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抵押借款合同範本3篇

公司抵押借款合同範本3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抵押借款合同範本3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抵押借款合同範本3篇1

  借款人:

  抵押人:

  貸款人:

  借款人因的需要,向貸款人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信的原則,就貸款事宜,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各締約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 貸款種類:本借貸行為為民間抵押借貸行為。

  第二條 貸款用途: (該貸款須用於合法用途)。

  第三條 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

  第四條 貸款方式:貸款人於 年 月 日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次性足額髮放給借款人。

  第五條 貸款期限:貸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六條 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內貸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 (即月利率為 )執行。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個月為一期,共分 期,每期 。具體付息: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於簽訂合同之日起半年內付清,第二期利息於 年 月 日前付清,依次類推。借款到期,還清本息。最後還息日為 年 月 日。

  第七條 貸款償還:借款人於 年 月 日一次性全額償還貸款人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本金。

  第八條 提前還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額還款,應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如實際用款時間在三個月(含三個月)以內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 利息,即:如實際用款時間超過三個月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利息,即 。

  2、如提前部分還款,還款部分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按提前還款金額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該利息作為提前還款的補償,剩餘未還款項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條 規定計收(本條款適用於貸款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的貸款)。

  3、如貸款期限是三個月以內的,提前還款另行協商。

  第十條 借款人承諾:

  1、本合同項下貸款按照約定用途使用,並不用於非法活動;

  2、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償還貸款本息;

  3、當借款人出現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並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對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給予保密:

  5、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或其它資料,並積極配合貸款人調查、稽核與貸款有關的個人資信情況(個人資產、還款能力及貸款使用等)。

  第十一條 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保密:

  3、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髮放貸款。

  第十二條 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貸款,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人另行約定。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閃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並有權單方面書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書面解除合同通知到達借款人時解除:

  1、借款人將該貸款用於非法活動或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資信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

  3、借款人拒絕或者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或隱瞞重要事項的檔案或資料;

  5、借款人與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於貸款人權益的合同;

  6、借款人發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以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7、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的;

  8、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經催千;於到期日後十五日內仍未支付的: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貸款,損害貸款人利益:

  10、借款人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還款能力的情況。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三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所擁有並有處分權的位於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建成年代 、產權證字號為的合法房產抵押給貸款人,做為履行本合同的擔保,抵押財產共有人對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條 抵押房產價值採用第 方式確認。

  1、經由合法評估機構評估,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抵押率為 。

  2、不經評估,由締約各方協商確認市值為 元,抵押率為 。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淨收入為準。

  第十五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後兩日內,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 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第十七條抵押物保險:若貸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應對抵押房產辦理財產保險,並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如被保險房產在投保期內出現理賠之情形,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貸款人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十八條 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

  第十九條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並影響擔保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三十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抵押物所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抵押等擔保。

  第二十條 權利限制:

  1、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捨棄或者以任何方式處置設定其它負擔,經貸款人書面同意的出租和轉讓的,租金和轉讓所得應首先用於償還貸款。

  2、在抵押期間,如遇國家徵地拆遷,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以拆遷房作為新的抵押物,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一條抵押物評估: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為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應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為擔保,新抵押物的價值不少於合同約定的原抵押物價值與借款的差額。

  第二十二條抵押物的處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則貸款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的途徑處分該抵押物,並就其變現價款優先受償。

  因發生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的情形,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的,貸款人也有權根據前款規定處分抵押物並優先受償。

  第二十三條抵押條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無效,不影響“借貸條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 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貸款全部本息當日,協助抵押人到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其他約定

  第二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各締約人簽字或蓋章即生效。本

  第二十六條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抵押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徵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二十七條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抵押人如發生如下情況,應在五日內以書面的.形式透過郵政特快專遞按合同預留地址通知其他締約人,否則視為違約並不得以此為抗辯理由:

  1、借款人、抵押人發生足以影響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的情形:

  2、借款人、抵押人的公司/個人名稱、公司法人、聯絡地址、聯絡電話等發生變更(不僅包括借款人姓名):

  第二十八條 違約責任:

  1、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應當向借款人支付未付貸款金額每日萬分之五的利息,並應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直至全部貸款本金髮放完畢並協助借款人撤消抵押登記解除本合同為止,且承擔由此給借款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2、貸款人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的約定辦理抵押登記登出手續的,應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每日萬分之五的逾期利息,並應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且承擔由此給抵押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1)拒絕辦理他項權證登出手續;

  (2)因他項權證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壞,難以辦理抵押注銷的;

  (3)未向抵押人出具書面通知將上述他項權證轉讓、轉借的;

  (4)因貸款人變更地址、聯絡電話無法取得聯絡,不能按約辦理抵押注銷的;

  (5)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的原因。

  3、如因借款人、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抵押登記不能、抵押無效或者抵押登記被撤銷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

  4、本合同期滿借款人不能按時向貸款人歸還貸款本息的,逾期付息或還本,每口按未支付貸款本息金額的萬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並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息金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償還約定本息,並承擔因此給貸款人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二十九條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抵押人如不按本合同第二十六條的約定履行通知義務,視為違約,應當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三十條 費用負擔範圍:因訂了立和履行本合同及實現債權司能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僅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均由違約方承擔。

  第三十一條 締約人同意:如違反本合同約定,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第三十二條締約人同意:在抵押擔保期間,如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又未能與貸款人簽訂延期履行協議,貸款人有權按下列辦法優先受償處理該抵押房屋:

  1、貸款人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訴請債權並申請強制執行以處分抵押物變現受償,借款人、抵押人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2、抵押人應配合貸款人到房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過戶到乙方名下的手續。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締約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達成書面協議。

  第三十五條宣告: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了全面、準確的理解,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締約人對以上條款均予完全認可,對由此產生的權利義務明確,無異議、無疑義。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份,締約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抵押借款合同範本3篇2

  甲方(資金借入方): 身份證號碼: 住 所:

  乙方(資金借出方):

  住 所:

  甲方因需要資金用於經營生產,特向乙方借款。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合同法》、《擔保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屬於生產經營性借款,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於合法、正當的目的。甲方同意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借款用途進行監督、檢查,但乙方對甲方借款的用途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條 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如果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甲方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____月甲方收到款時應出具收條,但甲方不出具收條不影響甲方實際借款的事實;同時,乙方可以不再出具支付款項的憑據。

  第四條 甲方借款利率為月利率 %(本利率以人民銀行期借款基準利率_____%的四倍之內)。利息從合同約定的借款之日起計算。在合同履行中,合同確定的利率不變。

  第五條 本合同簽訂後,在抵押登記手續辦完後的兩日內,乙方的借款現金直接支付給甲方本人或者透過銀行劃入甲方的銀行卡內。

  如果資金不直接支付給甲方本人或者甲方的銀行卡內,則甲方在此授權乙方在抵押登記手續辦完後的兩日內,將現金直接支付給甲方指定的收款人或者將借款存入收款人的帳戶內,收款人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 。

  第六條 甲方自願按到期一次還本、每30天付息一次的方式歸還借款本息。

  借款時間每滿30天,第31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利息 元。甲方將利息存入乙方帳戶或支付現金給乙方。

  借款到期當天,甲方應一次性將借款本金和剩餘利息存入乙方帳戶或支付現金給乙方。甲方

  第七條 甲方自願為履行本合同義務提供抵押擔保。甲方以自己擁有產權的資產作為抵押擔保,抵押物清單附後。

  第八條甲方在本合同抵押設定並登記完畢之日,將該抵押物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及抵押登記證明交貸款人保管。如果抵押物沒有登記或不能登記,乙方有權單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解除本合同,有權取消對甲方的借款。

  第九條 抵押期間,甲方承擔如下責任:

  1、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2、抵押物抵押期間由於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甲方的其他財產承擔責任,甲方應在二十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3、抵押物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變賣、重複抵押、抵償債務、饋贈等。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經乙方同意轉讓的,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收入,應提前足額歸還貸款。

  4、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宣佈提前收回借款而未受清償的,乙方有權依法提前處分抵押物。

  第十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當事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影響借款安全的事項,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要求提前收回借款或處置抵押物:

  1、甲方違反本合同條款中的條款;

  2、甲方有一次或一次以上沒有按時支付借款利息;

  3、甲方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

  5、甲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為甲方履行償還借款本息的義務;

  6、根據擔保條款的約定,因甲方或抵押物發生變故,致使甲方需提前履行義務或乙方提前處分抵押物的;

  7、甲方的抵押物發生了不利於乙方債權的變化,且甲方未能按乙方要求另行提供擔保的。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

  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面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的解除,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十三條、乙方無需甲方的同意,可將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他人;但甲方未徵得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條款及責任或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首先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透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 三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抵押登記一份。

  第十六條、雙方辦理抵押物登記時,如果需要簽訂登記部門提供的格式合同,則格式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如果登記部門提供的格式合同與本合同條款內容、理解和解釋有衝突的,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抵押借款合同範本3篇3

  經中國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根據《借款合同條例》和中國_________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計算。貸款利率如遇國家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和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條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並以_________(詳見清冊),上述財物的所有權歸______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現作價_________元,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抵押財物。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無特定理由的,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物,從中優先受償。對不足受償的貸款,貸款方仍有權向借款方追償。

  第五條 抵押財物由_________保管。抵押期間,借款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抵押財物,不得重複設定抵押。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抵押財物的保管方應當保證抵押財物在抵押期間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貸款本息未清償期間,發生抵押財物毀損、滅失的,由保管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和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第七條貸款到期,借款方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又未與貸款方達成延期協議的,由貸款方按照規定程式處理抵押財物,清償貸款本息。從逾期之日起至貸款全部清償前,貸款方按規定對未清償部分加收_________%的利息。並隨時可以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八條 在借款方抵押財物之外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九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需要訴訟的,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十條 其他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貸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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