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地合同協議書
租地合同協議書
篇一:租地合同樣本
租地合同書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高效農業,搞活流通,在平等互利,雙方自願的原則下,甲方自願把垃圾地租給乙方作為練車基地。 為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用範圍:
甲方願把1畝1分地基地租給乙方使用, 共約1.1畝。
二、租用年限:
租用年限為 5 年,從2013年4月1日至 2018年4月1日止。
三、租金約定:
每年為人民幣: (¥: 元)
四、交租形式:
第一年在4月2日前交清全部地租,第二年開始,每年4月2日付清當年全部地租。如有違約,按所有經濟損失的雙倍賠償。
五、 甲方的權益及義務:
1、甲方有權督促雙方履行合同義務,甲方必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4月1日前清理地面附著物,交地給乙方作備耕工作。另甲方在4月1日內未能將土地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將租賃期天數延後。
2、甲方保證所出租的用地權屬清楚,如因權屬問題造成乙方的損失,甲方要負全部責任。
六、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有權監督雙方履行合同義務。
2、乙方須如期繳納租金,如有違約超過三個月後繳納租金,甲方 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基地的所有財產。
3、乙方不能改變田地的用途,作其它開發。
4、乙方只負責產品後的稅費。
5、乙方要遵守鄉(村)規定合約。
6、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債務與甲方無關。
7、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續租優先權。
8、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即時生效。
9、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不影響甲方農作物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做 前期的土地平整規劃工作。甲方應予以配合。
10、在合同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可轉讓經 營權,但第三方仍然享有本合同權利和義務。
11、乙方租期滿後,必須做好地上種植物的清理工作。在租地 合同期滿前六個月,乙方交清土地保證金每畝100元,如乙方不清理種植物,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但乙方清理種植物 時(標準的種植物沒有再生力)甲方必須 3 天內如數退還保證金。
七、其他約定:
在合同期內,如遇特殊的、較大定的自然災害時,雙方共 同協商地租支付方法,地租租金元不變,支付時間共 同協商。 如遇國家徵用土地, 於甲方無關。
八、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後簽訂補充合同與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條款及權利、義務,雙方須共同遵 守,如違約合同,違約方要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篇二:租地合同書
土地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土地的位置
甲方自願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塊土地租賃給乙方,該塊土地面積共____畝,四至詳見附圖。
二、 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土地用途為________。
三、 土地的'承租經營期限
該地承租經營期限為___年,自___年_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
四、 承租金及交付權利與義務
該土地的租金為每年每畝人民幣800元,年租金計___元,如租賃地塌陷,導致不便澆灌種植或上水浸泡40天以上,可免除此部分的地租金,並透過雙方認可的手續作為合同的附件。其餘部分待7月1日(麥收後)10日內付清。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
(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2)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3)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乙方:
(1)享有該承租土地上的使用權。
(2)享有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3)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4)乙方有權租賃土地上建設臨時性建築。
(5)乙方可在承租土地上建設有關生產、生活設施。
(6)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租賃土地的轉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租合同的內容。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人員的變更,如果一方不經另一方同意的情況下,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強制徵用該土地,地上附著物補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補償歸甲方所有,末到期部分的租金由甲方退還乙方。國家如有對乙方的其他補償,仍歸乙方所有。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其他行為,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租賃土地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租賃土地非甲方收回自用,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30日內簽訂未來承租合同。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應按總承 租金額的20%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未透過甲方同意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該承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簽字):
乙方:
(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