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粉碎工序操作規程和管理規定
原材料粉碎工序操作規程和管理規定
篇一:原材料粉碎工序操作規程
一. 環境要求
1. 氣溫不得超過32℃.
2. 暴雨雷電天氣不得插引。
3. 高溫期間,節日期間,及政策性期間不得插引。
二、人員要求
1、必須年滿18週歲
2、必須穿帶全棉或阻燃衣褲,柔底平根鞋,防護口罩,防護帽
三、操作工操作步驟
更衣入庫觸控防靜電裝置檢查機械、工具是否符合要求領料粉碎打包清理機械工具和工房下班
四、其它安全要求
1、粉碎前後須經篩選,篩選時不得使用鐵筐等產生火花的工具
2、原材料只能分機單獨進行粉碎,敏感度高的物料應單擊粉碎
3、機械粉碎物料應注意事項
A、粉碎前裝置進行全面檢查,並認真清掃灰塵
B、必須遠離機房操作,人員未離開機房,嚴禁開機
C、出料時必須停機斷電
D、換料和出料時應停機十分鐘
E、通風散熱,防止灰塵濃度超標
F、機械有故障時,應停機十分鐘,清理所有藥物,用水沖洗後方可進行維修
G、物料粉碎時嚴禁物料泡沫外溢
H、各項藥物粉碎後應立即貼上品名標籤
篇二:料把粉碎規定
一、目的:
為使粉碎料再次利用,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產品質量、產量制定以下規定。
二、適應範圍:
生產車間操作工、粉碎工、加料工及管理人員。
三、管理職責:
1、料把、廢件的包裝、標實、放置有操作工負責,粉碎工負責指定放置位置及監督工作。
2、料把、廢件的粉碎有粉碎工負責,主管領導負責監督考核。
3、粉碎料的標實、入庫有粉碎工負責,庫管員和主管級領導監督考核。
4、粉碎料的使用有加料工負責,檢驗員和生產班長負責監督考核。
四、管理規定:
1、料把、廢件的包裝、放置:
a、料把必需按S03008《產品料把盛裝容器一覽表》包裝。
b、在往容器內放置料把時,必須將容器內的`雜物清理乾淨(特別注意金屬物品)
c、料把及經檢驗確認報廢的廢件不能裸漏在容器外,所有白色製品必須將容器封口預防汙染。 d、將包裝好的料把及廢件按b條規定檢查無誤並按標實要求標實完整後放到粉碎房指定位置。
2、料把、廢件的粉碎:
a、檢查粉碎機記憶體留的粉塵是否和要粉碎物品材質、顏色相同,如有差異必須按S03010《粉碎機清理作業指導書》先將粉碎機徹底清理乾淨後方可進粉碎。
b、放入粉碎機粉碎前必須檢查是否和目前要粉碎的物質相同,確認無誤後方可粉碎。
c、粉碎前檢查容器內無任何雜物,並在粉碎時用手將料把持續放入粉碎機內粉碎,嚴禁直接將粉碎物質倒入粉碎機粉碎。
d、粉碎工在粉碎作業時身上嚴禁攜帶任何(金屬、打火機、金屬硬幣等)物品。
e、廢件粉碎時必須核對Z04053《廢品通知單》或Z04044《過程檢驗附表》,確定報廢的方可粉碎,並記錄在Z04098《粉碎料記錄表》。
f、對粉碎前檢查出的任何問題必須向上一級領導彙報,並按管理職責許可權對相關責任人進行教育和考核。
3、粉碎料的包裝、標實及入庫:
a、粉碎料包裝前必須用磁鐵攪拌一邊確定無金屬和大料塊或長料把等時,方可包裝。
b、裝粉碎料的包裝袋必須是本產品原材料的包裝袋並保證包裝袋內無雜物及其它材料粉塵後方可使用。
c、粉碎料20kg/袋,並用打包機封口。
d、粉碎料封口後立即用粉碎料標籤標實(註明產品名稱、材料名稱、材料顏色、數量、廢品通知單編號(料把廢件產出的班次)、粉碎人姓名、粉碎日期),將標籤垂直貼在封口處右側角。
c、粉碎料入庫庫管員必須檢查其包裝重量、標實符合c、d條規定後方可接收入庫。未盡條款按出入庫程式規定執行。
d、粉碎工必須以上規定和記錄要求內容做好粉碎料粉碎紀錄。
4、粉碎料的使用:
a、使用粉碎料前必須先確認包裝袋上的標實和要使用的材料相同後方可拆包,拆包後再確認包內物質和標實相同時方可使用。
b、粉碎料同原料混合使用的必須按加工明細表規定配比用磁鐵攪拌均勻並確保無雜物後方可新增。
c、直接使用粉碎料的產品嚴禁直接將粉碎料加入裝置料桶內,必須放到攪拌箱內用磁鐵攪拌確定無雜物後方可加入使用。
d、反使用粉碎料的裝置,乾燥機內必須加裝磁力架並周/清理一次
e、加料工必須按《加料拌料記錄表》內容做好加料、拌料紀錄。
5、考核規定:
a、反違範以上規定的責任人1條/罰款10元,責任人上一級領導扣5元。
b、因違範規定造成堵料嘴等停產的,責任人罰款20元責任人上一級領導扣10元。
c、因違範規定造成材料報廢的,責任人視情節罰款50—200元/次責任人上一級領導100元
6、相關記錄:
1責任人必須認真記錄,並每日將紀錄交上一級主管稽核,並由主管按Z02002《記錄控制程式》存檔。
2、記錄表
粉碎料粉碎紀錄表
加料拌料記錄表