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借款擔保合同通用15篇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通用15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個人借款擔保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1

  借款人:電話:

  地址:郵編:

  貸款人:電話:

  地址:郵編:

  抵押人:電話:

  地址:郵編:

  __年__月__日

  中國農業銀行

  經合同各方自願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借款人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貸款人申請借款,借款人(抵押人)自願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貸款人,抵押物評估現值為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詳見抵押物清單、抵押物評估證明,清單號碼____)。

  第二條貸款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本項貸款用於____,貸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借款期限由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每月還款金額的計算公式:

  一、等額償還法:

  貸款本金總額×月利率×〔1+月利率〕(上標)還款月數

  每月還款本息額=--------------------------

  〔1+月利率〕(上標)還款月數-1

  二、遞減償還法:

  貸款本金

  每月還款本息額=----+〔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貸款月數

  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採用____法償還。首期還款日為__年__月__日,首期還款日為__年__月__日,首期還款金額為____元,剩餘款項分____月償還(具體還款日期及金額詳見還款計劃表)。

  第四條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第六條在借款期內,借款人須在貸款人處開設的存款賬戶上存有不少於兩個月還款的款項,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在該賬戶扣收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欠款。

  第七條借款人應按本合同訂立的還款計劃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還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辦理延期還款手續,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條訂立的貸款利率收取利息。貸款人不同意延期還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請的,貸款逾期後,貸款人按規定計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請延期的次數不超過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過1個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但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

  第八條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辦理延期還款手續後,抵押人自願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第九條抵押物清單所列的抵押財產在抵押期間由抵押人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保全,保持抵押物的完好無損,其費用開支由抵押人承擔。貸款人有權隨時對抵押人保管和使用的抵押物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條在合同有效期內,抵押物必須辦理財產保險,財產保險單交貸款人儲存。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保險到期,抵押人應負責續保,抵押人未續保的,貸款人有權代其續保,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十一條抵押期間,抵押物發生毀損,抵押人應立即通知貸款人,發生保險責任內的損失,抵押人必須以保險理賠款償還所承擔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的賬戶,在理賠款不足以歸還相應貸款本息時,由抵押人負責彌補或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發生保險責任範圍以外的毀損,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發生抵押物價值減少,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等的擔保。

  第十三條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贈與、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期間,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抵押物的保險、鑑定、登記、保管、評估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六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物:

  一、借款人不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息;

  二、在借款期內借款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或遺贈人;

  三、借款人的繼承人或遺贈人拒絕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第十七條貸款人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除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外,優先用於清償貸款人貸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以抵押物清償債務,以實際處理的價款為準,如有餘款,貸款人將其退還抵押人,如不足,貸款人對借款人和抵押人有追索權。

  第十八條抵押人按本合同約定還清貸款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後,貸款人應將其佔管的抵押物的權利證書及有關資料退還給抵押人,併到抵押物登記機關辦理登記登出手續。

  第十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或抵押人變更住所、法定名稱的,應在變更後7天內通知貸款人,否則,貸

  款人以原法定名稱向原住所傳送的有關檔案視同送達。

  第二十條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管轄。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依法設定抵押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各執一份。

  借款人:(蓋章)貸款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抵押權人)

  借款人:(簽字)法定代表人:(印章)

  (授權代理人)

  抵押人:(蓋章)

  抵押人:(簽字)

  簽約地點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2

  合同編號:_________借款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貸款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抵押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經合同各方自願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第一條

  借款人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貸款人申請借款。第二條

  貸款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本項貸款用於_________,貸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

  每月還款金額的計算公式為:

  一、等額償還法:

  貸款本金總額×月利率×(1+利率)還款月數每月還款本息額=—————————————————————

  (1+月利率)還款月數-1

  二、遞減償還法:

  貸款本金每月還款本息額=————+(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貸款月數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採用_________法償還。

  本合同首期還款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還款金額為_________元,剩餘款項分_________月償還(具體還款日期及金額詳見還款計劃表)。第四條

  保證人的保證期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第五條

  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第六條

  保證人與借款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貸款人有權從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保證金存款賬戶上按償款期逐期扣還當期應償還款本息金額。不足償還部分,由保證人承擔連帶償還貸款本息的連帶責任。第七條

  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第八條

  在借款期內,借款人須在貸款人處開設的存款賬戶上存有不少於兩個月還款的款項,並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可從該賬戶扣收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欠款。第九條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訂立的還款計劃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還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辦理延期還款手續。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條訂立貸款利率收取利息。貸款人不同意延期還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請的,貸款逾期後,貸款人按規定計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延期申請次數不超過_____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過一個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但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第十條

  借款人提出延期還款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後,辦理延期還款手續,保證人自願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第十一條

  借款期內,借款人或保證人變更住所、法定名稱的,應在變更後7天內通知貸款人,否則,貸款人以原法定名稱向原住所傳送的有關檔案視同送達。第十二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管轄。第十三條

  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執一份。經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合同自動失效。借款人(簽字):_________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

  貸款代表人(蓋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委託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3

  合同編號:

  借款人:電話:

  地址:郵編:

  貸款人:電話:

  地址:郵編:

  出質人:電話:

  地址:郵編:

  __年__月__日

  中國農業銀行經合同各方自願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借款人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貸款人申請借款。

  第二條借款人(出質人)自願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出質給貸款人,質物評估現值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元(詳見質物清單、質物評估證明,清單號碼____)。質物移交時間為__年__月__日。

  第三條貸款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元,本項貸款用於____,貸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借款期限由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分月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每月還款金額的計算公式:

  一、等額償還法:

  貸款本金總額×月利率×〔1+月利率〕(上標)還款月數

  每月還款本息額=--------------------------

  〔1+月利率〕(上標)還款月數-1

  二、遞減償還法:

  貸款本金

  每月還款本息額=----+〔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貸款月數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採用____法償還,首期還款日為__年__月__日,還款金額為____元,剩餘款項分____月償還(具體償還日期及金額詳見還款計劃表)。

  第五條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權的費用。

  第六條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第七條在借款期內,借款人須在貸款人處開設的存款賬戶上存有不少於兩個月還款的款項,並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可從該賬戶扣收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欠款。

  第八條借款人應按本合同訂立的還款計劃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還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辦理延期還款手續,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三條訂立的貸款利率收取貸款利息。貸款人不同意延期還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請的,貸款逾期後,貸款人按規定計收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請延期次數不超過____次,且每次延期時間不超過一個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但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

  第九條借款人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辦理延期還款手續後,出質人自願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條質物質押期間,貸款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

  第十一條質物由出質人辦理財產保險,財產保險單交貸款人儲存。在質押期間,質物保險期屆滿,出質人應負責續保。質物在質押期間,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出質人必須以保險理賠款償還所擔保的債權或存入貸款人指定的專戶。當理賠款不足以歸還所擔保的債權時,借款人負責彌補或提供其他擔保。

  第十二條質物的保險、鑑定、登記、運輸等費用由出質人負責。

  第十三條質物清單所列的質物,移交貸款人保管,出質人於質物移交日一次性向貸款人支付估價金額的____‰的保管費。質物保管不當,造成損害、滅失,由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自然和客觀原因除外)。

  第十四條質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貸款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提供相應的擔保。出質人不提供的,貸款人有權依法拍賣或變賣質物,所得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擔保的債權。

  第十五條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分質物:

  一、借款人在借款期內不按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息;

  二、在借款期內借款人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或遺贈人;

  三、借款人的繼承人或遺贈人拒絕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

  第十六條貸款人依法處分質物所得價款除支付處分質物所需的費用外,優先用於清償貸款人貸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以質物清償債務,以實際處理的價款為準,如處理後有餘款,貸款人將其退還質押人;如不足,貸款人對借款人和抵押人有追索權。

  第十七條借款人按本合同約定還清貸款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後,貸款人應將其佔管的質物及有關資料退還給出質人,併到質物登記機關辦理登記登出手續。

  第十八條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和出質人變更住所、法定名稱,應在變更後7天內通知貸款人,否則,貸款人以原法定名稱向原住所傳送的有關檔案視同送達。

  第十九條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第二十條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自依法設定質押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出質人各執一份。

  借款人:(蓋章)貸款人:(蓋章或專用章)

  (質權人)

  借款人:(簽字)法定代表人:(蓋章)

  (授權代理人)

  出質人:(蓋章)

  出質人:(簽字)

  簽約地點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

  借款人:

  貸款人:

  出質人:

  借款人因需要,向貸款人申請借款,經出質人質押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利率、期限

  金額(大寫)

  利率

  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結息,欠息按‰計收復利,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借款和還款

  1、分期借款、還款計劃:

  2、借款人在借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借款計劃,並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檔案。

  3、貸款人按借款人的借款計劃辦理借款手續。實際放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借據為準,還款日和還款額以實際發生為準。分期借款計劃分期還款計劃金額(小寫)金額(小寫)

  4、借款人應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歸還貸款本息;到期不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收或採取其他措施追收。

  5、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擔保條款獨立於貸款合同,不因貸款合同無效而無效。如貸款合同無效,質押人仍以質押物予以擔保。如因借款人或質押人的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的,質押人應在質押擔保範圍內賠償貸款人的全部損失。

  第三條 質押內容

  出質人自願以等動產、權利(詳見質押物品清單)作為本合同載明借款的質物(權),出質給貸款人。主要質押擔保內容如下:

  1、質押擔保期間:自設定質押之日起至擔保範圍內借款人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質押擔保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

  3、質物(權)評估價值萬元,實際質押額為萬元。質押的效力及於質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4、質物(權)未設定其他擔保,所有權無爭議。出質人應保證其質押行為真實、合法,並根據貸款人的要求,定期提供財務報表以接受資信調查。

  5、出質人應在年月日之前將質物所有權移交貸款人佔有或辦理質權轉讓手續,質物(權)的權利證書和相關檔案一併移交貸款人保管。質押期間,貸款人應妥善保管質物(權)。貸款人為安全、方便,也可將質物(權)委託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保管。

  6、在質押擔保合同生效前,質押物由質押人辦理財產保險,保險單由貸款人儲存。保險金額應與質押物的價值相等。質押物保險到期,質押人應負責續保,直至所擔保的債權全部清償為止。如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保險理賠款應作為出質財產交貸款人存入專戶或用於提前清償貸款本金,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

  7、按擔保法規定,應辦理質押合同登記的,出質人應在合同生效前按規定向有權部門辦理質押登記和其他法定出質手續。所登記質押權存續時間,應與質押擔保期限一致。在質押擔保期間,質押物登記屆滿的,由質押人負責依照有關規定辦理續登手續。

  8、未經貸款人同意,出質人不得將質物(權)轉讓、變賣、重複質押或用於清償其他債務。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許可費或價款,應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9、質物(權)的保險、鑑定、運輸、保管、評估、登記等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10、在本合同擔保期間內,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1、出質人應予賠償因其自身過失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的賠償金。

  第四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借款人有權瞭解農業發展銀行有關信貸政策、利率政策、各項優惠政策和信貸管理制度、規定、辦法等,配合貸款人共同管好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於糧棉油購銷企業賬戶管理規定,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開設基本賬戶和相關專用賬戶。經開戶行審查同意,對遠離開戶行的企業,也可以在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輔助存款賬戶,但必須遵守農業發展銀行的信貸管理規定。

  3、借款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不得挪作他用。

  4、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貸款使用的具體用途及用款計劃,並自覺接受貸款人的信貸監督。

  5、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時,應立即採取保全措施,並及時通知貸款人。

  6、借款到期前,借款人應積極籌措還貸資金,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歸還貸款本息;到期不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收或採取其他措施追收,還款日期以貸款收回憑證為準。

  7、借款到期,借款人因客觀原因確實不能按期歸還的,須經質押人同意,並提前10天(遇節假日順延)向貸款人書面申請展期歸還,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後,可辦理展期手續。經貸款人審查不同意展期的,借款人應按合同約定時間歸還貸款本息。

  8其他事項:

  第五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應當按照合同要求及時發放貸款,並根據借款人實際用款進度供應資金。

  2、貸款人有權對貸款實行跟蹤檢查,保證專款專用。

  3、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時,貸款人有權以質押財產或質權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的價款優先受償。不足清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4、當出質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捲入或即將捲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理質押財產或質權,收回貸款本息。

  5、其他事項: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借款人違反上述約定義務的,貸款人可視不同情況,根據信貸管理有關規定,實行加罰息、停止貸款、提前收回貸款等信貸制裁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借款人自行承擔。借款人拒不償還貸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申請資產保全或強制執行。

  2、貸款人違反約定義務的,借款人有權請求有關部門按照規定予以處理。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按期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遇節假日順延)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簽訂展期還款協議。展期期限和利率按有關規定執行。

  被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計算機程式碼:稅務登記號:

  納稅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計算機程式碼:稅務登記號:

  稅務機關: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納稅擔保合同。

  1 、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納稅擔保範圍是:

  2 、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納稅擔保金額為:元及應加收的滯納金元。

  3 、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方式為:

  4 、依據本納稅擔保合同納稅擔保人為被擔保人提供的擔保為連帶責任的擔保。

  5 、本納稅擔保的期限為自本納稅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6 、納稅擔保人是在註冊的經濟實體,任何改變納稅擔保人本身性質、地位的事件、事項發生或有可能發生時,納稅擔保人保證及時通知稅務機關。

  7 、納稅擔保人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要求納稅擔保人履行繳納稅款義務的通知書後,保證按繳納稅款通知書規定的繳納期限及金額主動、一次性向稅務機關繳清全部款項。

  8 、如果納稅擔保人未能按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及金額繳納,稅務機關有權依照有關規定對納稅擔保人採取稅收保全措施、稅收強制執行措施。

  9 、本納稅擔保是持續性的擔保,只要被擔保人未繳清本納稅擔保合同約定的擔保範圍內全部款項,納稅擔保人就始終承擔本納稅擔保項下的所有連帶責任。稅務機關給予被擔保人的任何延期,都不解除納稅擔保人的連帶責任。

  10、若被擔保人出現破產或合併、分立等情況,並不解除納稅擔保人在本納稅擔保合同中的責任。若納稅擔保人出現此情況,其繼承人將受本納稅擔保合同的約束,並繼承本納稅擔保項下的責任。

  11、本納稅擔保非經稅務機關同意,為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擔保。納稅擔保人與其他任何方面簽定的任何合同、協議均不影響本擔保的有效性。

  12、本納稅擔保經被擔保人、納稅擔保人簽字蓋章,並經稅務機關同意(確認)後生效。

  被擔保人:納稅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稅務機關: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4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甲方:

  乙方:

  丙方:

  第一條 貸款

  1.1 貸款金額:見本合同第九條。

  1.2 貸款用途:見本合同第九條。

  1.3 貸款期限: 見本合同第九條。

  實際貸款金額和起止日期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以個人貸款出賬憑證為準。

  1.4 貸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以第九條約定為準,按借款的實際天數計息,日利率=年利率/360.

  (1)合同已簽訂貸款發放前,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調整的,乙方按調整後的基準利率依本合同第9.4條約定的浮動方式對本合同約定利率進行相應調整,並按調整後的利率發放貸款。

  (2)貸款期內遇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調整的,對於約定的還款方式為分期還款(包括等額還本付息法和等本還款法)的貸款,乙方按調整後的基準利率依本合同第9.4條約定的浮動方式對本合同約定的利率進行相應調整;對於約定的還款方式為非分期還款的貸款,乙方按調整後的基準利率依本合同第9.4條約定的浮動方式對本合同約定利率按年進行調整。

  約定的調整方式為按月進行調整的,調整日為基準利率調整日後的第一個結息日。

  約定的調整方式為按季度進行調整的,調整日為貸款發放月每順延三個月的結息日。

  約定的調整方式為按年進行調整的,每年調整日為貸款發放月年度對應月份的結息日。

  遇基準利率多次調整的,乙方按調整日最新的基準利率進行相應調整。如果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基準利率浮動範圍,使得上述約定的貸款利率低於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下限時,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調整為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下限。

  (3)國家變更利率確定方式、調整方式和計息方法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上述利率調整乙方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1.5 每月結息日為貸款發放日的對應日,貸款發放日如為29、30、31日的,結息日為每月28日,但合同項下貸款還款方式為按月付息到期還本的,貸款結息日為每月20日。雙週供貸款首個結息日為貸款發放日後第14日,以後結息日為前一結息日後第14日。

  貸款最終到期日為最後一次結息日,利隨本清。

  第二條 貸款的發放

  2.1 乙方在貸款發放前有權審查下列事項,並根據審查結果決定是否發放貸款,此類審查不構成乙方的義務:

  (1)甲方是否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妥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登記等法定手續;

  (2)有關的擔保合同是否已生效;

  (3)甲方是否已付清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

  (4)甲方是否滿足了乙方要求的貸款條件;

  (5)甲方及擔保人民事行為能力和經濟狀況是否發生不利變化;

  (6)甲方還款意願和擔保人擔保意願是否發生變化;

  (7)甲方是否發生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情形;

  (8)貸款用於購房的,甲方是否已支付購房的首期款。

  2.2 本合同項下貸款甲方應委託乙方將貸款資金髮放後直接支付至實際收款人賬戶,貸款發放前甲方應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並附相關交易資料和憑證,乙方有權稽核甲方提款申請及所附資料是否符合本合同約定並決定是否發放貸款。如甲方申請以自主支付方式發放貸款的,需另行徵得乙方同意。

  2.3 貸款發放後,乙方有權對貸款的使用、貸款資金去向進行監管,甲方應予以配合。採用甲方自主支付方式發放貸款的,甲方應每季向乙方報告貸款資金支付情況,乙方有權透過賬戶分析、憑證查驗、現場調查等方式,核查貸款資金支付是否符合約定用途。

  2.4 因貸款發生的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通訊費、郵遞費、查詢費由甲方承擔。無論甲方最終是否使用貸款,乙方因貸款而收取的有關費用均不退還。

  2.5 貸款發放前,如因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變化、乙方監管部門對乙方提出控制信貸規模或信貸投向的要求及其他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無法發放本合同項下貸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或解除本合同,甲方對此無任何異議。

  第三條 還款

  3.1 甲方按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方式還款:

  (1)等額還本付息法,每期還本付息金額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還款計劃表為準(利率調整時應還金額會相應變動)計算公式如下:

  每期還本付息額={[ 貸款利率*(1+貸款利率)還款總期數 ] / [(1+貸款利率)還款總期數 - 1 ]} * 借款金額 (注:雙週供貸款,還款總期數為雙週數,貸款利率為雙週利率;當按月還款時,貸款利率為月利率;當按季還款時,貸款利率為季利率;當按年還款時,貸款利率為年利率。選擇低供貸還款方式時,還款總期數以雙方在第十條約定為準。)

  (2)等本還款法:按月等額還本、遞減付息,計算公式如下:

  每期還款金額=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借款總額累計償還本金額)*月利率

  (選擇低供貸還款方式時,還款總期數以雙方在第十條約定為準。)

  (3)淨息還款法:按月付息,到期一次性還本。

  (4)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5)其他還款方式。

  3.2 在選擇雙週還款方式下,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各類還款法以及雙週供產品的特性(即該產品按每年實際天數計收按揭利息,每年需要還款26期,個別年份達到27 期),知悉雙週供貸款適合收入較為穩定和均衡的人士,並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選擇雙週還款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調整要求終止或利率政策發生重大變化時,乙方有權終止雙週供還款法,另行與甲方協商確定新的還款方式,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乙方有權將其調整成按月等額還本付息法。

  低供貸還款方式是指甲方按雙方約定的還款總期數計算的每期還款金額在貸款期限內分期歸還貸款本息,而在貸款期限內的最後一期還款日將剩餘本金一次性償還的還款方式。該還款方式中約定的還款總期數超過依貸款期限計算的還款期數,甲方在貸款期限內每期還款金額相對較少,但在貸款期末會有一定的剩餘本金需一次性償還。

  3.3 按月還款的,首期還款日為甲方貸款發放的次月結息日,以後還款日為每月的結息日,首期還款金額以借款實際天數計算為準。按季還款的,還款日為貸款發放月每順延三個月的結息日;按年還款的,還款日為貸款發放月年度對應月份的結息日。貸款最終到期日為最後一期還款日。

  雙週供貸款還款的,還款日為雙週供貸款結息日。

  選擇低供貸還款方式的,貸款期內最後一期還款金額為剩餘貸款本金與當期應還貸款利息之和。

  3.4 甲方在乙方處開立賬戶,應至少在約定的還款日前一天,將應還款項存入該賬戶內,因未足額存入資金致使乙方無法按時扣收應還款項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3.5 甲方應按時足額地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

  分期還款任一期未按時足額還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並對未歸還的全部貸款自逾期之日起按逾期貸款計收罰息。

  3.6 甲方不可撤銷地授權乙方直接從其任何賬戶中扣收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保險費、乙方對甲方的代墊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乙方從甲方賬戶扣收款項按照先前期、後當期和先費用、利息、後本金的順序進行。

  3.7 甲方可以提前歸還貸款,但需提前三十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確認後即為不可撤銷。部分提前還款的,每次提前還款金額不少於一萬元,提前還款後每期還款額相應變更。

  甲方提前還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補償金。該補償金應由甲方隨提前還款本金和應付利息一併支付給乙方。補償金按提前還款金額提前還款天數本合同約定利率計算。提前還款時間不到三十天的,按實際天數計算,減半計收;超過三十天的,只按三十天計收。

  3.8 對於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下浮幅度超過15%的,如甲方在貸款發放後兩年內部分或全部提前歸還貸款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應由甲方隨提前還款本金和應付利息一併支付給乙方,違約金按提前還款金額60天本合同約定利率計算。

  第四條 抵押與保險

  4.1 丙方願意以其擁有的房地產(見本合同第十一條)(以下稱抵押房地產)作為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補償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訴訟費或仲裁費、律師費、過戶費、差旅費)的抵押擔保。

  4.2 無論何種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本合同抵押條款仍然有效。

  4.3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為抵押房地產投保財產險,並指定乙方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財產險投保金額以抵押房地產價值為準,保險期限不短於債務期限。

  抵押房地產為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中長期授信提供擔保的,可按年分期購買保險。

  4.4 甲方應按時支付保費,並履行保險合同所約定的義務。在本合同項下債務本息和費用還清前,甲方須辦理續保手續,否則,乙方有權代為投保,保險費由甲方承擔。

  4.5 保險單正本由乙方保管,甲方清償本合同項下所有債務本息和費用後,乙方將保險單正本退還給甲方。

  第五條 甲方、丙方保證與承諾

  5.1 甲方已如實提供個人和家庭的收入、財產等乙方要求的相關材料,並保證所提供檔案和資料的真實、完整、準確;並以個人和家庭收入、財產作為還款保障。

  5.2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以轉讓、贈與、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房地產。

  5.3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出租抵押房地產。

  經乙方同意出租時,必須在租約內訂明:所出租房地產已抵押給乙方。

  5.4 丙方保證合理使用並妥善保管抵押房地產,不做任何使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的行為。

  5.5 丙方接受並保證配合乙方對抵押房地產的使用、保管、保養狀況及權屬情況進行檢查。

  5.6 甲方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根據事項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擔保或提前收回全部貸款:

  經濟情況惡化如失業、單位破產或個人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個人身體情況發生重大不利變化等可能影響甲方履行本合同能力的事項。

  5.7 甲方、丙方變更居住地、工作單位、聯絡電話的,應自變更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5.8 丙方確認,抵押房地產不是丙方及其撫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行使抵押權時可依法拍賣、變賣抵押房地產,抵押人放棄就此抵押房地產主張保留其基本生活需要住房的要求。

  5.9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二方)以上共同借款,共同借款人中任何一人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債務均承擔連帶清償義務。抵押房地產不可分割地全額抵押給乙方作為清償全部借款本息的擔保。如甲方違約未按期償還借款本息,乙方有權向任何一方借款人追索,要求其承擔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並可依法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貸款本息。

  5.10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丙方應於情形發生之日的次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權根據情況決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擔保或提前收回貸款:

  (1)抵押房地產損壞的;

  (2)抵押房地產滅失的;

  (3)發生保險事故的;

  (4)抵押房地產權屬發生爭議的;

  (5)抵押房地產被採取查封、扣押等強制措施的;

  (6)抵押房地產受到第三方侵害的;

  (7)抵押房地產被列入拆遷的範圍。

  5.11 乙方有權要求定期由乙方認可的評估機構對抵押房地產進行價值評估,評估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抵押房地產價值明顯下降,已不足以作為本合同債務的擔保,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歸還部分貸款、更改還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乙方有權在貸款發放後對貸款進行重新估價,查詢甲方內外部信用記錄,檢查貸款使用情形,如發生可能影響借款人還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權採取以下措施:要求甲方歸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更改還款方式或提供乙方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

  5.12 合同履行期間,對於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下浮幅度超過15%的,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逾期超過30天(含),乙方有權在當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調整為基準利率下浮15%;對於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低於同期基準利率的,如逾期3個月(含)以上的,乙方有權在當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調整為基準利率。逾期罰息的收取,以本合同違約條款約定為準。

  甲方在出現上述逾期情形後,全額清償所欠乙方逾期貸款本息,且連續6個月依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的,乙方在滿足上述條件後下一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下浮幅度恢復成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下浮幅度。但乙方已依合同約定決定提前收回貸款的除外。

  對於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利率下浮幅度未超過15%的,如本合同項下貸款逾期,乙方有權在當期結息日將貸款利率調整為按合同約定利率上浮30%執行。

  5.13 本合同項下貸款如用於甲方所經營企業,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經營企業的財務報表及乙方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保證所提供檔案和資料的真實、完整、準確、客觀。

  乙方有權在貸款發放後對甲方所經營的企業進行監督檢查,檢查內容包括本合同項下貸款使用情況、查詢企業信用記錄、企業工商登記情況和企業經營狀況等。如發現所經營企業發生可能影響借款人還款能力的情形,乙方有權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要求甲方追加擔保或要求甲方更改還款方式、提前歸還全部或部分貸款。

  5.14 抵押房地產被列入拆遷範圍的,丙方應將拆遷程序實時向乙方反映,並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提供拆遷所有資料。丙方與拆遷方簽署拆遷補償協議後,應在一個工作日內將協議影印件提供給乙方。如丙方擬接受補償款方式進行補償的,丙方應在乙方開立專戶,並將該帳戶設定為拆遷補償款的唯一收款帳戶(丙方同時為借款人的,應將其在乙方開立的還款賬戶設定為拆遷補償款的唯一收款賬戶),並將上述收款賬戶在拆遷補償協議中明確約定或以書面形式通知拆遷方並抄送乙方。拆遷款到賬後,乙方有權立即扣劃用於清償甲方貸款。

  第六條 違約條款

  6.1 甲方任何一期未及時足額歸還借款本息即視為逾期,從逾期之日起,對逾期金額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加50%計收罰息;甲方未按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從違反合同約定使用貸款之日起,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加100%計收罰息。因此被宣告提前到期的,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未歸還的全部借款本金計收罰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6.2 本合同履行期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追加乙方認可的擔保措施或提前收回全部貸款,並有權處置抵押房地產:

  (1)甲方未按雙方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或未按約定方式支用貸款資金或以提供虛假資料等方式規避本合同第2.2條約定的受託支付;

  (2)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歸還本息的;

  (3)甲方違反所做的陳述與保證;

  (4)甲方轉移財產、逃廢債務;

  (5)甲方在履行與乙方或其他銀行簽訂的其他合同時,有延遲履行等違約行為;

  (6)出現可能導致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或滅失,從而使乙方的債權遭受損害的情形;

  (7)甲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其償還能力事件的情形。

  6.3 乙方依法以抵押房地產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房地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6.4 發生行使抵押權情形時,乙方與丙方協商確定抵押權的實現方式,未能協商一致的,乙方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拍賣、變賣抵押房地產。

  6.5 甲方承擔乙方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過戶費、差旅費)

  6.6 甲方有逃避乙方監管、拖欠貸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等行為時,乙方有權將該行為向其所在單位及其他有關單位通報,並在媒體上公告。

  第七條 附則

  7.1 乙方可以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7.2 乙方有權要求對本合同項下債務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

  7.3 甲方在此同意並授權乙方有權依照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將本人個人信用資訊報送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和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的徵信機構,並同意上述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權使用人可依據規定的範圍,查詢本人個人包括社保資訊在內的信用報告。

  7.4 本合同項下的出賬確認書、個人貸款出賬憑證及經各方確認的借款申請書等相關檔案、資料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7.5 乙方就本合同給予其他方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函件,一經按本合同記載的或按其他方已書面通知乙方變更後的地址發出即視為已送達。

  7.6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7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7.8 本合同經甲方、丙方簽字和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公章或個貸業務專用章後生效。

  7.9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乙方執二份,甲方、丙方、登記機關各執一份,如需公證,應增加一份用於公證機關備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相關法規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條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三條:在借貸關係中,僅起聯絡、介紹作用的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對債務的履行確有保證意思表示的,應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5

  出借人:

  借款人:

  擔保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實 、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 。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整,小寫RMB: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 。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

  第六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 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資信出現危機,有可能導致出借人無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出借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二部分 擔保條款

  第九條 擔保人: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願以其所有權並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含夫妻共同財產)擔保給出借人, 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擔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 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誤工費等)。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出借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 出借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 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

  2. 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並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誤工費等)。

  3.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 或故意隱瞞其自身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經不具備擔保能力的,而給出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出借人承擔賠償責任。

  4.本合同項下的借據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合同。

  借款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出借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年 月 日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經合同各方自願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條 借款人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貸款人申請借款。

  第二條 貸款人同意貸給借款人個人住房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本項貸款用於____________,貸款利率為月利率______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借款人未按時向貸款人付息時,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辦理),借款期限由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每月還款金額的計算公式為:

  一、等額償還法:

  貸款本金總額×月利率×〔1+利率〕還款月數

  每月還款本息額=---------------------

  〔1+月利率〕還款月數-1

  二、遞減償還法:

  貸款本金

  每月還款本息額=----+〔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月利率

  貸款月數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採用____________法償還。

  本合同首期還款日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還款金額為____________元,剩餘款項分____________月償還(具體還款日期及金額詳見還款計劃表)。

  第四條 保證人的保證期間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五條 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六條 保證人與借款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貸款人有權從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保證金存款賬戶上按償款期逐期扣還當期應償還款本息金額。不足償還部分,由保證人承擔連帶償還貸款本息的連帶責任。

  第七條 借款人授權貸款人把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轉賬方式劃轉到售房單位在銀行開立的賬戶。

  第八條 在借款期內,借款人須在貸款人處開設的存款賬戶上存有不少於兩個月還款的款項,並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可從該賬戶扣收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欠款。

  第九條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訂立的還款計劃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還款,借款人必須在還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辦理延期還款手續。貸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條訂立貸款利率收取利息。貸款人不同意延期還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請的,貸款逾期後,貸款人按規定計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延期申請次數不超過____________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過一個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歸還全部貸款,但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

  第十條 借款人提出延期還款申請,經貸款人審查同意後,辦理延期還款手續,保證人自願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一條 借款期內,借款人或保證人變更住所、法定名稱的,應在變更後7天內通知貸款人,否則,貸款人以原法定名稱向原住所傳送的有關檔案視同送達。

  第十二條 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第十三條 其他需要明確的事項。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執一份。經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合同自動失效。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_____________

  貸款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委託人)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委託人)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7

  甲方(出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連帶責任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公平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出借給乙方人民幣 伍萬元整(¥: 50000.00 元 ),借款期12個月,自20xx 年 5月7日至 20xx 年 5月6日,於訂立本合同之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乙方保證不用借款從事違法活動。

  二、每月利息率為20 ‰,乙方應每三個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證按期歸還借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乙方承擔甲方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三、本合同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轉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乙方償還借款的順序為先利息後本金。

  四、乙方應覓連帶責任保證人 叄名,確保本合同的履行。連帶責任保證人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金、利息和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的責任,並拋棄先訴抗辯權。

  五、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即表示充分理解並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甲方: 乙方:

  連帶責任保證人: 簽訂合同日期: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8

  立合同單位: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方(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現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元,用於購買、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單位為(寫明售房單位全稱)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借款合同條例》規定立此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及其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貸款,甲方只能用於購買、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或施工單位(翻建住房時)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稱) 交乙方作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詳細清單附後)。抵押物的現值為 萬元,擔保 萬元貸款的償還。

  五、借款期限 年,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貸款利率為月息 。

  六、借款採用本金法按月歸還本息,甲方必須於每月 日前向乙方歸還貸款,本息 元。

  七、如遇國家統一調整存貸款利率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依此重新確定每月還本付息金額。

  八、貸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逾期一個月以內的,應於下月償還貸款本息時一併歸還,乙方不予處罰,但上述情況一年不得超過兩次。逾期超過一個月或一年內發生兩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權按超過的逾期天數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額萬分之三的罰息。

  九、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對抵押物進行處理。處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和處理抵押物引發的各項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並限甲方按期搬出用於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單位負責在三個月內無條件償還。

  1。甲方在貸款期內六個月內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全部貸款到期後六個月未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死亡或宣佈失蹤或移居國外,其法定繼承人拒不繼續履行甲方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或無力繼續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條款的。

  十、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應積極協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且抵押處理不能履行時,還款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負責償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還款保證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後,應於三個月內無條件地代為歸還借款本息。三個月後仍未歸還的,乙方有權從其在銀行開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戶或其他存款戶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權益讓渡給乙方,並不得對抵押物作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處理。

  十二、甲方需對抵押物辦理保險,保險單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毀損,甲方應負責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和乙方,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應首先用於歸還借款本息。若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歸還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負責歸還。

  十三、乙方應按合同規定辦理貸款,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用款,乙方應按影響金額和天數,每天付給甲方相當於影響金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雙方均有權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 份,由甲乙雙方及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三方蓋章並經法人代表簽名、公證處公證後生效,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之日起失效。

  十六、補充條款:

  甲方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乙方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9

  貸款人(全稱):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全稱):身份證號碼:。

  擔保人(全稱):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

  1、借款金額(大寫):人民幣。

  2、借款用途:。

  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實際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據記載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下列條件未滿足的,貸款人有權不提供本合同項下借款:

  (1)借款人、擔保人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檔案、資料、單據並辦妥相關手續。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及/或保險等法律手續已按貸款人要求辦妥且該擔保、保險持續有效。

  (3)借款人、擔保人未出現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條劃款方式

  貸款以現金和銀行轉帳的方式將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指定的賬戶內。

  第四條還款方式

  借款人與貸款人約定以現金或銀行轉帳方式一次性歸還借款本金。其他還款方式:。

  第五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和使用借款,不得挪用他用,不得利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按時足額歸還本金。

  3、按貸款人要求如實提供與本借款有關的檔案、資料和單據。並接受出借人的監督和檢查,有義務向貸款人出具借款的使用情況和財務支出情況。

  4、借款人、擔保人住所地、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時,應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

  5、出現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時,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並落實貸款人認可的債權保全措施。

  第六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瞭解並檢查借款人基本情況、借款使用情況、擔保人狀況及抵押物/質物情況。

  2、借款人出現足以影響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3、按照本合同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借款本金、罰息、履約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律師費以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時,貸款人均可直接從借款人任何賬戶中劃收。

  4、借款人歸還的款項不足以清償本合同項下應付數額的,貸款人可以選擇將該款項用於歸還本金、罰息、履約金或費用。

  5、依據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6、當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全部還清、抵/質押權消滅後,將應退還的抵押物的權利證明、質物或質押權利憑證交還給抵/質押人。

  第七條提前還款

  1、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徵得貸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有以下情況的,貸款人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1)借款人、擔保人提供虛假的借款資料。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抵押、質押擔保的,有關登記或保險等法律手續未按貸款人要求辦妥。

  (3)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履行期破產、解散或發生其他影響其償還能力的狀況的。

  (4)借款人、擔保人出現影響貸款人的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5)其他情況:

  第八條借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質押)擔保。

  1、保證擔保的:

  (1)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本合同項下有多個保證人的,各保證人共同對貸款人承擔連帶責任。

  (2)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罰息、履約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律師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3)一次性還款的,保證期間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分期償還的,保證期間為每期還款日起二年。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本合同債務被貸款人宣佈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貸款人確定的債務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4)保證人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保證責任的,貸款人有權直接從保證人任何賬戶中劃收;

  (5)借款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保證人願就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先於物的擔保履行保證責任。

  (6)保證人出現足以影響其擔保能力的重大不利情形的,或保證人住所地、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工作單位及收入狀況等發生變動的,應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

  2、抵/質押擔保的:

  (1)借款人或擔保人同意以下列財產作為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抵押物/質物。

  (2)上述抵押物/質物作價人民幣(大寫),抵押物/質物的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質物的淨收入為準。

  (3)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罰息、履約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律師費、抵/質押財產處置費、過戶費等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4)抵/質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質物的從物、從權利、混合物、附合物。

  (5)抵押物由抵押人佔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的義務,並隨時接受貸款人對抵押物的監督檢查。

  (6)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售、出租或其他任何

  方式的處分。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轉讓、出售、出租抵押物所得價款,應用於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

  (7)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被徵用的,抵押人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書面通知貸款人。抵押人由此所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優先用於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債務。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經貸款人認可的擔保;抵押人拒絕恢復或者不提供擔保的,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提前行使抵押權。

  (8)質物有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而足以危害貸款人權利的,或者質物(權利)價值非因貸款人原因減少的,出質人應當根據貸款人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擔保或恢復質物的價值。出質人不提供的,貸款人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物(權利憑證),並將拍賣或變賣所得的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9)抵/質押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前到有關登記機關申辦抵/質押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質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質押登記檔案的正本原件及其他權利證書交貸款人保管。質物或質押權利憑證由出質人在本合同簽訂前交貸款人保管。

  (10)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抵/質押權人未受清償的,抵/質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物/質物(權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抵押物/質物(權利)的價款優先受償。抵/質押人為兩人以上的,抵/質押權人行使抵/質押權時有權處置任一或各個抵/質押人的抵押物/質物(權利)。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借款違約罰息按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歸還借款的,甲方有權收取與乙方約定的1%履約金。逾期每天收取_______滯納金,甲方及甲方委託人上門辦理借款追收手續的,每次收取_______元手續費。

  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為,有權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有權宣佈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立即到期或採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4、本合同項下借款的任一擔保人違反本合同項下義務,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採取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已發放借款或其他資產保全措施。

  5、因借款人、擔保人違約致使貸款人採取訴訟或仲裁方式實現債權的,借款人、擔保人應當承擔貸款人為此支付的律師費、差旅費及其他實現債權的費用。並按借款金額的10%收取乙方的違約金。

  6、擔保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給貸款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全額賠償:

  (1)隱瞞抵押物/質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監管、被扣押、被凍結或已經設立抵/質押等情況;

  (2)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抵押物;

  (3)其他影響抵/質押權人實現抵/質押權的行為。

  第十條費用的承擔: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費、抵押登記費、運輸費、保管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貸款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訴訟。發生爭議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約定採用以下方式解決:人民法院起訴。

  2、仲裁。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所稱“期限屆滿”或“到期”包括貸款人依照本合同的約定或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宣佈本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2、本合同所稱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部分喪失還款能力;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擔保能力明顯下降;抵押物/質物(權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被徵用或出現權屬爭議影響貸款人實現抵/質押權。

  第十三條三方約定的其他補充條款

  第十四條本合同經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提示

  貸款人已提請借款人和擔保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借款人和擔保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10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民間抵押擔保借款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事項:

  1、借款種類;

  2、借款用途;

  3、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 __________);

  4、借款期限;

  5、借款利率;

  6、結息方式;

  7、還款方式。

  上述委託事項僅作為甲方在乙方辦理預約登記參考數,最終以甲方和貸款方自行協商、雙方簽訂的抵押擔保借款合同條款為準。但借款利率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

  二、甲方辦理借款時應提供下列資料:

  1、借款人身份證、戶口本;

  2、房屋所有權證;

  3、房屋產權共有人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及同意抵押擔保的書面授權檔案;

  4、用於抵押擔保的房屋已出租的,應提供承租人已知悉該房屋用於抵押的證明檔案;

  5、用住房抵押擔保借款的,應儘可能提供兩套住房產權證明或第二住所證明。

  甲方保證,上述資料合法、真實、有效。

  三、乙方協助甲方辦理以下事項:

  1、簽訂抵押擔保借款合同;

  2、房產評估;

  3、辦理公證手續;

  4、辦理房地產抵押合同;

  5、辦理借款資金和他項權證的交接。

  辦理上述手續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以相關部門的收款發票為準)。

  四、乙方完成委託事項時(貸款方收到《他項權證》,甲方收到借款),甲方按借款額的3%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佣金。

  五、借貸業務流程:

  1、貸款方、借款方、抵押方,三方簽訂抵押擔保借款合同書;

  2、貸款方、借款方、抵押方,三方到公證處辦理公證;

  3、貸款方、借款方、抵押方,三方到房產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4、貸款人領到《房地產他項權證》,借款人領到借款。

  六、本合同在乙方完成甲方委託事項後自行終止。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有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11

  甲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

  地址/住所:

  聯絡電話:

  乙方(債權人):個人借款擔保合同身份證號: 地址/住所: 電話:

  根據 (下稱借款人)與乙方 簽訂的編號為 年 [個

  人借款]字第 號的《借款合同》的約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為(大寫人民幣) 萬元,期限為 個月。現甲方自願以借款人的擔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明確以乙方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連帶保證責任擔保。

  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則:

  1、《借款合同》中的定義與解釋均適用於本合同。

  2、當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時,應當包括經雙方同意修改、補充、變更後的合同或條款。

  3、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和擔保行為具有獨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關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4、本合同所稱債務係指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人應向乙方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於全部債務本金及利息(包括復息、罰息) 、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資金佔用費、實現乙方債權及擔保物權的一切費用。

  第二條 保證責任

  為了保證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無論何種原因未按約履行,甲方均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三條 保證期間

  一、保證形式為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另增加兩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合同》中履行支付義務後,形成的對甲方追償之債務。保證期間內,乙方依法將其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擔保的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第四條 保證擔保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範圍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在《保證擔保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範圍,以及《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義務範圍。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權、實現擔保權利而產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範圍之內,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的訴訟費用或仲裁費、財產或證據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各項費用。

  第五條 有關保證的規定

  一、本合同項下設立的擔保為獨立的擔保。本合同獨立於《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無論何種情況,甲方均須全面履行保證責任。

  二、本合同的保證為不可撤銷的保證,不受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或檔案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破產、無力清償債務、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等各種情況而有任何改變。

  三、乙方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的,無需另行徵得甲方同意,甲方應按修改後的相關內容承擔擔保責任。但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範圍的除外。

  四、任何時候,甲方均不得以乙方未積極行使對借款人的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擔保責任。

  五、擔保人特別保證:如乙方還同時享有由債務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不論乙方是否向上述物的擔保人或其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提出承擔擔保責任的請求,甲方自願優先承擔對乙方的連帶保證擔保責任,並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先於物的擔保承擔保證擔保責任。

  債務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乙方放棄該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甲方同意繼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並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第六條 宣告與保證

  一、甲方向乙方宣告: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檔案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不含有與事實不符的任何重大錯誤或遺漏任何重大事實;

  2、甲方對本合同的簽署和執行及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活動均出於自願且意思表示真實;

  3、若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擔保物,則甲方承諾放棄按《擔保法》第28條及其司法解釋規定的保證人享有的權利,且不以該規定作為向乙方承擔擔保責任的抗辯理由。

  4、甲方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乙方接受其為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1)與其主要負責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

  (2)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3)存在重大債務或有負債;

  (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的其他共有權人;

  (6)其他業已影響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二、甲方向乙方保證:

  1、乙方在向貸款行履行了保證責任後有權向甲方追償款項。甲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後10日內即時支付乙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2、甲方若同時面臨償付債務及乙方追償時,應優先償付乙方追償金額;

  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時保證在事項發生後5日內書面通知乙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各類產權變更;涉訟或仲裁事項;對外資金借貸等一切影響乙方債權、債務的重大事項。

  4、甲方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依法排除;

  5、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乙方依本合同的約定實現債權;

  6、不出現因甲方故意或過失而影響乙方行使權利的情形。

  7、無條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並在《借款合同》簽署後按月向乙方報送上一月度財務真實財務報表及相關資料。

  8、本合同保證期間內,甲方若對外提供擔保,則甲方保證在提供擔保10日前書面徵求乙方同意,否則不能對外擔保。

  9、當甲方提供的保證擔保與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並存時,保證責任與物保在實現順序上不分先後,乙方可不經物保的實現,直接要求甲方承擔全額連帶保證責任。

  10、若乙方在保證期間依法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則本擔保保證債權同時轉讓,甲方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對受讓人承擔擔保保證責任。若在保證期間,乙方為借款人擔保的債務的履行期限發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繼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11、甲方願以擁有的全部資產(包括家庭財產)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全部資產清單,如乙方認為有必要,可對清單中所列財產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擔保人承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的,甲方應按擔保的債務本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不足賠償的,甲方還應就不足的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的收取向甲方要求實現債權,或採取其他救濟措施。

  第八條 提前實現債權的情況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要求提前實現債權。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何義務,或甲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義務;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或出現涉訴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制裁等任何可能加重乙方擔保責任的情況;

  3、依照《借款合同》規定需提前履行債務但借款人未依約清償債務的;

  4、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出現被宣告破產、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等情況致使乙方擔保義務即將形成,捲入或即將捲入訴訟(或仲裁)程式及發生其他足以影響乙方利益等的情況。

  5、借款人發生其他違約行為。

  第九條 合同的修改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同,應通知對方,並經雙方達成書面修改協議方有效。在書面修改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所有條款繼續有效。

  2、《借款合同》修改時,乙方無須另外徵求甲方的同意,甲方無條件地同意對原《借款合同》及變更後的《借款合同》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但如果《借款合同》的修改使甲方的擔保責任得到加重的情況除外。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簽約各方簽章時起生效。

  第十二條 通知與送達

  1、本合同在履行和爭議解決過程中的有關通知或送達均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徑送達對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絡方式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絡只要按照本合同地址(地址變更的,按照變更後的地址)傳送,即應視作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後的5個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籤補充協議或依法律規定。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每份

  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 (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12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就借款和擔保事宜經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乙方從甲方處借款¥萬元(人民幣大寫萬元整)時間從年月日起,利率月息,%,期限天。

  第二條;該借款甲方打入甲乙雙方約定賬戶並且僅可用於約定事宜,不可挪作它用,若有挪用即視為乙方根本違約,如乙方不能按月支付利息即視為乙方根本違約,甲方有權提前對乙方提起訴訟收取本息。

  第三條;乙方保證全部借款最遲於年月前歸還,若到日未能按期歸還,乙方除應付利息之外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萬元違約罰金。第四條;丙方自願為乙方從甲方處借款本息提供連帶擔保償還責任。

  擔保的範圍包括甲方出借給乙方借款萬元本金、利息、複利、罰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諸如訴訟費、保證金、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到此筆借款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第五條;乙方和丙方自願以名下全部財產擔保,承擔無限償還和無限連帶償還責任。

  第六條;出現第二條所違約情形、或乙方、丙方任何一方出現可能影響正常經營的情形、視為甲方不安抗辯權成立的條件、甲方可立即清收借款。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乙方和丙方的責任不因與其他單位或個人簽訂的任何協議、檔案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八條;其他;

  1、本合同由三方當事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後生效(法人單位需加蓋公章)

  2、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和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3、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因本協議引發的訴訟由梅河口市法院(或因級別管轄由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4、關於通知;甲方對乙方和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乙方或丙方公司註冊地址、工作單位或身份證地址以電話、郵寄或傳真傳送,傳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和丙方日期。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和丙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遇有對內容理解上的分歧,以甲方之解釋為準;若乙方和丙方在此合同上簽字、蓋章、即為完全明白和理解合同內容所有條款,即為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保證並一致同意。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13

  債權人:

  被保證人:

  住所:

  電話:

  保證人:

  住所:

  電話:

  保證人:

  住所:

  電話:

  為保障債權人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基於對債務人借款行為的全面慎重瞭解,以及對擔保責任的準確認識,願意為 向債權人 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借款合同 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一、保證人宣告:

  當債務人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履行其債務時,無論債權人對借款合同項下的債務是否擁有其他擔保,債權人均有權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二、保證人承諾:

  1、保證期限:本合同項下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保證範圍:上述借款、借款發生的利息、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

  2、如債務人沒有履行或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時,本人自願為借款人清償所有債務。保證期間,債務人有權對保證人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調查監督,保證人應如實提供其財務、個人信用等有關資料。

  3、保證期間內:如債權人沒有履行或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時,債權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應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一個工作日內履行其清償義務。

  三、債權人確認、債務人確認,債權、債務人已閱讀以上內容,並對以上內容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 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

  四、本合同為《個人借款合同書》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保證人,債權人各執一分。

  借款保證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被保證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債權人(簽章)

  身份證號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14

  本借款合同書(“本合同”)由下列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日”)在________省________縣(“簽訂地”)簽署:

  出借人(抵押權人):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各方於下文中合稱為“雙方”,單獨則稱為“一方”。

  乙方因經營需要向甲方借款,乙方自願向甲方借款提供抵押擔保,丙方自願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為了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及法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和條件,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元整。

  第二條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自甲方將借款劃入乙方指定收取借款賬戶之日起計,起始日以借款轉賬憑證或收款收據為準。

  第三條借款支付方式

  1、甲方自本合同簽署後兩日內,從甲方賬戶向乙方指定的收取借款賬戶如數劃入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借款金額。

  1、甲方借出款項賬戶資訊如下:

  戶名: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收取借款賬戶資訊如下:

  戶名: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確認上述賬戶為乙方在銀行開立的合法有效的賬戶。自甲方向上述賬戶劃入借款即視為乙方已經收到該筆借款。

  第四條借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借款按年計息,借款年利率為18%,利息從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起始日起算,乙方每季度應向甲方支付一次,不足一個月的在本合同約定期限內則按實際使用日計算。

  第五條抵押擔保

  乙方自願用自己所有的____________的設施裝置作為償還甲方借款的抵押擔保,並約定如下:

  1、抵押物範圍:________________的設施裝置,以甲乙雙方簽字的抵押物清單為準,抵押物清單作為本協議附件。

  2、擔保範圍:乙方應歸還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執行費、公告費等。

  3、抵押期限: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乙方全部償還借款本息為止。

  4、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應共同配合辦理抵押登記,完成抵押登記後,甲方方能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借款。

  5、甲方對乙方抵押物享有優先受償權。

  6、未辦理抵押登記之前,甲方有權不向乙方放款。

  第六條保證擔保

  1、丙方自願為乙方向甲方借款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

  2、丙方完全瞭解乙方的借款用途,為其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3、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含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4、保證期間為本合同確定的借款最終到期之次日起了兩年。

  5、若甲方按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款項,則保證期間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還款日之次日起兩年。、

  6、甲方與乙方協議變更本合同,無須經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7、甲方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8、甲方依合同約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時,甲方有權書面通知通知丙方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內履行保證責任。

  9、丙方保證責任作為獨立責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10、本合同債務到期時,甲方有權要求丙方對乙方到期的全部債務承擔直接償還責任,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第七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三方協商一致,可解除並終止本合同。乙方應在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將借款未還本金餘額及未還利息全額支付給甲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存在嚴重違約情形可能導致無法到期償還借款的,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違約情形後十日內仍不改正或消除違約情形,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強制提前償還借款本金及相應利息。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利息及歸還借款本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照借款餘額的2‰(千分之二)支付違約金;如逾期達15日,乙方仍未能將利息、借款本金、違約金的應付金額付清的,甲方還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第九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據其解釋。

  2、因合同履行引起的或與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任意一方有權向四川省大竹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生效和文字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叄份,三個各執壹份。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首部地址為雙方約定的通知地址。

  2、本合同借款轉賬憑證、現金收款收據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昭信守,本合同各方授權代表已認真閱讀且完全瞭解本合同內容,合法獲得簽署本合同的全部授權,並於文首處註明的時間和地點簽訂本合同。

  (以下為本合同的簽署部分,無正文)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擔保合同15

  出借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

  三方經過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由出借方提供借款方借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 出借方應按期、按金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借款罰息同。

  第三條 借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貸款利率。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本合同所訂期限歸還借款本息。否則,按中國人民銀行延付款計算辦法計算罰息。

  第五條 借款方的借款由擔保人用_______作擔保,擔保期限為_______,擔保範圍為為借款方償還本息和逾期罰息。 第六條 借款到期後,如借款方不按期歸還本息時,由擔保單位(或擔保人)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出借方和借款方各持正本一份,擔保方一份。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借方:________(章)

  借款方:________(章)

  擔保方:________(章)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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