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範本(最新版)
土地承包合同範本(最新版)
簽訂合同時為了維護交易更加公平的進行,無論是哪一方利益虧損,只要簽了合同,就都有法可循,有法可依,從而使交易更加順利並且完美化。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村民大會討論,並經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甲方決定將合同約定山林進行發包給乙方經營。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範圍
位於村南南山與吉山柳林交界處南北[ ]米,東西[ ]米,合計面積[ ]畝;北場子以南與孫志榮、柳林交界處南北[ ]米,東西[ ]米,合計面積[ ]畝。以上共計面積[ ]畝。
邊界:---。
上述約定與政府核發的《林權證》不一致的,以《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年,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費用及支付
1、承包費用
承包費標準以每畝每年20元標準計算,共計金額為[ ]元整。
2、定金
合同簽訂之日乙方交納定金[ ]萬元,此定金為保證雙方不得反悔違約之用途。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沒收定金,若無違約則抵頂乙方應付承包費用;若甲方違約則甲方需雙倍返還定金。
3、承包費支付
承包費用採取分期付款方式:
(1)20 年12月31日前交納承包費用的30%。
(2)20 年12月31日前交納承包費用的30%。
(3)2015年12月31日前結清承包費用。
(4)如上述付款時間屆滿時,因甲方原因導致林權證未辦理完畢,上述付款時間順延至林權證辦理完畢(以乙方收到林權證為準)之日。
四、林權證辦理
1、甲方負責協助乙方辦理林權證及其他政府規定的手續,辦理過程中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無條件給予配合。
2、辦理林權證的費用按照以下第 (2) 種方式承擔:
(1)由甲方承擔。
(2)由乙方承擔。
(3)由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
五、權利與義務
1、甲方對承包範圍內原有的樹木享有所有權,乙方不得隨便採伐。
2、在承包期限內,乙方對在承包範圍內的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對自行種植的樹木享有所有權。
3、在承包期內,乙方可在承包範圍內興建護林房屋以便於管理。
4、承包期內,乙方有權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對林權進行處置,甲方無權以任何理由干涉。
5、乙方對山林有承包管理和受益權,(子女親屬有繼承權——如乙方為個人的'話可以加上此句話,否則應去掉)。
6、在承包期滿後,若甲方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7、甲方承諾:對甲方已經承包給他方的山林,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甲方優先承包給乙方。
六、違約責任
1、甲方保證《村民大會表決同意書》系村民的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因甲方提供虛假《村民大會表決同意書》而導致本協議無
效的,甲方除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萬元。
2、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生產經營自主權,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3、承包期內,甲方強迫或者阻礙乙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4、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或者調整乙方承包林地,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七、其他
1、合同期內,若因政府徵用或其他合法事由需終止合同,則承包範圍內的地上附著物及林苗補償以及預期收益補償歸乙方所有,同時甲方需退還剩餘承包期間的承包費用。對於徵用補償標準由乙方同政府相關部門協商,甲方無權代理協商。
2、甲方村民大會表決同意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生法律效力,不因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
甲方:(章) 法人代表:(章)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