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公司借款合同合集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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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借款合同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借款合同 篇1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貸款方:交通銀行 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應借款方於 年 月 日提出的借款申請,貸款方願意提供固定資產外匯貸款。現借貸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條例》以及交通銀行的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過平等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借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 借款幣種:
1.2 借款金額:(大寫: )其中備付利息:(大寫: )
1.3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 年,自第一筆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條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於
2.2 備付利息款限用於支付建設期各期利息。
第三條 提款
3.1 借款方按第一條規定的借款額提款或/和開立信用證均必須滿足下全部條件後方可進行:
(1)已提供專案投資列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證明;
(2)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專案預(概)算資金已全部落實的證明,包括撥款和發行股票、債券的批准件;各類已簽署生效的融資合同副本;自有資金已落實的證明;
(3)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工貿還匯協議書》或銷售渠道已落實的其他證明;
(4)已提交貸款方認可的還款擔保;抵押合同已辦妥登記及公證手續;
(5)自籌資金已按貸款方要求或按計劃投入使用或到帳;
(6)未發生第9.1條款所列任何一種違約行為;
(7)其它:
3.2 提款期限為 個月。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限內,借款方應按下列計劃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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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 劃 提 款 │ 金 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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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季│ 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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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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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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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各年(季)度提款計劃借款方應在當年(季)第一筆提款前一個月提交貸款方。
3.4 分年和年(季)度提款計劃如需調整,應至少提前十五天提出,並經貸款方同意。
3.5 借款方辦理提款,應提前 個銀行營業日提交有效借款憑證。
3.6 提款期到期,未提貸款部分即自動登出,但事前已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條 利息和費用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率為
利息每 計收一次,結息日為 。
計息方法:以三百六十天為一年,按貸款餘額和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
4.2 承諾費。如借款方未按第3.3條款所述季度提款計劃提用貸款,又未按第3.4條款規定提前通知調整提款計劃,對該未提或超計劃提款部分,貸款方有權按未提或超提金額的 ‰一次性收取承諾費。
4.3 管理費。借款方應在第一次提款時按合同借款金額的 %一次性向貸款方支付管理費,管理費以人民幣支付(以支付當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中間價折算)。
4.4 借款方應於結息日主動支付利息,如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支付,屆時未付,貸款方有權主動從借款方的存款帳戶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對應付未付利息,貸款方可計收復利。
4.5 凡因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屬檔案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均由借款方承擔。
4.6 除4.3條款項下費用外,其他各項利息、費用均以所借幣種支付。
第五條 還款
5.1 還款來源為 及其它可用於還款的資金。
5.2 借款方應在第1.3條款規定的期限內以所借幣種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借款本金每半年歸還一次,分 期還清;第一期還款在第一筆提款日後 個月進行,各期還款金額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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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 序 │ 金 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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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數 │ 年 │ 季 │ 月 │ │ 幣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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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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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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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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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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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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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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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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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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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期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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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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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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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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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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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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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5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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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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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7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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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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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9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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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0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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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內不能按期歸還貸款,應在計劃還日前一具月提出調整還款計劃申請,經貸款方同意並對第5.2條款作出修訂後執行。貸款到期(指分期還款計劃中的最後一期),借款方因客觀因素無力歸還,最遲應在貸款到期日前一個月提出展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展期的,借貸雙方就本合同中的貸款期限、利率和還款計劃部分作出補充和修訂,展期貸款利率按修改後期限的相應利率檔次確定。
5.4 借款方未按第5.2條款規定的分期還款計劃按期如數還款,又未經貸款方同意調整還款計劃,對未還貸款部分貸款方有權從計劃還款日後的第一天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20%的利息。
5.5 借款方提前還款應經貸款方同意方可辦理,並應提前 個銀行營業日通知貸款方,提前還款應在結息日並應按第5.2條所列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衝即將到期或下一期的還款。
第六條 擔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還款擔保(具體擔保內容見附件)。如借款方未能履行,貸款方可行使上述擔保項下的權利。
6.2 借款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第8.4條款所述本貸款項下所有各期保險單項下的權益無條件抵押給貸款方,保險單以貸款方為第一受益人,保險單正本交由貸款方保管,貸款方有權參與定損定責及索賠工作。如借款方未能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發生保險賠償時,貸款方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扣收貸款本息。
第七條 陳述與保證
7.1 借款方向貸款方陳述並保證:
(1)借款方是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的、獨立的企事業法人,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2)借款方已辦妥簽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批准和授權手續,並切實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3)簽署和履行本合同與對借款方資產具有約束力的任何合同或抵押權並無牴觸之處;
(4)借款方提供的一切報表、資料和情況是真實準確的,自向貸款方提出本貸款申請以來,借款方的綜合財務狀況未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未損害借款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
(5)借款方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影響貸款方權益的下列事件:
A.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B.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C.向第三者提供信用擔保、權益和資產抵押以及各類債務承諾;D.各類舉債、欠債;E.其他重大事件。
7.2 第7.1條款所述第一項陳述與保證,亦作為借款方在每一提款日和每一利息支付日作出的陳述與保證。
第八條 約定事項
8.1 借款方應按貸款方要求開立本外幣往來戶和/或專戶。本合同項下開 證、付款等應在貸款方辦理,並接受貸款方的稽核。
8.2 本合同簽訂後,借款方應按計劃對外訂貨,進口訂貨卡片應交貸方稽核,貿易合同副本應交貸款方,貸款方憑以開證、付款,借款方在本合同簽訂後 個月內未能簽訂進口合同,貸款方有權撤消本貸款。
8.3 借款方同意無條件接受貸款方的信貸監督和檢查,併為之提供工作便利。貸款方有權參與招標、商務談判、竣工驗收等活動,有權參加借款方有關工程建設、生產經營、計劃財務等方面的重要業務辦公會議或列席董事會,有權參與貸款方認為有必要參加的其他重大活動和會議。借款方應將上述重要活動和會議事先通知貸款方。借款方應按貸款方要求及時報送與專案建設、貸款使用和生產經營有關的'各類重要設計檔案、統計財會報表、各年計劃及其執行情況的書面報告、董事會重大決議和決定(包括人事安排方面)。借款方應保證上述報表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貸款方有權調閱原始憑證,審查借款方的資產和財務狀況。
8.4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借款方建設和經營期間,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財產以所借幣種向貸款方指定的保險公司按期連續投保有關險種。保險額應為財產原值的110%。如原值低於市場價時,應按重置價投保。借款方如中斷保險,貸款方有權主動代為保險,一切費用由借款方負擔。
8.5 借款方應將本貸款項下未參與週轉的全部折舊基金積累和不低於 %的其他專項基金存入貸款方,將不低於 %的各類結算業務交由方辦理。
8.6 借款方對本貸款和其它同類債務的清償,應按照比例平等原則進行。如果今後為其他建設專案採取抵押擔保方式籌措建設資金,借方應同比例地向貸款方提供抵押品。借款方不會與第三方簽訂任何有損貸款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或影響借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合同或協議。
8.7 借款方發生下列事件應事先徵得貸款方的同意:
(1)以資產和收入為其他單位提供信用擔保或設定抵押權;
(2)出售、轉讓、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以本貸款購置的設施、裝置、器具 及其他任何固定資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事件,借款方即構成違約:
(1)借款方未能按第四條、第五條規定按期如數支付各項應付款項;
(2)未按第二條規定使用貸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項下應由借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約定事項,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發生之後30天內沒有得到補救或糾正;
(4)借款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陳述與保證,或在遞交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其他檔案中的陳述與保證被證明其在作出、重複作出時,在任何重要方面是不真實、不準確的、或使人誤解的;
(5)借款方未能履行與第三者簽訂的其他任何借款和融資合同中的義務而被採取信貸制裁措施;
(6)擔保人喪失擔保資格或能力、或抵押品現值比原估價減少15%以上, 而借款方在接到貸款方有關通知後一個月內沒有按貸款方要求提供或補充新的還款擔保;
(7)停止專案建設或生產經營;
(8)借款方(被)申請破產。
9.2 貸款方未能按提款計劃及時供應貸款即構成違約,但由於國家經濟政策和信貸政策變更者除外。
9.3 如借款方違約,貸款方有權立即同時或先後採取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措施:
(1)從借款方在貸款方的任何帳戶中主動扣收欠款;
(2)對第9.1(2)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將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在原訂利率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並限期收回被挪用貸款;
(3)對第9.1(3)、9.1(4)、9.1(6)條款所述違約事件,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發生日借款餘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於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止,對其中無法糾正的行為則按違約發生日借款餘額一次性收取不高於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4)中止或終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權利;
(5)宣佈貸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並限期或立即償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和依法律可採取的任何措施。
貸款方因追索貸款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應由借款方負責。對貸款方採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9.4 如貸款方違約,借款方可從違約之日起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天向貸款方收取不高於萬分之五的違約金,直至違約行為糾正之日為止。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0.1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申請書、年(季)度提款調整計劃、借款憑證、還款付息憑證、財產權益抵押合同、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協議、催收貸款通知等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0.2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補充均須雙方協商並訂立補充條款或修改協議,修改、補充協議無論是否明示,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對借貸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並絲毫不影響本合同未變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對借貸雙方以及各自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貸款方可自主決定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但應及時通知借款方。未經貸款方書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轉讓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行為均屬無效。
10.4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貸款方規定辦理;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條款。
10.5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量透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應向貸款方所在地主管法院提起訴訟。
10.6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全部應付款項清償完畢之日失效。
10.7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貸雙方各執 份,擔保人執一份。
借款方: 貸款方:交通銀行 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簽字人: 簽字人:
職務: 職務: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在 簽署
公司借款合同 篇2
借款人:金華市金磐開發區康威利日用製品廠 (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貸款人:浙江九和宏盛科技有限公司(下簡稱乙方)
法人代表:
甲方是一家註冊資本 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生產經營專案的實施臨時
需要資金,乙方有閒置資金。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元(大寫:人民幣 )。
二、借款期限:從20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為 。借款到期後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自動延期 年。
三、借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借款利息為年息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於用於甲方生產經營專案,必須專款專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不超過 罰息。
2、採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貳份,
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金華市金磐開發區康威利日用製品廠 貸款人:浙江九和宏盛科技有限公司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期限內不支付利息。
公司借款合同 篇3
甲方(出借人):
住所:
乙方(借款人):
住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並保
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小寫:)。
二、借款用途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為月利息%,按月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收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轉賬的方式將所借款項打入乙方賬戶。
借款人使用者名稱:
賬號:
開戶銀行:
六、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還本付息,所產生的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負。
2、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逾期不還的部分,借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借款。
3、乙方還款保證人(丙方)____,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承擔違約金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費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並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的違約責任。
3、當甲方認為借款人發生或可能發生影響償還能力之情形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應及時返還,借款人及保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辯。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日期:年月日
公司借款合同 篇4
出借方: 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為擴大生產經營,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所借款項用於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 借款金額:
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借款利息
採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息為百分之六。
第四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伍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出借方將於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財務部門。
2、還款時間與金額:
借款方還款時間為___年___月___日,本金和利息一併還清。
3、借款方如當期在約定時間內未清當期款項應按日息計算,如還款日期超過30天應付當期還款金額10%違約金。
第五條 還款資金來源:公司賬面金額。
第六條 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1、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 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二)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 30 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徵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單方解除協議,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 30 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將本金歸還,利息清零無需支付。
3、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4、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註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出借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借款合同 篇5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註冊號:___________
丙方(擔保人): 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人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出借人)_________出借人民幣_________,期限___個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節假日、休息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利息按實際佔有天數計算。
第二條:借款利率為月息___‰,從出資人實際交付借款之日起計息至本金結清之日。 第三條:乙方借款用途為經營週轉。乙方承諾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違法活動。 第四條: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當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具體借款金額和借款時間以支付憑證為準。
第五條:乙方還款方式為:按月還息,每月20日為乙方的付息終結日。在每月1日至20日(含20日)期間借款的借款人需將第一個月利息直接交給出借人;20日之後借款的借款人應在次月的20日之前(含20日)支付的第一個利息。本金分期歸還或到期後一次性歸還,具體歸還辦法見還款計劃書。
第六條:根據乙方之請求,丙方願對本合同項下甲方對乙方的全部債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三日內如乙方未能足額將借款本金償還甲方時,丙方保證將應付款項(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償付給甲方。
第七條:因乙方不履行還款義務,丙方為乙方代為償還借款後,甲方即將本合同項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內的所有債權轉讓給丙方,丙方即成為乙方新的債權人,丙方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對乙方享有的所有合同權利。
第八條:本合同如須辦理公證,乙方承擔公證費用。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檔案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2、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資金。
3、 借款交付後,配合丙方對乙方使用借款進行管理和監控。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借款,不得將借款轉作他用,更不得用於違法行為。
2、 乙方應根據丙方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檔案及資料,並保證所提供資料、檔案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3、 按照約定向丙方支付擔保服務費。
4、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5、 乙方的居住地、聯絡方式、單位的變遷等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後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6、 乙方服從丙方的貸後管理與風險監控。
7、 自甲方實際向乙方發放貸款當日,乙方應向丙方繳納人民幣______保證金。
第十一條: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檔案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對乙方的資信、資產狀況進行調查。
2、按照約定承擔保證責任後,丙方成為乙方新的債權人,享有原債權人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3、受甲方委託對乙方使用借款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催收,並對借款風險進行監控。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 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每月20日(含20日)之前支付利息,由丙方於三日內代為償付(節假日順延),同時乙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滯納金。
2、 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償還本金的,應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額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 因乙方未按期、足額向甲方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丙方向甲方墊款的,乙方應自丙方墊款之日起,向丙方支付墊款金額40%的違約金。若丙方墊付之後,乙方仍未償還墊付款,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額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滯納金。丙方有權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透過報紙、電臺、電視臺、網路等媒體釋出乙方的具體違約行為等資訊。
公司借款合同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本著支援企業事業單位發展生產,提高效益的原則,經xx市財政局(簡稱甲方)與xx市煤氣公司(簡稱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並制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1.乙方於20xx年4月10日向甲方借款50萬元,借款期限2個月,即20xx年4月10日至20xx年6月10日,借款利率為月0.64%,到期時由乙方一次付清。
2.經甲乙雙方商定,如乙方與xx聯營成功,聯營投資到位後,首先償還此項借款。連同乙方1999年9月16日流動資金借款150萬元和1999年10月24日流動資金借款150萬元,本息合計308.82萬元一併償還。
3.經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將尼桑轎車作為50萬元借款抵押,在乙方未還清借款本息前不得出售轉讓該車。如乙方到還款期不能及時償還借款本息,甲方將依據本合同收回作為抵押的尼桑轎車。
4.甲乙雙方必須信守本合同,如有違約,違約方必須承擔造成的一切連帶經濟責任。
5.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市財政局(公章)
乙方:xx市煤氣公司(公章)
20xx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