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公司借款合同模板彙編六篇

【推薦】公司借款合同模板彙編六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借款合同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公司借款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就上述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恪守履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與期限

  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資金共計人民幣9000萬元(大寫:九千萬元整,已交付)。

  本合同借款期限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借款用途

  甲方將借入的資金用於。如業務發展需要,甲方也可將該筆本金用於。

  第三條利率與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據合同簽訂日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確定。為。

  2.本合同借款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計息,以如下第種方式結息。

  (1)由甲方於借款期限屆滿時一次性還本付息。

  (2)按年結息,結息日為。

  3.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號為收款賬號並保證其真實有效。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合同借款的本息匯入該賬號。

  開戶行:開戶名:賬號:

  4.甲方提前還款的,應當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則按照實際借款期限計算。

  第四條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展期時,應在借款期限屆滿前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第五條貸款的擔保

  甲乙雙方選擇履行本條第款。

  1.本合同借款無擔保;

  2.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為,由乙方與擔保人就本合同的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編號為的擔保合同。

  第六條甲方保證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國法人,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提供的與本貸款有關的一切檔案、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七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間,甲方經營決策發生任何重大改變(包括但不限於轉股、改組、合併、分立、合資、合作、經營範圍和註冊資本變更等),可能影響乙方權益的,甲方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曆日書面通知乙方,並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3.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監督。如乙方要求,甲方應當提供真實反映借款使用情況的報表及其他檔案。

  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移或者變相轉移本合同的債務責任。

  5.甲方轉讓、處分其重大資產或營業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曆日書面通知乙方,並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貸款,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6.如發生影響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於重大經濟糾紛、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財務狀況惡化等,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7.保證人出現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或者作為本合同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時,甲方應提供乙方

  認可的新擔保。

  8.借款期間,甲方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專案負責人、住所、電話、傳真等,應在變更後七個日曆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八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出借資金給甲方。

  2.對於磋商、訂立、履行本合同的過程彙總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資料、資料等資訊,乙方應當予以保密。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還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後,應當同意。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出現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借款、利息及其他費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償還前述款項之日即為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之日。

  (1)甲方沒有按期償還借款及利息,經乙方書面催告後,仍未償還的;

  (2)甲方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

  (4)甲方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權按照未付利息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未清償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權按照借款本金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公證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證本合同內容的,另外一方應當同意,公證費用由提出方承擔。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擔保的,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已有約定以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甲方:乙方:

  日期: 日期:

公司借款合同 篇2

  企業間借貸合同,是指金融機構之外的企業法人相互之間或者企業法人與非法人其他組織之間以及非法人其他組織相互之間所訂立的,由一方向另一方給付一定數量的貨幣,並要求接受給付的一方在約定的期間內歸還相同數量的貨幣,同時支付一定數量的利息(資金佔用費)或利潤的合同。上述金融機構指銀行、信用社、信託投資公司、金融租賃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基金公司、財務公司等。

  根據《貸款通則》第61條的規定:“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變相借貸融資業務。”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形式總體上分為兩類,一是以借款合同的形式直接體現的借貸合同,二是非借款合同方式所形成的變相借貸合同。前者的表現形式是雙方以協議形式直接確定借貸關係,協議內容把借款數額、利息、還款期限、違約責任等都加以明確。有的還設定了保證、抵押等擔保條款,並有擔保人參與簽訂協議。後者的表現方式則比較模糊和複雜,大致又可以細分為以下幾種:

  1. 聯營形式的借貸

  當事人簽訂聯營協議,雖約定共同經營某一專案,但內容卻約定其中一方只負責出資和監督資金使用情況,不參與具體經營活動,不論經營專案盈虧,出資方均按期收回本息,或按期收取固定利潤。這種出資人不承擔虧損的保底條款被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認定為借貸關係。包括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約定提供資金的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收取固定數額貨幣的,應當認定為借款合同。

  2. 投資形式的借貸

  法律上的投資,一般是指取得股權並承擔相應的經營風險。但有的投資合同,投資者並不對所投資的專案或對被投資的企業法人承擔經營風險,也不以所投入的資金對被投資法人承擔民事責任,無論被投資專案盈利或虧損,均要按期收回本息或固定利潤。在這種情況下,出資人所投入的資金並非股權而是債權,這種投資關係在司法實踐中被認定為借貸關係。

  3. 存單表現形式的借貸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存單糾紛案件的若干規定》第6條規定,在出資人直接將款項交與用資人使用,或透過金融機構將款項交與用資人使用,金融機構向出資人出具存單或進帳單、對帳單或與出資人簽訂存款合同,出資人從用資人或從金融機構取得或約定取得高額利差的行為中發生的存單糾紛案件,為以存單為表現形式的借貸糾紛案件。

  4. 票據形式的借貸

  根據《票據法》第10條規定,票據的簽發、取得和轉讓,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具有真實的交易關係和債權債務關係。票據的取得,必須給付對價,即應當給付票據雙方當事人認可的相對應的代價。因此,我國法律禁止純粹融資性票據, 當前銀行承兌匯票一統天下,商業承兌匯票微乎其微。當然從釋放自有資金的角度講,透過簽發出票、背書轉讓實現的票據支付功能本身也蘊涵了融資功能,形成本質上的企業借貸。

  5. 融資租賃形式的借貸

  融資租賃是指有金融業務經營權的出租人(一般指金融租賃公司或信託公司)根據承租人對供貨人或出賣人的選擇,從出賣人那裡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承租人只有在合同期滿並付清租金之後,才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但在市場經營過程中,有的出租人並不具有金融業務經營權,其出資向借貸人購買租賃物後,在提供給承租人使用的同時,把租賃物的所有權也一併出讓給承租人,承租人只須承擔一次性或分期付清租金的義務。這種形式上的租賃關係,其實質是借貸關係。

  6. 補償貿易方式的借貸

  補償貿易是指一方在信貸的基礎上,從國外另一方買進機器、裝置、技術、原材料或勞務,約定在一定期限內,用其生產的產品、其他商品或勞務,分期清償貸款的一種貿易方式。其主要特點是: (1)貿易與信貸結合,一方購入裝置等商品是在對方提供信貸的基礎上,或由銀行介入提供信貸。(2)貿易與生產相聯絡。裝置進口與產品出口相聯絡,出口機器裝置方同時承諾回購對方的產品,大多數情況下,交換的商品是利用其裝置製造出來的產品。(3)貿易雙方是買賣關係,裝置的進口方不僅承擔支付的義務,而且承擔付息的責任,對裝置擁有完全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但有的補償貿易合同,則是直接約定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資金,另一方必須限期歸還或分批歸還本金,並無償提供一部分貨物作為利息或利潤。有的還約定接受資金一方必須以優惠價向對方提供貨物,對購銷關係雙方另行結算。這種一方向另一方提供貨幣並要求對方歸還貨幣的合同,在本質上仍是借貸合同。

  7. 委託理財形式的借貸

  委託理財,顧名思義,是指委託人將自己擁有的財產或財產權利委託他人管理、處分以獲取收益,受託人獲取報酬的行為。廣義的委託理財關係包括委託代理和信託。委託代理是指受託人以委託人名義經營管理委託財產,所有後果也由委託人承擔。信託則是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管理和處分信託資產。通常情況下,一些非金融機構或沒有經過許可的一般的有限公司作為受託人的以各種方式吸引機構投資者投資於證券、信託、國債、基金、外匯、期貨、黃金等理財產品,當事人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委託人將資產交由受託人進行投資管理,受託人無論盈虧均保證委託人獲得固定本息回報,超額投資收益均歸受託人所有的(即約定保證本息固定回報條款) ,屬於“名為委託理財、實為借貸關係”之情形,應認定雙方成立借款合同關係。

  8. 買賣賒欠形式的借貸

  企業之間在進行商品和勞務交易時常常會由於各自的生產和經營週期與交易對方的週期不對稱,出現資金的一時短缺,使交易受阻。在買方暫時缺乏可用資金,而賣方又確信其資信可靠的情況下,就會自發產生賒銷商品、延期付款的商業信用行為。在實際交易過程中,則是採取賣方收回價格優惠承諾或買方直接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方式處理。這種自發的商業信用活動解決了商品交易中資金短缺的困難,從形式上看,它只是商品交易方式的一種變通,但從實質上看,它是一種金融活動,是賣方為買方提供了一筆購買貨物的資金,其實質仍是借款合同。

  9. 空買空賣形式的借貸

  所謂“空買空賣”是指買賣雙方都沒有貨款進出,只就進出之間的差價結算盈虧。其表現形式一般為,買賣合同當事人雙方中,“買方”向對方“預付貨款”後,到了一定的期限,又向對方收回“貨款”及利息或“違約金”,雙方都不打算交付和接收所“買賣”的貨物,或者根本就不存在所“買賣”的貨物。由此可見,雙方實施的實際上也是一種借款行為。

  10. 虛擬回購形式的借貸

  有的在簽訂買賣標的物(常見的有債券等,也可以是其他一切法律上可以轉讓的權益)合同後,賣方從買方取得貨幣,但並不把標的物交給對方,或者根本沒有標的物。但到了合同約定的期限,賣方又以更高的價格把並不存在的標的物從買方模擬“買回”。這裡,雙方給付和收回的只有貨幣,並無其他標的物,因此這也是一種借貸,嚴格來講這是屬於上一種情形中的“空買空賣”形式的借貸的一種特殊情形。中國人民銀行1994年2月15日釋出的《信貸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證券回購的期限、交易物件與同業拆借相同。因此,放出回購款,未收回有價證券,實際上與金融機構之間的拆借無異。屬於“假回購,真拆借”。在實踐中,無效的證券回購交易是作為有效的同業資金拆借行為來對待的。這種做法得到了“國發[ 1996 ]20號”文《批轉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做好證券回購債務清償工作請示的通知》的認可。該文認定:“證券回購實際上已演變為資金拆借”。當然,認定為資金拆借的前提應當是證券回購雙方當事人均屬金融機構。如果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不是金融機構,則屬於“假回購、真借貸”,是一種變相的借貸行為。

  相關知識:

  企業間借款是指無金融經營權的兩個企業之間互相拆借資金的民事行為。資金拆借作為專門金融業務術語,是指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之間在經營過程中相互調劑寸頭資金的信用活動,是一種臨時調劑性借貸業務,是短寸頭的向多寸頭的銀行或金融機構拆借資金。

  本文中所指企業間拆借資金,只是借用了金融學“資金拆借”這一術語,實際仍是借款合同的涵義,其內容是非金融機構的企業之間,透過書面的或口頭的協議,由一方企業將自己合法所有的資金借給另一方企業使用,另一方企業在約定期限屆滿後歸還本金,支付利息的民事法律行為。企業間借款可能存在多種形式,包括直接訂立借款合同,形式聯營或投資而實質進行的資金借貸等。

  關於企業間借款合同的性質,學界一種意見認為屬於廣義的民間借貸行為,另一種意見認為既不屬於有金融機構參與的借貸,也不歸類於民間借貸,而應當屬於一種獨立性質的借貸。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主要理由是企業間借貸存在著與自然人之間的民間借貸很多不同的特點,民間借貸並不能與其完全並論;其次,將借款合同分為有金融機構參加的和無金融機構參加的兩種,也僅是學理上的分類,並無法律上的確定性;再次,考察相應的法律依據,目前還沒有關於企業間借款合同的法律規定。

公司借款合同 篇3

  本《設施清單》為(甲方) 同(乙方) 所簽訂的編號為房屋租賃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設施、裝置:

  一、燃氣管道 [ ] 煤氣罐 [ ]

  二、暖氣管道 [ ]

  三、熱水管道 [ ]

  四、燃氣熱水器 [ ] 型號:

  電熱水器 [ ] 型號:

  五、空調 [ ] 型號及數量:

  六、傢俱 [ ] 型號及數量:

  七、電器 [ ] 型號及數量:

  八、水錶現數: 電錶現數: 燃氣表現數:

  九、裝修狀況:

  十、其它設施、裝置: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公司借款合同 篇4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出借公司)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出借給甲方人民幣(大寫)伍萬元整,於XX年4月1日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

  三、借款期限:三年。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按30%比例從甲方每月勞動報酬中扣還,直至全部還清本息為目。

  五、違約責任:

  六、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公司所在地區人民法院裁決。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借款合同 篇5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金額

  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同意向借款人發放貸款,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

  第二條 貸款期限

  借款與還款期限: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1。本合同記載的借款金額、借款日期、還款日期等如與借款憑證記載不相一致時,以借款憑證記載為準。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徵得貸款人的同意,提前還款時利率另行商定。計收利息按借款人的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3。本合同項下,借款月利率為____%,按月結息,結息日為借款日當天。

  第三條 貸款人、借款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有權瞭解借款人的經營、財務活動、物資庫存和貸款的使用情況,要求借款人按期提供財務報表等檔案、資料和資訊。

  2。在借款人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貸款人應當按期根據借款人實際需要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3。借款人有權按照本合同約定取得和使用貸款。

  4。借款人按期歸還貸款本金。如遇特殊情況,借款人不能在借款到期日歸還借款而需要展期的,應在借款期限屆滿5日前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雙方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5。借款人應在結息日向貸款人支付應付利息。

  6。借款人應當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

  第四條 保證方式與範圍

  1。保證人自願向貸款人提供連帶保證責任。

  2。保證擔保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補償金、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五條 保證期間

  保證期間為本合同項下貸款到期之日起兩年;貸款人依據合同約定宣傳貸款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為貸款提前到期之日起兩年。

  第六條 擔保人承諾

  主債權同時存在一個或多個物的擔保或第三人保證的,不論相關物的擔保是由借款人提供還是由第三人提供,貸款人有權自行選擇實現擔保的順序,即貸款人有權選擇先由任何物的擔保實現債權,或先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或同時要求借款人與保證人、物的擔保人同時履行責任,擔保人可以放棄針對貸款人選擇清償順序的抗辯權。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借款人、擔保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一條款,貸款人均有權採取停止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本息或其他資產的保全措施。

  2。因借款人違約致使貸款人採取訴訟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八條 借款擔保

  本合同為主從合一合同,擔保合同不另行簽訂。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透過訴訟方式解決,由貸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借貸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當事人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三條 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作了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借款人的要求做相應條款的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貸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

  賬號: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借款合同 篇6

  1、公司之間借款協議書

  甲方(出借人):

  住所:

  乙方(借款人):

  住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小寫:)。

  二、借款用途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為月利息%,按月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收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轉賬的方式將所借款項打入乙方賬戶。借款人使用者名稱:賬號:開戶銀行:

  六、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還本付息,所產生的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負。

  2、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逾期不還的部分,借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借款。

  3、乙方還款保證人(丙方)___,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承擔違約金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費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並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的違約責任。

  3、當甲方認為借款人發生或可能發生影響償還能力之情形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應及時返還,借款人及保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辯。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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