還抵押人。

  處分抵押房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本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賠償金及相關費用時,貸款人仍有權向借款人追償。

  十、借款人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後,抵押解除,貸款人應協助抵押人辦理抵押登記登出手續。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由於貸款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借款人或有關當事人造成損失的,貸款人應按影響的天數和金額,每天支付給借款人或有關當事人0.4的違約金。

  二、借款人(抵押人)違約情形:

  (一)借款人提供虛假檔案或資料;

  (二)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辦理貸款手續;

  (三)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或支付有關費用;

  (四)借款人挪用本貸款,即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本貸款;

  (五)抵押人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將已設定抵押權的房產出租、出售、轉讓、贈與、遺贈或重複抵押;

  (六)抵押人不恢復抵押房產的價值也不提供擔保;

  (七)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內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監護人,或其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八)借款人違反《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情況。

  三、借款人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償還貸款的,按本合同第四條第四款的約定對逾期未還的貸款本金及利息計收罰息。

  (二)借款人挪用本貸款的,就貸款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間按國管中.心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的挪用貸款罰息利率計收罰息。

  (三)借款人發生本條第二款違約情形,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借款人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四、如發生本條第二款所述任何違約情形,貸款人有權行使下列一項或幾項權利:

  (一)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的貸款;

  (二)發出各種形式的貸款催收通知;

  (三)宣佈本貸款提前到期;

  (四)發出《行使抵(質)押權通知書》;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費用

  一、本合同所指相關費用包括以下費用:

  (一)貸款人為實現貸款債權而支付的律師費、訴訟費;

  (二)貸款人為實現貸款債權或為保證貸款債權不受損害而替借款人墊付的各種費用;

  (三)貸款人為實現貸款債權而支付的其他費用。

  二、借款人要求為本合同辦理公證的,公證費由借款人承擔。

  第九條 日期的計算

  貸款人向借款人或有關當事人發出的任何書面通知,其日期的計算均從貸款人將通知交付郵局之日,或將通知直接送達借款人或有關當事人的住址之日,或從傳真、電報、電傳發出之日起計算。借款人或有關當事人向貸款人發出的書面通知的日期計算亦按上述方法執行。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

  一、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本合同任何條款的變更和解除須由有關合同各方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若借款人在還款期間死亡或傷殘,借款人或其抵押房產的繼承人應及時書面告知貸款人和國管中心。

  三、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或發生其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情況,其財產的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監護人願意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應承擔的所有義務的,在簽署《履約保證書》後本合同繼續有效。否則按本合同第八條第四款的約定執行。

  第十一條 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因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糾紛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有關金融規章。

  二、因本合同發生糾紛協商無效時,應向國管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自借款人、抵押人簽字,貸款人(抵押權人)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要求進行公證,則在完成前款所述手續後,於公證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一、借款人通訊地址和聯絡電話(包括單位電話、住所電話和行動電話)以及工作單位、單位地址、住所地址如有變動,應於1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貸款人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如有變動,應採用在貸款人網站上公告方式通知其他各方。

  第十四條 附則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一式五份,其中借款人、貸款人各執一份,國管中心執兩份,用於抵押登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關各方簽字(蓋章)

  借款人、抵押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夫妻雙方簽字) (公章)

  有權簽字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經辦人見證:(簽章)

  年 月 日

公積金借款合同10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甲方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委託乙方向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人民幣資金(大寫)________委託乙方按住房公積金貸款程式向借款人發放和收回。

  第二條甲方委託乙方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應在乙方營業部門開立存款專戶,並於本合同生效後叄日內將人民幣資金(大寫)________一次存入專戶用於貸款發放。

  第三條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物件、金額、種類、用途、期限、利率、提款、還款方式,均由甲方在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和政策允許的範圍內,根據具體情況在《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中確定。

  第四條本合同生效後,在對借款人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時,甲方向乙方提交《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及所附資料後,應按《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的要求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第五條乙方向借款人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前,應和借款人簽訂《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合同》,並應在《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合同》生效後貳日內將壹份合同原件送甲方留存。

  第六條非乙方原因造成貸款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對本合同項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甲方應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方式、擔保人和抵押物(質物)由甲方審定,並具體在《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中確定。

  第八條借款人如不按《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合同》的約定使用和歸還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據銀行有關規定對借款人進行必要制裁。

  第九條利息和手續費。住房公積金貸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月結息。乙方應在收取利息後當日將貸款利息劃入甲方賬戶。如遇國家調整利率,甲方應根據國家規定辦理利率調整手續。乙方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所收取的手續費按甲乙雙方簽訂的協議支付。

  第十條乙方在每次收回貸款後當日將貸款如數劃入甲方賬戶。

  第十一條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展期,應憑甲方的書面通知才能辦理。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如期將約定的資金存入專戶,或超出專戶存款總額要求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或者違反第三條、第四條約定未向乙方提交有關資料,甲、乙雙方又未達成變更上述條款的協議的,乙方可拒絕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並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5_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中確定的貸款物件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貸款總額5_______%的違約金,造成貸款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擅自為借款人辦理貸款展期,應向甲方支付展期貸款餘額5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展期住房公積金貸款。違約責任明確後,違約方應主動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及與《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和甲乙雙方簽訂的《住房公積金業務手續費及獎勵資金支付協議》有不一致之處,以《北京住房公積金貸款辦法》和《住房公積金業務手續費及獎勵資金支付協議》為準執行,並按《中央國家機關住房公積金貸款操作規程》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透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合同簽訂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規章的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有權簽字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住房公積金貸款全部收回後失效。

  第十八條《住房公積金貸款通知單》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資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XX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願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於______________,座落於_____區(縣)____街道(鎮)_____路(村)_____弄_____號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佈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__________%(月利率__________%)。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並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透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帳戶。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後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採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_______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後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百_____拾________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後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佈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戶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__月份辦理一次,手續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中國建設銀行儲蓄卡,信用卡,委託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帳戶或信用卡帳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八條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在未將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生借款人違約連續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後的十日內負責代為清償。保證期限從貸款發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收押之日為止。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徵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購買期房的,應將購房預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條合同公證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十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定,並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徵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後生效。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歸還全部貸款本息;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為逾期貸款,乙方按規定對其欠款每____天計收萬分之_____的罰息;並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帳戶記憶體入一個月的貸款數,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

  甲方如連續六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或被發現申請貸款時提供資料不實以及未經已防書面同意擅自將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換,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直至處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沒有繼續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甲方未將乙方貸款按合同約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按規定每天計收萬分之十二的罰金。

  第十三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後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證證明》交乙方執管後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個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送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私章)乙方:(私章)

  (簽字)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其授權代理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以下簡稱丙方):

  甲方因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西安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願意以所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於______________,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住房。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佈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_______%(月利率_______%)。實際發放貸款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不再書面通知甲方。

  第五條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並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資金劃撥賬戶

  甲方委託乙方將貸款資金劃入下列賬號:

  收款人名稱:

  收款人賬號:

  開戶銀行:

  第七條還款方式及還款金額

  1、甲方選擇

  2、在當前的利率水平下,甲方選擇按月等額本息還款法的,當年每月償還貸款本息的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選擇按月等額本金還款法的,當年每月歸還貸款金額的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

  第八條貸款擔保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徵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本合同項下甲方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

  第九條合同公證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十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定,並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徵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後生效。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為逾期貸款,乙方按規定對其欠款每天計收萬分之的罰息;並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帳戶記憶體入一個月的貸款數,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

  第十三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後生效,甲,乙,丙三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各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西安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第十六條補充條款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乙方(公章、法人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公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積金借款合同11

  借款人:

  保證人:

  委託人(貸款委託人):

  貸款人(貸款受託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借貸條款

  第一條 貸款金額。根據借款人的申請,經保證人和委託人審查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借款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拾 萬元整。(小寫) ¥ 元整。

  第二條 貸款用途。貸款用於借款人購(建)座落於 市(縣) 區(鎮) 路(街) 號 小區 棟 單元 號的自住住房,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 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確定為月利率 ‰。利息從放款之日起計算並按月結息,如遇人民銀行貸款利率調整,按規定執行。

  第四條 貸款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貸款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 借款人不可撤消地授權貸款人在本合同保證生效後(或登記備案後),以借款人購建住房款的名義將貸款 次劃入借款人所在單位的專用賬戶上。

  第六條 本合同約定,自貸款發放次月起,借款人以等額本息還款法方式按月歸還貸款本息。其還貸的計算公式為:貸款本金×月利率×( +月利率)還款月數每月還貸金額=( +月利率)還款月數- ]每月還貸金額: ¥(小寫) 元

  第七條 本合同約定,每月還款日為 8日,每月還款日(節假日順延)之前,保證人應將本單位借款人的還款數額進行扣繳和彙總,然後集中匯入甲方指定銀行賬戶。

  第八條 借款人自願將所購建的自住住房作為抵押物抵押給保證人,並全權委託保證人辦理貸款手續;按月從工資中扣除還貸本息代為還款。當無力償還貸款時,同意保證人按規定處分其抵押物。

  第九條 保證人願意為借款人提供擔保,並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接受借款人全權委託辦理貸款手續,並按月代扣代還貸款本息。當借款人無能力償還或拒絕履行合同義務時,保證人應首先償還剩餘貸款本息,再行處分借款人抵押物或質押物。

  第十條 貸款發放後,借款人與售房單位或工程建設單位間發生的有關涉及住房權屬、質量等所有糾紛,均與保證人、委託人及貸款人無關,借款合同必須正常履行。

  第十一條 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在合同保證人處無工資代扣時,必須按月在合同約定的還款日期之前(具體時間由保證人確定),將還款資金交至保證人處,逾期者每月計收萬分之 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借款人須提前還款時,必須由保證人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貸款人,經確認後即為不可撤消。提前還款時必須一次性提前歸還剩餘全部貸款本息,貸款按原定利率及實際貸款期限計收利息。 第十三條 貸款人接到貸款委託及符合要求的貸款資料後五天內,辦理好貸款業務並將貸款劃入保證人指定的賬戶。

  抵押條款

  第十四條 借款人(或稱抵押人)保證以所購建住房的全部權益抵押給保證人(或稱抵押權人),以作為保證人給予借款人擔保的必要條件。

  第十五條 抵押物抵押:

  A、現房抵押:借款人將所購現房抵押給保證人,如果甲方認為需要,乙方應在得到甲方的通知後7日後,到房地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房產抵押登記手續,保證人為第一受償權人。借款人與售房單位簽訂的《銷售合同》及《房屋所有權證》正本交由保證人執管。

  B、期房抵押:借款人將所購正在建造的期房抵押給保證人,併到所在地房地產權登記部門辦理期房抵押備案手續,加蓋期房抵押章。抵押備案手續及《銷售合同》正本交由保證人保管。當該房產竣工、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辦理房地產權抵押登記手續,保證人為第一受償權人。《房屋所有權證》正本交由保證人執管。

  第十六條 抵押範圍:貸款本金、利息、復息,保證人實現抵押權的全部費用、違約金等。

  第十七條 借款人在本合同抵押設定並登記完畢之日,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由保證人保管。

  第十八條 借款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負責及時維修、保養,保證其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貸款人和保證人的監督檢查。 第十九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間,未經保證人同意,借款人不得將抵押物轉讓、變賣、抵押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否則,由此引起保證人的任何損失,由借款人承擔責任。經保證人同意變現抵押物時,將轉讓抵押物所得,存入保證人指定賬戶,抵押期間不得動用,但可用於歸還貸款本息。

  第二十條 保證人認為有必要給抵押物投保,借款人應根據保證人的要求及有關規定購買保險,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為保證人,保險單由保證人保管。

  第二十一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保證人有權拍賣、變賣、兌現抵押物或質押物。

  一、借款人在還款期內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法定繼承人、受遺贈人拒絕履行合同義務的。

  二、借款人在還貸期內由於調出、下崗、解除勞動合同等原因在保證人處無工資扣繳,且不履行還款義務的。

  三、借款人喪失還款能力的。

  第二十二條 保證人處分抵押物,價款不足補償貸款本息時,有權向借款人追繳;價款超過償還部分,應及時退還給借款人。

  保證條款

  第二十三條 保證人願為借款人提供借款擔保,並承擔不可撤消的連帶責任。

  第二十四條 保證人的義務範圍

  一、借款人借款必須用於購建自住住房。

  二、借款人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接受借款人委託代辦的一切貸款手續和承擔資金劃轉義務。

  四、代扣代還貸款本息,按合同約定時間將所保證的全部貸款本息彙總後,劃轉給貸款人。

  五、無論借款人因何種原因不能按時歸還貸款本息,均由保證人向借款人追索逾期的本金、利息及違約金。

  六、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失去民事行為能力,其財產合法繼承人、受遺贈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時,由保證人全權追索剩餘貸款本息,追索無效後,再行處分抵押物。

  第二十五條 貸款到達保證人的賬戶後,應在其賬戶下及時開設借款人分戶,在分戶內停留的資金利息歸借款人所有。保證人應按借款人與售房人或建房承包人簽訂的合同要求,將資金劃入售房人或建房承包人指定賬戶。

  違約責任條款

  第二十六條 借款人發生下列事項之一,經委託人同意,貸款人有權宣佈合同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提前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借款人還應承擔貸款總額 0%的違約金。

  一、提供虛假檔案或資料,騙取貸款的;

  二、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作他用的;

  三、未經貸款人和保證人同意,借款人將抵押房產拆遷、出售、轉讓、贈與或重複抵押的。

  四、借款人拒絕或阻撓委託人、貸款人、保證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

  五、借款人與其他法人、經濟組織或自然人簽訂有損於其與貸款人、保證人所籤合同或協議的。

  第二十七條 第二十六條中所列內容發生時,保證人應立即向借款人進行追繳。保證人發生下列事項之一,經委託人同意,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承擔合同貸款總額 0%的違約金。由此引起的一切問題均由保證人負責。

  一、發現借款人違背第二十七條款中一項或多項,既不制止又不報告給委託人或貸款人的。

  二、夥同借款人弄虛作假,騙取貸款的。

  第二十八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貸款人有權宣佈合同提前到期,保證人立即開始向借款人追繳或處分抵、質押物。

  一、借款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二、借款人的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借款人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

  三、借款人失去還款能力或保證人申請解除義務而借款人又找不到新的保證人的。

  第二十九條 合同簽訂後,貸款人無故推遲放貸,由此引起借款人損失的,由貸款人負責賠償;因利率政策變動,貸款人未及時通知保證人代還數額的變化,由此引起的委託人或借款人損失的,由貸款人負責。

  其他條款

  第三十條 合同發生糾紛時,由省公司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負責組織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申請仲裁或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一條 借款人轉移合同義務或保證人變更。必須經其他各方同意,重新簽訂合同或變更協議。在新的合同或變更協議簽訂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二條 本借款合同四方簽訂後生效。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保證人退還所有權屬證明檔案時,即告終止。

  第三十三條 貸款合同一式四份,均有同等效力,由貸款人、借款人、保證人、委託人各執一份。

  第三十四條 貸款人與委託人簽訂的《吉林省電力公司個人住房貸款委託協議》是本合同簽訂的重要依據,未盡事宜,按協議辦理。

  第三十五條 合同簽訂地點為 市。

  第三十六條 補充條款 :

  借款人(簽字):保證人(公章):

  委託人(公章):貸款人(公章):

  年 月 日:

公積金借款合同12

  貸款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方與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

  貸款金額、期限及利率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經審查同意向乙方發放住房貸款(以下稱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小寫)_____。

  第二條 貸款用於乙方購買座落於__________市(縣)區(鎮)_________路(街)_____號__________房間的現(期)房物業,建築面積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

  第三條 貸款期限為_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為月息千分之,利息從放款之日起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規定執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貸款的發放

  第五條 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在_____號和_____號擔保合同生效(或登記備案)後,以乙方購樓款的名義將貸款分__次劃入售房者在甲方開立的賬戶,以購買本合同第二條所列之房產。

  (一)___年___月___日,金額(二)___年___月___日,金額(三)___年___月___日,金額

  第六條 本合同簽訂後且在貸款發放前,如乙方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事宜發生糾紛,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視上述糾紛解決情況在一年內決定是否解除或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七條 貸款發放後,借款人與售房者就該房產有關質量、條件、權屬等其他事宜發生的任何糾紛,均與貸款人無關,借款合同應正常履行。

  貸款的歸還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自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歸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按月歸還貸款本息,應自借款之日起於每月____日歸還,每期金額____萬元,共____期。

  第十條 乙方應在甲方開設存款賬戶,並保證在每期還款日前存入當期足額還本付息的存款,同時授權甲方於每期還款日從該存款賬戶中以第八條規定的方法扣收貸款本息。

  第十一條 乙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未按約定的時間歸還,甲方將按國家規定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罰息。

  第十二條 乙方不按期支付貸款利息時,甲方對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第十三條 乙方需提前還款的,提前還款額應為當期應付本息之整倍數,並在還款日____日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後即為不可撤銷,並作為修改本合同的補充通知。

  第十四條 乙方如提前歸還部分貸款本息,對提前還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方法計收貸款利息,不計退提前還本部分貸款的利息。

  第十五條 乙方如一次性提前歸還全部貸款本息,甲方則不計收乙方提前還款部分的貸款利息。

  第十六條 除非下列事項已在甲方感到滿意的情況下獲得完滿解決,否則甲方有權在任何一項或多項事情發生時,宣佈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無需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

  (二)乙方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三)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乙方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四)乙方連續三個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內累計六個付款期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

  (五)根據____號擔保合同的約定,因擔保人(物)發生變故,致使擔保人須提前履行義務或甲方提前處分抵(質)押物的;

  (六)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行為。

  第十七條 發生本合同項下第十六條第(一)、(二)、(三)、(四)、(六)項規定的情形時,致使甲方宣佈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號擔保合同同時到期,貸款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履行保證義務或提前處分擔保物。

  合同的變更

  第十八條 乙方如要將本合同項下之債務轉讓給任何第三人,應經甲方書面同意,在受讓人和甲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任一方需變更本合同條款,均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意見,同時徵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條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一)提交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二十一條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費用及其他

  第二十二條 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及實際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於)法律手續費、公證費、房產過戶手續費及其他相關稅費,全部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二十三條 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規定付足應付的任何款項、費用,使甲方決定以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甲方有權隨時向乙方追討,並從甲方實際支付之日起計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____各執一份。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蓋章,並自____號和____號擔保合同生效(或登記備案)之日起生效。

  貸款人住所: 借款人住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傳真: 存款賬號: 郵政編碼: 電話: 郵政編碼:

  甲方(公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積金借款合同13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抵 押 人: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甲方與 (以下稱借款人)簽訂的 ____年 ___字第 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稱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抵押,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財產抵押,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簽訂本抵押合同,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一、抵押擔保的範圍、年限

  第一條 乙方以“抵押物清單”(附後)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並保證對該抵押物享有處分權。

  第二條 乙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 元,貸款期限 ____年,從 ___年 ___月 ___日至 ___年 ___月 ___日,貸款用途為購、建住房。

  第三條 本抵押物擔保範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二、抵押物的使用、保管及費用

  第四條 乙方須保證該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將抵押物用於保險條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目的。

  第五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添附物,自動轉為本貸款項下的抵押物。

  第六條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行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分。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損失,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抵押期間,乙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有維修、保養及保持其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由於抵押物毀損所導致的抵押物價值減少,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於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因抵押物造成環境汙染或造成的其他損害,由乙方獨立承擔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的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及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對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三、抵押物的保險

  第九條 乙方簽訂本合同後,應到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辦理該抵押物的財產保險。保險的賠償範圍應為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毀損;投保金額不得少於其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金額;保險期限與借款合同期限應一致,如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未履行到期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義務,乙方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償還完畢止。

  第十條 乙方應指定甲方為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並在保險手續辦理完後將保險單正本交甲方保管。

  第十一條 抵押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該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抵押財產,提前清償貸款本息或交由第三方提存,抵押期間乙方不得使用。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由乙方承擔責任,並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辦理相應手續。

  四、抵押物的處分

  第十四條 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約定條款時,甲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五條 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應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六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提前將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

  (二)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捲入重大經濟訴訟糾紛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三)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乙方履行償還貸款本息;

  第十七條 甲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費用;

  (二)清償借款人欠甲方貸款罰息和利息;

  (三)清償借款人欠甲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和賠償金等;

  (四)支付其他費用。

  第十八條 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甲方應退還乙方。

  五、抵押人的承諾及宣告

  第十九條 乙方在自願遵守本合同條款的同時,作如下宣告及承諾:

  (一)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准許甲方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抵押房產,以便檢查;

  (三)在工作單位、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時,須在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四)在佔有該抵押物期間,遵守有關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費用

公積金借款合同14

  為加強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方便職工辦理貸款手續,規範貸款業務操作程式,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濟寧市人民政府《濟寧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職工購建房實際情況,特制定濟寧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以下稱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

  一、貸款物件和用途

  1、申請貸款人必須是在職職工,貸款前個人及其所在單位均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職工有資格申請貸款。

  職工所在單位欠繳公積金,但單位已經按照規定製定補繳計劃,並按計劃已補繳公積金的,視同連續繳存。

  2、公積金貸款只能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3、借款人可單獨申請公積金貸款,也可申請與商業住房貸款組合貸款。

  二、貸款條件

  借款人申請公積金貸款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合法的購買或建造、大修、翻建自住住房合同或協議及相關證明材料,並且其合同或協議簽訂時間在2年以內;

  2、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譽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能力;

  3、採用濟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質押、保證),能夠提供市中心認可的有效足額擔保。

  4、購買商品房或經濟適用房的,須有不低於30%的首付款;購買二手房或單位集資所建房屋的,須有不低於40%的首付款;建造或大修、翻建房屋的,須有不低於50%的自有資金;借款人二次以上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須有不低於50%的首付款。

  5、沒有尚未還清並且數額較大,可能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債務。

  6、其他規定。為他人提供公積金貸款第三方保證尚未解除保證責任的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已付清所購住房全部價款的不得申請公積金貸款;公積金貸款未還清或有不良還款記錄的,不予辦理貸款;職工還清上一筆公積金貸款後,符合貸款條件的可以申請第二次貸款。

  7、借款申請人的配偶或者同戶居住的直系親屬可以作為共同借款申請人。共同借款申請人應當提供長期共同居住的有效證明。

  8、市直公積金繳存人員在外地(濟寧市之外)以個人或配偶名義購買住房,應提供市區住房作為抵押和辦理置業擔保貸款手續,符合政策規定條件的也可申請貸款。

  三、貸款額度、期限和利率

  1、公積金貸款額,按照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申請貸款額和下述4項規定確定。申請貸款額不超過本細則規定的,以申請貸款額作為貸款額;申請貸款額超過本細則下述4項任何一項規定的,以其中最低限額作為貸款額。

  (1)貸款最高限額。按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議的執行。目前,我市最高貸款額度分三個級別掌握,一級為市中心,二級為分中心,三級為管理部。

  (2)購買商品房或經濟適用房的,最高貸款額不得高於購房總價款的70%;購買二手房、拆遷安置房、單位集資所建房屋的,最高貸款額不得高於購房總價款的60%;借款人二次以上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不得高於購房總價款的50%。借款人所購房屋價格明顯高於市場價格的,應以評估價確定貸款額度。

  (3)貸款最高額度不得超過抵押物現有價值的70%;以有價證券作質押擔保的,不得超過有價證券面值的90%,並以有價證券到期日為貸款期限。

  (4)借款人的貸款額度按照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月收入情況確定,其計算公式為:借款人貸款額度=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12個月×貸款期限×40%。

  2、貸款年限最長不超過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年限。借款人年齡加貸款期限均不得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後的第二年。有共同借款人的,以其中年齡最小的計算。

  借款人申請貸款的期限短於上述規定的,以申請貸款期限為準;借款人申請貸款期限長於上述規定的,按照上述規定核定貸款期限。

  3、公積金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利率標準執行。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在還款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於次年元月1日起按調整後的利率執行。一年期的執行合同利率。

  四、貸款資料

  1、借款人、配偶及抵押人的身份證。

  2、借款人、配偶及抵押人的戶口簿。

  3、借款人、配偶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4、借款人婚姻狀況的有效證明。借款人婚姻狀況為單身或喪偶、離異的,須由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未婚或未再婚證明,並加蓋民政部門婚姻登記專用章。離異的還需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未婚證明有效期為一個月。夫妻戶口在同一戶口簿,可不提供結婚證。

  5、購建房資料。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30%以上的首付款收據、房地產開發商出具的提供階段性擔保的《承諾書》;購買二手房的,提供買賣合同、契稅票據、過戶後的房產證;購買單位集資、定向開發房的,應由單位集中辦理,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發改委的立項批覆、分房方案、職工與單位簽訂的購房協議、40%以上首付款收據、用於抵押的房產證;購買拆遷安置房的,提供拆遷安置許可證、拆遷安置補償協議書;建造住使用房的,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施工合同及預算書;翻建住房的,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翻建房屋的產權證、施工合同及預算書等資料;大修住房的,應提供區(縣)級以上建設管理部門出具的城市房屋安全鑑定報告,房屋所有權證、大修施工合同及預算書等資料;其他按市中心要求提供的資料。

  6、擔保資料。以現房抵押的,須提供房產證;以期房抵押的,須有售房單位的濟寧市商品房預(銷)售合同網上備案資料;質押擔保的,提供市中心認可的質押物。

  五、貸款擔保

  公積金貸款擔保方式有擔保公司保證和質押。

  1、借款人採用現房抵押、期房抵押的,均由市中心認可並簽訂合同的擔保公司為其提供貸款擔保。擔保公司作為償還貸款的連。

公積金借款合同15

  貸款種類: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保證人即售房單位(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甲方因購買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據_________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規定,向乙方申請借款,願意以所購買或建修的住房作為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願意為甲方提供保證。為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遵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座落於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街道(鎮)_________路(村)_________弄_________號_________室的住房。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簽訂本合同時公佈的利率確定年利率為_________%(月利率_________%)。在借款期限內利率變更,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

  第五條 存入自籌資金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在乙方開立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將自酬資金存入備用。如需動用甲方本人,同戶成員,非同戶配偶和非同戶血親公積金抵充自酬資金的,需提供當事人書面同意的證明,交乙方辦理劃款手續。甲方已將自籌資金支付給售房單位作首期房貸並有收據的可免存。

  第六條 貸款撥付

  向售房單位購買住房或透過房地產交易市場購買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在辦理住房抵押登記獲得認同(乙方確定)之日起的五個營業日內將貸款金額連同存入的自籌資金全數以甲方購房款的名義轉入售房單位或房地產交易市場在銀行開立的帳戶。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後自籌資金用完或將要用完時,有乙方主動將貸款資金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活期儲蓄存款戶儲蓄卡帳戶)按工程進度支用。

  第七條 貸款償還

  貸款本金和利息,採用按月等額還款方式。

  貸款從發放的次月起按月還本付息。根據等額還款的計算公式計算每月等額還貸款本息,去零進元確定每月還本息額,最後一次本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簽訂時)每月還本息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2)第二期至以後各期每月還本息額根據當年銀行公佈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計算,以乙方書面通知為準,同時變動分期每月還本息額。

  甲方需動同本人,同戶成員,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親公積金用於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_________月份辦理一次,手續與本合同第五條公積金抵充自籌資金相同。

  儲蓄卡、信用卡還款

  甲方必須辦理_________銀行儲蓄卡、信用卡,委託乙方以自動轉帳方式還本付息的足額款項,存入儲蓄卡帳戶或信用卡帳戶,保證乙方能夠實施轉帳還款。

  當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還款失敗時,甲方必須持現金到原貸款經辦行還款。

  甲方提前將未到期貸款本金全部還清,乙方不計收提前還款手費,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貸款利息。

  第八條 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階段性保證。在未將房地產權證交乙方收押前,如發生借款人違約連續三個月拖欠貸款本息,罰息及相關費用,丙方須在接到乙方發出《履行保證責任通知書》後的十日內負責代為清償。保證期限從貸款發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產權證收押之日為止。

  保證期間,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協議變更借款合同內容,應事先徵得丙方的書面同意。

  本合同項下甲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為借款的抵押擔保,由甲,乙方另行簽訂《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購買期房的,應將購房預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條 合同公證

  甲、乙、丙三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十日內,向公證機關辦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簽訂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證。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符合有關規定,並應事先經一方書面同意(如在保證期間應徵得丙方同意),其轉讓行為在受讓方和乙方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後生效。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乙方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乙方貸款,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貸款挪作他用。

  乙方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甲方在執行本合同期間,未按月償還貸款本息為逾期貸款,乙方按規定對其欠款每_________天計收萬分之_________的罰息;並由甲方在活期儲蓄或儲蓄卡帳戶記憶體入一個月的貸款數,保證按時歸還乙方貸款。

  甲方如連續六個月未償還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或被發現申請貸款時提供資料不實以及未經已防書面同意擅自將抵押住房出租,出售,交換,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住房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直至處分抵押住房,如不足以償還欠款的沒有繼續向甲方追償欠款的權利。

  甲方未將乙方貸款按合同約定使用而挪作他用,對挪用部分按規定每天計收萬分之十二的罰金。

  第十三條 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可以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事項(略)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訂後生效,丙方保證責任至甲方所購商品房的《房地產權證》和《房地產其他權證證明》交乙方執管後終止。甲,乙雙方承擔責任至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公證機關,房地產登記機構各執一份,副本按需確定,其中:送_________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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