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施工合同範本

裝修施工合同範本

  當我們辛苦賣房裝修的時候,一定要跟工程隊簽署合同,以防房屋遭到破壞和其他損害自己的行為發生,以下是小編為您帶來的裝修施工合同範本,歡迎閱讀!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居室室內裝飾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

  2、戶型 (詳見施工圖)。

  3、施工專案量:詳見本合同附件《裝飾工程預算書》。發生工程量變更的,以實際工程量為準。

  4、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 種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只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3)乙方部分包料及全包工;

  5、工程期限 個工作日(以乙方工作人員工作日為標準)。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注:工期順延天數未計入)。

  第二條:工程造價

  工程總造價:人民幣大寫: 元(?: 元),

  詳見本合同附件《裝飾工程預算書》。

  第三條:設計、施工圖紙

  雙方協商確認施工圖紙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執行:

  (1) 甲方委託乙方製作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2) 甲方自行製作並提供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條:工程專案增減或變更

  1、工程專案或施工方式如需增減或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籤認書面工程專案增減單,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工程專案增減單為本合同附件。

  第五條:施工現場和現場的移交

  1、甲方應為乙方提供能正常施工的現場條件

  (1)開工前三天,為乙方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傢俱、陳設或將室內不宜搬動的傢俱、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2)免費提供施工期間的用水、用電;

  (3)負責到小區物管和有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並繳納各類費用,如小區有關部門要求乙方繳納相關不合理的費用,甲方應負責與小區相關部門協商、繳納;

  (4)乙方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築的非承重結構或裝置管線,甲方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並向乙方施工負責人提供審批手續證明,交乙方施工現場負責人收留備案。

  2、乙方的施工現場職責

  (1)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保量完成工程;

  (2)嚴格執行有關部門關於施工的規定,不得擾民及汙染環境;

  (3)保護好原居室的煤氣管道,保證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4)工程完工後負責初步清掃施工現場,做到文明施工。

  3、施工現場的移交

  (1、甲方有權利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有義務積極配合材料進場、分階段驗收、竣工驗收等籤認手續;甲方不在期間,指定 為代理人對進場材料、 分階段驗收、竣工驗收、工程變更等進行籤認;

  (2)施工過程中甲方對不符合約定的一項、多項工程有權利提出異議,經雙方協商確認該異議成立的,乙方應負責修理以達到合同約定;如因甲方原因要求一項或者多項工程返工、修理的,工期應相應的順延,並承擔相應增加的.費用。

  第六條:材料的採購和進場

  1、乙方採購的材料,應符合《裝飾工程預算書》的要求,材料運輸費用由方承擔。

  2、乙方採購的材料、裝置如不符合國家標準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甲方自購的材料、裝置,應符合設計、施工圖紙的要求,並應按時供應到施工現場,材料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乙方的重大過失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工期順延

  1、工程專案增加或設計變更的工期順延。

  2、由於甲方支付款項時間或其它因素所引起的工期順延。

  3、停水停電以及小區規定不能施工的工期順延。

  4、因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

  5、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裝置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造成返工的工期順延。

  6、由於甲方提供材料時間的原因造成的工期順延。

  7、施工中,甲方私自要求乙方施工人員擅自增減或變更工程專案所造成的工期順延。

  8、人力不可抗拒工期順延。

  9、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的,工期不變。

  第八條:工程質量

  雙方約定以國家行業標準《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GB50210-2001》為質量標準。施工過程中雙方如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可申請由雲南省家裝中心投訴調解部對工程質量進行認證,經認證若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並對不合格的專案進行整改;經認證若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則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九條:工程驗收

  1、工程竣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後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接結清後,辦理移交手續。

  2、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為年。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驗收通知後逾期未進行驗收的,或者未經驗收有任何使用行為的,視為該工程已經驗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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