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用工合同

企業用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經營管理需要,經過考核,聘請乙方為公司管理人員,遵照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聘用協議:

  一、甲方聘請乙方為公司的。

  二、聘用合同期限從乙方到甲方工作時起至退休時止。

  三、乙方的**待遇。

  四、乙方的職權範圍。

  五、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㈠根據生產經營管理的需要和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及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對乙方進行管理。

  ㈡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按合同規定付給乙方**、獎金、津貼及保險福利和其他約定的補貼。

  ㈢做好乙方工作前的培訓並提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工作衛生條件。

  ㈣依照國家及公司管理規定對乙方進行獎懲;在乙方違法亂紀、不認真履行職責的情況下,甲方可以終止與乙方的聘用合同關係;在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調整,乙方必須服從安排。

  ㈤其他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及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

  六、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㈠享受法律法規和合同規定的待遇,在職權範圍內充分行使權利,不受任何非法和無理的干擾。

  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在工作職能範圍內,服從甲方的工作分配、安排。按時、按質、按量的完成甲方下達的工作任務或經濟指標。

  ㈢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如乙方洩露秘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承擔法律責任外,還要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㈣乙方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營業或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如乙方從事上述營業活動的,所得收入應當歸甲方所有。

  ㈤乙方執行甲方交給任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㈥乙方不得利用在甲方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甲方的財產。

  ㈦乙方不得挪用甲方的資金或者將甲方資金借貸給他人,不得以甲方資產為他人提供債務擔保;不得將甲方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㈧乙方如有上述㈣-㈦四種情況時,甲方有權利與乙方解除本合同。

  ㈨其他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變更合同或提前解除合同;如現實情況發生變化,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提前天通知對方,方能解除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如一方違反以上規定應給予另一方相應經濟賠償。

  八、違約責任:如合同一方違反以上合同之規定,除賠償另一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外還應給予對方元的違約金。

  九、如本合同發生糾紛,提交市勞動仲裁委員會解決。

  十、未盡事宜,雙方根據相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省市的相關政策規定,協商予以補充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鑑證機關存留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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