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貨合同協議書
供貨合同協議書
購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向乙方採購物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信,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據此共同遵守:
一、合同內容
1.甲、乙方雙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伙伴關係,乙方向甲方供應的物料包含以下產品(在本協議中統一簡稱為物料):
二、品質檢驗
1.甲方作為乙方的客戶,乙方負有依照甲方訂單要求按質按量按交期供貨的義務,承擔保質保量保交期的相關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法《GB2828-20xx》進行逐批計數抽樣檢驗,檢驗技術標準詳見我司品質或研發部門提供的《材料檢驗標準》,並參考乙方提供給我司確認了的樣品及各項引數。
2.乙方承諾各批次提供的物料在工藝流程及其質量控制、物料檢驗等各個質量控制環節保持穩定的基礎上,保證該批次物料與經過甲方確認的樣品在外觀及其他技術指標方面相一致。否則乙方應無條件退貨或換貨,因此給甲方造成生產或延誤出貨交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的貨款中扣除。
3.乙方供應的物料若經檢驗不符合甲方的驗收質量標準,在不影響使用效能的情況下,根據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程度,甲方可作特採使用,乙方向甲方提供一定金額的賠償。
4.甲方檢驗乙方提供的物料時,被認定為不合格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貨、換貨、返工等,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5.甲方經過檢驗後,已經判定不合格時,甲方決定退貨或者更換。乙方應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後2日內辦理完退換貨手續,在甲方 3日以上未辦理的,甲方有權收取乙方的保管費等其它費用且從乙方的貨款中扣除,超過7日以上的,甲方有權自行處理。
6.乙方供應的物料被甲方應用到(甲方)產品中,若是因乙方物料質量缺陷給甲方客戶造成損失,而導致甲方被客戶追究法律責任和要求賠償損失時,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損失和法律責任。
三、訂單執行
1.乙方每批物料須按甲方訂單要求執行,及時送達,響應時間最遲不得超過甲方交期。如不能按期交貨須事先與甲方協商,徵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延期。若乙方一再要求延期,影響到了甲方正常生產,又不予應急處理,甲方可單方取消訂單並追究乙方的責任(以追償經濟損失為優先)。
2.甲方採購部每天會將訂單以傳真、郵件、QQ、MSN、飛信及電話通知等方式發給或告知乙方,乙方應每天不定時查收甲方採購訂單,並在24小時內書面回覆或電話確認,如未回覆及電話確認的,甲方視為乙方同意並接受甲方訂單。
3.乙方按照甲方訂單註明的品種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等要求執行交貨,且必須完成每張訂單的交貨數量,乙方在不能按要求的品種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完成的訂單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告知向甲方,在甲方同意確認時,才可以不按訂單規定交貨。如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確認,擅自主張不按訂單要求交貨,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將全部由乙方承擔。
4.若乙方逾期交貨達3日以上,甲方有權取消該訂單。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價格承諾
1.所有物料的價格以甲乙雙方確認的報價單價格為準。如乙方調整產品價格,應事先提前12天至15天及時通知甲方公司採購部核價科,經與甲方公司採購部核價科協商一致並得到同意後方可執行新價格,未經甲方公司採購部核價科認可的乙方單方調價無效。
2.漲價後的價格執行方式是:乙方提出漲價後,在甲方沒有確認同意時,在漲價前甲方下給乙方的訂單,乙方需無條件的將之前的訂單必須執行完畢,且漲價後執行的新價格是以甲方領導批准時的日期算起。
3.乙方承諾為甲方供應物料的價格是行業內同類同款物料最低價格,如甲方查出乙方向甲方供應物料價格非行業同類同款物料的最低價格,甲方有權扣除差價,並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累計供貨總貨款的3%-5%的違約金。
4.甲、乙雙方合作期間,承諾不直接或間接同甲方事先已明確的競爭對手有針對損害甲方商業利益的合作,否則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補償(補償額度以甲方的實際損失計算)。
5.甲、乙雙方合作期間,乙方承諾不得以任何形式賄賂甲方的來料檢驗、收貨、技術性能鑑定、採購等職位的員工,一經發現,甲方將予以乙方5000元以上的處罰,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或取消與乙方的合作關係。
五、包裝運輸
1.乙方應當將物料運輸至甲方指定的地點,運輸途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及運費由乙方承擔。
2.若甲、乙雙方所確認的訂單報價是含運輸費的(即承諾送貨到廠的),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時送貨,而由甲方安排車輛前去乙方取貨,乙方應按市場運輸價格補償甲方取貨的運輸費用,甲方有權告知乙方運費金額;且甲方有權在乙方貨款中扣除運費。
3.乙方有義務必須提供有效的包裝保護甲方所購物料在運輸途中不受損壞,如有運輸途中造成物料的損壞,所有損失將由乙方承擔。
4.若乙方物料包裝不合格等原因導致物料在甲方正常倉儲環境下變質,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換變質物料,由此造成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如果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當全額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六、付款方式
1.貨款結算方式:
2.甲方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及方式結款,經過甲方與乙方友好協商後甲方可以延期結款。
3.乙方向甲方開具貨款的 增值稅發票,甲方在收到乙方開具的增值發票後,按約定的付款條例向乙方支付貨款費用。
七、爭議解決
1.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規定不明之處由甲、乙雙方透過友好協商解決,違反本協議引起爭議的,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甲方所在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雙方應儘可能的繼續履行本協議除爭議事項外的其餘部分。
八、其它事宜
1.甲乙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2.乙方承認已經閱讀本協議,並確認瞭解協議中的含義。
3.甲、乙雙方合作期間,經雙方確認的往來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協議的效力。
4.本協議期限為___年,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供貨期滿,如需續約,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協議。
5.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影印、傳真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6.附甲方檢驗標準1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授權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